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族

芒族

芒族(越南語:Người Mường)是越南官方劃分的54個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越南西北部,集中於和平省,以及清化省的山區,人口約123.6萬,是越南第三大的少數民族。

簡介

和平省的芒族村落和平省的芒族村落

芒族是一個民族,主要分布在越南和平、清化兩省的高地,芒族人多相信萬物有靈,村莊多建有祭祀城隍的亭子,並求拜土地、山神、林神、河神等,實行祖先崇拜,有祭祖的習慣。

芒族人民有著出眾的才華,男人擅長狩獵,女人則心靈手巧,耕種梯田是他們謀生的主要方式。芒族的起源地本來就與京族有著緊密關係,現在隨著社會的日益開放,兩個民族之間的差異變得更加微弱。

宗教

芒族人多相信萬物有靈,村莊多建有祭祀城隍的亭子,並求拜土地、山神、林神、河神等,且認為存在妖魔坑害人類。

民間有各種禁忌,禁止食用某些動物,這可能是原始圖騰的殘餘。

芒族實行祖先崇拜,有祭祖的習慣。

分布

芒族的主要居住地介於泰族和越族的分布區之間,南北約350千米長,東西約80千米寬的狹長地帶,從安沛省西北部一直延伸到乂安省:包括和平省的全部,清化省的伯尺縣、錦水縣、郎正縣(LangChánh)、玉樂縣、如春縣(NhưXuân)、石城縣,富壽省的清山縣,安立縣,山羅省的符安縣(PhùYên)、北安縣(BắcYên)、木州縣(MộcChâu),河西省的巴維縣(BaVì)、國威縣(QuốcOAI),安沛省的文振縣(VănChấn)、鎮安縣(TrấnYên)等。在越南南部的多樂省、同奈省等也有芒族零星分布。

族稱與族源

芒族人自稱“莫爾”,在一些地區又有不同稱呼,如“莫”(和平省)、“莫愛”(昆愛地區)、“蒙沙”(廣平省)等。“芒”他族該民族的稱呼,在泰語中,“芒”是“區域”或“地區”之意。芒族人還自稱“孟龍”,意即“住在中心地區的人”。
芒族是一個古老的民族,從語言、文化和風俗習慣等方面來看,芒族與越族有親緣關係,可能同源於雒越,與東山文化有關。兩千多年來,居住於紅河流域與沿海地區的雒越人,經濟發展更快,受漢文化影響較深,逐漸分化為越族;而居住于山區的雒越人較大程度保留了傳統的生活方式,形成今天的芒族。

語言文化

芒族的語言稱為芒語,與越南語很接近,但漢語借詞更少,亦屬於南亞語系孟-高棉語族的越語支[5]。
芒族本無文字,但有豐富的口傳民間文學,如史詩、歌謠、諺語等。史詩《生土生水》(芒語:Tetấcteđác,越南語:Đẻđấtđẻnước)反映了古代芒族對宇宙、人類發展以及英雄的觀念。
相對於越南的主體民族越族,芒族受漢文化的影響相對較小。由於和西部的泰族交流廣泛,因此在文化習俗上與泰族有諸多類似。

經濟與社會

芒族長期從事山地農業,生產方式較為落後,以水稻為主要食糧,亦耕種旱稻,以及黃麻、棉花等經濟作物,同時進行採集、漁獵,並飼養家豬、水牛、雞、鴨等家畜家禽作為食物補充。其他收入來源包括售賣山林特產,如木材、桂皮、蘑菇等。
手工業有織布、染色、養蠶、繅絲等,可自行生產衣物和簡單器具。幾乎沒有制陶瓷、冶鉄業,陶瓷器皿和金屬工具需要通過與外界交易得來。
芒族村落常由十數戶組成,房屋為乾欄式(高腳房屋),內部以竹屏分隔。屋中設有龕位,是為祖先而設。門外放有水桶,供入室前洗腳使用。
越南八月革命前,芒族社會階層有嚴格等級之分,家庭則有明顯的父權性質,家中事務由男子決定。婦女是生產中的重要勞動力,因此也有權參與家庭事務。基本實行一夫一妻制,過去上層中亦存在一夫多妻。

越南官方認定的54個民族

越南政府將境內民族劃分為54個,其中京族人口占87%,次者為岱依、泰、芒、高棉、華、儂、苗、瑤等民族;除京族外,其餘均定為少數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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