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從廣義講,就是隨時間先後,所有發生收付、進出變化連續記錄起來,供記錄者翻閱查看了解。具體講,有出納金錢記賬,倉庫物資記賬;有會計資本結構的複式記賬,這種記賬有分類賬簿和各種配套報表。出納和倉庫的記賬是單一賬戶或賬本記賬,只有本身的賬簿,沒有報表。
規範
1 .登記賬簿時,應按記賬憑證日期、編號、經濟業務內容摘要、金額等逐項記入賬內。應做到登記準確、及時、書寫清楚。
2 .為了使賬簿記錄保持清晰、耐久,便於會計賬簿的保管,便於長期查考使用,禁止塗改。記賬時,應使用鋼筆和碳素墨水、藍黑墨水鋼筆、中性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或原子筆(銀行的複寫賬簿除外)。
3 .賬簿中書寫的文字和數字,應緊靠行格的底線書寫,約占全行格的 2 / 3 或 1 / 2 ,數字排列要均勻,大小數要對正。這樣,不僅可使數字得到清晰的反映,也便於改正記賬錯誤。
4 .登記完畢後,要在記賬憑證上籤名或蓋章。並註明已登記的符號“√”(表示已經登記入賬),以便檢查記賬有無遺漏或錯誤。
5 .總賬應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日期、憑證號都應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填寫,摘要欄除寫“上年結算”及“承前頁”外,應填寫憑證匯總的起止號。
明細賬應根據記賬憑證登記,日期填寫月日,如果同一月份有多筆業務,除第一、二筆外,以下各筆可用點點代替,但換頁的第一、二筆必須填寫。憑證號欄與摘要欄按記賬憑證號與摘要填寫。
現金日記賬應根據記賬憑證逐筆登記。
銀行存款日記賬應根據支票存根或其他銀行結算票據逐筆登記,“種類”項按銀行結算種類填寫,“號數”只填寫支票的後四位數字。
各種賬簿按頁次順序連續登記,不得隔頁跳行登記。如果發生隔頁、跳行時,不得隨意塗改,應在空行空頁的金額欄由右上角向左下角劃紅線註銷,同時在摘要欄註明“此行空白”或“此頁空白”字樣,並由記賬人員壓線蓋章。訂本式賬簿,不得任意撕毀。
6 .下列情況可用紅色墨水。登記賬簿須用藍黑色墨水書寫,不得使用原子筆或鉛筆,但下列情況可用紅色墨水:
( l )按紅字沖賬的記賬憑證,沖銷錯誤記錄。記賬以後,如果發現記賬憑證應借、應貸科目或金額發生錯誤,並己登記入賬,引起賬簿記錄錯誤,可先用紅字填制內容相同的記賬憑證,沖銷原錯誤記錄,然後用藍、黑字填制正確的記賬憑證,重新登記入賬。記賬以後,如果發現記賬憑證和賬簿記錄金額有錯誤,並且所記的錯誤金額大於應記的正確金額,但原記賬憑證和賬簿所記的會計科目及其記賬方向並無錯誤,則用紅字沖銷它的多記部分金額。
( 2 )在多欄式賬頁中,登記減少數。在多欄式賬頁中,只設借方(或貸方)欄目登記增加數,若需要登記減少數時,則用紅字在表示增加欄目中登記。
( 3 )劃更正線、結賬線和註銷線。
( 4 )沖銷銀行存款日記賬時,用紅字登記支票號碼,進行沖銷。
( 5 )存貨按計畫成本計價,在調整發出材料成本差異節約額時,用紅字沖減成本差異。
( 6 )採購材料或商品時,貨物已到達企業,而結算憑證尚未到達,則在月末時,先按暫估價入賬,下月初用紅字沖回暫估價,以便結算憑證到來時正常入賬。
( 7 )當銷售貨物發生退回時,則用紅字沖減己入賬的該筆貨物銷售收入和銷售成本。
