淵源
德國雙手劍是步兵專用的、非常有殺傷力的武器,盛行於15和16世紀。雙手劍雖然很巨大,一般長度為150至170厘米,但其實並不像看起來那么笨重,大概在2.3至3.6公斤之間。在中世紀,一把雙手劍在一個瑞士或德國步兵的手裡,它就是最有效的殺人工具。而且,使雙手劍需要專門的技巧,劍手得經過一定的訓練才能掌握。雙手劍適合用於衝鋒陷陣。但是和一般用來對付重鎧甲的士兵的巨劍不同的地方是這種武器針對的目標還是輕步兵;可以說德國農民起義中最常見的武器正是這個,因此它也經常採用焰型刃或者鋸齒型的設計。有歷史學家說,最早使用雙手劍的其實是瑞士人。從14世紀到16世紀,很多瑞士雙手劍武士被其他的歐洲國家僱傭。那時,雙手劍和戟甚至被看成是瑞士的標誌。瑞士和德國自己造自己的雙手劍,義大利人造的劍則出口到整個歐洲。但德國造的雙手劍卻代表著雙手劍最高的工藝水平。
用途
已沒有雙手劍的“劍譜”流傳下來,因此歷史上的武士到底如何舞劍的,人們也無從考究。人們只知道,雙手劍兵團其實是奇襲部隊,專門對付使長矛的步兵方陣的,快速地接近敵方,在短兵相接中砍倒對方,同時,因為雙手劍很長,士兵也可以像使矛那樣使劍,很容易在敵方陣營中殺出一條血路。但到了15世紀,瑞士人已經開始了接受新的武器———17至18英尺長的長矛成為他們的新寵。但在德國和義大利,雙手劍依然很盛行。但是,雙手劍依然沒風光很久。歷史學家告訴我們,到16世紀,真正使用德國雙手劍的部隊已經很少,長矛和戟才是最常用的武器。在戰爭中,德國和瑞士長矛兵一般會讓Doppelsoldners(最精銳的武士,他們是僱傭兵,要收取雙倍的價錢)組成第一方陣,讓勇猛的他們抵擋敵方的長矛陣,撕開對方的陣線,讓後面的步兵沖入敵方陣營,這樣,近身肉搏開始了。因此,在16世紀中葉的戰場上,雙手劍似乎完全消失了,只成為一種強大的保衛力量的象徵,出現在典禮和閱兵儀式上。
外型
和一般被稱為“巨劍(GREAT SWORD)”的一般雙手劍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雙手劍的比例,和長劍或者大劍是相同的。而德國雙手劍4英尺半的劍身上,刀刃的部分還不到3英尺半。 雙手劍一般長150至170厘米,重量在2.3至3.6公斤之間。
從流傳下來的樣式來看,15世紀的雙手劍有著比較大的十字劍柄,劍柄護手的一端或兩端有環狀裝飾。這種樣式在16世紀的義大利仍很流行,但在德國,更炫更華麗的樣式卻已大行其道。通常,雙手劍的鞘卡榫(劍刃與劍柄間的部分)很長,牢牢地連線住劍柄和劍身,讓劍士揮舞起來時更有力。在劍
柄護手的下方,有兩隻突出的小刀,主要是防止打鬥時敵軍的刀劍滑落割到手。和長劍比起來,雙手劍在工藝上是很典型的文藝復興時期的風格,而不是中世紀的。它在16至17世紀時期有很多種叫法,比如“兩手劍”(double-han-der)和“雙手劍”(both-hander),至於Zweihander是比較現代的叫法了。後來,英國又出現了所謂的“屠殺之劍”,和雙手劍類似。儘管雙手劍和長劍的劍術比較接近,在決鬥總也有很多武士採用,但二者在操控上還是有很大不同的。
從流傳下來的劍和畫像來看,雙手劍應該是沒有劍鞘的。有歷史學家指出,雙手劍太巨大了,士兵一般不佩帶在身上,平時用羊皮革包裹劍身,放在馬車裡,到戰鬥時才拿出來。
小刀
大部分的護手下都有突起的小刀,長4至8英寸,作用是除護手外的第二層保護裝置,防止打鬥時對方的武器滑落割到手,並且還可割斷或挑走對方的武器。別小看了它,它彌補了雙手劍因巨大而攻擊有餘防守不力的不足,同時,還可用它來刺傷近敵。
護手
很多德國雙手劍巨大劍柄上的護手都有12英寸長,呈彎曲狀,握起來非常舒適。上面通常還雕刻著文藝復興主題的圖案,但不多,很華麗而不炫耀。
劍柄
德國雙手劍劍柄的頂端膨脹突出,比較重,可以平衡整把劍的重心;為保持金屬光澤,外面鍍了幾層金。
劍身
雙手劍的劍身鍍了一層鎳,刻有文藝復興時期的圖案。刀刃有時呈波浪狀或火焰狀,被收藏家稱為“火焰劍”。這種劍雖然也容易砍斷敵方的長矛,但其實它的視覺效果更嚇人一點,並不比光滑的劍身鋒利多少。
種類類別
斬劍
斬劍是純粹的步兵劍。看過電影《勇敢的心》的人對它應該有很深的印象:至少1.5米的長度,鈍圓的頭部,寬闊但薄的刃身,握把上方有一段無鋒的劍刃,一切的一切都是為了“砍劈”而存在。在蘇格蘭人抵禦英格蘭人的戰鬥中,面對英格蘭整齊的長矛步兵陣容,擅長混戰中“一斬多”的斬劍發揮出了它的威力。但是作為軍隊的裝備,它實在太過極端了;所以,除了對一些傭兵外,斬劍逐漸失去了價值。
