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族火文化
■ 黃龍光原出處:彝族人網中國西南少數民族文化,從自然環境來劃分,有壩區文化和山區文化;從經濟生產方式來劃分,則有平壩稻作文化和山地旱作雜糧、畜牧文化。而山地旱作雜糧、畜牧文化中則以栽培雜糧(包括陸稻)和薯類為主的砍燒地和畜牧文化最為突出,這是西南山地民族文化的核心,我們且將其稱之為火文化,而壩區稻作文化則稱之為水文化。水火協奏,便演繹出了西南少數民族文化的主鏇律。
彝族,本遊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是其最主要的生產、生活方式。現在的川滇大、小涼山彝族地區,畜牧業仍占很大比重。進入農耕定居後,彝族以種植玉米、陸稻及薯類等旱作雜糧為主,初期還普遍盛行砍燒地農業,是典型的“火”的民族。彝族擁有大量有關火的神話、傳說,加上民間現存各類有關火的民俗事象,所有這一切豐滿了彝族的火文化。彝族火文化,歷史悠久,內涵博大精深,表現形式多樣。自古以來,火在彝族人民的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大多數彝族居住在山區、半山區和高寒山區,早晚氣溫相差比較大,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彝人離不開火塘,在他們的社會生活中,無時無刻不與火發生著千絲萬縷的聯繫。他們吃在火塘邊、睡在火塘邊、集談在火塘邊,火塘幾乎成了他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離開火,生活將無法延續。”[1]本文試從彝族有關火的神話、傳說、歌謠、歷史文獻及民俗調查資料入手,給彝族火文化描繪一個概貌,懇請廣大方家指正。
一、 彝族火神話
火,光燦閃爍,灼灼發光。在人類社會的發展進程中,是它促進了人類的巨大文明,而人類文明則賦予它深沉的文化內涵。遠古之時,在人們尚未會利用火之時,茹毛飲血,生食食物。“昔者,先王未有宮室,冬則居營窟,夏則增巢;未有火化,食草木之食,鳥獸之肉,飲其血,茹其毛;未有絲床,衣其羽衣。”(《禮記.禮運》)我國古代有燧人氏“鑽燧取火,以化腥臊”的傳說。“大量的考古資料和民族學資料證明,人類與火的關係大致經歷了三個過程:最初不知用火,繼而開始用火,能利用和保存天然火,最後發展到能自己生新火。”[2]
彝民從使用自然火到人工取火的過程中,通過自己的觀察和對天然火來源及人工取火的實踐進行思索,創造出一序列有關火的美麗動人的神話。四川涼山彝族關於天然火的神話說到:
天上墜下一火球,
掉在恩接介列山,
燃起熊熊大火,
九天燒到晚,
九夜燒到亮。
白天燒得黑煙滾滾,
夜晚燒得火光閃閃,
天是這樣燃,
地是這樣燒,
為了創造人類燃,
為了誕生祖先燒。[3]
雲南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關於雷擊火和摩擦取火的神話:
天上打起雷來,
有一樣紅通通的東西,
從天上掉下來,
人們從來沒看過。
這樣稀奇的東西,
人們從來沒有見過。
姑娘和兒子們,
在旁邊的樹蓬里,
