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民俗,即民間風俗,指一個國家或民族中廣大民眾所創造、享用和傳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於人類社會群體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時代和地域中不斷形成、擴大和演變,為民眾的日常生活服務。
由來
民俗是人民傳承文化中最貼切身心和生活的一種文化——勞動時有生產勞動的民俗,日常生活中有日常生活的民俗,傳統節日中有傳統節日的民俗,社會組織有組社會組織民俗,人生成長的各個階段也需要民俗進行規範——結婚人們需要有結婚典禮或儀式來求得社會認同,在人的精神意識領域也有民俗——許多生活中的禁忌就是如此:大年三十至初二,家中不許掃地,如果進行打掃就會破壞來年的財運。
民俗現象雖然千差萬別、種類繁多,但是它也並非無所不包。民俗,正如它的名字,它深植於集體,在時間上,人們一代代傳承它,在空間上,它由一個地域向另一個地域擴布——壓歲錢的風俗年年如此,而且各地盛行就是例證。當然,民俗也不是鐵板一塊,它在傳承的過程中也會出現各種不同的版本,不然為什麼過年時北方吃餃子南方卻吃年糕呢?民俗學家們把這種現象稱之為“民俗的變異”。雖然民俗常常因為時過境遷而不斷改變,卻自有分明的類型或模式,您知道嗎?南方的吊角樓與北方四合院就是兩種不同類型民居建築。
民俗就是這樣一種來自於人民,傳承於人民,規範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為、語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我們置身其間卻不為其所累,甘願接受這種模式性規範的保護!
研究
中國傳統宗教文化逐步恢復是一個有目共睹的事實。特別是解放後,尤其是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到貶損、批判和否定的傳統宗教(包括道教、佛教、民間信仰)得到了部分恢復和發展,但傳統宗教的教職人員和宗教場所的數量要達到1949年以前的水平是有很困難的,雖然基督教、天主教的信教人數、教職人員和宗教場所的數量早已超越了歷史上的任何時期。當代學校教育發達,科學技術迅速發展,物質生活優裕,世俗欲望膨脹,信仰宗教的人群在縮小,這也是一個不爭的事實。不過也有例外,譬如,對財神的崇拜,近些年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財神信仰出現了前所未有的繁榮景象,道教宮觀有財神殿,有些佛教寺廟內也增設了財神殿;各地也出現了不少獨立的財神廟。這不僅體現在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和那些大城市當中,在中西部鄉村地區對財神的崇拜也十分普遍,譬如有人在雲南省大理市喜洲鎮周城白族村調查,發現該村“出現了財神崇拜的興盛,很多村戶(特別是從事餐飲業和扎染的村戶)都在正堂擺上了財神像”。 貴州地區的傳統儺戲中間也出現了財神趙公明。 這在當地的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現象。
各地財神信仰都呈現迅速升溫的勢頭。2007年夏天,登泰山,一路所見佛教道教廟宇內都有財神殿。又到杭州登北高峰,山頂有靈順寺,寺外是財緣閣,賣的香號稱“天下第一財神香”;山門內彌勒佛塑像金光閃耀,寶座銘文“和氣生財”;寺內主殿匾額是“財神真靈”,主供如來佛,左側卻是財神趙公明;左右兩殿是文財神殿和武財神殿,文財神殿主位供奉的是范蠡,武財神殿居中的是關公。整個靈順寺變成了一座財神廟!每年到正月初五子時前後,長江三角洲地區,接財神燃放鞭炮的轟鳴聲鋪天蓋地,煙火如火樹銀花,都宣示今天財神信仰的繁榮。商家店鋪里,擺放或者懸掛財神像已經是杭州、蘇州、無錫等地都流行的做法。在北京、廣州等城市,情況也是如此。很多家庭有了財神龕,一年到頭香火不斷,供奉不輟。財神信仰自宋代肇始以來,任何一個歷史時期都不曾像今天這樣普遍、深入和多樣。
