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族

華族

華族是日本於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之間存在的貴族階層。“華族”之出現是始於1869年6月17日,而正式確立“華族制度”的《華族令》則是於1884年7月7日制定。“華族”於1947年5月3日,隨著戰後日本國憲法生效而正式被廢除。華族之嫡男成年(20歲)後即可敘從五位,因此也被稱為“五位”。秦始皇統一中國並建立了秦朝,隨後漢朝建立,並統治中國400餘年,該時期中國版圖空前擴大,此時漢族人口分布仍集中與黃河、淮河流域,從西晉末年起,五胡亂華,漢族人口逐漸向長江、珠江及中國東南部大規模遷徙,而從西晉到隋代的建立這一段期間,漢族進入中亞和雲南。

基本信息

基本概述

華族華族

從約公元前5000年起,當今漢族的主體華夏族在黃河流域起源並開始逐漸發展,進入了新石器時期,並先後經歷了母系和父系氏族公社階段。公元前2700年,活動於陝西中部地區的一個姬姓部落,首領是黃帝,其南面還有一個以炎帝為首的姜姓部落,雙方經常發生摩擦。兩大部落終於爆發了坂泉之戰,黃帝打敗了炎帝,之後兩個部落結為聯盟,並攻占了周邊各個部落,華夏族的前身由此產生。

漢族的先民據先秦文獻記載傳說與夏、商、周立都範圍,漢族的遠古先民大體以西起隴山、東至泰山的黃河中、下游為活動地區;主要分布在這一地區的仰韶文化和龍山文化這兩個類型的新石器文化,一般認為即漢族遠古先民的文化遺存。

遠古傳說,還描述了漢族先民曾經歷漫長的原始公社制時代。在黃帝以前,經過“知母不知父”的母系氏族部落(見母系氏族制)的階段;關於黃帝的傳說,則標誌著由母系氏族部落轉化為父系氏族部落(見父系氏族制),並已進入部落聯盟階段。傳說在黃帝之後相繼以禪讓方式為大部落聯盟首領的堯、舜、禹,被認為是黃帝的子孫。

公元前21世紀,中原地區的原始公社制時代走到了歷史的盡頭,階級社會已經出現在黃河中下游平原的土地上。從公元前21世紀以後,相繼出現了夏(約公元前21世紀~前16世紀)、商(約前16世紀~前11世紀)、西周(約前11世紀~前771年)幾個王朝。首先在黃河及其支流渭、汾、伊、洛下至河濟之間以及淮河支流汝、潁上游;繼而發展至淮河、泗水、長江、漢水的廣大地區。西周時,已出現華、夏單稱或華夏連稱的族名, 以與蠻、夷、戎、 狄相區別。但是,這時華夷之辨尚不甚嚴。

戰國時期

春秋(前770~前476)時,華夷貴賤尊卑的觀念已很強烈,當時區分華夏與蠻夷的標準,族類與文化都被重視,文化尤為首要因素。華夷因禮俗、服飾等因素而往往可以互相易位。秦、楚不僅與齊、燕、韓、趙、魏同稱諸夏,而且是兩個最強大的華夏諸侯。七雄合縱、連橫、兼併、爭戰,但族體相同,形成諸夏統一趨勢;於是華夏成為穩定的族體,分布區域也已達東北遼河中下游,西北洮河流域,西南巴蜀黔中,東南湖湘吳越等廣大地區。

漢朝時期

秦始皇統一中國並建立了秦朝,隨後漢朝建立,並統治中國400餘年,該時期中國版圖空前擴大,此時漢族人口分布仍集中與黃河、淮河流域,從西晉末年起,五胡亂華,漢族人口逐漸向長江、珠江及中國東南部大規模遷徙,而從西晉到隋代的建立這一段期間,漢族進入中亞和雲南。到明,清時,南方漢族人口便超過了北方,後滿人禁止漢人出關進入東北,清朝後期為充實邊疆,準許漢族進入中國東北,在張作霖統治東北時期,大量引入山東漢族.自明朝起漢族開始零星向東南亞移民,從19世紀起又有漢族向歐洲,北美等地移民。

