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災的發生、發展與氣象條件密不可分,森林火險是森林火災發生的可能性和蔓延難易程度的一種重要度量指標。
一、背景
以森林火災和氣象等資料為基礎,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行業標準(QX/T77-2007)—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於2006年6月22發布,2007年10月1日實施。此標準對森林火災氣象等級的顏色、表現形式等做了相應的規定。
二、範圍
標準規定了我國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的劃分標準、名稱,森林火險氣象指數的計算和使用,用於對森林火險氣象等級的預報、評價。
三、等級劃分
1、劃分五個等級級別 | 名稱 | 危險程度 | 易燃程度 | 蔓延擴散程度 | 表征顏色 |
一級 | 低火險 | 低 | 難 | 難 | 綠色 |
二級 | 較低火險 | 較低 | 較難 | 較難 | 藍色 |
三級 | 較高火險 | 較高 | 較易 | 較易 | 黃色 |
四級 | 高火險 | 高 | 易 | 易 | 橙色 |
五級 | 極高火險 | 極高 | 極易 | 極易 | 紅色 |
一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低;
二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較低;
三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較高。須加強防範;
四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高,林區須加強火源管理;
五級:森林火險氣象等級極高,嚴禁一切林內用火。
一級和二級火險天氣,可不設標誌。
三級火險天氣,懸掛黃旗預警標誌。
四級火險天氣,懸掛橙旗預警標誌。
五級火險天氣,懸掛紅旗預警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