折了一些小樹枝,
拿來撬老樹,
撬著撬著嘛,
撬出火來了。
人們有了火,
會把生的肉,
烤成熟的吃,
會把生的東西,
烤成熟的了。[4]
雲南楚雄彝族自治州關於彝族始祖阿普獨摩(篤慕)用石撞擊取火的神話這樣說到:
有一個人王,
有兩隻眼睛,
世界上沒有火,
他造出火來。
他吃不動果子,
用石頭打,
打出火來啦。[5]
據說彝族始祖阿普獨摩(篤慕)與仙女婚後生下三十六個小啞巴,天天圍著火塘邊,不會說話只會烤火。
涅濃撒薩歇,
幫阿普獨摩
想了一個辦法:
山中砍棵竹,
燒在火塘中,
轟的一聲竹爆炸,
火星四散燙著小啞巴,
你叫一聲“阿子子”,
我叫一聲“阿抖抖”,
… …
一群啞巴說了話。[6]
彝族《勒俄特依》神話說:“天上墜下一火球”,“為了創造人類燃”;《阿細的先基》中說:“折了一些小樹枝,… … 撬出火來了”。又說:“人們有了火,會把生的肉,烤成熟的吃”。 阿普獨摩(篤慕)用火使人類說話等等神話,說明彝族在漫長的人與火的發展進程中,充分認識到了火的重要作用。他們根據現實生活(雷擊起火、摩擦取火、火爆竹逼人說話)的觀察,加上不斷的思索,充分套用想像,創造出了這些絢麗多彩的火神話來,它們是彝族人民集體智慧的結晶。在這些樸素的神話中,不乏非現實的想像成分,但又不脫離生活的現實性。人們能夠自生新火後,“使人類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同動物區分開。”(恩格斯)
二、 彝族政治、經濟及現實生活中的火
人學會用火,開始熟食,從而促進了人類體質的增強,它標誌著人類生活與動物之間發生了根本性的區別。“對火的利用和控制是人類自己創造的第二種光照,它在文化史上的意義,不亞於太陽的光芒,人第一次支配了這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自身與動物分開。”[7]
被稱為西南夷的祖先——據今約170萬年的雲南元謀人已經懂得使用火。根據劉堯漢教授關於彝族族源的“土著說”,元謀人四散後,一些向北遷徙與氐羌融合形成彝族。這些彝族先民自會使用火,彝族整個社會就發生了質的變化,彝族歷史新紀元的帷幕就從此拉開了。在彝族漫長的發展道路上,火一直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人工取火,拓寬了人們對火的利用,火被廣泛用於生產生活後,又極大地提高了生產力。火首先被用於製造和改進工具,棒、杼經火燒烤後,更加堅硬鋒利,持久耐用;木、竹經烘烤後,軟化易加工成弓、扁擔、刀柄、籮筐等。這些工具經改進後,促進了木、刀耕火種的最原始的早期農耕的發展。峨山彝族自治縣高平鄉自稱聶蘇頗的彝族普遍使用一種背負工具。其法是用一塊木板燒去其中一塊砍削成半圓形,背負時恰好卡在脖子背上,能夠保持平衡,最適於在山區背負物件。彝族關於用火製造和改進工具的神話說道:“有了火以後,聰明的人們,什麼都不造,先去造風箱,風箱造起好打鐵,……先打大鐵叉,先打大砍刀。拿來抵擋老虎,拿來抵擋野狗。……又打出撬鋤和板鋤,打出鐮刀和斧子,有了這些東西,世上的人們就要做活計,就要盤莊稼了。”[8]
