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服

孝服

基本解釋[mourning dress] 居喪期穿的白布或麻布喪服(中國)或黑衣(西方)。正服者,於情分皆當為之服,如子為父母服斬之類;義服者,親雖異於所生,則以義為之服,如婦為舅(指公爹)服斬之類,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禮於進,故自輕以從重,如嫡長孫為祖父母承重服斬之類是也;降服者,情不殺而分有所制,故自重從以輕,如出嗣之子及女子已嫁為父母服降服之類也。白布——死者同輩、外親 麻布——子女兒媳; 萱布——孫侄甥 淺布——曾孫輩 黃布——玄孫輩 紅布——直系玄孫(因玄孫為五代子孫,用紅色隱含笑喪之義) 成年人頭配喪布改成的草箍,小孩戴帽狀的包;男性穿草鞋,女性穿布鞋。

基本信息

釋義

詞目:孝服

基本解釋

[mourning dress] 居喪期穿的白布或麻布喪服(中國)或黑衣(西方)

孝服孝服

詳細解釋

1. 居喪時穿的白布或麻布喪服。 明 高明 琵琶記·一門旌獎》:“[生]門閭旌表感吾皇。[旦、貼]孝服今朝換吉裳。”《兒女英雄傳》第十六回:“我十三妹今日理應在此看你兩家禮成,只是我孝服在身,不便宴會。”《天雨花》第八回:“休說別樣,單只麻布、白布,襄陽城內收買一空。喚了百十名成衣匠做孝服。”

2. 指為尊長服喪的時期。 明 高明 《琵琶記·風木余恨》:“同歸故里守孝服,今日雙親來廬墓。”明 馮夢龍 《喻世明言》第一卷:“自古苦日難熬,歡時易過,暑往寒來,早已孝服完滿。”《紅樓夢》第七六回:“雖是我們年輕,已經是二十來年的夫妻,也奔四十歲的人了,況且孝服未滿:陪著老太太玩一夜是正理。” 清李漁 《奈何天·慮婚》:“後來守制三年,不便婚娶;如今孝服已滿,目下就要迎娶過門。”

孝服說明

概述

孝服孝服

孝服在浙江一帶稱為“孝衫”

,自古以來,"喪必有服,所以為至痛飾也,故曰戚容稱期服。五服,年月之異者,以恩之厚薄為論,斬衰之喪三年,期之喪一年,九月之喪三時也,五月之喪二時也。三月之喪一時也。本是五世親疏之分制其等,禮有心生所不能自已者爾。"喪有正服、義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分皆當為之服,如子為父母服斬之類;義服者,親雖異於所生,則以義為之服,如婦為舅(指公爹)服斬之類,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禮於進,故自輕以從重,如嫡長孫為祖父母承重服斬之類是也;降服者,情不殺而分有所制,故自重從以輕,如出嗣之子及女子已嫁為父母服降服之類也。

喪服等差

茲將喪服等差列之如下:

(一) 斬衰(讀cui)服,三年之服生麻布,旁及下際不輯之,麻冠、苘︵qing︶履竹屐,婦人麻履不杖余同。

(二) 齊衰杖期、不杖期,一年之期服熟麻布,旁及下輯之,麻冠苘草履桐杖,婦女麻履,余同。

(三) 齊衰五月、三月服,服熟茼麻布冠 經草履 其婦人麻履。

(四) 大功,九月之服,服粗白布冠經,其婦服蘭布緣履。

(五) 小功,五月之服,服稍細月白布冠經,其婦服履同右。

(六) 緦麻,三月之服,服細白布經帶,其婦服素履無飾。

袒免,(免音問)袒謂袒生上服,免謂以尺布圍發,乃喪服三輕也。

孝服顏色制度

白布——死者同輩、外親 麻布——子女兒媳; 萱布——孫侄甥 淺布——曾孫輩 黃布——玄孫輩 紅布——直系玄孫(因玄孫為五代子孫,用紅色隱含笑喪之義) 成年人頭配喪布改成的草箍,小孩戴帽狀的包;男性穿草鞋,女性穿布鞋。

五服解釋

簡介

平常說到人的親緣關係時,總以出沒出五服相論,五服是怎么一回事呢?有人說五服就是五世、五代或五輩也,其實是不對的。還有人說五服即九族,也不全對。五服源於九族,具體又與九族親屬不盡一致。九族是自高曾祖父而身,自子孫至曾、玄孫(古籍中也作元孫)的血親,而五服是封建社會根據九族以內的血親關係規定的喪服制度。具體是喪服分為五等,為“斬衰一,齊衰二,大功三,小功四,緦麻五”之五個喪服(也作孝服)等級,父為子服齊期,親兄弟也服齊期,而親侄為其叔也服齊期,孫為祖父還是服齊期,因此僅從喪服或曰五服服色上很難看戴孝者,與被孝者之間的關係,而九族稱謂可以明顯看出之間的親緣關係,從上面情形可知,五服更不等於五世、五代和五輩。

那么,人們常說的“我跟某某是五服兄弟”、“我與某某是四服兄弟”、“我們都還沒出五服”是什麼意思呢?通過九族五服圖可查出第五等服的兄弟是指同一高祖不同曾祖的弟兄;四等服兄弟是指同一曾祖不同祖的兄弟;沒出五服指在九族服製圖以內的人。可以說單從幾等服沒法辨明誰為誰穿孝。

五服實際上是四代,區別在於一服和二服,因為古代一夫多妻,因此同代人有同父異母、同父同母的區別。具體計算方法:同父同母為一服;同父異母是二服,祖父及以上不再區別女性長輩,同一祖父都是三服,同一曾祖父是四服,同一高祖父是五服。

五服展現了血緣關係的親疏程度,同父同母最親,同父異母就遠了一步,比如《紅樓夢》中的賈寶玉與賈環、探春,雖然同父,但不同母,血緣關係遠了一步,是二服的關係,賈寶玉與賈元春、賈環與探春,才是一服的關係。

服制不是某一家族規定的,更不是哪一村社規定的,它是封建時代法律所定,我們現在所衍傳的服制,還是清禮律定,而清禮還是延用的大明禮律,這些東西早已成為一種民族文化和傳統,它已遠遠超出了哪個朝代。可說是早已成為各個姓氏的統為認可的氏族文化,或者說是一種民俗。

五服圖

通過五服圖可以顯示,自身(服孝者)為父母服斬衰三年,為祖父母服齊衰一年,為曾祖父母服齊衰五月,而高祖父母為齊三月。為生子服期年,子婦大功,為長孫期服,為眾孫大功……從圖中可查本身為任一九族親屬的服喪等級。應該指出的是二等喪服包含齊期服、齊五月、齊三月。另外還分杖期和不杖期,期即一年,杖期指在喪儀中持杖,不杖期,指在喪儀中不持杖。本身為晚輩服齊期服時,本身有直系長輩者不持杖,本身無直系長輩者須持杖。齊期五月與齊期三月,只用於直系親屬,而大功九月小功五月則只用於旁系近親屬和直系卑親屬。緦麻,五服之中最輕者,三月之服。另外五服之外還有袒免親,袒免(音慰)《禮記頭傳》說喪服之輕者。袒露大臂;免,以布廣一寸,從項中而前,交於額上,又卻向後繞於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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