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

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主要組成成分: A型肉毒結晶毒素。本品為白色疏鬆體,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後為澄清透明或淡黃色溶液。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能抑制周圍運動神經末梢突觸前膜乙醯膽鹼釋放,引起肌肉的鬆弛性麻痹。

基本信息

藥品名稱

通用名: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

英文名:Botulinum Toxin A for Therapeutic Use

漢語拼音:Zhiliaoyong A Xing Roududusu

主要組成成分: A型肉毒結晶毒素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清楚。

藥物相互作用:尚不清楚。

規格:肉毒毒素50~150U/ml/支

貯藏:-5 ~ -20℃保存。

有效期:3年

性狀

本品為白色疏鬆體,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後為澄清透明或淡黃色溶液。

藥理作用

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能抑制周圍運動神經末梢突觸前膜乙醯膽鹼釋放,引起肌肉的鬆弛性麻痹。

適應症

用於眼瞼痙攣,面肌痙攣等成人患者及某些斜視,特別是急性麻痹性斜視、共同性斜視、內分泌肌病引起的斜視及無法手術矯正或手術效果不佳的12歲以上的斜視患者。

用法用量

注射部位

1.眼瞼痙攣 採用上瞼及下瞼肌肉多點注射法,即上、下瞼的內外側或外眥部顳側皮下眼輪匝肌共4或5點。

2.單側面肌痙攣 除注射眼瞼痙攣所列部位外,還需於面部中、下及頰部肌內注射3點。依病情需要,也可對眉部內、外或上唇或下頜部肌肉進行注射。

3.斜視 根據斜視的種類、部位,在0.5%地卡因表面麻醉下,籍肌電放大器或肌電儀引導,用同軸電極針注射不同的眼外肌。

用量

1、眼瞼及面肌痙攣 可按上述部位選擇進行注射,每點起始量為2.5U/0.1ml。注射1周后有殘存痙攣者可追加注射;病情復發者可作原量或加倍量(5.0U/0.1ml)注射。但1次注射總劑量應不高於55U,1月內使用總劑量不高於200U。

2、斜視 對垂直肌和小於2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起始量為1.25~2.5U;對20~4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起始量為2.5U,對40~5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的起始量為2.5U。以後根據藥物反應,酌情增至5.0U/次;對1個月或以上的持久性Ⅵ神經麻痹,可向內直肌注射1.25~2.5U。每條肌內注射容積應不高於5U。 對低矯者可作重複注射。對病情出現反覆者可作不定期的增量或維持量注射。但每條肌肉最大用量不應超過0.1ml。對低矯者可作注射重複。對病情出現反覆者,可作不定期的增量或維持量注射,但每次每條肌肉最大用量不應超過5U。製品稀釋根據瓶、盒簽實際標示的單位量,參照下表進行稀釋,按需要選用不同稀釋度。稀釋時生理氯化鈉溶液加量(ml)舉例

稀釋時生理氯化鈉溶液加量(ml)舉例

0.1ml稀釋毒素含單位數 每安瓿標示量(單位)

50 100 120 150

10.0 / 1.0 1.2 1.5

5.0 1.0 2.0 2.4 3.0

2.5 2.0 4.0 4.8 6.0

1.25 4.0 8.0 9.6 12.0

加生理氯化鈉溶液後輕輕振盪直至完全溶解。毒素稀釋後立即使用,亦可置2~8℃冰櫃於4小時內用完。殘液、容器、注射用具等應消毒處理。

不良反應

1、在眼瞼、面肌痙攣治療中,少數病人可出現短暫的眼瞼下垂、下瞼後退、瞬目減少、瞼裂閉合不全、面肌肌力減弱等,3~8周內自然恢復。

2、在斜視治療過程中,部分病人可出現短暫的、不同程度的眼瞼下垂、垂直斜視和極個別的瞳孔散大,此與該毒素向鄰近肌肉彌散有關,數周內自然恢復。

禁忌

過敏性體質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有劇毒,必須有專人保管、發放、登記造冊,按規定適應症、規定劑量使用。使用本品者,特別是治療斜視者應為受過專門訓練人員。操作者應熟悉眼外肌的解剖位置,熟練掌握肌電放大器使用技術,並儘量做到準確、定量、慢注、減少滲漏。

2、發燒、急性傳染病者緩用;心、肝、肺疾患、活動性肺結核、血液病患者及孕婦和12歲以下兒童慎用本品。

3、氨基糖苷類抗菌素(如慶大黴素等)能加強肉毒毒素的作用,使用本品期間禁用上述抗生素。

4、對大於50三稜鏡度斜視、固定性斜視、外直肌無力的Duane’s綜合症,手術過矯性斜視、慢性麻痹性斜視、慢性Ⅵ或第Ⅲ對顱神經麻痹、嚴重的肌肉纖維攣縮者療效不佳或無效。

5、應備有1∶1000腎上腺素,以備偶發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患者在注射後應留院內短期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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