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物權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財產為客體的具有支配性、絕對性和排他性因而類似於物權的民事財產權,比如占有。
準物權具體包括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
準物權,“普通物權”的對稱。又稱“特別物權”。是指大陸法國家對民法物權以外某些對世財產權的統稱。在某些國家中,它僅指由特別法所規定,並且準用民法物權規則的有體財產權,如漁業權、礦業權等;在另一些國家中,它特指智慧財產權,在智慧財產權上設定的財產權,以及其他無體財產權。準物權具有物權的某些法律特徵,通常適用特別法和民法有關物權的規定。
準物權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財產為客體的具有支配性、絕對性和排他性因而類似於物權的民事財產權,比如占有。
準物權具體包括海域使用權、探礦權、採礦權、取水權和使用水域、灘涂從事養殖、捕撈的權利。
準物權轉讓是指基於一定的事由,準物權脫離其主體而歸他人享有的現象。此處所謂事由,可以是行政行為,例如徵購、徵用等,也可以是法律的直接規定。
簡介 法律結構 轉讓原因 契約效力 相關詞條環境作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所必不可少的條件和物質基礎,首先表現為一種自然的物質的屬性。在過去,一般都認為環境的經濟屬性與其生態的屬性不會產生衝突,法律只需要...
關係 限制 作用 使用權 相鄰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
概念 物權體系 內容分類 特徵 物權取得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設定或享有的權利。源於羅馬法。按羅馬法理論,自物權即所有權以外的一切物權均可納入他物權範疇。此類權利以他人的所有權為前提而存在,...
定義原理 定義介紹 特徵 相關立法 設定準物權行為,“本物權行為”的對稱。是指非債權行為中,直接產生物權以外權利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債權轉讓行為、無體財產權讓與行為等。準物權行為不同於...
準物權所涉及的對象為自在資源乃至自然環境。所謂自然資源,在庸俗經濟學的鼻祖薩伊那裡是用自然辦代替的,不但包括對價值創 造起貢獻作用的無生物,而且包括自然...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本書目錄物權法中應當確立物權登記制度,已成為中國理論界和立法者的共識。較之於不動產物權登記與船舶、航空器物權登記,物權登記尤其是機動車所有權登記可謂物權法草案的...
物權登記 登記與非登記 登記與占有 不動產登記 結語用益物權,是指以一定範圍內的使用、收益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定限物權。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
法律特徵 特徵 發展演變 法律規定 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