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期限
根據被保險人的不同需要,家庭財產保險可以分為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定期還本家庭財產保險(保險期限為1年期、3年期和5年期)。
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被保險人根據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確定,並且按照保險單上規定的保險財產項目分別列明。
保險費普通家庭財產保險保險費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保險費率計算。被保險人應當在起保當天一次繳清保險費。
分類
1、普通家庭財產保險
普通家庭財產保險是採取交納保險費的方式,保險期限為一年,從保險人簽發保單零時起,到保險期滿24小時止。沒有特殊原因,中途不得退保。保險期滿後,所交納的保險費不退還,繼續保險需要重新辦理保險手續。
2、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
它的承保範圍和保險責任與普通家財險相同。到期還本型家庭財產保險具有災害補償和儲蓄的雙重性質。投保時,投保人交納固定的保險儲金,儲金的利息轉作保費,保險期滿時,無論在保險期內是否發生賠付,保險儲金均返還投保人。
3、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
隨著物價指數的上漲和央行不斷升息,人們對保險保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率聯動型家庭財產保險應運而生。投保此類險種除擁有相應的保障責任外,如遇銀行利率調整,隨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調整,分段計息,無論是否發生保險賠償,期滿均可獲得本金和收益。
家財險品種多樣化
眼下市場上的家財險產品可謂琳琅滿目,從大類上分,保障型、儲金型、投資型各有千秋。保障型家財險保費低
保障型家財險產品是單純的具有經濟損失補償性質的險種,期限為1年,保險期滿後,需要重新續保。主要保障因火災、爆炸、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造成的家庭財產損失,又分普通家財險與組合型家財險。組合型家財險在普通家財險基礎上,將附加條款、家庭成員意外傷害和居家責任、家庭僱傭責任等進行任意組合,保障範圍更廣,也更靈活,便於居民根據需要進行選擇。
儲金型家財險較實惠
儲金型家財險產品也被稱為兩全險,是居民通過向保險公司交納保險儲金的形式獲得保險保障,保險公司將被保險人所交保險儲金的利息作為保險費,在保險期滿時仍將原來所交的保險儲金全部退還被保險人。
投資型家財險有收益
投資型家財險則具有經濟補償和到期還本性質,保險期限一般在3~5年之間,不僅有保障型家財險的保障功能,還兼顧投資功效。投保此類險種除擁有相應的保障責任外,如遇銀行利率調整,隨一年期銀行存款利率同步、同幅調整,分段計息,無論是否發生保險賠償,期滿均可獲得本金和收益。
保險範圍
1、可保財產
(1)自有居住房屋
(2)室內裝修、裝飾及附屬設施
(3)室內家庭財產
2、特保財產
(1)農村家庭存放在院內的非動力農機具、農用工具和已收穫的農副產品
(2)個體勞動者存放在室內的營業器具、工具、原材料和商品
(3)代他人保管的財產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
(4)須與保險人特別約定才能投保的財產
3、不保財產
(1)金銀、珠寶、首飾、古玩、貨幣、古書、字畫等珍貴財物(價值太大或無固定價值)
(2)貨幣、儲蓄存摺、有價證券、票證、檔案、帳冊、圖表、技術資料等(不是實際物資)
(3)違章建築、危險房屋、以及其他處於危險狀態的財產
(4)機車、拖拉機或汽車等機動車輛,尋呼機、手機等無線通訊設備和家禽家畜(其他財產保險範圍)
(5)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以及花、鳥、魚、蟲、樹、盆景等(無法鑑定價值)
保險責任
保險財產在保險單列明的地址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負責賠償:
(一)火災、爆炸;
(二)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崖崩、龍捲風、冰凌、土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地陷或下沉;
(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
(四)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牆、屋頂、屋架)倒塌;
(五)存放於室內的保險財產,因遭受外來的、有明顯痕跡的盜竊、搶劫。
(六)其他列明的自然災害:龍捲風、洪水、海嘯、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土石流、突發性滑坡、雪災、雹災、冰凌
(七)外界建築倒塌(保險建築自行倒塌不賠)
(八)暴風、暴雨造成房屋主要結構倒塌
(九)施救所致的損失和費用
除外責任
保險財產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一)地震、海嘯;
(二)戰爭、軍事行動、暴動、罷工、沒收、徵用;
(三)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
(四)被保險人或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
(五)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