東南亞華族

東南亞各國如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越南等國對華裔的稱呼或他們的自稱。

越南政府把在越漢族人當成民族問題來對待,承認漢族人為華族以及肯定他們在越南革命與建設中的作用。1986年10月,越南政府頒布新的政策,確認漢族人為越南公民,擁有與其他越南人一樣的權利,同時強調漢族人是越南民族大家庭的一員,稱為華族。越南華族居於本國人口的第四位,人口達140萬以上。越南華族分布於全國各地,人口較為密稠的主要在南方各省以胡志明市(舊稱西貢堤岸)和西南部地區為最。

同樣,高棉等國政府在處理漢族人和華裔的時候,把他們看成單一的民族即華族。

日本華華族

是日本於明治維新至二戰結束之間存在的貴族階層。“華族”之出現是始於1869年6月17日,而正式確立“華族制度”的《華族令》則是於1884年7月7日制定。“華族”於1947年5月3日,隨著戰後日本國憲法生效而正式被廢除。

特權

二、華族特權

按 伊藤博文的構想,華族應當成為“皇室之藩屏”、維持現行制度的基石。因此賦予華族以特權,從而保證其社會地位就成為必要。

在經濟方面,根據當時的法律,華族的世襲財產受到特別保護,以其為“標的”的轉讓和抵押行為無效。這樣就防止了華族財產的流失,保證了其基本的經濟地位。此外華族還集資設立了國立第十五銀行(又稱華族銀行),以保證其財產的保值增值。為了保護歷來就貧窮的舊堂上華族,日本政府還專門設立了“舊堂上華族保護資金”,以接濟貧窮華族。

在政治方面,貴族院議員絕大多數由華族構成,其中30歲以上的公爵和侯爵為當然議員,伯爵、子爵和男爵議員則在擁有本爵位的30歲以上人員當中互選產生。其中伯爵議員定額18名,子爵和男爵議員定額各66名,任期七年。按慣例,貴族院正副議長、宮內大臣、宗秩寮總裁只能由華族出任。在明治、大正時代,由於內閣總理大臣由天皇指定,因此多數內閣總理大臣都是華族出身,其中著名者如伊藤博文、黑田清隆、桂太郎、西園寺公望、近衛文麿等。作為德川宗家當主的德川家達也曾受天皇之命組織內閣,但由於家族會議的反對而拒絕了天皇的命令。

在榮典方面,華族爵位世襲。所有華族均保有宮中席次,其中公爵排第十六位,在敘從一位者之上,賜親任官待遇者之下。侯爵排第二十二位,在敘正二位者之上,麝香間祗候之下。伯爵排第二十八位,在敘從二位者之上,賜敕任官待遇者之下。子爵排第三十一位,在敘正三位者之下,敘勛二等者之下。男爵排第三十六位,在敘正四位者之上,敘勛三等者之下。那么華族的地位究竟有多高呢?以最低等級的男爵為例,其宮中席次在貴族院和眾議院議員之上,更高於高等官三等者。高等官三等相當於今日的陸軍大佐、地方裁判所判事、駐外使館一等書記官或內閣、各省書記官。而貴為公爵者的宮中席次則更是高於高等官一等者,高等官一等相當於宮內省次官、陸海軍中將,是一般人奮鬥一輩子才能登上的高位。華族之嫡男成年(20歲)後即可敘從五位,因此也被稱為“五位”。各等有爵位者在不考慮本人功績的情況下也可以依年齡敘任,其中公爵在年滿六十四歲後,就算毫無功績也可以敘從一位。男爵如果毫無功績,則在年滿九十六歲後也可以敘從一位。那么一位華族的頭銜應該是如何的呢?一般而言是以“位”+“勛”+“爵”+“職”來稱呼,以德川宗家當主德川家達為例:從一位大勛位公爵貴族院議長。

在教育方面,所有華族子弟均有進入學習院學習的特權。將來只要成績在學習院中能排到中等以上,便可以進入全日本第一的東京帝國大學。成績靠後的學習院學生也可以進入京都帝國大學學習,而普通人為了考入這兩所大學則不知要經歷多少年的煎熬和努力。