( 8 )會計制度中規定用紅字登記的其他記錄。
7 .結出賬戶餘額後,應在“借”或“貸”欄內寫明“借”或“貸”字樣;沒有餘額的賬戶,應在“借”或^貸”欄內寫“平”字,並在金額欄內元位上用“ 0 ” 表示。
8 .賬簿中賬頁下端最後橫線以下,一律空置不填。
9 .每一賬頁登記完畢結轉下頁時,應在下頁第一行摘要欄註明“承前頁”字樣。
所有賬戶一律不做“過次頁”。
辦理“承前頁”時,次頁第一行的日期均以前一頁最後一筆記錄的日期作為“承前頁”的日期。日記賬和損益賬戶承本日發生額連續累計數及餘額。
如果賬簿最後一行為日結、月結、季結或年結的,辦理承前頁時應承借、貸、余日結、月結、季度或年結數。對於不需加計發生額的賬戶,辦理承前頁時,只承前頁的日結、月結、季結的餘額;對於需要加計發生額的賬戶,辦理承前頁時,承借、貸、餘三欄目結、月結、季結數,記在第一行。
在辦理承前頁時,需要加計發生額的科目有:現金、應付工資、應交稅金、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營業外收入、主營業務成本、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營業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業務支出、營業外支出、利潤分配等。
10 .對於固定資產賬簿和低值易耗品賬簿,可以跨年度連續使用。
軟體
記賬軟體就是指用計算機來記錄個人、家庭、店鋪、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收支賬務,或經濟業務事項百運行於計算機總的程式。記賬軟體根據使用對象,應該有單項目,如出納和侖庫,用單據直接輸入螢幕記賬數據,而後輸出單項賬目的記賬軟體。更有以原始單據做出“記賬憑證”,然後將“記賬憑證”數據輸入螢幕,而後輸出分類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複式記賬軟體,即“會計電算化”。從現實講,就是有出納和侖庫的單項賬目的記賬軟體;又有會計複式的記賬軟體。記賬軟體是計算機記賬相對於手工記賬而出現的現代記賬工具,是現代計算機機代的產物。
具體流程
1、根據日常發生的業務填制記憑證。記賬憑證下要附正式發票。
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各明細分類賬。
3、月末,根據全月記賬憑證匯總,填制科目匯總表,據科目匯總表登記總賬。(如果業務量很大,記賬憑證很多,也可以按旬匯總,登記總賬)
4、結賬。根據總賬各賬戶餘額及發生額填報財務報表。
歷史
中國古代的“記賬方法”是指將客觀發生的經濟事項,登記到會計賬簿上去所採用的方法。
一般包括幾個方面的內容:(1)會計記錄符號在反映經濟事項性質和記錄方向方面的運用;(2)對於經濟事項基本內容的反映方式和“記賬”規則;(3)每筆經濟記錄的基本內容在會計賬簿中的排列順序等。中國古代記賬方法的發展經歷了史前時期的原始計量、記錄方法、單式記賬方法、複式記賬方法三個階段。
會計是一門關於計量的科學。數量觀念是原始思維活動中的基本邏輯觀念之一,人類原始計量、記錄思想萌生於當時的客觀實踐,並隨即在這種思想的支配下產生了人類最早的會計行為——原始計量、記錄行為,也萌生了人類最早的會計記賬方法。人類最為古老的記賬方法並不像今天所運用的會計記賬方法這樣具有自己鮮明的專業特性,它具有史前文化的基本特點,即會計記賬方法在其產生之初,兼具人類原始的語言、文字、繪畫、數學及統計各方面的內容。