十五世紀,通過阿拉伯人的傳播,中國和日本先進的冶金技術傳入歐洲。於是,長久以來一直困擾軍人和傭兵們的“斬刺不能兩全”的問題遂由大劍的出現而得到解決。因為同時擁有騎士劍的“突刺”和斬劍的“砍劈”以及闊劍的“順手”,所以大劍在名字中出現了“雜種(Bastard)”的字樣。實際上,這種劍可說是最完美的;無論是否使用盾牌,都能發揮它的效用。
一把順手的大劍,其實並沒有統一的標準。一般來說,刀刃長度為使用者身高一半,柄長為刃長的三分之一是最好的比例(各位發現沒有?其實日本刀對古代平均身高155厘米左右的日本人來說也符合這一比例);《羅德斯島戰記》里帕恩的魔法劍和亞修拉姆的碎魂劍都是大劍(但小說里的碎魂是雙手巨劍),《魔戒》里阿拉貢的劍也是如此
穿甲劍
正如斬劍將”砍劈“發展到了極至以發揮對付以鎖鏈甲為裝備的輕步兵的殺傷力,在十四、十五世紀,和大劍的流行同時,冶金技術的發展也使沉重的板金鎧變得堅固且輕巧靈活得多。越來越多的騎士和傭兵開始青睞這種實用而簡單的裝備(比起由幾萬個鐵環甚至是金屬線編織成的鎖甲,這種鎧甲簡單多了)。而一些富有的騎士也在輕鎖甲外裝上板金鎧以提高防禦力。連銳利的大劍都不能穿透這樣的鎧甲,而步兵的短矛也沒有這樣的穿透力,於是,又一種極端出現了。穿甲劍和斬劍是同等級的武器,確切地說,它其實是一种放大的錐子。完全不考慮斬殺的需要,在長達90到100厘米的劍身上,往往有著三棱、四棱、菱形甚至圓形的橫截面,而在可以雙手使用的劍柄後也往往有著如同短槍托似的配重球,可以用肩膀加大突刺的力量。
雖然對穿著鎧甲的士兵來說穿甲劍是如同惡魔般的存在,但是在肉搏時實在是吃虧。不過對真正擅長使用它的高手來說,高速揮舞時的穿甲劍銳利的尖端是有著極其可怕的威力的。而這時,他們也會用預備的左手短劍對敵人時間伺機做最後一擊。
劈刺劍
德國劈刺劍
這種流行在1375到1450年的日爾曼人之間的單手使用的劍是介於騎士劍和大劍之間的典型過渡類型。這種武器最先是為輕裝甲的步兵所設計,逐漸也為騎士階層所接受。它有著漂亮修長的直刃和均勻的淺弧收鋒。在保證了穿刺的威力的同時也確保了劈砍時的強度。一般來說,它全長41又3/8英寸,刃長34英寸,刃寬1又7/8英寸,刃厚3/16英寸。無論是砍還是刺都能夠保證足夠的破壞力和強度。而且這把武器頗為輕巧,只有3磅又4盎司。從這點可以看出它是一種以步戰為基礎設計的武器。對重型的鎧甲破壞力不足,但是卻方便使用。這和往往超過4英尺,重過9磅的大劍相比確實是差距很大,但是卻是最早將“砍”和“刺”結合在一起的設計,對後世的武器發展有很大的影響。
英國劈刺劍
焰形劍
焰形劍德文原名的意思,直譯是“火焰般的刀刃”。正如其名,這種武器在15到17世紀之間,一直是德意志法庭和宮廷權威的象徵。穿著法袍的士兵手握雙手焰型劍(Zweihande Flamberge)正如同中國的衙役手持水火棒,羅馬侍衛肩扛“法西斯”一樣,象徵著法律嚴酷無情的一面。而身不著甲,手舞焰型劍沖入對方弓弩陣中左右砍劈大開殺戒的瑞士傭兵也正如蘇格蘭令人恐懼的斬劍手一般,是無裝甲或者輕裝甲士兵最為恐懼的噩夢。但和無法當成衝鋒陷陣的兵器使用的水火棒或法西斯比起來,從這點來看也許正象徵著日爾曼民族的簡潔實用主義。由於當時歐洲戰場的第一列步兵往往是長矛手、火槍手等輕步兵,甚至是完全沒有鎧甲防護的,揮舞著這種巨大而恐怖的武器衝鋒的瑞士·德國山民組成的,履山地如平地的傭兵可以很快地撕開第一陣的防線,直接把重步兵和來不及衝鋒的重騎兵暴露在己方火力和騎兵衝鋒的銳鋒之前。而那和馬來西亞庫里司劍極其酷似的曲刃對於無防禦的肉體來說是一種殘酷而有效的武器。可以比直鋒的劍砍得更深,又不象彎刀那樣需要垂直於切面的大力揮舞,一次直抹就可以造成很深的傷口。這一點在德國雙手劍(Zweihander)上經常採用的鋸齒刃是同樣的出發點。
巨劍
巨劍又稱德國雙手劍,它的一般雙手劍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雙手劍的比例,和長劍或者大劍是相同的。而德國雙手劍4英尺半的劍身上,刀刃的部分還不到3英尺半。最有趣的是,這種長過6英尺2英寸的巨大細長的武器最常見的握法卻是一手握住刀刃下用木材保護的劍身,一手握住劍柄上部,在狹窄的地方充分發揮短小的刀刃和細長堅韌的劍柄兩方面打擊的能力,而在野戰中也可以雙手握柄發揮大力砍殺的威力。但是和一般用來對付重鎧甲的士兵的巨劍不同的地方是這種武器針對的目標還是輕步兵;可以說德國農民起義中最常見的武器正是這個,因此它也經常採用焰型刃或者鋸齒型的設計。與其說是劍,不如說是更接近中國的朴刀和日本的野太刀的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