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電監測站簡介
無線電監測站負責無線電信號的監測、監聽;無線電設備檢測;電磁環境測試;無線電信號的干擾查找及相關工作。
我國無線電監測國家級機構包含國家無線電管理局和國家無線電監測中心。無線電監測是無線電管理的技術手段和方式,包括對無線電的不同頻段的不同業務進行有傾向性的監測和監聽。無線電監測主要包括短波、超短波和衛星頻段的監測。
無線電監測站職責
1. 監測無線電台(站)是否按照規定程式和核定的項目工作:
2. 查找無線電干擾源和未經批准使用的無線電台(站);
3. 測定無線電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
4. 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無線電波輻射;
5. 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地方無線電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無線電監測站下屬單位
省 無線電監測站下設四個業務科室,其職責為:
技術業務科職責:
負責組織技術培訓及相關工作;負責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監測站的業務聯繫的技術指導工作;負責核定無線電通信設計方案,進行有關技術論證;負責監測技術和頻譜工作技術研究,了解國內外無線電監測技術動態和相關節的各項無線電管理法規與技術標準;開展技術開發和技術諮詢服務工作。
監測科職責:
負責日常無線電監測、監聽工作,查處無線電干擾源;負責查找無線電監測數據的處理工作;負責頻率指配和台(站)設定的技術審查;負責無線電監測網的操作使用、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網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檢測科職責:
負責無線電發射設備的主要技術指標的質檢、計量、檢測工作;負責檢測工業、科學、醫療等非無線電設備的無線電波輻射;負責電磁環境的測試工作;負責無線電設備檢測實驗室的操作使用和維護管理工作;負責無線電檢測實驗室的規劃和建設工作。
信息網路科職責:
負責無線電管理系統的廣域網和區域網路的規劃和建設工作;負責無線電信息管理系統的維護和操作工作;負責對用戶設台申請、執照和操作證書進行技術處理;負責建立和完善頻譜管理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