舊石器時代計量
在距今約十至二、三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由於生產力水平的提高和生產剩餘物品的出現,人類自身的生產發展得到了相對充足的物質保障,原始部落里的經濟關係隨之複雜起來。這時單憑頭腦記數、記事及其默算已無法組織生產活動與合理地分配、儲備物品。客觀現實迫使人們不得不在頭腦之外的自然界去尋找幫助進行記事的載體,以及進行計量、記錄的方法。
人類在舊石器時代的中晚期所採用的計量、記錄方式與方法一般有兩種,一是簡單刻記方式或方法,二是直觀繪圖記數、記事方式或方法。
簡單刻記是原始人最初採用的一種計量、記錄方法。他們通常以堅硬的石器作為刻劃的工具,在石片、骨片等載體之上刻劃出一排排單線條的淺紋道,或者是在樹木或木板上刻出若干重複的缺口,形成通常只有刻劃者自己可以體會出來的代表一定數量的標記,或是記載某種事物的標記。在中國山西峙峪人(距今約28000多年)遺址,發現幾百件有刻紋的骨片,有的刻著直道,數目多寡不一,歷史學家認為那可能是用來表示數目的。而在同一時期的甘肅劉家岔遺址、北京山頂洞人遺址都發現有“刻紋的鹿角”。大量的考古發現已經證實,大多數刻劃線條與所刻缺口都含有一種具體數的概念。
而直觀繪圖記數、記事方式則是與簡單刻記並存的一種計量、記錄方法。原始人的抽象思維活動能力還較為低級,他們在繪圖表現方式上反映出一種頑固忠實於自然原型的寫實性。通常他們面對所要表現的事物,繪形繪色,不厭其煩,一絲不苟,力盡其詳。如果一個部落的原始人當天捉住了四頭牛,便會在手邊可以取得的骨片或穴居的山洞的岩壁上盡其所能、仔細地繪畫出四頭牛的完整圖形。在中國山西峙峪人遺址中,就發現既有反映人們捕獲羚羊的繪圖骨片,也有反映人們捕獲落網的鴕鳥的繪圖骨片。
新石器時代計量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人類在進入新石器時代(距今大約10000年左右)之後,經濟關係日漸複雜,原始的計量、記錄方法也有了新的發展。
(一)新石器時代刻劃符號的演進
考古發現在新石器時代早期有相當一部分刻劃符號在一個較大的地域範圍內具有普遍性,其中一部分作為計量、記錄符號較以往進步明顯。到新石器時代中晚期,母系氏族社會經濟高度發展,人們開始創造並廣泛採用成套的刻劃符號。現今考古發現最具代表性、較為完整的成套刻劃符號,是西安半坡村人(距今6000年左右)與臨潼姜寨村人所套用的刻劃符號 (見下圖)。
以上兩圖所列示的陝西關中地區仰韶文化區內所使用的刻劃符號具有共性。這些符號中既有數字刻符,又有模仿事物形態的象形刻符;其中一些數字刻符成為當時關中三萬平方公里範圍內通用的數字,在刻劃與擺列上幾乎是一致的,並且這些數字還為後世所沿用。這是人類的原始計量、記錄時代在計量、記錄方法套用方面所發生的一個具有重大突破意義的歷史性進步,它為人類萌芽時期會計的演進創造了最基本的條件。
(二)新石器時代的刻木記事
