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職業醫鬧與患者家屬要求賠償有很明顯的區別,只要他們打聽到醫療事故的訊息,行動很迅速,也是有組織、有規模的。他們平時在醫院門前看似在四處“閒”逛,其實他們並不“閒”,他們在各個診室搜尋,四處打聽患者的各種醫療事故信息,當他們從各種醫療事故中嗅到金錢的味道,就馬上和患者家屬聯繫稱自己可以幫助家屬向醫院索要賠償,並提出自己的要求,然後打著患者家屬的旗號,在醫院上演要求醫院承擔責任的鬧劇。
他們往往和出現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互相利用,或是在醫院門前聚眾靜坐,或是拉起條幅給醫院施壓,甚至將死者或傷者抬到門診大廳,通過這些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賠償,他們再從中分紅,已擾亂正常就醫秩序。
形成原因
一是很多患者送到醫院時,已經處於危險期,這時患者出現意外,其家屬就會認為是醫療事故,而醫院會認為自身的操作沒有過失,在達不成賠償協定的時候,患者就會採用過激行為為醫院施加壓力,以達到賠償目的。
二是醫療事故鑑定複雜。
三是有些醫療機構在進行診療時,操作確實存在不合格現象。
四是正當賠償手續非常複雜。
五是利益驅使,這也是“醫鬧團體”出現的主要原因。
特徵
“醫鬧”多是無業人員。一個醫鬧團體最少的有十餘人,最多的有百餘人,這些人大多都沒有固定的工作,有相當一部分還是城市周邊的中年婦女,她們大多靠揀垃圾或做小生意為生,且大多屬於一個村或一個地方的人。每次有“業務”的時候,就由一個人牽頭,一個通知一個,有相識的也有不相識的,然後在一起相約到醫院。
他們會在醫院門口扯上橫幅,衝進醫院又打又砸,圍堵醫生、封住診室,要求院方賠償。如果院方不賠償或不遷就這種行為,他們就會在醫院鬧上十天半月,不拿到錢誓不罷休。他們既不是醫院的工作人員,也不是患者的家屬,而是悄悄滋長的另一種怪異職業“醫鬧”。
這樣的“醫鬧一族”往往和出現了醫療糾紛的患者家屬相互配合,或是在醫院門前聚眾靜坐,或是在醫院拉起橫幅要求賠償,嚴重的將死者或傷者抬到醫院門診大廳擾亂就診秩序。在醫療糾紛當事人獲得了醫院的賠償後,他們再與當事人分紅。
具體事件
某醫院門前,上書“殺人償命,血債血償,醫生無德,天理何在”字樣的約3米長白色條幅橫懸在醫院門前。七八個身著孝服的“家長”們,正圍著火盆為死者燒紙祭奠。兩隻花圈端正地擺放在醫院門口,中間是一名少年的黑白照片。這一場面,引得過往行人、患者們駐足圍觀。他們一邊蹲在醫院門口吃便當,一邊不停地對進入醫院的患者們說:“殺人醫院,天理何在!”當醫院圍觀者越來越多時,他們開始做出一些讓人同情的動作,時而號啕,時而捶胸頓足。
這起事件源於一名12歲男孩在醫院診療過程中,突發傳染性疾病,不治身亡。據該院醫政科負責人介紹,這已經是第三天了。頭兩天“死者家屬”認為醫院存在重大過失不肯將屍體抬出病房,甚至把少年屍體抬到醫政科,放在桌子上,要在辦公室里為孩祭奠。經院方協調無效後,為了照顧“患者家屬”情緒,醫院允許他們在辦公室內燒起了冥紙。院方表示,如果鑑定為醫療事故,可以通過有關部門認定,作出相應賠償,希望通過法律程式解決此事。
患方家屬卻表示走法律程式麻煩,希望院方馬上給錢。其中兩名年約40歲左右的女性表現異常,時不時拍案而起,破口大罵。
該院連續換了三名副院長接待他們,他們都不滿意。最後,院長忍無可忍,對其中一人說:“你們跟死者是什麼關係,你們是不是醫鬧,再鬧下去我馬上報警!”這些人才悻悻而去,並表示,明天還會來接著談。
操作手法
第一步,打探醫療糾紛。在得到訊息後,“醫鬧”趕在第一時間與患者家屬取得聯繫,搖身變成患者“親屬”,並取得他們的信任,為其“出謀劃策”,準備索賠。
第二步,分工。真正的患者家屬只需要出現在醫院門口就可以,“醫鬧”擔負靜坐、談判、購買和發放食物等任務。
第三步,鬧到一定程度後,“醫鬧”與患者親屬一起找醫院協商。醫院一旦不能滿足條件,“醫鬧”就拍桌子、砸板凳,醫院外大鬧,醫院內小鬧,在醫院內憂外困的情況下,迫使醫院妥協。
第四步,不是所有的醫院都“逆來順受”,一些醫院堅決不低頭,執意通過法律程式解決問題,這時候“醫鬧”就打人、砸東西,製造更大的負面影響。