彝民早期採集和狩獵的經濟生活中,火是不可或缺的。彝族原是一個逐水草而居的畜牧民族,後來才逐漸進入木、刀耕火種的原始農耕社會。直到現在,川滇大、小涼山廣大彝區,畜牧是其最重要的經濟方式。放牧彝人早出晚歸,常在高寒山區放牧牛羊馬群時燃起篝火取暖、吸菸及熱午飯吃。
雲南哀牢山彝族利用火在農耕之餘進行狩獵。人們如果白晝觀察到熊、鹿麂、狐狸等野獸棲息於某一狹谷深林中,夜晚,將乾樹枝和野草堆集在狹谷入口點燃,放獵犬追逐,野獸懼火,只往無火一方逃跑,便被守候在旁的獵人截獲。若獵物進入岩洞,獵人就用乾樹枝等易燃物堆在洞口燃燒,將火扇進洞內,獵物因煙燻外逃而被擒獲。哀牢山每當秋夜,彝眾背負松明塊到山頂草坪堆積點燃,百鳥齊集盤鏇於火堆上空。人守候火堆旁用竹竿揮擊,一揮便可擊落數鳥,通宵達旦,獲鳥滿筐而歸。[9]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寨彝族納蘇頗,常在春暖花開時節尋找野蜜蜂。如發現樹上或石洞內有蜂窩,先用青蒿枝置於蜂窩旁以示所有權,傍晚時分攜松明等易燃物放在蜂窩旁點燃,藉助風力狂熏,蜜蜂四散,得蜂兒、蜂蜜而歸。
原始農業發生後,彝族利用火,便產生了“木(刀)耕火種”之法,即古耕中稱之為“焚林而田”的最早農業之“火耕法”。雲南昭通鎮雄縣流傳的彝族《砍火地》歌這樣唱到:
砍火地,砍呀砍,
火地開在後山林。
季節不等人,
棒頭落地要生根;
砍也要種,
不砍也要種。
……[10]
其中,描述了彝族砍燒地耕種的艱辛。但此種方法,清除了待耕地上的雜草、爍石、燃燒後留下的草木灰正好是上等的肥料,而且殺滅了地里的害蟲,避免了蟲災。這種砍倒一片、燒光一片的“火耕法”,直到近代,邊疆若干彝族寨子仍廣泛採用。[11]峨山彝族自治縣內山區廣大彝族納蘇頗,雖然已廣泛使用化肥,但化肥損耗地力嚴重,現仍取山腰鋤草曬乾點燃留下的灰燼用作極好的有機肥,補充土地的肥力。正如彝諺所說:“人不出門不出名,火不燒地地不肥。”
眾所周知,中國古代四大發明之一的火藥,傳人歐洲,摧毀了西歐封建堡壘,促成了西歐資產階級的興起。火藥在世界文化史上的劃時代意義,已由恩格斯和李約瑟指出。而鮮為人知的是,大約一千多年前,彝族祖先在岩洞中將硝石粉末和硫磺粉末混合熬煮提煉用以治療牲畜皮膚病,在熬煮過程中用炭木棍攪拌,當水煮乾時就發生爆炸,產生了黑火藥。[12]而十九世紀中期,哀牢山彝族農民革命領袖李文學、杞彩順等,迫於戰爭的需要而創造出葫蘆飛雷——手榴彈雛型,則比上世紀初日俄戰時發明的手榴彈要早出半個世紀。[13]
彝族人民將火用於醫療,進行了多項火療法的創造,更進一步拓寬了火的利用。居住在山區和半山區的彝民,由於長年風雨里早出晚歸地勞作,加上當地早晚溫差大,所以,大都易患風濕關節炎,腰腿腫脹等疾病。哀牢山的彝醫,常將火草點燃放入小陶罐,立即將罐口覆於膝蓋、腰部,對治療關節炎、風濕病有療效。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寨的彝族納蘇頗則用“拔火罐”法治療跌打扭傷、腰腿腫脹。由民間草醫,先用刀片在腫脹處劃一小口,後用經酒消毒的竹筒在火苗上烤一下或放入熱水中,形成真空後將竹筒緊緊吸覆在患處,待筒內溫度下降後,輕輕取去竹筒,筒內就有逼出的烏血凝塊。此療法是放血療法的一種,對體內積瘀血的腫痛具有神奇的療效。現在,他們治療傷情較輕的跌打、筋骨扭傷,簡單常用的方法是:將高度白酒倒入碗中,用片紙將其點燃,然後由有經驗的人用手蘸酒焰(此燒酒只是外燃,故不燙手)塗擦、搓揉患處,反覆幾次後,便會消腫止痛。