對下列各項亦不負責賠償:
(一)家用電器因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
(二)堆放於陽台或露天的財產,或用蘆席、稻草、油毛氈、麥桿、蘆葦、竹桿、帆布等材料為外牆、棚頂的簡陋罩棚下的財產及罩棚,由於暴風、暴雨、盜竊或搶劫所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築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築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
(四)被保險人的家屬或僱傭人員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盜竊或縱容他人盜竊保險財產而造成的損失;
(五)保險財產在存放處所無人居住或無人看管超過七天的情況下遭受的盜竊損失;
(六)因門窗未關致使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損失;
(七)在發生本條款第三條一、二、三、四項列明的保險事故時保險財產遭受的盜竊、搶劫損失。
賠償處理
1.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2.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3.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公司賠償後,保險契約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保險公司出具批單批註。
4.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應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保險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保險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保險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並向保險公司提供必要的檔案及有關情況。
5.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保險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
6.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被保險人義務
家庭財產保險一、被保險人應依照保險人規定的家庭財產收費標準在起保日前一次繳清保險費或保險儲金;
二、被保險人如在保險期內要求退還保險儲金,保險人按照家庭財產保險規定的費率計收當年保險費,保險費從退還的保險儲金中扣除;
三、在保險期限內,保險財產存放地點發生變更,或保險財產所有權轉移,被保險人應及時向保險人申請辦理批改手續;
四、被保險人應當維護保險財產的安全,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做好防災、防損的工作;
五、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災害或事故時,被保險入應當盡力救護並保存現場,在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保險人,同時向當地公安或有關部門報告,以便及時查勘處理;
六、被保險人在向保險人申請請賠償時,應當提供保險單、保險財產損失清單、救護費用單據以及所在單位、街道、鄉(鎮)和有關職能部門(如公安、氣象等部門)的證明;
七、保險財產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請求時,保險人可以按照本條款有關規定先予賠償,但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並協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八、被保險人如果不履行本條款規定的各項義務,或有虛報損失等欺騙行為,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追回已經支付的賠款,或者終止保險契約。
仲裁
家庭財產保險有關保險的爭議解決方式由當事人在契約約定中從下列兩種方式中選擇一種:
(1)有關本保險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有關本保險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事故處理
家裡發生保險事故,火災,水浸等當然是首先打電話給消防部門了和保險公司了,然後及時的採取相應的施救措施,減少家庭財產的損失。如果發生盜竊或其他天災人禍,首先要做的是保護好現場,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向保險公司索賠時需要提供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證明,受損物品清單,購物原始發票等。第24條、第26條、第27條規定主要有:賠款期限為10天,前提條件是賠款金額要先確認下來。雙方確認後,保險公司在10天內一次賠償結案。賠款數額確定期為60天內,60天后仍不能確定的,保險公司應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確定的最低數額先行支付,待最終確定後再補齊差額。索賠時效為兩年,超過規定時限,保險公司將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展狀況
