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信息
條形碼: 9787503672538
尺寸: 20.6 x 14.6 x 1.2 cm
重量: 322 g
內容簡介
《外國法的查明》作者詳盡地分析了物權法立法過程中主要的爭論問題,對各種不同觀點都作了評析和探討,論及的問題幾乎涵蓋了物權法的整個體系和全部內容。在這部著作里,針對每一個爭論的問題,作者都鮮明地表達了自己的觀點,並從理論和現實兩方面作了深入的闡述和論證。可以說,這是一部有關物權法爭論問題的詳盡且具有相當深度的學術研究專著。
(1)當事人提供;
(2)由與我國訂立司法協助協定的締約對方的中央機關提供;
(3)由我國駐該國使領館提供;
(4)由該國駐我國使館提供;
(5)由中外法律專家提供。
通過以上途徑仍不能查明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筆者認為,最高法院的這一司法解釋,僅僅是一指導性的規定,而非強制性的規定。因此,在外國法的查明上,應當以當事人查明為主,法院查明為輔,只要查明的方式不違反我國“強制性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即可。
章節目錄
第一章 外國法查明的界定與制度價值
第一節 外國法的查明含義
第二節 外國法查明在國際私法中的地位
第三節 外國法查明的立法概況
第二章 外國法的性質
第一節 事實問題與法律問題的區分在民事訴訟中的意義
第二節 外國法性質的論爭
第三節 外國法性質問題的比較法考察
第四節 小結
第三章 外國法查明的責任分配
第四章 外國法的查明方法
第五章 外國法的查明資料的採集與外國法的解釋
第六章 外國法的查明失敗的處理
第七章 外國法查明制度的相關問題
第八章 我國外國法的查明的司法實踐
第九章 我國外國法查明制度的立法現狀及其完善
參考文獻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