考古發現中最早的刻木記事類型文物是青海樂都柳灣馬廠類型墓葬(距今4500~3500年)遺址中的骨片,這些相對而言易於保存的骨片是新石器時代中期的產物,距今約有4000多年的歷史。這些骨片上的刻記大體上有一定規格,缺口大都刻在骨片中部的兩邊,在四十片骨片上所刻下的缺口數量都在一至三之間。類似的刻骨在西寧朱家寨考古發掘中也曾有過,都是為記數與記事所用,這些發現都證實了中國歷史上的“刻木為契”傳說。刻木記事在史書中多有記載。《隋書·突厥傳》記載了北方突厥人刻木記事的情況,《舊唐書·西南夷傳》也記載了當時中國南方邊遠地帶一些少數民族採用刻木記事的事實。在中國近代,雲南的獨龍族、怒族、基諾族、布朗族、佤族和景頗族都曾用過刻木或刻竹記事方法,他們其中的一部分人用於記數、記事的木片或竹片,其方式與柳灣出土的刻骨類同。如獨龍族用刻木的辦法登記借貸賬目,凡借錢於人,按所借錢數的多少,在木版上刻上相應的缺口;歸還多少,便削去多少缺口。此外,四川木里縣的摩梭人進行刻木記數、記事所採用的刻劃符號看起來同新石器時代的仰韶人、柳灣人的數字元號及刻寫方法如出一轍。
(三)新石器時代的繪圖計量、記錄法
繪圖計量、記錄法是在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們所套用的直觀繪圖記事法的基礎上產生的,這種方法的歷史性進步在於,為了計量、記錄的簡便易行與易懂便認,將複雜具體事物的形象抽象為簡明扼要的圖畫符號,並最終以圖畫符號表現經濟事項的數量關係,顯示計量、記錄的結果。
舊石器時代的獵人的繪畫都是非常具體的。然而,到舊石器時代後期,獵人已經開始改變舊日習慣化的寫畫方法,他們只想儘可能用少許幾筆,就能表示出可被認識為一頭野牛的主要特徵來,比如,用一對牛角代指一頭完整的野牛。當然,這種繪圖計量、記錄方法也經歷了一個漫長的歷史漸進過程,與後來圖畫文字切近的抽象繪圖記數、記事法主要產生、套用於新石器時代。人類所創造的萌芽形態的文字,相當大一部分起始於繪畫,在經歷了直觀繪圖記事階段之後,便因陸續採用抽象的圖畫符號,從而形成要進一步的象形符號,而這種象形符號便為後世象形文字的產生奠定了基礎。
原始社會計量
在原始社會末期,人類原始的會計計量、記錄方法的發展有了質的飛躍。結繩計量、記錄法是原始人通過結繩記數的方式對經濟事項進行計量、記錄的一種方法,它是人類會計起源的重要標誌之一。
結繩記事法套用的歷史十分悠久。中國史書上對結繩記事的記載可謂屢見不鮮,其研究結論也基本上一致。在東漢武梁祠浮雕上有“伏羲倉精,初造王業,畫卦結繩,以理海內”的記載,也就是說伏羲氏在做部落首領時,藉助八卦及結繩記數、記事等方法管理部落生產活動及日常生活,並具體描繪了結繩的情形。伏羲氏是中國父系氏族時代初期活動在淮河流域一帶的一個部落里的首領。他所領導的部落生活地域瀕臨淮河,水域寬廣,漁業相當發達。根據考古發現的陶、石網墜分析,那時凡是大一些的魚網,通常採用石質網墜,由於負荷較重,網上繩結相應要大一些;而凡是小一些的魚網,一般則採用陶質網墜,因負荷較輕,網上繩結相應要小一些。人們正是在終年累月的結網捕魚生涯中,從中領悟到結繩可以記事記數的道理。這種分析與歷史書記載上的結繩記事所產生的年代、地域具有一致性。至於如何結繩記事、記數,後世史書中也有較為具體一些的記載。《周易正義》中講“事大,大結其繩;事小,小結其繩,結之多少,隨物眾寡”, 即要記錄重要的事情,便在繩子上打一個較大的繩結,如果記錄不重要的事情,則在繩子上打一個較小的繩結,繩結的多少依據所要記錄事情的多少而定。南宋《路史》一書中也有類似記載。