1.國內業務恢復初期,家庭財產保險與其它業務一起高速增長
2.財產保險業務穩步發展時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卻大幅下滑,大有不可遏制之勢
3.改革深入發展期,家庭財產保險業務徘徊不前,陷入困境。
存在問題
一是保險公司缺乏對市場變化的調研,不能及時掌握情況,沒有採取有力措施;
二是展業手段單調,方式方法不靈活,服務水平不高;
三是暴露出險種的不盡合理,缺少吸引力,不適應市場需求;
四是代理途徑不穩定,代理機構、代理人員不能正常開展業務;
五是在經濟調整時期,鄉鎮農民收入增長緩慢,特別是農民“減負”期間,“保險”往往被當作農民的負擔被砍掉,城市居民收入近年來增幅不高,下崗職工增多,也影響了人們投保的積極性。
理賠相關
理賠流程
無論是哪一險種,理賠都是其中最關鍵的環節,家庭財產保險也不例外。不少人覺得理賠是個難題,事實上只要要按照一定的程式步驟,理賠問題便會順利進行。那么,家庭財產保險的理賠流程是怎樣的呢?家庭財產保險的理賠流程
1.被保險人索賠時,應當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和其他必要的單證。
2.保險財產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保險公司按照出險當時保險財產的實際價值計算賠償,但最高不超過保險單分項列明的保險金額。
3.保險財產遭受部分損失經保險公司賠償後,保險契約繼續有效,但其保險金額相應減少。減少金額由保險公司出具批單批註。
4.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應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或第三者索賠。被保險人如向保險公司索賠,應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保險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在保險公司行使代位索賠權利時,被保險人應積極協助,並向保險公司提供必要的檔案及有關情況。
5.保險事故發生時,如另有其他保險對同一保險財產承保同一責任,不論該保險是否由被保險人或他人投保,保險公司僅按比例負責賠償。
6.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兩年。
專家建議,投保人在發生事故之後,應該在第一時間進行報案,保護好現場。
理賠事項
家財險保障範圍很廣,理賠事宜也較多,為了能夠順利得到理賠,減少糾紛,在出險後進行理賠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應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並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同時向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報案。
2.索賠時,要向保險公司提供保險單、損失清單、發票、費用單據和有關部門證明,如消防火災證明、公安部門的盜竊證明、氣象證明等,各項單證、證明要真實、可靠。
3.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後,如果應該由第三者賠償的,被保險人可以向保險公司或第三者索賠,如果向保險公司索賠,被保險人自收到賠款之日起,向保險公司轉移向第三者代位索賠的權利,並積極協助,提供必要的檔案及有關情況。
4.保險人如將家庭財產同時向幾家保險公司投保,出險後要同時向幾家保險公司報案,各保險公司將根據各自的保險金額所占比例計算賠償,各家賠償公司賠款合計不會超過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
5.家庭財產中,如果房屋及室內裝璜未足額投保,保險公司要按比例賠償,室內財產分項承保,按實際損失賠付,但以不超過分項保險金額為限。
6.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為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年。
7.發生盜搶事故後,經公安部門確認,且三個月內未破案,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一般來說在家財險的承保範圍內,資料齊全是很容易進行理賠的,出險後的及時報案以及資料蒐集尤為重要,應當引起重視。
投保注意幾大誤區
一、家財險投保誤區1:忽視家庭風險。家庭生活看似平常,實際上也暗藏著很多的風險,比如自然災害、水浸損失、火災爆炸、室內財產被竊損失、家用電器遭遇雷電造成損失等等,往往令人措不及防。而這些風險要想完全避免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因此通過購買家財險將風險進行轉移應當成為居民首選的風險防範手段。購買家財險不僅是必要的,而且可以說是必須的。
二、家財險投保誤區2:以為只要是家庭財產均可投保。
家庭財產保險是以居民的有形財產為保險標的的一種財產保險,其承保對象為城鄉居民所有存放在固定地址範圍且處於相對靜止狀態下的各種財產,主要包括房屋及其附屬物、室內裝潢和室內財產,以及在保險期限內由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原因導致被保險人的房屋無法居住,被保險人支付的必需的、合理的租房費用。但一些損失發生後無法確定具體價值的財產、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日用品如食品、菸酒、藥品、化妝品、法律規定不允許個人收藏、保管或擁有的財產、交通工具、養殖及種植物、像數位相機、通訊工具、筆記本手提電腦之類的風險較大財產等,都是不可保財產。比如金銀、首飾、珠寶、貨幣、有價證券、票證、郵票、古玩、檔案、賬冊、技術資料、圖表、家畜、花草、樹木、寵物、信用卡以及其他無法鑑定價值的財產如電腦軟體;處於緊急危險狀態下的財產;用於生產經營的財產如家庭所有,但用於經營活動商鋪;另外,個人所有的違章、私建房屋也不能投保家財險。因此,居民在投保時應充分加以注意,以免交了保費卻得不到保險保障。