火塘是彝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而且,隨著人與火關係的不斷加深,火塘便成為了他們生活的核必。滇中和涼山州西南部禮州文化遺址中,就保存著灶和篝火的遺址。[14]西南獨特的地域特徵,就是橫斷山脈構成的山高谷深,地勢高差懸殊很大。正是“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山下鮮花怒放,山頂雪花飛揚”,形成立體垂直氣候,日夜溫度較大,日差上下近二十度,這樣,客觀上就為人們提供了火塘與彝民息息相關的現實條件。彝人大都把火塘視為家庭的象徵,認為火塘中的火之熄與燃與家人的命運禍福密切相關。近代還有許多地區的彝族,常使家中火塘長年不熄,人稱“萬年火”。火塘不用火時,以灰燼蓋住火焰,使火在灰內陰燃;用火時,只須扒開燃灰,加上松明柴草等吹燃。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寨的彝族納蘇頗,以前,常在火塘里燒烤麂子乾巴、過年粑粑,豆類及玉米等,香醇可口的麂子乾巴、過年粑粑專用於待客,而燒豆、爆玉米花則是彝家小孩的最愛。舊時,納蘇人普遍使用火箸(即火筷子),一般用鐵製成,形狀像兩根筷子,頂端用鐵鏈子連起來。用來在火塘內通火、夾炭、扒灰,也是納蘇男子吸水煙筒時夾炭點菸最常用的工具。這裡的納蘇人喜飲烤茶(釅茶),即在飲前將茶放入一小罐或口缸中烘烤,待茶香撲鼻時,沖入開水熬煮,直到漲沸時取出飲用,味道香濃,能提神,消除疲勞,是待客上品。
三、 彝族火崇拜及火禁忌
彝族認為火能促進莊稼生長,燒死作崇害人的巫蠱,有利於人丁興旺。但“水火無情”,火一旦使用不當,便會造成火災,傾刻間毀萬物。火以其施惠於人的功利性贏得了人們的禮讚謳歌;但火會為禍於人的危害性,又引起人們的極度畏懼。對人的依賴感是宗教產生的基礎。彝族自古就有了各式各樣的火崇拜及火禁忌,以祈福避禍。“人們只是簡單地把原始宗教劃歸為意識形態範疇,往往只是把原始宗教活動看作一個滿足心理需要的過程,其原因在於人們忽略了原始宗教活動物態化的存在形式及強烈的對物質需求的功利目的。其實,功利目的才是原始宗教活動的根本動因。”[15]
彝族神話《阿普獨摩》中說,人經歷過九次磨難,第一次是火災,是凶火神作崇造的。雲南彌勒彝族支系阿細人認為火神是引發火災的罪魁,因此,在每年正月二十三至二十四日舉行隆重的送火神儀式。雲南富民縣羅兔和赤就兩鄉的彝族如碰到火災,就認為是得罪了火神,火神埋了火星進行懲罰,要奉行“找火星”的儀式,屆時畢摩詠誦《送火神經》。[16]永仁縣彝族正月初二或初三舉村祭火,曰開“火神會”。
相傳,阿依迭古是彝族英雄,他死後,屍體被砍為三截,在三個地方焚燒立了三個墳,用三個石頭做墳的標記。據傳,彝族用三個石頭支鍋(支鍋莊石)的習慣就根源於此。永仁縣彝族認為,人們祭火就是祭阿依迭古。從下面這首祭火歌,我們可看出一些彝族火文化因子:
現在要來祭,
祭火塘里的火,
火光永不滅。
火是雷神火,
