華族[日本華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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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族[日本華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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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族是日本於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之間存在的貴族階層。“華族”之出現是始於1869年6月17日,而正式確立“華族制度”的《華族令》則是於1884年7月7日制定。“華族”於1947年5月3日,隨著戰後日本國憲法生效而正式被廢除。

制度

華族制度之 肇始

1869年,日本各地方諸侯版籍奉還之後,廢除原來的“公家”(公卿)、“大名”(諸侯)等稱呼,將其統稱為華族。1871年日本取消舊身份制度,將國民分為皇族、華族、士族、平民四等。華族成為僅次於皇族的貴族階層,享有許多政治、經濟特權。

1884年頒布《華族令》,將華族分為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五個等級。其中,舊公卿家族根據家世,授予子爵以上爵位。舊大名家族,根據石高(俸祿額)和在戊辰戰爭中的表現授予男爵以上爵位。

根據《華族令》冊封的公爵包括舊五攝家族(一條、二條、九條、近衛、鷹司),原幕府將軍德川家族,以及明治維新中立下大功的三條實美、岩倉具視、毛利元德(長州藩主)、島津忠義(薩摩藩主)、島津久光(薩摩分家)計十一家。後陸續將維新功臣伊藤博文、大山岩、山縣有朋、德大寺公弘、西園寺公望、桂太郎、松方正義及編纂《大日本史》的德川國順由侯爵、伯爵晉升為公爵,總計19家。日、韓合併後,義親王李堈以及李鍵、李鍝等朝鮮王公也被冊封為公爵。日本投降以後,公爵去世後爵位不再由其子繼承,至1947年廢除華族時,尚存島津忠重、伊藤博精、鷹司信輔、徳大寺實厚、岩倉具榮、二條弼基、桂廣太郎計七位公爵。

《華族令》冊封的侯爵包括舊七清華家族(其中三條家被冊封為公爵,德大寺家和西園寺家後來晉升為公爵),羽林家、在戊辰戰爭中支持官軍的廣島、岡山、鳥取等藩的藩主家,德川御三家,原琉球國王,維新功臣西鄉隆盛、西鄉從道,以及由皇族庶子降為臣籍的小松家、華頂家、山階家等等。日、韓合併後,4位李朝王族成員以及李完用等3名韓奸也被封為侯爵。

特權

按伊藤博文的構想,華族應當成為“皇室之藩屏”、維持現行制度的基石。因此賦予華族以特權,從而保證其社會地位就成為必要。

在經濟方面,根據當時的法律,華族的世襲財產受到特別保護,以其為“標的”的轉讓和抵押行為無效。這樣就防止了華族財產的流失,保證了其基本的經濟地位。此外華族還集資設立了國立第十五銀行(又稱華族銀行),以保證其財產的保值增值。為了保護歷來就貧窮的舊堂上華族,日本政府還專門設立了“舊堂上華族保護資金”,以接濟貧窮華族。

在政治方面,貴族院議員絕大多數由華族構成,其中30歲以上的公爵和侯爵為當然議員,伯爵、子爵和男爵議員則在擁有本爵位的30歲以上人員當中互選產生。其中伯爵議員定額18名,子爵和男爵議員定額各66名,任期七年。按慣例,貴族院正副議長、宮內大臣、宗秩寮總裁只能由華族出任。在明治、大正時代,由於內閣總理大臣由天皇指定,因此多數內閣總理大臣都是華族出身,其中著名者如伊藤博文、黑田清隆、桂太郎、西園寺公望、近衛文麿等。作為德川宗家當主的德川家達也曾受天皇之命組織內閣,但由於家族會議的反對而拒絕了天皇的命令。

在榮典方面,華族爵位世襲。所有華族均保有宮中席次,其中公爵排第十六位,在敘從一位者之上,賜親任官待遇者之下。侯爵排第二十二位,在敘正二位者之上,麝香間祗候之下。伯爵排第二十八位,在敘從二位者之上,賜敕任官待遇者之下。子爵排第三十一位,在敘正三位者之下,敘勛二等者之下。男爵排第三十六位,在敘正四位者之上,敘勛三等者之下。那么華族的地位究竟有多高呢?以最低等級的男爵為例,其宮中席次在貴族院和眾議院議員之上,更高於高等官三等者。高等官三等相當於今日的陸軍大佐、地方裁判所判事、駐外使館一等書記官或內閣、各省書記官。而貴為公爵者的宮中席次則更是高於高等官一等者,高等官一等相當於宮內省次官、陸海軍中將,是一般人奮鬥一輩子才能登上的高位。華族之嫡男成年(20歲)後即可敘從五位,因此也被稱為“五位”。各等有爵位者在不考慮本人功績的情況下也可以依年齡敘任,其中公爵在年滿六十四歲後,就算毫無功績也可以敘從一位。男爵如果毫無功績,則在年滿九十六歲後也可以敘從一位。那么一位華族的頭銜應該是如何的呢?一般而言是以“位”+“勛”+“爵”+“職”來稱呼,以德川宗家當主德川家達為例:從一位大勛位公爵貴族院議長。

