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

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有益經驗。目前北京、上海、深圳、青島、西安等城市為引進人才,都相繼出台了工作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居住證將附加公共服務,隨著使用者在京生活、工作的時間越長,公共服務也將隨之“升級”。2016年10月1日,北京開始實施“居住證制度”,根據規定,來京人員持有的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的,如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之一的,應當向居住地戶籍派出所提交相關證件證明材料,並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基本信息

簡介

居住證居住證

居住證是中國一些城市借鑑已開發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積極嘗試,被認為是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也是為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有益經驗。

背景

各個城市關於居住證的解釋和適用範圍不盡相同,目前北京、上海、深圳、青島等城市為引進人才,都相繼出台了工作居住證制度。持有居住證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

從1984年開始實施的暫住證時代,那是取消戶籍制度之後人人自由遷徙的時代。在中華大地自由遷徙,這是很多人夢寐以求的。也是很多城市和地區在小心翼翼探索、一步一步靠近的過程。在深圳之前,上海成都昆明瀋陽早已經進行了“居住證制度”的嘗試。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一字之差體現出城市管理的重大進步。居住證制度仍然只是過渡階段的權宜之舉,因為它所標誌的,仍然是城市戶籍人口以及外來人口這兩大“陣營”,解決外來人口問題的根本出路則在於徹底的戶籍制度改革。

發展歷程

北京

1986年1月1日,北京開始實施暫住證制度。

1995年7月15日,北京規定,外來人員未取得暫住證,不予辦理營業執照等。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綜治辦副主任苗林透露,2010年起將啟動推廣帶有信息、服務功能的居住證。2005年3月25日,暫住證不再成為外地人在北京經商務工的“通行證”,但在北京居住要辦理暫住證的規定,並沒有廢止。

2011年1月,北京市有關部門稱將逐步實行居住證制度,引導有穩定就業居住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後,有望根據居住年限、社會保險參保年限以及納稅情況等,享受階梯式公共服務。

2012年1月,北京副市長劉敬民在“兩會”政務諮詢會上表示,北京市應該能在2012年出台居住證 。

2013年4月,北京委常委會討論確定了2013年北京市要重點推進的26項改革任務,確定在2013年啟動實施居住證制度。同時,同步研究制定醫療、教育等相關公共服務配套政策措施,並探索開展重大規劃、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的人口評估試點。

2014年1月,中共北京市第十一屆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於1月12日至13日召開,全會審議通過了《中共北京市委關於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立法居住證有望納入2014年計畫。

上海

2002年4月,上海市政府開始實施居住證制度,但僅僅局限於引進國內外的人才方面,申請者需“具有本科以上學歷或者特殊才能”。

2004年8月,上海市政府將居住證的辦理範圍從“引進人才”調整為“在上海居住的非本市戶籍的境內人員”。

截至2007年底,上海全市辦理居住證件的外來人員已超過433萬人;2008年覆蓋人群將達到700萬以上。

2012年11月22日,上海市政府法制辦發布訊息稱,從即日起到12月2日,上海就《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公開徵求意見。

(圖)居住證上海居住證

上海《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由基礎指標、加分指標、減分指標等指標組成,各指標項目中根據不同情況劃分具體評分標準。積分指標體系由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會同發展改革、教育、衛生、公安、工商、稅務、住房保障房屋管理、人口計生、經濟信息化等部門制定,經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後,通過政府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有關部門可以根據上海市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人口服務管理的需要,對《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適時調整。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在上海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上海市社會保險,且積分達到規定分值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A證,積分未達到規定分值的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C證。此外,投靠具有上海戶籍的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境內來滬人員,就讀於上海大、中專院校且常住戶口未遷入的境內來滬人員,以及來上海接受非學歷教育等需在上海居住6個月以上的境內來滬人員,可以申請辦理《居住證》T證。

持上海《居住證》A證的人員,其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中考聯考。持C證人員,其子女可以按照上海市有關規定在上海參加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同時,持上海《居住證》人員還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證照辦理、住房保障、公共衛生、計畫生育、科技申報、資格評定、考試和鑑定、參加評選等方面的待遇。

廣東

廣東自2010年1月1日起實施外來人口居住證制度以來,截至2013年5月已發放居住證4200萬張。除入戶、子女入學外,全省各地推出憑居住證可享受的便民服務項目涉及金融服務、公交、小額消費、充值、票務、積分、門禁套用、企業一證通等20多項 。

廣東省公安廳辦公室政委鄧建偉表示:

廣東這幾年不斷創新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包括推出居住證制度,反映出從管理型到服務型的理念轉變。同時也在著力建立共享機制,推進公共服務均等化,逐漸淡化“外來”字眼,實現流動人口“同城人、同待遇”。

其他城市

成都昆明瀋陽的居住證分別在2005年2月1日、2005年10月、2006年5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成都居住證的服務功能僅限於“用於辦理或者查詢接受教育、人口和計畫生育、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個人相關事務和信息”,昆明的居住證覆蓋了申辦就業或求職、參保、申請證照、子女入學等多項公共服務,而瀋陽的居住證可以提供子女就讀、勞動就業、計畫生育、衛生防疫、社會保險及證照辦理等6項服務。