火是雷送來,
火是風神火,
火是風送來。
火伴行人行,
火是驅惡火。
火伴家人坐,
火是衣食火。
火光多熱呼,
火是人魂窩。
……
迭古死了後,
屍體燒成灰,
靈魂變成火,
一千年不滅,
一萬年不熄。
獵人帶身上,
火保佑獵人,
燒肉祭獵神,
狼蟲遠遠跳,
山鬼不近人。
……
火啊迭古火,
黑夜走山路,
山路你明亮;
春天來開荒,
荒地你燒熟;
夏天蟲吃苗,
惡蟲你燒死;
春天做祭祀,
祭火你點燃;
現在來過年,
過年來祭你。
祭你永不滅,
照著我們來,
照著我們去。[17]
按雲南永仁縣彝俗,過年要祭家堂火,祭家堂火永不熄滅;燒山耕種要祭山火,祭山火別作崇,害蟲惡蟲全燒死,來年莊稼收成保豐產;野炊支三個石頭煮食要祭鍋莊石;獵人夜宿山上燒火要祭火,祭火避狼蟲山鬼,狩獵成功;發生火災時要殺牛宰羊祭火神,祭火神不再為禍於人。
在彝人心目中,火已從具體的自然物上升到抽象的至上神,火即神,神即火。有形的火塘、鍋莊石、三腳架及火把等均是火神的外在物化,所以,它們也就具有靈性而受到崇拜,這樣,一系列的火禁忌也就產生了。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寨的彝族納蘇人認為,夜晚走親串門來迴路上不能同時點兩把松明火把,只有鬼才點多把火於晚間奔走。而且,回到家門時,要往背後吐幾口唾液,把污穢、惡鬼擋在門外。同樣,這裡的人們用松明引燃灶內柴火時,也只允許用一個火引子,否則會招來孤魂、野鬼前來作崇。雲南小涼山的“祭鍋莊石”中說:“山上有山魂,石崖是山魂;彝家的鍋莊,鍋莊是家魂。”廣大彝區都普遍存在禁止向火塘里吐口水、放屁,背對火塘,踩踏或跨越鍋莊石、三腳架,甚至在火塘邊唱情歌等禁忌。
火能發光發熱,是其自然屬性,而火一旦進入到彝族靈性世界成為主宰,那么,就具有強烈的社會性。彝族的畢摩、蘇尼認為,火起源於天,燃燒於地,火能通天地,只有火才能到達神靈處。彝族在祭祀時所供奉的犧牲、供品,無論生熟都必須在火或蒸氣上繞幾下,人們認為經過火(煙、氣)的淨化,犧牲和供品上所帶的污穢和不潔也就被消除了。大小涼山彝族在火葬後,畢摩在屋側燒燙一塊石頭,在地上插上神枝,將水潑於石上,水蒸氣升騰而起,點火燒屍的人和所用工具(砍柴的刀及挖墳坑的鋤等)要從水蒸氣上過一遍,即表示去邪除穢,彝稱為“苦石”。[18]昆明西山一帶的彝村,立夏前不下雨,村人出錢買雞、羊去泉邊祭水。祭時先用燒紅的木炭放入冷水中,以蒸騰的熱氣驅除雞、羊身上的邪穢,而後宰殺煮熟供祭。祿勸縣彝族,在春耕前,要舉行“出湯”儀式。人們將一塊光滑晶瑩的鵝卵石,在火塘里用蒿枝燒紅後,請村中寨老,將一盆清水潑在燒紅的石頭上,這時,人們將要播種的種子在水蒸氣中繞幾繞,認為經過這樣祭祀後的谷種,播種下去會獲得豐收。
彝族認為“火(煙)是人魂窩”,於是在彝族祭祖、叫魂及轉魂等儀式中火更不能少。大、小涼山彝族祭祖時,彝年燒稻草放煙火,用裊裊的青煙為信號迎接各代祖靈回來享祭賜福。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大寨的彝族納蘇人,在行叫生魂儀式時必須燒乾松毛卷,使失魂順著青煙而回。涼山彝族盛行娶新娘的轉魂儀式。