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陽君愛鳥

武陽君愛鳥

《武陽君愛鳥》是一篇由北宋詩人蘇軾所作的寓言散文。

基本信息

原文

吾1昔少年時,所居書室前,有竹柏雜花,叢生滿庭2,眾鳥巢3其上。武陽君4惡5殺生6,兒童婢僕7,皆不得捕取鳥雀。數年間,皆巢於底枝,其鷇8可俯9而窺10也。又有桐花鳳四五百,翔集其間。此鳥羽毛,至11為珍異難見,而能馴擾12,殊13不畏人,閭裡間14見之,以為異事。此無他15,不忮之誠,信於異類也。有野老16言:鳥雀去人大遠,則其子有蛇、鼠、狐狸、鳶之擾。人既不殺,則近人者,欲免此患也。由是17觀之,異時18鳥雀不敢近人者,以人甚於19蛇、鼠之類也。

注釋

1.吾:蘇軾自稱。 
2. 庭:院。 
3.巢:築巢,名作動。 
4.武陽君:蘇軾的母親。 
5.惡:厭惡。 
6.殺生:虐殺小生靈。 
7.婢僕:泛指家奴。 
8.鷇:初生的小鳥。 
9.俯:彎下腰。 
10.窺:偷看。 
11.至:極其。 
12.訓擾:馴服順從。 
13.殊:一點兒。 
14.閭裡間:鄉里人。 
15.無他:沒有別的。 
16.忮:兇狠。 
15.野老:鄉下人。 
16.去:離。 
17.是:這樣。 
18.異時:日後。 
19.於:比。
20,異日:往後的日子。
21,得:能夠。
22,鷇(kòu ):貓頭鷹。
23,集:聚集。
24,惡:痛恨。
25,此無他,不忮之誠,信於異類也:又有一種叫桐華鳳的鳥,四五百隻聚集在這裡飛翔。

啟示

人與動物和諧相處,我們所要創造的和諧社會,不僅人和人之間要和諧相處,而且人與動物,植物也要和諧相處,和諧是一種美,是一種特殊的意境。
全篇講的是愛鳥的故事。究其深意,在於一個“仁”字,篇末的“苛政猛於虎,信哉!”正顯出“仁”字的實質。凡人之情,皆出於“仁”,否則,其帶給社會的災害是難以估量的。所以蘇軾提倡以“仁”治天下,“百官之眾,四海之廣,使其關節脈理,相通為一。叩之而必聞,觸之而必應。夫是以天下可使為一身。天子之貴,士民之賤,可使相愛。憂患可使同,緩急可使救。” 從“仁”的哲學思想而廣展到“仁政”的主張,已屬政治思想的範圍。 
這是一篇傑出的寓言散文,首段記作者母親因吃齋行善,故“ 惡殺生”,禁捕雀鳥,任其生長繁息,使眾鳥不畏人 捕而與人親近,實際上起到保護鳥類的作用。次段是以“有野老言”,道出他希望表達的願望:鳥類因有人類保護而免於猛禽的傷害,隱喻朝廷官府應保護平民,防止壞人侵害。並藉此暗諷朝政腐敗、官吏殘害百姓的現實,如文末引“苛政猛於虎”一語,使全文主題突出,寓意深刻。行文流暢,平易自然,輕描淡寫,以寥寥數筆勾勒出庭院鳥語花香的美景。然而,在平淡自然中顯出“ 猛於虎也”的雄奇,使文章顯得不同凡響。

翻譯

我在少年的時候,所居住的書房前,種有翠竹松柏以及一些花草,鬱鬱蔥蔥地長滿在庭院裡,許多鳥在上面築巢。武陽君對殺生的行為很痛恨,囑咐家裡的小孩、奴婢及僕人,都不能捕捉鳥雀。幾年的時間下來,鳥巢把樹枝都壓彎了,鳥巢里孵的小鳥低下頭去都可以偷偷地看得到。還有一種叫桐花鳳的鳥也有四五百隻,飛翔在院子裡,這種鳥的羽毛是最為珍貴很難得見得到的,但(這種鳥)卻能很馴服不受干擾(地待在那兒),而且也不怕人。鄉村裡的人見到這種現象,都認為是很奇怪的事情。(其實)這也沒有什麼其他的原因,不外乎是(主人)對待這些鳥雀的誠心,對待這些不同於人類的動物一直守信用的原因。 有鄉間老人說:“鳥雀的巢離人很遠,就一定會有蛇、鼠、狐狸、鴟、鳶的憂患,人若不殺鳥雀,(他們)自然就親近人,以免去這樣的憂患。由此來看,那時鳥雀的巢不敢靠近人,真是因為人比蛇鼠之類的更兇惡。

蘇軾

簡介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漢族,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與父蘇洵,弟蘇轍合稱三蘇。他在文學藝術方面堪稱全才。其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與歐陽修並稱歐蘇,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清新豪健,善用誇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與黃庭堅並稱蘇黃;詞開豪放一派,對後代很有影響,與辛棄疾並稱蘇辛;書法擅長行書、楷書,能自創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黃庭堅、米芾蔡襄並稱宋四家;畫學文同,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詩文有《東坡七集》等,詞有《東坡樂府》。

生平

蘇軾生於1037年1月8日(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生於眉州眉山(今屬四川)。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憤”的“蘇老泉”。蘇洵發奮雖晚,但用功甚勤。蘇軾晚年曾回憶幼年隨父讀書的狀況,感覺自己深受其父影響。當然,假若沒有蘇洵的發奮讀書,也就不可能使蘇軾幼年承受好的家教,更不能年未及冠即“學通經史,屬文日數千言”,也就更不可能有日後的文學成就。 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一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一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一”,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母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里。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一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一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從此,蘇軾終其一生都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存有某種誤解。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今山東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縣令。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一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台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時期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一劫。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一役已變得心灰意冷,蘇軾到任後,心情鬱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壁山遊覽,寫下了《赤壁賦》、《後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千古名作,以此來寄託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於公餘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一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1084年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准。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后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拚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他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一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一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1091年(元祐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1093年(元祐八年)高太后去世,哲宗執政,新黨再度執政,第二年6月,別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1097年,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昌化軍,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1101年(元符三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於1101年8月24日(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四歲,御賜諡號文忠(公)。

文章風格

蘇軾的文學觀點和歐陽修一脈相承,但更強調文學的獨創性、表現力和藝術價值。他的文學思想強調“有為而作”,崇尚自然,擺脫束縛,“出新意於法度之中,寄妙理於豪放之外”。他認為作文應達到“如行雲流水,初無定質,但常行於所當行,常止於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態橫生”(《答謝民師書》)的藝術境界。蘇軾散文著述宏富,與韓愈、柳宗元和歐陽修三家並稱。文章風格平易流暢,豪放自如。釋德洪《跋東坡(左忄(xīn)右允)池錄》說:“其文渙然如水之質,漫衍浩蕩,則其波亦自然成文。”蘇軾與歐陽修並稱“歐蘇”,是“唐宋八大家”之一。蘇軾是繼歐陽修之後主持北宋文壇的領袖人物,在當時的作家中間享有巨大的聲譽,一時與之交遊或接受他的指導者甚多,北宋文學家黃庭堅、秦觀晁補之張耒都曾得到他的培養、獎掖和薦拔,故稱蘇門四學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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