在教育方面,所有華族子弟均有進入學習院學習的特權。將來只要成績在學習院中能排到中等以上,便可以進入全日本第一的東京帝國大學。成績靠後的學習院學生也可以進入京都帝國大學學習,而普通人為了考入這兩所大學則不知要經歷多少年的煎熬和努力。

此外華族們還組織設立了華族會館以加強彼此間的交際,德川宗家當主德川家達常年擔任館長一職。

衰敗與廢除

華族制度的衰敗與廢除

與西歐各國貴族一樣,日本華族在進入二十世紀後也逐漸衰敗。首先陷入困境的便是舊公卿華族。舊公卿在江戶時代便以俸祿低下聞名,五攝家平均所領不過二、三千石,公卿名門不過數百石,而一般公卿所領更是少至祿米三十石。明治維新後的金祿公債是以原領俸祿為準發放公債,由此導致公卿華族所得甚少。具體而言,岩倉具定僅62,000日圓,三條實美僅65,000日圓,鷹司熙通僅18,000日圓,二條基弘僅35,000日圓,而這些人已經是公卿的最上層。至於中下層公卿華族的收入,就更是少得可憐了。為了維持必要的體面,不少公卿華族只得變賣家產,以至於債務纏身。前述對華族世襲財產予以特殊保護的法令也正是為了防止這些貧窮華族的財產流失。在大正時代,宮廷中經常舉行各種宴會和活動。受邀參加的公卿華族甚至會偷偷拿走一些宮中的日常器皿(當然也是上等工藝品),可見其生活窘迫的程度。

與公卿華族不同,大名華族在維新後獲得了本領十分之一的收入作為俸祿,因此大都通過金祿公債政策獲得了大量公債。

一般的大名華族領取的金祿公債也十分可觀,平均而言在100,000日圓上下,最少的也有數萬日圓。加上他們原先擁有的收藏品、在東京擁有的藩邸以及在國立十五銀行(華族銀行)和其他產業上的投資,大名華族實際上屬於當時最富裕的階層。但由於他們往往有眾多的舊家臣需要援助,加上高額的交際費用,大名華族的財政狀況也逐漸緊張。1927年,昭和時代最大的金融恐慌到來,華族銀行應聲而倒,使得許多華族損失慘重。此外遺產稅也使得許多華族不堪重負,如紀伊德川家當主德川賴貞在1925年繼承財產時,為了支付高達800,000日圓的稅金不得不變賣祖傳家寶,其中一個重達4.3kg的純金茶釜還成為當時的社會話題。

在太平洋戰爭中敗於美國後,日本被美軍占領。基於對日本進行民主化改造的目的,占領軍總部希望能廢除作為“明治體制”基石的華族制度。

1947年,根據新的《日本國憲法》,華族制度正式廢除。據統計,當時有爵位者包括:公爵17名、侯爵38名、伯爵105名、子爵351名、男爵378名,總計889人。

1947年5月15日上午10點,自島津忠重公爵以下204名華族齊聚東京皇居“表三之間”拜謁昭和天皇。在會見中,天皇表示:“從今以後華族制度廢除,各位要努力不辱沒祖先的名聲。”

華族後裔

那么在經歷了六十年後,現在的華族後裔處於何種生活狀態呢?是已經沉淪,還是依舊活躍在日本的各界?可以確定的是,華族目前仍有不少後裔活躍於政、商兩界,其中細川家當主甚至出任內閣總理大臣,龜井家當主父女也分別擔任著眾議員和參議員。此外“華族會館”也並未消亡,目前以“霞會館”(因地處霞關得名)的名稱繼續存續,擁有數百名會員(會員身份受限)。霞會館占地五千坪(約一萬六千多平方米),1968年建成34層的高層建築,當時為日本第一。其內部設有各種社會公益設施以及研究機構。霞會館還承辦會員的婚禮、發布會、稽古會,為會員提供交流機會,其主要運營內容如下:

1、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調查與研究以及參考資料的收集。

2、調查、研究成果的報告和出版。

3、舉辦各類演講會和研究會。

4、促進社會、文化、福利等公益事業。

5、傳承傳統文化。

越南官方認定的54個民族

越南政府將境內民族劃分為54個,其中京族人口占87%,次者為岱依、泰、芒、高棉、華、儂、苗、瑤等民族;除京族外,其餘均定為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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