與暫住證區別

居住證居住證

暫住證突出非戶籍人員與戶籍人員的區別,強調“暫住”、“外來”概念,與戶籍人員區別管理的痕跡比較明顯。居住證弱化“戶籍”概念,突出體現戶籍人員和非戶籍人員共同居住、同為城市居民的特性。

暫住證主要是作為政府對非戶籍人員實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證在進行管理的同時,為非戶籍人員制定了更多的優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務。

管理辦法

溫家寶總理在2012年主要任務中提到,要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推動實行居住證制度,為流動人口提供更好服務。

2012年3月10日,中國公安部副部長黃明透露,正在起草居住證管理辦法,目前已形成草案,正在徵求各方意見,年內將報國務院審定。該管理辦法將解決農民工進入城市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一些問題,更好地維護農民工的權益,以及解決農民工落戶通道問題。

學者觀點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治安系教授、中國戶籍改革研究專家王太元教授認為,如果居住證不與分配社會資源、分享社會權益掛鈎,居住證與常住戶口之間不能自然轉換,那么所謂的居住證和暫住證沒有區別。

王太元介紹 :

目前(截至2013年)很多城市實行了居住證,但是有些地方的居住證暫住證沒有太大區別,一不與進城外地人的生產生活問題解決、資源分配、權益分享掛鈎,二不與本地常住戶口對接,這樣的居住證持有者永遠還是外地人,而不是本地市民。

發展趨勢與問題

全國範圍內的大趨勢是,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作為落戶的基本條件,逐步放寬城市戶口的遷移限制。不過在這個過程中,類似北京上海這樣的特大城市近乎必然地陷入政策悖論難以自拔:一方面,實現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需要對二元結構進行改革;另一方面,一旦戶籍制度有所鬆動,戶口“含金量”越高的地區,越可能面臨外來人口蜂擁而入。

擺脫這一兩難困境絕非易事,因為除了考慮外來人口的強烈需求,還需要考慮以城市居民的變革意願。從目前的情況來看,阻礙戶籍統一管理的障礙,主要來自地方政府對本地居民大量失業以及公共財政入不敷出的顧慮。風物長宜放眼量。理論與實踐已經證明,通過限制外來人口進入以維護本地居民就業、壓縮公共支出的做法,終究會因勞動力市場不完善而損及經濟持續向上,就業崗位以及財稅收入亦將因此增長乏力。這就好比各個獨立經濟體之間,全球化固然帶出種種衝擊,但是利弊權衡之下,封閉的、靜態的、低水平的穩定,終究還是讓位於開放的、動態的、高水平的穩定。

近年來,中國一些地方開始先行先試,把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暫住證開始在中國一些城市退出歷史舞台,開始步入“居住證時代”。始於上個世紀80年代中後期的暫住證制度,作為中國計畫經濟的產物,它一出生就帶有歧視性色彩,限制了農民工等流動人口在諸如就業、教育、醫療等方面的權利,暫住證管理的不良後果日益顯現。

長期以來,取消、廢止暫住證的呼聲一直不斷。中國一些地方開始先行先試,把居住證取代暫住證作為新一輪戶籍制度改革的過渡性手段,暫住證開始在中國一些城市退出歷史舞台,開始步入“居住證時代”。

新聞

特大城市居住證掛鈎居住年限

2014年3月23日,以“全面深化改革的中國”為主題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4年會上,來自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商務部的四位部門負責人圍繞新型城鎮化、財稅改革、社會保障體系、對外開放等重點領域改革發表看法。並與中外代表對話,釋放了中國應對改革挑戰的新思路。

兩億農民工市民化七年內分“兩步走”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徐憲平說,今年要求各類城鎮制定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具體標準,在特大型城市則制定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鈎的居住證制度,標準將向社會公開公布。

徐憲平說,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一項重要任務。目前城鎮常住人口中的2億多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將在今後7年內分“兩步走”有序、逐步地實現市民化。

他說,通過實施差別化的落戶政策到2020年努力實現1億左右農業轉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鎮落戶。今年(2014年)國家發改委要求各類城鎮要因地制宜地制定農業轉移人口落戶的具體標準,特大城市要實行居民制,並向社會公開公布,引導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的預期。

針對另外1億多常住城鎮但無法落戶的農村轉移人口,徐憲平說,將通過建立居民制實現市民化。國家將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鈎,穩步推進城鎮的義務教育、就業服務、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務,並使這五大公共服務覆蓋城鎮常住人口。

加強職業培訓讓農民變市民
農民變市民,政府有無職業培訓時間表和路線圖?徐憲平說,我國2.7億農民工有兩個70%的特點,即70%只有國中以下文化程度,70%沒有接受過正規職業培訓。農民工已是中國產業工人的主體,要促進產業結構升級,就必須提高農民工受教育程度,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

國務院已經出台有關現代職業教育的檔案並將農民工作為重點對象。在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中也專門制定了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計畫,將在今後一個時期內著力推動政府投入資金補貼職業技能培訓,並強化企業開展農民工崗位技能培訓的責任,足額提取併合理使用職工教育培訓經費,讓農民工“進得城,留得住,能發展”。

中國人一生可能要辦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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