此外華族們還組織設立了華族會館以加強彼此間的交際,德川宗家當主德川家達常年擔任館長一職。

衰敗與廢除

三、華族制度的衰敗與廢除

與西歐各國貴族一樣,日本華族在進入二十世紀後也逐漸衰敗。首先陷入困境的便是舊公卿華族。舊公卿在江戶時代便以俸祿低下聞名,五攝家平均所領不過二、三千石,公卿名門不過數百石,而一般公卿所領更是少至祿米三十石。明治維新後的金祿公債是以原領俸祿為準發放公債,由此導致公卿華族所得甚少。具體而言,岩倉具定僅62,000日圓,三條實美僅65,000日圓,鷹司熙通僅18,000日圓,二條基弘僅35,000日圓,而這些人已經是公卿的最上層。至於中下層公卿華族的收入,就更是少得可憐了。為了維持必要的體面,不少公卿華族只得變賣家產,以至於債務纏身。前述對華族世襲財產予以特殊保護的法令也正是為了防止這些貧窮華族的財產流失。在大正時代,宮廷中經常舉行各種宴會和活動。受邀參加的公卿華族甚至會偷偷拿走一些宮中的日常器皿(當然也是上等工藝品),可見其生活窘迫的程度。

與公卿華族不同,大名華族在維新後獲得了本領十分之一的收入作為俸祿,因此大都通過金祿公債政策獲得了大量公債。

一般的大名華族領取的金祿公債也十分可觀,平均而言在100,000日圓上下,最少的也有數萬日圓。加上他們原先擁有的收藏品、在東京擁有的藩邸以及在國立十五銀行(華族銀行)和其他產業上的投資,大名華族實際上屬於當時最富裕的階層。但由於他們往往有眾多的舊家臣需要援助,加上高額的交際費用,大名華族的財政狀況也逐漸緊張。1927年,昭和時代最大的金融恐慌到來,華族銀行應聲而倒,使得許多華族損失慘重。此外遺產稅也使得許多華族不堪重負,如紀伊德川家當主德川賴貞在1925年繼承財產時,為了支付高達800,000日圓的稅金不得不變賣祖傳家寶,其中一個重達4.3kg的純金茶釜還成為當時的社會話題。

在太平洋戰爭中敗於美國後,日本被美軍占領。基於對日本進行民主化改造的目的,占領軍總部希望能廢除作為“明治體制”基石的華族制度。1947年,根據新的《日本國憲法》,華族制度正式廢除。據統計,當時有爵位者包括:公爵17名、侯爵38名、伯爵105名、子爵351名、男爵378名,總計889人。1947年5月15日上午10點,自島津忠重公爵以下204名華族齊聚東京皇居“表三之間”拜謁昭和天皇。在會見中,天皇表示:“從今以後華族制度廢除,各位要努力不辱沒祖先的名聲。”

華族後裔

那么在經歷了六十年後,現在的華族後裔處於何種生活狀態呢?是已經沉淪,還是依舊活躍在日本的各界?可以確定的是,華族目前仍有不少後裔活躍於政、商兩界,其中細川家當主甚至出任內閣總理大臣,龜井家當主父女也分別擔任著眾議員和參議員。此外“華族會館”也並未消亡,目前以“霞會館”(因地處霞關得名)的名稱繼續存續,擁有數百名會員(會員身份受限)。霞會館占地五千坪(約一萬六千多平方米),1968年建成34層的高層建築,當時為日本第一。其內部設有各種社會公益設施以及研究機構。霞會館還承辦會員的婚禮、發布會、稽古會,為會員提供交流機會,其主要運營內容如下:

1、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的調查與研究以及參考資料的收集。

2、調查、研究成果的報告和出版。

3、舉辦各類演講會和研究會。

4、促進社會、文化、福利等公益事業。

5、傳承傳統文化。

華族簡介

華族。即越南的華人,人口92.6萬,據有關統計,多達85%以上的越南華人居住在南方。越南華人居民分布很廣,山區、平原、海島、城鎮都有他們的身影。越南華人的祖先都是在歷史上各個不同時期從中國遷到越南的。中華民族向越南遷徙,有史可查者最早可上溯至秦代。他們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從不同的地方遷入越南。他們把中華文化的傳統,以及祖居地區的傳統文化帶入越南,一直保留至今。由於長期與京族以及周圍其他一些民族相處,也受到越南文化的影響,在保留傳統文化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新的文化特徵。然而,傳統文化始終占據主導地位。由於這些居民的祖籍多是中國南方一些沿海省份,如廣東、廣西、海南、福建,因此他們的傳統文化和習俗與中國南方基本相同。越南華人對越南經濟做出了巨大貢獻,特別在越南南方經濟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越南官方認定的54個民族

越南政府將境內民族劃分為54個,其中京族人口占87%,次者為岱依、泰、芒、高棉、華、儂、苗、瑤等民族;除京族外,其餘均定為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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