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權

選舉權

選舉權:是指黨員或黨員代表、委員會成員按照自己的意願,選舉黨的領導機關和出席上級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權利。

基本信息

簡介

選舉權選舉權
選舉權不是憲法“認可”的權利,而是人民通過憲法“創造”的權利,是與人民主權聯繫最密切的權利。其權利屬性表現為它具有可放棄性、利益性、意志性;其權力屬性表現在它能夠決定他人(候選人)的利益和命運,但選舉權的權利屬性和權力屬性都是不完整的。選舉權是個人權利而不是集體權利。選舉權與國家權力的關係是間接的,它與國家權力“人”的關係才是直接的(產生他們)——通過產生權力人來影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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