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其母是愛爾蘭演員、女權運動家茅德·岡,其父因為參加1916年復活節反英起義被處死,在巴黎和愛爾蘭受教育,1917年他13歲就加入愛爾蘭共和軍,是一位爭取愛爾蘭自由的戰士,1921年17歲的時候就作為代表團最小的成員參加與英國的獨立談判,規定南部26郡獨立,但北部6郡仍留在英國,他不滿這個協定,繼續暴動,並以記者身份作為掩護,1924年愛爾蘭獨立後他被自己人都當成了敵人,潛入地下活動,1926年與一位阿根廷出生的愛爾蘭姑娘結婚,1927年在愛爾蘭生下他們的女兒安娜,1928年24歲就任愛爾蘭共和軍參謀長,1936年成為愛爾蘭共和軍總司令,同年創立愛爾蘭最大的政黨--替天行道士兵黨(共和黨),目的是進行新的計畫經濟,1937年因為不支持共和黨和希特勒合作而退出該黨。
此後7年時間斷斷續續學習法律,又用了三年時間完成正規法律課程,經歷了人身的大轉變,成為都柏林最有名望的高級律師,他為所有人的合法權利辯護,包括哪些和他政治觀點不同的人和反對他的人。
1947年他重返政壇,進入愛爾蘭眾議員直到1958年,1948-1951年任外交部長,曾發表一份愛爾蘭經濟的白皮書,制定4年經濟發展計畫,他還參與制定愛爾蘭法律,使愛爾蘭在1949年第一個脫離大英國協而完全獨立。他還提出,歐共體必須幫助北愛爾蘭和愛爾蘭統一,否則愛爾蘭不會加入歐共體。1950年任歐洲委員會外長理事會主席,1948-1951年任歐洲經濟合作組織副主席,他積極參加許多保衛人權的組織活動,曾任大赦國際主席,1973-1977年成為聯合國助理秘書長,獲得諾貝爾和平獎和列寧和平獎,聯合國西南非洲特派員,1977年被任命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設立的國際通訊問題研究委員會主席。1979年伊朗人質事件發生後,他不顧自己年老體弱,仍四處奔走。他是一個和平主義者,反對把人類推向核戰爭,主張戰爭和和平應由人民來選擇。
他的生活
他生活簡樸,長期居住在愛爾蘭一所老式公寓裡,一生都為愛爾蘭問題而奔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