婚後第二天,在夫家火塘邊,由畢摩將一隻捆好的母羊,從左邊繞新娘頭部七圈,從右邊繞新娘頭部七圈,從右邊繞新郎頭部九圈後,將羊殺死,將血淋在火塘以示祭火塘,並念禱詞:“你的魂已從父母火塘轉到現在的火塘,你以後就要在這個火塘上吃飯了。願你吃了這個火塘的飯長得壯實,不生病,早生孩子。”這樣,新娘的魂便算轉到了夫家,才可算是夫家的正式家庭成員。小涼山彝族男孩子成年禮上,母親先用一塊石頭放入火塘燒熱,然後澆上一瓢涼水,把新褲放在熱石發出的蒸氣上轉一圈,給男孩子穿上。褲子在火塘上熏過,表明已獲火塘神靈的保佑,並且不論婚否,都帶上了家庭的靈氣。[19]
兆卜是人們乞求神秘力量,以避災祈福的信仰活動。廣大彝區盛行火卜,形式多種多樣。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寨的彝族納蘇人可以從火塘或灶內的火焰燃燒情況來卜凶吉,如火星迸裂,火焰旺盛,火聲呼呼,則預示吉祥如意,貴客臨門。如果火苗忽明忽暗,火苗不正且微弱,便視為將有不吉利的事情發生。彝族胛骨卜和雞蛋卜中也有明顯的火文化因子:取羊肩胛骨(俗稱扇子骨),用少許火草點火燒炙。畢摩念誦咒語,火草燃盡,出現紋痕。如系十字形,主大吉;一字形,主中吉;1字形,主中平;如出現其他不規則紋路,皆不吉。[20]雞蛋卜:先將一隻碗放在彝文經典上(一般是“歷算書”),再取一碗水,中置馬桑葉,放一塊燒熟的卵石於地上,灑水於熱石上,此時熱氣騰騰,此法稱“打酣炭”,表潔淨之意;然後,畢摩喃喃誦經,手持雞蛋,詢問卜者所卜之事。[21]一些地方的彝族,將蕎種撒在被燒過的石頭上,讓蕎種遇熱開花,如花開得越大,則預示著今年是好年成,如炸不開花或被烤焦糊了,就認為是不吉利。[22]
彝族一生與火結下不解之緣,可以說彝民的一生均依偎著火渡過,連死時也離不了火。彝族盛行火葬,即以火焚屍的喪葬方式。嘉靖《貴州通志》載是地彝人“焚於野,擲散其骸骨;”《西昌縣誌·夷族志》也記載,彝族火化屍體後,“收骨殖於瓮,命忠實年老娃子數人,負瓮荷鋤入深山崖洞密埋之,不令人知,防冤家盜掘也。”據彝族族源說中的氐羌說,彝族的火葬與其虎圖騰有淵源。《荀子·大略篇》說,羌人被俘時,“憂其死之不焚也。”《太平御覽》卷794《西戎三·湟中月氏胡》曰:“羌人死,燔而揚其灰。”乾隆《雲南通志·種人·黑倮羅》引《東川府志》:“乾倮羅,……葬以火,縛屍如猿猴。”民國《西昌縣誌·夷族》載:“倮夷死而不棺殮,以得火葬為幸。”今川、滇涼山彝族仍依古俗行火葬,彝巫認為彝族死後不火葬,其靈魂就不能還原為虎。楚雄彝區自稱羅羅頗的彝族認為,火化後,死者魂靈隨煙升上天去。未經火化,靈魂不能升天護佑子孫後代,相反會變成惡鬼害人。所以,彝族火葬焚屍,與“火化歸天”“火化返祖”等觀念緊密相連。隨著火光閃爍,肉體已隨火苗化為灰燼,而靈魂則因此得以還原。沒有死,便沒有生,在這死死生生的過程中,火,功不可沒。這其中,蘊含著彝族樸素的辯證觀。
四、 彝族節日、民間遊戲、飲食、服飾及婚姻等民俗活動中的火