史書上有大量關於中國古代結繩記事、記數法套用的事實記載。《唐會要》記載:吐蕃人“無文字,刻木結繩為約”,即是說吐蕃人在文字發明之前通過刻木記事和結繩記事方法訂立契約。宋代大儒朱熹也在文中記有類似的史實,“結繩者,溪峒各蠻,猶各有之。又有刻板者,凡年月日時,以及人民糧草之屬,刻板為記,都不相亂。”此外,在宋代,“韃靼人調動軍馬,或結繩為約,或刻木為契”,其結繩刻木之法達到套用自如狀態。明清時代顧炎武關於“遵義軍俗以射獵伐山為業,凡交易,刻木為書契,結繩以為數”的文字也說明了遵義地區以打獵為生的原住居民藉助結繩記數、記事方法記錄日常交易貨物數量的事實。從以上史書不絕記載的情形可見,結繩與刻木記事、記數之法一直為中國邊遠地區少數民族所用,並已形成為一種具有通用價值的傳統方法。近百餘年來一些少數民族依舊採用結繩計量、記錄法。“苗民不知文字……懼有忘,則結於繩。”除苗族之外,解放以前怒族、佤族、獨龍族、高山族、僳僳族,以及西雙版納的基諾人都曾採用過結繩計量、記錄法。
1.佤族人套用結繩處理債權債務
佤族人把一根繩索高掛於牆上,用於記載與清算債權、債務賬目。他們將一根用來記數或記事的繩索分為三個區間,分別代表放債數額、放債利息及放債時間等不同的反映內容。如在繩的上部結出三個大結,便表示已借出去三元滇幣(1949年解放以前雲南地區通行的地方貨幣——作者注),在中部結出一個大結和一個小結,表示每半年應收一元半滇幣的利息,而在繩的下部所結出的三個大結和一個小結則表明上述債款已經借出去三年半了。
2.基諾族人以結繩記錄徵收物品
基諾人為舉行公共祭祀活動,統一規定以全族的個體家庭為繳納單位,每戶應繳納兩隻雞、三筒米,這一活動由酋長委派負責公共收支的“納俄羅”(即原始部落中的兼職會計人員)監督執行。徵收之前“納俄羅”先向每戶戶主取一根繩,並當面將應交納的實物如數打結反映,一個雙重結表示兩隻雞,三個單結表示三筒米。如某戶先交一隻雞,“納俄羅”便把原來的雙重結解開變為單結,表明尚欠一隻雞。如兩隻雞與三筒米全部交完,“納俄羅”便會全把繩結全部解開,把繩子燒毀,以此表示此戶已交清全部物品。
與遠古時代一脈相承的結繩計量、記錄法,在近代、現代社會邊遠地帶少數民族中堅持實行這種情況表明,結繩計量、記錄法是人類在史前時期所創造出來的幫助人們記憶的一種特殊方法,它的簡便易行使它得到廣泛套用,並在世界上落後的經濟區域裡一直被遞演繼承下來。結繩已表現出後世賬簿記錄的原理,它大體上明確了表現某種“賬目”的幾個要素,如記錄對象、應記數量、數量發生變化之後的表現方式,以及在這一“賬目”結束之時的最終結果。正是從這一點出發,會計史學家認為結繩計量、記錄法不僅是人類在史前階段具有創造性的成果之一,而且也是其後人類會計思想、會計實踐演進、發展之基礎。同時,由於結繩記事、記數方法又同時具備了數學、統計及文字表意等功能,所以也被認為是數學、統計及文字的起源。
西方複式記賬法
複式記賬法是從單式記賬法發展而來的高級記賬方法。它要求對經濟業務及其引起的資金變化,全面地、相互聯繫地從來龍去脈兩方面同時記錄,以反映資金變化的全貌。按照複式記賬法的要求,每筆經濟業務均應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賬戶中以相等的金額同時登記。比如,從銀行提取現金500元的活動,採用複式記賬法,即必須同時作現金增加500元和銀行存款減少500元的記錄。中式複式記賬法是指中國歷史上傳統的複式記賬法。如:四腳賬、龍門賬等,是相對於西式複式記賬法而言。龍門賬:明末清初山西陽曲人傅山為山西票號設計出來一套既簡單又明確的適用於民間商業的會計核算方法。為加強財政管理,宋代創製了“四柱清冊”,即各級政府上呈結賬報告,必須按照“四柱”編制表冊。“四腳賬”又名“天地合賬”、“天地盤賬”、“登銷扎彩賬”等,它是近代中式會計發展過程中,受“三腳賬”、“龍門賬”的影響而產生的一種比較成熟的複式賬法,是中華民國以前中式賬法的最高表現形式。