史話
從“三套叢書”到“五種叢書”
如果說“民族問題五種叢書”是一座巨製廣廈,那么最初夯制的地基,則初成於上世紀50年代。1958年,參加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的民族工作者,根據中國科學院1956-1967年全國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開始投入三套叢書—— 《中國少數民族簡史》 、《中國少數民族簡志》、 《中國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概況》的編寫。原本準備是在調查結束之後,再用3年時間進行討論和寫作。但在“大躍進”的形勢下,國家民委指示在1959年國慶節前編輯出版,為國慶10周年獻禮。到1964年,共完成初稿57種,以及一部分民族自治地方概況。但“文革”使這一工作停止。
1978年,剛剛恢復的國家民委為實現民族工作的重點轉移,把一個恢弘的計畫提了出來:對因“文革”而擱置的民族問題三套叢書繼續充實、提高、發展,編寫出版民族問題五種叢書,並將此列入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六五”規劃重點科研項目。為了更好地編輯出版“民族問題五種叢書”,全國設了400多個編寫組,由19個省、市、自治區及中央有關單位組織1000多人參加編寫,32家中央和地方出版社編輯出版。到1991年10月,“五種叢書”共出版338種401冊,總字數超過1億字。
“民族問題五種叢書”的公開出版發行,在民族地區引起了普遍關注。許多少數民族百姓得知黨中央為自己民族編寫了叢書,歡欣鼓舞,奔走相告。同時,“五種叢書”在海外也引起了廣泛影響,每完成發行一本,都會引起海外的密切關注。《朝鮮族簡史》、《延邊朝鮮族自治州概況》出版後,美國、加拿大、朝鮮、韓國等不少國家和地區的專家、學者、知名人士紛紛來函盛讚; 《哈薩克族簡史》出版後,德國慕尼黑電台以連播的形式分13次播出;日本東京女子大學學者讀到有關雲南少數民族社會歷史調查資料後,組織成立了雲南民族研究會;法國一家研究中心見到雲南的《瑤族社會歷史調查報告》後,向有關部門提出要到雲南實地調查;《中國少數民族》也被譯成5種文字,在海外廣泛傳播。
禁忌
民俗禁忌是人們出於對某種神秘力量的畏懼、基於某些經驗、觀念和情感而形成的行為指向和行為方式上的自我限制。
1、春節禁忌。 春節禁忌也稱“過年禁忌”,指十二月十六日至正月十五日一個月的禁忌。
春節本來出於對“年”的禁忌。鄧雲鄉《紅樓風俗談》 (中華書局1987年版)謂“年”字,按古文的寫法,是一個象形字,有頭有尾 ,腳向四面伸開,像一個大壁虎。據說是一種很可怕的爬蟲,一歲之中,人家不遇到它,最好了,便平安無事度過了,因此燒一堆火,弄了一些好東西大家好好吃一頓,以示慶祝,這就叫做“過年”。後來,歡慶除舊迎新的歲首,就變成現在的“新年”和“過年”。
在傳承過程中,春節禁忌所包含的畏懼和迷信的色彩漸為人與人之間皆大歡喜、互相愛護的情調所取。俗話說:“入哩年界(年關)禁忌多”。客家民間奉行的春節禁忌包括:禁打罵小孩;禁打碎器皿;禁講粗話惡語。張祖基的《客家舊禮俗》謂:“初一該日特別謹慎,唔敢講惡話罵人,也少人出門,若使在初一早晨碰到好的事情、聽到好的話,就作為系一年的好兆頭,作為今年會利市。所以碰到人,就互相恭賀,講各樣的好話”;忌用不吉利的字眼,如病、死、苦、貧、災、亂、荒、殺等;初三日忌出門訪友,初三各家都習慣掃倒垃圾,送出屋外空地或河邊去,喊做送窮鬼。因此這日少人出門;忌用針線,尤其忌在廳堂做針線活。
