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膳食

在基本飲食的基礎上,根據病情的需要,適當調整總熱能和某些營養素而達到治療目的的一種飲食。

基本信息

簡介

治療膳食根據不同病人不同的生理病理狀況,調整食物成分和質地,從而起到促進疾病康復的作用。由於不同病人需要調整食物成分和質地,因此也叫調整成分膳食。同時應充分考慮到不同疾病的病理生理狀況和患者的消化、吸收、耐受情況和口味等。

分類

高熱量膳食

適用範圍:甲亢

藕粉藕粉
高熱、燒傷、產婦、需增加體重者,恢復期病人。
飲食、原則:在基本膳食的基礎上加餐兩次如普通膳食者三餐之間可加牛奶、豆漿、雞蛋、藕粉蛋糕等,如半流質或流質飲食,可加濃縮食品如奶油,朱古力等。每日供給總熱量12.55MJ(3000kcal)左右

高蛋白質膳食

適用範圍:營養不良,嚴重貧血,燒傷,腎病綜合徵,大手術後及癌症晚期等病人。
飲食、原則:在基本膳食基礎上增加含蛋白質豐富的食物,如肉類、魚類、蛋類、乳類、豆花等。蛋白質供應每日每公斤體重2g,但總量不超過120g,總熱量10.46~12.552MJ(2500~3000kcal)。

低蛋白膳食

適用範圍:限制蛋白質攝入者如急性炎、尿毒症、肝性昏迷等。
飲食、原則:應多補充蔬菜和含糖高的食物,維持正常熱量,日蛋白質攝入量限於40g以下。

低脂肪膳食

適用範圍:肝膽疾患、高脂血症、動脈硬化、肥胖症、腹瀉病人。
飲食、原則:避免多用動物油,可用植物油,不用油煎及含脂肪高的食物。每日脂肪攝入量在50g以下。

低鹽膳食

適用範圍:心臟病、腎臟病(急慢性腎炎)肝硬化(有腹水)重度高血壓但水腫較輕者等病員。
飲食、原則:低鹽膳食,每日可用食鹽不超過2g(含鈉0.8g)但不包括食物內自然存在的氯化鈉。

無鹽低鈉膳食

蘇打水蘇打水

適用範圍:按低鹽膳食適用範圍,但水腫較重者。
飲食、原則:無鹽膳食,除食物內含鈉量外,不放食鹽烹調。低鈉膳食,除無鹽外,還須控制攝入食物中自然存在的含鈉量(每天控制在0.5g以下),慎用醃製食品,對無鹽和低鈉者,還應禁用含鈉食物和藥物,如發酵粉(油條、掛麵)汽水(含小蘇打)和碳酸氫鈉藥物等。

要素飲食

適用範圍:有超高代謝狀態的病人,胃腸道瘺患者,飲食、原則:手術前準備和術後營養不良,腸炎及其他腹瀉患者,消化和吸收不良,腫瘤病人等。是將胺基酸、單糖、脂肪酸、多種維生素、無機鹽及微量元素,按一定比例配製而成的一種平衡膳食。可口服,經鼻飼管胃內滴注,空腸造瘺置管滴注,口服溫度37℃左右,每小時50ml,逐漸增至100ml鼻飼及空腸造瘺溫度宜41-42℃,每小時由50ml增加到120ml,最快不宜超過150ml,儘可能24小時保持恆定滴速。注意無菌,一切用具均須經高壓消毒後使用。
*要素飲食又稱要素膳,它是一種含有人體必需的各種營養素,不需消化或輕微水解即可在小腸上端吸收的無渣膳食,通常狀態為乾粉狀。套用時加水稀釋即可,供口服或管飼的方法使用。

特殊治療膳食

特殊治療膳食包括糖尿病膳食、低嘌呤飲食、麥澱粉膳食、低銅膳食、免乳糖膳食、急性腎功能衰竭膳食、腎透析膳食、肝功能衰竭膳食等。

低嘌呤膳食

由於嘌呤代謝的總產物是尿酸,當嘌呤代謝異常時過量的尿酸因排出障礙而在體內堆積引起高尿酸血症,嚴重者可誘發痛風,因此這類病人主要通過限制嘌呤類食物攝入而降低發病和緩解症狀。配膳原則:嚴格限制嘌呤攝入(150mg/100g食物),控制總能量攝入,適當減少蛋白質攝入,限制膽固醇和脂肪攝入,保證充足的蔬菜水果。下面的食物禁忌-酒類海魚類、豆製品、內臟、濃湯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