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魯廳字〔2009〕50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濟南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濟發〔2009〕17號),設立濟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將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的職責劃給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組織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承辦國務院、省政府檔案。
(二)受理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公文,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安排市政府領導的重要政務活動。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負責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上級政府、本級政府領導重要批示的督查落實。
(六)負責政府系統承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辦理和督促檢查。
(七)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要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重要事件、重大事故及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市)區政府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八)負責或者參與有關重大接待活動,承辦上級機關和駐濟部隊、單位、院校等有關的協調服務事宜。
(九)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的指導、收集和編報,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管理、協調和指導,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負責《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發行。
(十)負責市政府的值班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的行政後勤、安全保衛和政務檔案、印信、機要、保密、文印等管理服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打擊走私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全市無線電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市政府規定,管理市政府調查研究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廳設秘書處等12個職能處室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市政府接待辦公室、市打擊走私辦公室、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一)秘書處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的議題收集、會務安排和會議紀要的起草、送簽、制發,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其他有關會議的會務安排,負責市政府領導的政務活動,負責以市政府及其辦公廳名義發出文電的審核、送簽、制發和來文來電的收發、辦理,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印鑑管理、檔案管理和全市政府系統公文處理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指導《濟南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工作。

(二)政務一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三)政務二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四)政務三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五)政務四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六)政務五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七)政務六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八)政務七處

為分管副市長的政務工作提供服務,組織起草重要文稿,安排有關活動和專題會議,負責分管副市長批示的督促落實,提供分管副市長的政務信息,參與有關突發事件和應急事項的協調處理。

(九)信息處

負責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要信息及國內外重要經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及公開工作的協調、指導,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系統的規劃、建設、管理、協調和指導。

(十)行政處

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辦公用房、通訊等公用設施和衛生、綠化等方面的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廳的基建工作和房產、車輛、物資等管理及後勤保障,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廳會議、重要活動的行政服務。

(十一)組織人事處(駐外機構管理處)

負責市政府辦公廳並指導所屬部門、事業單位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及幹部人事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和外地駐濟辦事機構的管理服務。
(

十二)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有關市級老同志和市政府辦公廳機關離退休人員、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廳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

承擔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掌握和報告相關重大情況和動態,辦理向省政府應急辦和市政府領導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保證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聯絡暢通,指導全市政府系統值班工作;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決定事項,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有關批示、指示,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項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我市應急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劃建議;負責組織編制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審核專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指導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等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應急保障和救援等工作;組織開展信息調研和宣傳培訓工作,協調應急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負責市政府機關大院和市政府辦公廳宿舍院的治安保衛、消防安全,承辦市政府工作人員和車輛等有關證件的製作管理,負責外來人員和車輛的登記驗證,承擔市政府機關大院集體戶口的協調管理;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重要專題會議及全市綜合性會議作出的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和情況反饋;負責重要專業會議、現場辦公會議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國家、省、市領導批示件的督查督辦及情況反饋;負責國務院、省、市政府及辦公廳重要檔案的督辦;負責指導市政府系統的政務督查工作。負責全國、省、市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府涉及市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等事宜的聯絡、協調落實工作。承擔民眾、基層單位通過市民服務熱線反映問題的受理、分辦、督辦及對承辦單位的考核獎懲等職能。

市政府接待辦公室

負責國家領導人、中央有關部委、省政府和兄弟地市有關負責同志來濟的接待服務工作,承擔市政府領導同志和秘書長、辦公廳主任交辦的其他接待事項。

市打擊走私辦公室

負責指導、檢查、協調、監督縣(市)區和有關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和綜合治理工作。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

根據審批許可權審查全市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指配無線電台(站)的頻率和呼號,核發電台執照,負責全市無線電監測,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管理方面的事宜。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128名。領導職數核定主任1名、副主任5名,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政府總值班室)主任1名(正局級,由1名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副主任1名(副局級),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市民服務熱線管理辦公室)主任1名(正局級)、副主任2名(副局級),市政府接待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級)、副主任2名(正處級),市打擊走私辦公室主任1名(副局級)、副主任1名(正處級),處長22名、副處長32名。可配工勤人員40名。
配備市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按市政府領導班子副職的職數配備。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定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市人民政府口岸辦公室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工作,由市政府辦公廳管理。
(二)將市無線電監測站隨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整建制移交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三)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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