書契記錄
簡介
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父系氏族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人們在生產實踐中逐漸感到簡單刻記與“結繩記數”方法已不能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便逐步摸索創造出一種新的方法來代替它們,這便是“書契”記錄方法。它上承刻契記數,下接簡冊記事。由簡單刻記和“結繩記事”發展到“書契”記錄方法,是古代記賬方法發展初期一個質的飛躍。
基本特徵
“上古結繩而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所謂“書契”,劉熙在《釋名》一書中稱:“書,庶也,記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簡紙永不滅也”,“契,刻也,刻識其數也”。“書”的基本含義是指將人們要表達的事物記錄在相應的載體之上;“契”字上部分左邊為“豐”,代表刻劃在載體之上的數字或事物的形狀,右邊為“刀”,代表刻劃的工具,所以“契”的基本含義便是運用堅硬的工具在載體之上進行刻劃,通過刻劃來記錄數量和事物。原始社會末期的“書契”並非只涉及經濟這一個方面,但中外學者迄今所發現的人類最早的“書契”文物卻是一張賬單,直到公元前3000年前後,“才開始發現賬單、契約和符號表以外的文獻”。會計史學研究者認為,作為經濟類“書契”記錄方法,是由文字、數字、實物計量單位三要素構成的一種為社會所公認的通用記錄方法,具有三個基本特徵:第一,必須是用文字記載的。這些文字可以是原始數碼,或是象形文字,也可以是甲骨文字等,不通過文字記錄就不能稱之為書;第二,必須是以刻記為主要特徵。即用契刀將文字刻在龜甲獸骨或竹木之上。非刻記方式不能稱之為契;第三,作為書契在記錄時必須遵守相應的記錄規則。無論是記數,還是記事均應如此,收藏保管也和以往不同,不能隨心所欲。
創造
書契記錄方法萌芽於傳說中的黃帝時代,經堯、舜、禹,直到夏代初期。在這個時期,農業、畜牧業生產的發展已達到前所未有的水平,剩餘糧食的數量已相當可觀,畜禽飼養不僅數量大而且品種多;制陶手工業有了新的發展,金屬冶煉事業也已經出現;農業、畜牧業與手工業的分工進一步擴大;這一切導致交換關係也複雜起來,不僅有了各個氏族部落之間的交換,而且還有家族之間,以至於各個生產者之間的交換;不僅有臨近地區生產者之間的交換,而且還發生了遠距離交換的情況。古書中“祝融作市”以及 “北用禺氏之玉,南貴江漢之珠”等記錄都從側面反映了當時交換關係發生的情況。原始社會末期社會經濟的這些顯著變化,對經濟事項的計量與記錄提出了較高的要求。“結繩記事”與簡單刻記一般只能反映經濟事項的靜態、比較簡單的經濟事項,而不易反映動態的、比較複雜的經濟事項。社會經濟向縱深發展,原有的計量、記錄方法卻已經遠遠落後於時代的需要,必然引起計量及記錄方面的革命,這些原始的記數辦法便自然而然地易位於新的經濟核算方法。