第五步,醫院一般到這個時候都被折騰得差不多了,但“醫鬧”並不善罷甘休,而是揚言要對醫院院長、醫生進行報復。
社會影響
一家民營醫院負責人稱,醫院曾多次遭遇“醫鬧”,最後,他們與某些“醫鬧”都成了“熟人”。其中一人還向他們透露,鬧的過程中要把握一個“尺度”,而這個“尺度”是完全按照他們聘請的律師所要求地做的,哪兒些事可以做,哪兒些事不能做,律師會一一列舉出來。該負責人無奈地表示,由於“醫鬧”無理取鬧,“明哲保身”成了眼下許多醫生的信條。一遇疑難雜症,不少醫生不約而同地選擇迴避,“能躲則躲,能推則推”,生怕“引火燒身”。
醫療技術始終處在一個發展、創新的形態下,隨著各類新疾病的出現,醫務人員需要不停地進行醫學探索,但“醫鬧”現象的出現,使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而這樣就可能放棄某些方面的探索或創新,一旦遇到風險較大的手術,他們就會一推了之,而患者也就失去了康復的一線希望。但不論怎么說,醫生也不願意看到醫療事故的發生。
律師觀點
從法律角度來看,“醫鬧”現象本身存在諸多與現行法律法規相違背的地方。
律師表示,“醫鬧”與患者家屬之間存在的是一種畸形授權關係——“醫鬧”必然先獲得患者家屬的授權,然後獲取相應的信息。從患者家屬角度看,這種授權並不合理,因其本身並沒有“鬧”的權利。同時,不少“醫鬧”事先往往會採取誇大結果、虛構事實的方法,取得患者家屬的信任,而這種行為本身已構成某種程度的欺詐。
律師提醒,職業“醫鬧”通過擾亂醫院就診秩序的方式,向醫院索取高額的賠償,這種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若產生嚴重後果,將遭受處罰。同時,如果患者家屬參與“醫鬧”,並對醫院正常秩序產生惡劣影響,那么別說爭取賠償了,自己都有可能因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而受到處罰,情節嚴重者還可能面臨行政拘留。
杜絕方法
“醫鬧”現象之所以能夠成了一個小“氣候”,是因為有醫患之間關係緊張這塊土壤。當前在一些地方,醫患關係已經達到患者視醫生如蛇蠍,醫生視患者如寇讎這樣的境地,雖不能說患者毫無責任,但醫院和醫生才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本來在患者心目中,醫生都應該是“白衣天使”。但在醫療產業化的現實下,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醫院卻長期、大量地透支患者對醫生的崇敬和信任,偏離了自己的職業宗旨,把患者的病痛當成了斂財的良機,不加節制地利用信息不對稱,患者的需求缺乏彈性這些天然優勢,加重患者的負擔和痛苦。這方面的黑幕已經被揭出很多,就在前不久,深圳人民醫院還曝出了一天收費25小時的醜聞。至於醫療事故的鑑定,更是被醫衛系統牢牢控制在自己手裡,而喪失了應有的公信力。這樣看來,要徹底剷除“醫鬧”存在的土壤,就必須解開醫患關係的死結,而要解決這個死結,醫院和醫生就必須主動採取措施,重建患者對自己的信任。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要解決“醫鬧”問題,關鍵還是要靠向患者提供專業和法律方面的服務,同時降低患者依法維權的成本,將患者的維權行動疏導到合法的渠道中來,這樣才能使“醫鬧”無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間,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在中國的現狀下,堵住“醫鬧”之濁水,開闢“醫訴”之清流,才是解決醫患糾紛的最佳途徑。雖然醫療系統存在的各種不良現象,確是“醫鬧”存在的原因之一,卻不能成為縱容其泛濫的理由。“根除醫療腐敗,才能杜絕‘醫鬧’”的說法,可以是一時激憤的牢騷,卻不該受到輿論的鼓勵,否則,我們將既得不到良好的醫療環境,也不可能在出現醫療糾紛時,得到及時有效的法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