三、家財險投保誤區3:以為誰都可以作為投保人。
保險利益原財是財產保險的基本原則之一,要求指投保人與所投保的家庭財產之間必須具有一定的利益關係。在用有保險利益前提下,投保人可以對個人所有或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向保險公司投保家財險。對於因債權關係而獲得的他人的抵押物品,債權人也可以作為投保人為其投保家財險,因為投保人在占有這些財產時要對其安全負責,因此產生了可保利益。但是對於租住別人住房的租客,對房東的房屋則不具備保險利益,因而也不能作為投保人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投保家財險。但可以選擇房屋財產以外的居家責任險投保。
四、家財險投保誤區4:以為投保後所有原因造成的損失,都會獲得保險賠償。
實際上,普通家財險只負責因火災、爆炸;雷擊、冰雹、雪災、洪水、崖崩、龍捲風、冰凌、土石流和自然災害引起地陷或下沉;空中運行物體墜落、外界物體倒塌;暴風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結構(外牆、屋頂、屋架)倒塌;存放於室內的保險財產遭受盜竊、搶劫等造成的財產損失進行賠償。但因家用電器使用過度或超電壓、碰線、漏電、自身發熱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損毀;保險財產本身缺陷、保管不善、變質、霉爛、受潮、蟲咬、自然磨損;未按要求施工導致建築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築物出現裂縫、倒塌的損失等不負保險責任;同時因地震、海嘯;戰爭、軍事行動、暴動、罷工、沒收、徵用;核反應、核輻射或放射性污染;大於13歲的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等造成的保險財產的損失或任何第三者責任或任何費用,保險公司是不負賠償責任的。因此居民在投保時應當對這些除外責任加以注意。
五、家財險投保誤區5:以為投資型家財險一定比保障型家財險更好。
投資型家財險產品是一種具有經濟補償和到期還本性質的險種,兼具風險保障和投資收益的功效。一方面在發生保險損失時會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另一方面無論是否發生保險賠償,保險期滿後投保人均可獲得本金和收益。所以有些居民就認變投資型家財險一定比普通家財險要好。實際上,這種想法也是片面的,投資型家財險產品一般保險期限更長,一次性交納保費金額也高很多,而且一這部分錢的流動性不強,所以適用於有閒置資金且2-3年都不急用的家庭,而對於有些家庭,則可能造成一定的經濟負擔。所以也並不是每個家庭都適合投保投資型家財險產品的。居民還是要根據家庭實際經濟能力與保險需要選擇適當的家財險產品為宜。
六、家財險投保誤區6:以為多保便可以多得。
超額投保是指投保時確定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一是出於投保人的善意或惡意,造成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二是保險契約訂立後,由於保險財產的市價下跌,以致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金額大於保險價值。對於前者如果是投保人出於惡意,企圖為獲得不正當利益而造成的超額保險,則保險契約至始無效;如果是保險財產市價下跌導致的超額保險,賠償額同樣要按保險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值計算,超過部分的保額無效,保費不退還。比如說投保家財險時一台家電投保金額5000元,而後因保險事故使這台家電發生全損失時,當時市場上同一型號的新的家電價格為3000元,那么保險人只負責賠償3000元,而不會賠償5000元。因此,投保人在購買家庭財產保險時一定要認真考慮家庭財產的價值,以免因超額投保而多花冤枉保費,得不償失。
七、家財險投保誤區7:以為可以省些保險費。
不足額投保,是指客戶在投保時,所投保的金額低於投保財產的保險價值。居民如果不貴額投保,一旦發生損失,賠償金額將按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比例計算。
購買注意
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消費者在購買家庭財產保險時應做到“四注意”。
一是注意為哪些財產投保財產險;
二是注意家庭財產險的保險責任;
三是注意保險金額,避免超額投保和重複投保;
四是注意及時按約定交保險費,妥善保存保險單。
盤點保險險種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契約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契約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和達到契約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進行經濟補償或給付的一種經濟形式。保險是最古老的風險管理方法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