(一)文字的創造
由於結繩記事和契刻記事的不足,人們不得不採用一些其他的、譬如圖畫的方法來幫助記憶、表達思想,繪畫導致了文字的產生。
關於中華文字的起源,歷史上有這樣一個近似於神話的傳說。黃帝統一華夏之後,感到用結繩的方法記事遠遠滿足不了要求,就命史官倉頡想辦法解決這一難題。有一天,倉頡正在思索之時,天上飛來一隻鳳凰,嘴裡銜著的一片樹葉正好掉落在他面前,上面有個明顯的獸蹄印,但倉頡卻辨認不出是什麼野獸的蹄印,就向獵人請教。獵人說:“這是貔貅的蹄印,與別的獸類的蹄印不一樣,別的野獸的蹄印,一看也知道。”倉頡聽了獵人的話大受啟發。他想,萬事萬物都有自己的特徵,如能抓住事物的特徵畫出圖像,大家都能認識,這不就是字嗎?從此,倉頡便注意仔細觀察各種事物的特徵,譬如日、月、星、雲、山、河、湖、海以及各種飛禽走獸、套用器物,並按其特徵,畫出圖形,造出許多象形字來。這樣日積月累,時間長了,倉頡造的字也就多了。倉頡把他造的這些象形字獻給黃帝,黃帝非常高興,讓倉頡把這些字傳授給九州酋長,於是,這些象形字便開始套用起來。
上述傳說雖不足為據,但其內涵卻不無道理,這就是文字從圖畫中來,最早出現的文字是圖畫文字。唐蘭先生在《中國文字學》中說:“文字的產生,本是很自然的,幾萬年前舊石器時代的人類,已經有很好的繪畫,這些畫大抵是動物和人像,這是文字的前驅。”隨著時間的推移,這樣的圖畫越來越多,畫得也就不那么逼真了。這樣的圖畫逐漸向文字方向偏移,最終導致文字從圖畫中分離出來。這樣,圖畫就分了家,分成原有的逼真的圖畫和變成為文字元號的圖畫文字。圖畫文字進一步發展為象形文字,便有了原始的文字。
(二)數碼的創造
中國古代有“隸首作算數”的傳說。《世本》、《後漢書》、《晉書》、《唐六典》、《數術記遺》及《五經算術》中皆有相關的文字記載。傳說中隸首被黃帝指派負責部落里經濟計量與記錄方面的事宜。當舊有的計量方法在實踐中感到越來越不適用的時候,隸首遵照黃帝的要求,從長期的生活實踐中歸納了從一到十數碼字的造形,並且總結出運用這些數碼進行簡單運算的方法。這些數碼和方法最後被黃帝肯定下來,並加以推廣運用。
事實上,人類數字的起源與人們的雙手十指有著密切的關係。結繩之法只能起記數、記事的作用,一般不能起計算的作用,因此在當時要對結繩記事的結果進行計算就得靠雙手十指。所以李約瑟講:“如果手指算法可以說是計算工具的話,那么,它無疑是最早的一種。”中國的“結繩記事”與雙手十指作為計量工具的運算是分不開的。司馬遷在《史記》中寫道:“數始於一,終於十,成於三”,較為科學地總結了數字創始的經過。在“結繩記事”時代,人們最初只是有了多與少的概念,如繩結大表示事情大,繩結多就表示東西多。而多少的比較就要依靠雙手十指的計算。開始根據手指把“少”之中的起始單位確定為一,然後再用一來組合,逐漸有了二、三的概念。總之,憑靠雙手十指的幫助,經過相當長的一段時間,人們才把從一到十的概念和象形字型建立起來。此後,人們仍然是憑靠雙手十指,逐步學會運用數碼進行加減運算。就這樣中國祖先不僅靠雙手建築了全部數學知識的基礎──古老的數的概念,而且靠著雙手建築了會計計算記錄的基礎──古老的數的概念及計算方法。20世紀30年代初郭沫若在《甲骨文字研究》一書中,通過對甲骨書契中數碼字的考證、研究,也得出“數生於手”的科學結論,從而進一步證實了這個問題。
(三)計量單位的創始