2、數字禁忌。 民間舊時禁忌四、六、七、八及初五、十四、二十三(舊稱月忌日)。幼兒四歲,稱兩雙歲,“四”與“死”諧音,故忌而諱之。客家人對數字“七”也很禁忌,正月初七日吃“七樣菜”就是一個典型例子,除了因七樣菜的諧音象徵表示人們祈願聰明勤勞、幸福長久之外,還隱含著人們對“七”這一數字的禁忌。因為在客家話中“七七八八”就是麻煩的意思。客家人的喪葬習俗中有“走七”、“七七”、“四七”、“做七”禁忌之俗,也反映了客家人對於“七“的忌諱。“走七”俗稱“撞七”,報喪後第28天(俗稱“四七”)忌逢農曆初七、十七、二十七,“撞七”則須舉家走避,俗謂“撞三沒撞四,撞得生人沒點氣”;“七七”(即報喪後49天)內禁孝子孝孫理髮;忌碗筷疊放以防喪事層出不窮。“四七”俗稱“妹子七”,有孝女備物祭奠的風俗。“做七”是指從死者去世那一天算起,每七日,孝子孝孫即須穿著孝服備牲醴拜靈,又稱“篩七”。以“三七”、“五七”、“圓七”(即七七)為大七,一般中上家庭,常備牲醴果品等延僧誦經,儀式如同臨喪“做齋”。 此外,每月的初五、十四、二十三,舊時稱“月忌日”(即每月之忌日),俗語謂:“初五、十四、二十三,且婆有銀莫去擔”、“初五、十四、二十三,老君灶里不煉丹。”凡逢舊曆七、八之日,鄉間不相親,有“七不出行,八不回家”的規矩,如客家歌謠所唱“初一就系初一頭,初二還系新年頭。初三就系窮鬼日,初四就系妹家日(回娘家)。初五又話出年卦,初六又喊嬲一日。七不去,八不歸,九九十十看打獅。十一十二龍燈到,索性月半正來歸。”
3、生育禁忌。客家民間有“六月六,伯勞掰伯母”之說流行,認為六月六日出生的孩子將禍及父母,故有所禁忌。
中國民間舊有“忌舉五月子”的說法, 《史記·孟嘗君傳》記云:“五月子長與戶齊,將不利其父母”;《宋書·王鎮惡列傳》亦記:“鎮惡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故令出繼疎宗,猛(鎮惡祖父)奇之,曰:‘此非常兒,昔孟嘗君惡月生而相齊,是兒亦將興吾門矣!’故名為鎮惡”。客家民間“忌舉六月子”可能是從“忌舉五月子”移易而來的。
民間舊時還有“胎神”之說。廣東興寧羅姓編造的《通書》內“每日都寫明胎神占在某處”。 客家民間的孕婦禁忌,有的同“胎神”之說有關,有的卻是有益的經驗。客家民間的孕婦禁忌包括:禁食羊肝、鯉魚、狗肉、兔肉、雀肉、山羊肉、蝦蟆、黃蟮等,據說這類食品將引起災、病因包括破相如“兔唇”等);忌跨牛、馬繩,據說牛馬皆懷胎12月而產,孕婦跨過牛馬韁繩,將引起難產;忌坐“木馬”,木馬即木匠工作時常用的木架,據說孕婦坐了木架,木匠蓋的房子就不吉利,這裡有輕視婦女的“不潔”的觀念在作祟;忌孕婦並排而坐,據說這樣會影響胎氣。
4.日常生活禁忌
衣服忌反著穿。反穿衣服如穿孝服,表示家中服喪事。食飯挾菜忌用筷敲擊盤碗,用筷子敲擊盤碗是乞丐討吃的手法,也是逗狗貓等畜牲進食的訊號。同時忌將筷子豎插在飯菜碗上,這是祭死人的方式。住房內擺設眠床忌正對屋頂橫樑。認為橫樑壓頂預凶,且易生惡夢。床位不可直向房門,也不宜腳朝門口睡覺,這是喪事象徵。出門辦事忌逢“三煞日”、“空亡時”。生了小孩不直呼生了,稱“供”了或“輕”了,“產”了。老人年老了不宜直呼“老”了。“老”了是死的代名詞,宜呼年歲多了或年歲高了。探病時間忌在下午、晚上和農曆初一、十五日。下午諭日已過晝,晚上諭日落西天,初一、十五日是敬神祭鬼的日子。問訊病人忌直呼病字,宜問“那時不自在?”“那裡不自然?”稱小兒病了叫“不乖”。
