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刺加

滿刺加

滿刺加,是舊的譯音,現譯為馬六甲。十四至十五世紀馬來亞封建王國。約在今馬來西亞馬六甲州。十五世紀初拜里迷蘇剌統治時期,與中國有友好往來,數度來中國訪問,曾控制海上貿易,並將伊斯蘭教傳入印度尼西亞。瑪末德蘇丹時期擊敗暹羅,勢力擴張。1511年葡萄牙侵入時衰亡。

滿刺加是舊的譯音,現時多譯為馬六甲。
馬六甲海峽又譯做麻六甲海峽(英語:StraitofMalacca;馬來語:SelatMelaka)是位於馬來半島與蘇門答臘島之間的海峽。
馬六甲海峽呈東南—西北走向。它的西北端通印度洋的安達曼海,東南端連線南中國海。海峽全長約l080公里,西北部最寬達370公里,東南部最窄處只有37公里,是連線溝通太平洋與印度洋的國際水道。
馬六甲海峽因沿岸有馬來西亞一古城馬六甲而得名。海峽現由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度尼西亞3國共管。海峽處於赤道無風帶,全年風平浪靜的日子很多。海峽底質平坦,多為泥沙質,水流平緩。
馬六甲海峽無論在經濟或軍事上而言,都是很重要的國際水道。重要性可與蘇伊士運河或巴拿馬運河相比。
馬六甲海峽是印度洋與太平洋之間的重要通道,連線了世界上人口甚多的三個大國:中國、印度與印尼。另外也是西亞石油到東亞的重要通道,經濟大國日本常稱馬六甲海峽是其“生命線”。
每年約有5萬艘船隻通過馬六甲海峽,隨著中國的經濟崛起,據估算這數字在20年後將增加一倍。占了世界的海上貿易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份額。世界四分之一的運油船經過馬六甲海峽。例如:在2003年,一天估算有一千一百萬桶石油(約1,700,000m³)經過馬六甲海峽。
馬六甲海峽的沿岸國家,即新加坡、馬來西亞、印尼三國。其中印馬兩國一直反對外部力量介入馬六甲海峽,認為這將是對其主權的侵犯。
一直以來,沿海三國對處理馬六甲海峽事務遵循三原則
1.沿岸國家對附屬海域擁有主權和維護安全的義務
2.承認相關大國在該區域有利益
3.一切行動必須尊重國家主權和依據國際法
沿海三國於1971年11月簽訂了關於馬六甲海峽的公約,反對海峽‘國際化’,宣布三國共管海峽事務。
專家認為,沿海三國會有選擇性的接受各大國的幫助,但只是提供裝備、後援、訓練之類的低度、間接幫助,只能間接地提供幫助來加強對海峽的巡邏能力,從而有效地控制和減少海盜以及恐怖攻擊事件的發生,而不是讓大國國直接介入馬六甲海峽事務。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