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特點
火災保險是一種傳統的保險業務,於其他保險業務相比,有如下獨立的特徵,無法用其他保險險種替代。1.保險標的存在於陸地,相對靜止。
2.保險標的存放地址不得隨意變動,變動則影響保險契約效力。
3.可保風險非常廣泛,包括各種自然災害和多種意外事故。存在多種附加險,如附加利潤損失保險和附加盜竊風險保險等,覆蓋了大部分可保風險。
在國內保險業界,火險是財產基本險、財產綜合險以及財產一切險的總稱。
2 分類
●團體火災保險以企業及其他法人團體為被保險人的火災保險。●家庭財產保險以居民家庭住宅及存放在固定場所的物質財產為保險對象。
3 團體火災保險
3.1 保險標的
3.1.1可保財產被保險人自有或者與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險人負責的財產;被保險人經營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財產;法律上承認與被保險人有經濟利益關係並且坐落或存放於保險單載明的地址的下列家庭財產。如下:
●房屋及附屬設備和室內裝修材料;
●機器及設備;
●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
●原材料、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庫存商品、特種儲備商品;
●賬外財產或已攤銷財產。
3.12特約可保財產
經過特別約定可以作為保險標的的財產。如市場價格變化大,保險金額難以確定的財產:金銀、珠寶、玉器、首飾、古玩、郵票、藝術品等。如價值高,風險特別的財產:堤堰、水閘、鐵路、道路、橋樑、碼頭等。如風險大,需提高費率的財產:礦井、礦坑內的設備、物資等。
3.2 不保財產
●土地、礦藏、森林、水產資源;●貨幣、有價證券、票證、檔案、賬冊、技術資料、圖表;
●違章建築、非法占有的財產、正處於緊急狀態的財產;
●未經收割的農作物、家禽、家畜、其他家養動物。
3.3 保險金額
●固定資產的保險金額可採取以下方式確定:1.按照賬面原值投保;
2.按重置價值投保;
3.按投保時實際價值協定投保。
●流動資產的保險金額可採取以下方式確定:
1.按被保險人物化流動資產最近12個月的平均賬面餘額投保;
2.按被保險人物化流動資產最近的賬面餘額投保。
3.4 保險費率
中國火災保險的費率採用分類級差費率。●工業險費率
六級,分別為金屬冶煉類、棉紡織輕工業類、麻絲油蠟加工類、一般危險品化合生產類、特別危險品化合生產類。
●倉儲險費率
五級,分別為一般物資、一般危險品、特別危險品、金屬材料、石油。
●普通險費率
五級。除上述範圍外的其他可保財產。
3.5 保險責任
1.保險契約列明的自然災害:雷擊、暴風、龍捲風、洪水、地陷、崖崩、突發性滑坡、雪災、冰凌、土石流等。2.保險契約列明的意外事故:火災、爆炸、空中運行的物體的墜落等。
3.特別損失承擔的責任:自有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因保險事故的發生導致保險標的的直接損失,並且保險標的的安全必須因供電、供水、供氣設備存在才能正常存在,比如熔爐、冷凝設備、發酵設備等。
4.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搶救財產或防止災害蔓延採取的,合理必要的措施而造成的保險標的的損失。
5.發生保險事故時,為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而採取針對保險標的的施救、保護、整理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3.6 賠償計算
固定資產足額投保時按照重置價值與實際損失較小的一個賠償;不足額則按照比例賠償。流動資產和已經攤銷或賬外資產按照賬面餘額和實際損失較小的一個賠償。
3.7 主要險種
●財產保險基本險承保火災、雷擊、爆炸、飛行物體及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及上述保險責任3、4、5項。●財產保險綜合險除承擔財產保險基本險保險責任外,還承擔暴雨、洪水、颱風、暴風、龍捲風、雪災、雹災、冰凌、土石流、崖崩、突發性滑坡、地面突然塌陷等自然災害。
●機器損壞保險承保可正常運轉的機器設備因人為的、意外的或物理的原因導致的物質損失。
●附加險包括利潤損失保險和盜搶險。
3.8 附加利潤損失保險
利潤損失保險又稱營業中斷保險,它承保企業因意外遭受災害事故導致正常生產或經營中斷造成的可預期的利潤損失或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費用支出。3.8.1 保險金額和保險費率
保險金額一般用本年度毛利潤金額確定,並考慮業務發展趨勢和通貨膨脹等因素綜合得出。
保險費率一般採用基礎費率結合企業經營性質及其他影響損失大小的因素進行增減。
3.8.2 保險賠償
賠償期限一般雙方事先協商,估算發生保險事故後恢復經營所需時間商定。
賠償一般設定絕對免賠額,被保險人自己需承擔一定損失。
賠償計算方法:毛利潤損失=(標準營業額-實際賠償期內營業額)×毛利潤率×(1-免賠率)
3.8.3 不可保風險
●被保險人故意行為導致的風險;
●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武裝叛亂、敵對行為、武裝衝突、徵用或沒收;
●核反應、核輻射、核爆炸、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