死人忌逢農曆初一、十一、二十一。死後七天逢七叫“撞死”,認為家中會鬧“風煞”。逢七的當天,全家人和共屋的鄰居都要清早離家出外“避煞”,午後才能回來忌用豬、貓無償贈親友。客家俗諺“豬來窮、狗來富、貓來帶麻布”之說,帶麻布是指要穿孝服,不吉利。即使對方收了狗貓也要回贈禮物才算吉利。路遇不認識的中、青年婦女問訊,忌稱“大嫂”、“大嬸”、“伯母”、“叔娘”之類稱,宜稱“大姐”或“細妹”。否則易錯稱得罪人。“胞衣”保密。胞衣,即嬰兒胎盤,在梅州客家地區,人們十分珍視自己的“胞衣跡”(埋藏胞衣的地方),歷來有對嬰兒的“胞衣”保密的習俗,每當嬰兒出生後,嬰兒胞衣 只有當祖母的才有權處理(如果祖母不在,則由父親處理,)一般是將胞衣埋藏於自家祖居地範圍內,埋藏胞衣的地點是永遠保密的。
舊時紫金民間多忌諱:烏鴉叫,烏鴉為鬼馬,叫了必有人死。忌黃昏雞啼。有一更(啼)火(失火),二更(啼)賊(失竊)之說。忌母雞打鳴。謂母雞啼為陰陽顛倒,陰盛陽衰,主禍事,家門不吉。忌耳朵發燒。有“左耳燒財(破財)”、“右耳燒事(禍事)”,“兩耳燒沒點事”之說,有人耳燒時,撕紙一張,中間挖空,套於發燒之耳,謂之“戴紙枷”,說是可“避邪”。忌眼皮跳,說是“眼皮跳,有路跑”(指有事要跑路)。忌屍體入屋,認為“冷屍入屋敗到篤(底)”,故身死異地者,只能停屍於屋檐下。孕婦忌看怪相聽怪聲,看了、聽了怪相、怪聲,會產怪嬰。有“看猴生猴,看伯公生伯公”(指泥菩薩)之說。忌說“血”字,“血”、“黑”同音,故豬血稱為豬紅。做屋忌說上樑,客家話中“上、喪”諧間,故上樑稱“升梁”。忌大年初三作客,大年初三為“窮鬼日”,此日有客上門,則客為“窮鬼”,主人一年不吉。
佛岡客家人雖然長期與講白話的民系雜住,但仍然保留許多傳統的禁忌:忌開口罵人“X你媽”!常因吵架時罵了“X你媽”而引起鬥毆,因為這句話侮辱了人的母親,太令人難忍。忌做客坐橫頭(即靠屋尾台桌那行座位),因為那一行座位要讓給主家長者坐的。忌新生兒安的名與長輩同一名,特別是不能跟直屬長輩同一名。
揭西的客家地區,孕婦若遇親人逝世,送葬戴孝時腰身不縛麻皮。凡辦各種大小喜事或其它工作都不要見到孕婦,認為被孕婦遇著或看了會不吉利。小孩不能讓孕婦抱,認為抱後小孩會多災疾。釀灑、蒸各種糕、蒸米乾,制米乾糧(米乾是用糯蒸熟,曬乾後炒,加白糖,麥芽等製成米枋糖塊:稱米乾。河婆、五雲、上砂,下砂等鄉鎮,每年過春節,都有制米乾糖的習俗)等,也不能讓孕婦到場,認為被她看了,米乾糖會鬆散不成塊。母豬,母牛產子或啼後不滿月,也不能讓孕婦看到,否則,豬、牛子會多病。新娘的床沿或嬰兒睡的眠床邊沿,孕婦不可亂坐,坐了會引起他(她)們夫妻不和或小孩多災疾。孕婦睡床上的被席,枕套、蚊帳等,洗時不用沸水燙,怕燙傷了“胎神”。
揭西有些姓氏與某種動物的名稱同音,這一姓氏的人,就會給這種動物另起一名稱,以免犯諱。揭西河婆一帶的姓氏雖然未滿百姓,但也不下七八十姓之多。其中也有一些姓氏與某種動物或言詞避諱。例如楊姓人就把“羊”稱作“幼毛”,把宰羊說成是“宰幼毛”,把山羊稱作“黃京”;黃姓人把黃牛稱作赤牛或沙牛;馬姓人就把馬說成“四腳”;朱姓人就把豬叫作“肥貨”……除此以外,姓溫人就不說“豬瘟”“雞瘟”;姓謝人就不喜歡人對他們說“感謝”,而應說“多謝”,因為客家話“感”與“減”同音;姓劉的人就不說“割瘤”;姓古的人就不說“打鼓”;姓壯的人就不喜歡聽“裝死”一詞;姓羅的人也不喜歡聽“爛籮”或“壞籮”等名稱, 因此在與揭西人交往時,如不懂這些忌諱,就會引起誤會並因此而帶來不愉快。
分類
民俗包涵的內容十分廣泛,涉及到民族社會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民俗可分為:
物質民俗(包括居住民俗、服飾民俗、飲食民俗、生產民俗、交通運輸民俗);
社會民俗(包括節日民俗、歲時民俗);
口承語言民俗,包括民間文學傳承(神話、故事、歌謠、敘事詩、言語等)、民間藝術傳承等。
特點
2、外延特徵:承傳性、變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