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工商行政行為是指國家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依法實旋的各種具有三個主要特徵:第一,工商行政行為具有合法性,即:實施工商行政行為的主體必須是經合法方式產生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經合法授權的其他組織;工商行政行為的內容必須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工商行政行為的作出和實施都必須依據法定程式;工商行政行為應依據法律規定採取書面形式。第二,工商行政行為具有單方性,無需與行政相對人的意思表示取得一致。第三,工商行政行為具有強制性。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或行政處理決定,當事人履行。如拒不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依法強制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