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名稱]
A型肉毒毒素
英文名:
BotulinumToxinAforTherapeuticUse
主要組成成分:
A型肉毒結晶毒素
[性狀]
本品為白色疏鬆體,生理氯化鈉溶液溶解後為澄清透明或淡黃色溶液。
[藥理作用]
治療用A型肉毒毒素能抑制周圍運動神經末梢突觸前膜乙醯膽鹼釋放,引起肌肉的鬆弛性麻痹。
[適應症]
用於眼瞼痙攣,面肌痙攣等成人患者及某些斜視,特別是急性麻痹性斜視、共同性斜視、內分泌肌病引起的斜視及無法手術矯正或手術效果不佳的12歲以上的斜視患者。
[用法用量]
注射部位
1.眼瞼痙攣採用上瞼及下瞼肌肉多點注射法,即上、下瞼的內外側或外眥部顳側皮下眼輪匝肌共4或5點。
2.單側面肌痙攣除注射眼瞼痙攣所列部位外,還需於面部中、下及頰部肌內注射3點。依病情需要,也可對眉部內、外或上唇或下頜部肌肉進行注射。
3.斜視根據斜視的種類、部位,在0.5%地卡因表面麻醉下,籍肌電放大器或肌電儀引導,用同軸電極針注射不同的眼外肌。
用量
1.眼瞼及面肌痙攣可按上述部位選擇進行注射,每點起始量為2.5U/0.1ml。注射1周后有殘存痙攣者可追加注射;病情復發者可作原量或加倍量(5.0U/0.1ml)注射。但1次注射總劑量應不高於55U,1月內使用總劑量不高於200U。
2.斜視對垂直肌和小於2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起始量為1.25~2.5U;對20~4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起始量為2.5U,對40~50三稜鏡度的水平斜視,每條肌肉的起始量為2.5U。以後根據藥物反應,酌情增至5.0U/次;對1個月或以上的持久性Ⅵ神經麻痹,可向內直肌注射1.25~2.5U。每條肌內注射容積應不高於5U。對低矯者可作重複注射。對病情出現反覆者可作不定期的增量或維持量注射。但每條肌肉最大用量不應超過0.1ml。
對低矯者可作注射重複。對病情出現反覆者,可作不定期的增量或維持量注射,但每次每條肌肉最大用量不應超過5U。
製品稀釋
根據瓶、盒簽實際標示的單位量,參照下表進行稀釋,按需要選用不同稀釋度。
加生理氯化鈉溶液後輕輕振盪直至完全溶解。毒素稀釋後立即使用,亦可置2~8℃冰櫃於4小時內用完。殘液、容器、注射用具等應消毒處理。
[不良反應]
1.在眼瞼、面肌痙攣治療中,少數病人可出現短暫的眼瞼下垂、下瞼後退、瞬目減少、瞼裂閉合不全、面肌肌力減弱等,3~8周內自然恢復。
2.在斜視治療過程中,部分病人可出現短暫的、不同程度的眼瞼下垂、垂直斜視和極個別的瞳孔散大,此與該毒素向鄰近肌肉彌散有關,數周內自然恢復。
[禁忌]
過敏性體質者及對本品過敏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有劇毒,必須有專人保管、發放、登記造冊,按規定適應症、規定劑量使用。使用本品者,特別是治療斜視者應為受過專門訓練人員。操作者應熟悉眼外肌的解剖位置,熟練掌握肌電放大器使用技術,並儘量做到準確、定量、慢注、減少滲漏。
2.凡有發燒、急性傳染病者緩用;心、肝、肺疾患、活動性肺結核、血液病患者及孕婦和12歲以下兒童慎用本品。
3.氨基糖苷類抗菌素(如慶大黴素等)能加強肉毒毒素的作用,使用本品期間禁用上述抗生素。
4.對大於50三稜鏡度斜視、固定性斜視、外直肌無力的Duane’s綜合症,手術過矯性斜視、慢性麻痹性斜視、慢性Ⅵ或第Ⅲ對顱神經麻痹、嚴重的肌肉纖維攣縮者療效不佳或無效。
5.應備有1∶1000腎上腺素,以備偶發過敏反應時急救用。患者在注射後應留院內短期觀察。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尚不清楚。
[藥物相互作用]
尚不清楚。
[規格]
肉毒毒素50~150U/ml/支
[貯藏]
-5~-2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