火把節,是彝族傳統的節日,也是川、滇、黔、桂廣大彝族文化認同的具體外化之一。火把節起源於彝族十月太陽曆的星回節,但民間有許多關於火把節起源的傳說。“火重俗,或以六月二十四為節,十二月二十四為年,至期,搭棚以敬天祭祖。”(《續雲南通志·南蠻志引臨安府志》)“六月二十四、五日為火把節,亦謂星回節。夷人以此為度歲之日,猶漢人之星回於天而除夕也。”(許實《祿勸縣誌》)“六月二十四日,集眾燃炬,嘩而賽神。”(范冰勛《雲南通志·種人志》卷二十七)“節之日是夕,在所人戶,同時燃樹,入室遍照幽隱,口中喃喃作逐疫送窮語,而農人持火照田以祈年,樵牧漁業,各照所適,求利於大光明中。”“倒樹當門臥,男婦撩衣跨過,群相賀曰‘災星除矣,穢氣解矣。’”(許印芳:《五壙雜佾·星回節考》卷二)
關於火把節起源的傳說雖形式多樣,但歸結起來不外乎:在戰爭中,彝人將火把綁在牛、羊角上,藉助火威戰勝對方;以火征服自然,以火消災。如與天王思體古慈抗爭,彝人每人點一火把,燒死天王撒下的害蟲,奪得莊稼豐收。峨山彝族自治縣塔甸鄉大西山的彝族支系山蘇人,農曆二十四、二十五日在大西山頂過花街節,它是火把節求偶增殖原型的變體。節日夜晚,山上火堆燃起,合心的青年男女雙雙對對依偎火旁,互訴衷情。
火,被彝人作為某種具有神秘力量的超自然現象被加以崇拜,而火崇拜又以火把節等祭祀儀式表現出來,這可能就是火把節的原生形態。隨著人們對火的利用的進一步擴大,進入農耕後,就產生了“持火照田以祈年”等多重衍生涵義。
火還滲透到彝族民間流傳的嬉戲娛樂活動和競技比賽中。燒草灰是涼山彝族過年時孩子們所喜愛的節日遊戲。雞鳴時,孩子們紛紛起床,抱草到自家前燒火堆,用升騰的青煙告知祖先回家過年。據說,誰家的灰堆大,誰家燒得早,誰家來年便會五穀豐登,得到祖先保佑。當日,孩子們都比早起早燒,天亮後,相約挨家參觀評比。這一習俗在峨山彝族自治縣也盛行,只不過燒草灰被換成了燃放鞭炮。跳火繩是彝族獨特的競技活動。先用藤條擰一根長約三米左右的火繩,也可視人的高度而定繩的長度,再捆上布條、棉紗等,把菜油、桐油或煤油浸在繩上。在賽場內劃好起點和終點。比賽時,點燃火繩後,一聲令下,參賽者跳火繩前進,誰最先到達終點者為勝。[23]該遊戲比膽量比智慧技巧,深受彝人歡迎。
川滇大、小涼山彝族諾蘇人,喜歡聚攏在火塘邊喝轉轉酒。而在雲南省硯山縣阿舍彝鄉,農閒時節你無論走進哪一家,主人都會邀請你喝“火籠酒”。喝“火籠酒”時,幾個人圍坐在火塘邊,主人用大土碗盛滿酒後,便一人一口地輪著喝,邊喝邊談,有時還在火邊烤上幾包乾包穀。吃幾顆包穀花,喝一口酒,包穀的香和糧食酒的醇總會讓你在一半清醒一半醉中,感到沉浸在一種暖融融、樂陶陶的氣氛里,身心得到放鬆。[24]
彝族喜穿火草衣。據傳統工藝,以火草、大麻、苧麻、棉線、絲線為原料,由彝族婦女自織而成,是雲南彝區的傳統紡織品。鶴慶縣六合鄉夸萼山的彝族的火草衣,是一種在白色中間交織著黑黃兩種條紋的麻布衣。由於其來源與該地彝族的祖先起源和創世神話緊密相連,因此,出於對祖先的紀念,每年春天和秋天,當地彝族都要爬山涉水趕到谷堆山(傳說中祖先採火草的地方)采火草葉來織火草衣。[25]雲南石屏、峨山彝家女的長衫後擺、肩峰、袖頭等處常補銹火焰紋,這極有可能與彝族先民的火崇拜有關。
彝家嫁女時,新娘必不可少的嫁妝包括一個火盆、一把火扇、一付火箸、一束火炭,前兩種染成火紅的顏色,後兩種以紅紙、紅布綑紮,是謂“紅紅火火出嫁”,象徵婚後生活紅火、吉祥如意。[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