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資本成本法

比較資本成本法是指企業在籌資決策時,首先擬定多個備選方案,分別計算各個方案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並相互比較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運用比較資本成本法進行資本結構決策存在兩個局限性:一是沒有考慮財務風險增加的因素;二是沒有直接反映公司市場價值的大小。

比較資本成本法的概述

比較資本成本法是指企業在籌資決策時,首先擬定多個備選方案,分別計算各個方案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並相互比較來確定最佳資本結構。即:通過計算不同資本結構綜合資本成本率,並以此為標準相互比較,選擇綜合資本成本率最低的資本結構作為最佳資本結構的方法。運用比較資本成本法必須具備兩個前提條件:一是能夠通過債務籌資;二是具備償還能力。

其程式包括:

1、擬定幾個籌資方案;

2、確定各方案的資本結構;

3、計算各方案的加權資本成本;

4、通過比較,選擇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的結構為最優資本結構。

企業資本結構決策,分為初次利用債務籌資和追加籌資兩種情況。前者稱為初始資本結構決策,後者稱為追加資本結構決策。比較資本成本法將資本成本的高低,作為選擇最佳資本結構的唯一標準,簡單實用,因而常常被採用。

比較資本成本法的兩種方法

1、直接測算各備選追加籌資方案的邊際資本成本,從中選擇最佳方案;

2、把備選追加籌資方案與原有最優資本結構匯總,測算各追加籌資條件下匯總資本結構綜合資本成本,比較確定最佳方案。

(1)初始資本結構決策

企業在實際籌資過程中,對擬定的籌資總額可以採用多種籌資方式來籌措,同時對各種籌資方式的籌資數額可有不同的安排,由此就形成若干個籌資方案可供抉擇。在個別資本成本率已確定的情況下,綜合資本成本率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各種籌資方式的籌資額占擬定籌資總額比重的高低。

例如,某公司創建時,擬籌資5000萬元,現有如下兩個籌資分案可供選擇:

籌資方式 資本成本(%) A方案(萬元) B方案(萬元)
長期借款 10 1000 1500
股 票 14 4000 3500
Σ 5000 5000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計算A、B籌資方案的綜合資本成本率,並比較其大小,從而確定最佳資本結構方案。

根據計算結果,B方案的綜合資本成本率小於A方案,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B方案為最佳籌資方案,其所形成的資本結構也是最佳資本結構。

(2)追加資本結構決策

企業因擴大業務或投資的需要而增加資本,原資本結構就會因追加籌資發生變化。追加資本結構決策步驟和方法如下:

第一步:計算各籌資方式的綜合資本成本率,即組平均數。計算公式如下:

式中,K—原資本結構和追加資本結構中同一籌資方式下的個別資本成本率;w—原資本結構和追加資本結構中同一籌資方式下的籌資額所占比重。

接上例。

籌資 原 資 本 結 構 追加資本A方案 追加資本B方案
方式 籌資額萬元 資本成本(%) 籌資額萬元 資本成本(%) 籌資額萬元 資本成本(%)
長期借款 1500 10 1000 8 500 8
股票 3500 14 1000 12.5 1500 12.5
Σ 5000 12.8 2000 2000

要求:用比較資本成本法選擇最優追加資本方案

第二步:計算追加資本結構的綜合資本成本率,即總平均數。計算公式如下:

根據計算結果,A方案追加資本後的綜合資本成本率略低於B方案,因此A方案為最佳資本結構方案。

運用比較資本成本法進行資本結構決策存在兩個局限性:一是沒有考慮財務風險增加的因素;二是沒有直接反映公司市場價值的大小。

比較資本成本法的優缺點

優點:以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為唯一判斷標準,因此在套用中體現出直觀性和操作上的簡便性。另外,資本成本的降低必然給企業財務帶來良好的影響,一定條件下也可以使企業的市場價值增大。

缺點:僅僅以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低作為唯一標準,在一定條件下會使企業蒙受較大的財務損失,並可能導致企業市場價值的波動

相關案例分析

例:某公司目前擁有資金2000萬元,其中,長期借款800萬元,年利率10%;普通股1200萬元,上年支付的每股股利2元,預計股利增長率為5%,發行價格20元,目前價格也為20元,該公司計畫籌集資金100萬元,企業所得稅率為33%,有兩種籌資方案:

方案1:增加長期借款100萬元,借款利率上升到12%,假設公司其他條件不變。

方案2:增發普通股40000股,普通股市價增加到每股25元,假設公司其他條件不變。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

1)計算該公司籌資前加權平均資金成本

2)用比較資金成本法確定該公司最佳的資金結構

答案:

(1)目前資金結構為:長期借款40%,普通股60%

借款成本=10%(1-33%)=6.7%

普通股成本=2(1+5%)÷20+5%=15.5%

加權平均資金成本=6.7%×40%+15.5%×60%=11.98%

(2)方案1:

原借款成本=10%(1-33%)=6.7%

新借款成本=12%(1-33%)=8.04%

普通股成本=2(1+5%)÷20+5%=15.5%

增加借款籌資方案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6.7%×(800/2100)+8.04%×(100/2100)+15.5%×(1200/2100)=11.8%

(3)方案2:

原借款成本=10%(1-33%)=6.7%

普通股資金成本=2×(1+5%)/25+5%=13.4%

增加普通股籌資方案的加權平均資金成本=6.7%×(800/2100)+13.4%×(1200+100)/2100 =10.85%

該公司應選擇普通股籌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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