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分類的一個基本類別。主要指債權的轉移。因為其不是單純的物權變動,所以就稱為準物權行為。
按照大陸法國家的民法,準物權行為須遵循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則,可準用物權行為規則。
準物權行為,“本物權行為”的對稱。是指非債權行為中,直接產生物權以外權利變動效果的民事法律行為。例如債權轉讓行為、無體財產權讓與行為等。準物權行為不同於債權行為而具有類似物權行為的特徵;它不發生預定履行的債務而直接產生權利變動效果。
債權行為、物權行為和準物權行為是民事法律行為分類的一個基本類別。主要指債權的轉移。因為其不是單純的物權變動,所以就稱為準物權行為。
按照大陸法國家的民法,準物權行為須遵循法律行為的一般規則,可準用物權行為規則。
準物權轉讓是指基於一定的事由,準物權脫離其主體而歸他人享有的現象。此處所謂事由,可以是行政行為,例如徵購、徵用等,也可以是法律的直接規定。
簡介 法律結構 轉讓原因 契約效力 相關詞條物權行為,“債權行為”的對稱。是指直接發生物權變動效果的要式法律行為。學理上有認為:物權行為具有獨立性特徵。在物權變動的法律行為中,先成立債權行為,然後...
概念 物權行為理論 理論產生資料 概念界定 概念界定總結環境作為人類生存和發展所必不可少的條件和物質基礎,首先表現為一種自然的物質的屬性。在過去,一般都認為環境的經濟屬性與其生態的屬性不會產生衝突,法律只需要...
關係 限制 作用 使用權 相鄰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和他物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或者說,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包括所有...
概念 物權體系 內容分類 特徵 物權取得他物權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設定或享有的權利。源於羅馬法。按羅馬法理論,自物權即所有權以外的一切物權均可納入他物權範疇。此類權利以他人的所有權為前提而存在,...
定義原理 定義介紹 特徵 相關立法 設定用益物權,是指以一定範圍內的使用、收益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設立的定限物權。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自然資源使用權(海域...
法律特徵 特徵 發展演變 法律規定 意義物權動態性是指物權本身所具有的不斷運動的特性,它包括物權內部動態性與物權外部動態性。物權內部動態性指物權內部自物權與他物權相互運動的特性。物權外部動態性...
內容介紹 物權動態性的基礎 物權動態性與中國物權立法 參考資料物權請求權,又稱物上請求權,是指物權的圓滿狀態受到妨礙或者有被妨礙之虞時,物權人為恢復其物權圓滿狀態,得請求妨害人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概述 產生根源 不同觀點 其他相關 主要類型房屋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是由《契約法》規定的一項法定權利,在性質上屬於形成權。該權利自房屋租賃契約生效之日起產生,在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時可以行使。承租人如...
概念簡述 成立效力 權利行使 捆綁出售 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