單一的數碼及其表現方法只能表現某種經濟事物的數量,卻不能反映該種經濟事物的性質。所以,對於具有會計意義的“書契”來講,數的概念、數據記錄及計量單位都是缺一不可的要素。在一筆經濟記錄中,數據記錄反映事物量的方面,而計量單位則是反映事物質的方面,故每一筆正確的經濟記錄都是對客觀事物質和量的反映。根據史書記載,祖先在創造數碼及運算方法的同時,也考慮到解決度量衡及計量單位方面的問題。度量衡與實物計量單位的起源出自“黃鐘秬黍”的傳說,古代史家大都把“黃鐘”說成衡量萬物的標準,長短、輕重、寬闊,以及容量皆依據“黃鐘”而定。《禮記·月令》、《史記·律書》、《漢書·律曆志》、《後漢書·律曆志》、《通典》、《宋書·律曆志》以及《清會典》均遵循黃鐘之說。
傳說的“黃鐘”也產生於黃帝時代,是用竹子做的一種吹奏樂器,長約九寸,模樣類似笛子。起初僅作為確定音律的樂器使用,後來黃帝才把它作為量度事物的基本標準。“秬黍”是當時黃河流域普遍種植的一種糧食作物,在“黃鐘”與“秬黍”之間存在著一種相互度量的關係。《漢書》的記載比較全面地概括了黃鐘與秬黍之間互相量度的關係,大體是以黃鐘之管,秬黍量之,派生出度量衡及實物計量單位。《漢書·律曆志》講:“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本起黃鐘之長。”黃鐘的長度相當於中等的秬黍九十粒,一粒為一分,十分為一寸,其餘尺、丈、引均依此規律以十進位。“量者,龠、合、升、斗、斛也……本起黃鐘之龠。”黃鐘的容積相當於中等的秬黍一千二百粒,其容積為一龠(龠即後來之勺)。十龠為一合,其餘升、斗及斛也按十進位。“權者,銖、兩、斤、鈞、石也……本起黃鐘之重。”而重量單位同樣也是以黃鐘所容納秬黍的重量為基礎加以推演而成的。寸尺、合升、斤兩等實物度量單位,自古代沿用至今。
考古工作者在大汶口晚期文化遺址發現了一種與後來的甲骨文相接近的文字。這些文字有的是會意字,有的則是象形文字,它們與甲骨文中的象形文字有類似之處。聯繫黃帝時代的倉頡造字、隸首作算數和黃鐘秬黍的傳說,可以推論:在中國原始社會末期已經出現了專門用於記錄經濟“賬目”的“書契”。採用刻劃方式所形成的“書契”,源於以往的簡單刻記與刻符記事,採用刻契的方法,是與原始人當時具體的生產、生活環境分不開的。在那個時代,大自然所提供的與可供選擇的書寫物是堅硬的石塊泥板、竹木,是陶器、龜甲與獸骨,這些書寫物的堅硬度使得只有採取刻劃的方法才能達到記錄成功的目標。在“書契”的創造過程中,人們一直在數碼與文字創造並使其有機結合方面摸索、前進。“書契”是有規則記錄的萌芽形態。它已是一種初步具有通識性的記錄,它所記載的信息已不限於記錄者自己使用,而同時要便於相關者使用。對於它的刻劃已有了一定的方法,其中的數碼與相關文字的排列已形成了一定的順序,同時,“書契”中的數字也不再是孤立的,它通常與計量單位相配合,從而把對某一事項的記錄與另一事項的記錄區別開來。此外,“書契”的規則還表現在製作與保管方面,人們在製作“書契”時也已經注意到要使它們能夠在相當長的時間內可以保存下來,並且安排了收藏它們的處所,使對它們的保管與對財物的保管一致起來。
其他
數字、運算方法以及實物計量單位一出現便結合在中國萌芽狀態的“書契”之中,清晰地表現了中國會計萌芽階段的形態。經濟類“書契”是文字、數碼和實物計量單位的結合,它與後來夏、商時代出現的文字敘述式會計記錄已較為接近,是會計由原始計量記錄時代,向文明時代記賬法演進的一個過渡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