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教介紹
基督新教是與東正教、天主教並列的三大基督教派別之一,為16世紀宗教改革運動中脫離天主教而形成的各個新宗教,以及從這些宗派中不斷分化出來的各個新宗派的統稱,亦譯為抗羅宗或更正宗。中國的新教各教會則自稱基督教或耶穌教,而不稱新教。15世紀後期,西歐封建制度開始解體,許多新興民族國家確立了中央集權的王侯統治,神聖羅馬帝國和羅馬教廷的力量大大削弱。思想文化上,經院主義神學日漸衰落,文藝復興喚起的理性主義和批評精神在知識分子中迅速傳播,產生巨大影響,這一切都為宗教改革創造了條件。新教就是隨著一系列宗教改革產生並發展起來的。新教所代表的抗議原則和精神可追溯到14世紀後期的一些宗教改革先行者,如英國威克里夫派和羅拉德派、波希米亞的胡斯運動和義大利薩伏那洛拉的信徒。16世紀20年代,馬丁·路德在德國發起的宗教改革運動席捲全德;在瑞士,加爾文和茨溫利的改革活動進一步擴大和加深了新教的影響;英王亨利八世出於政治原因推行自上而下的宗教改革,在克蘭麥的協助下,組成具有獨特形式的新教教會,以擺脫教皇的管轄。到16世紀中葉,新教的三個主要教派,即馬丁·路德創立的路德宗、加爾文創立的歸正宗和作為英格蘭國教的安立甘宗,都已在歐洲出現。16世紀末到17世紀初,新教的三個主要宗派在教會組織和崇拜儀式上已基本定型;對教義的表述和闡述,經過長期的爭論,也逐漸形成體系。在此之後,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新教內部又出現了許多派別,教義也有了各種發展和變化。17世紀,英格蘭的清教徒運動要求以加爾文主義改革保守的安立甘國教會,結果產生了一些脫離國教的新宗派,如長老會、公理會等。清教徒運動後來由移民傳到美洲,使新教在北美發展成為影響最廣的教派。同一時期,在德國也出現了以斯彭內爾為代表的虔敬運動,與英國清教徒運動相呼應。
新教雖然有很多派別,但在教義方面有三個共同原則,即因信稱義、信徒人人都可成為祭司和《聖經》具有最高權威,這三大原則和天主教是針鋒相對的。首先,新教救法論的核心,主張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基督教認為人都是有罪的,不能自救,唯一的救法是借上帝之子基督將救恩賜給世人,因此拯救的根源來自上帝的恩典,這是基督教各教派都承認的。至於如何得到這種恩典,天主教主張除了信仰外,還要憑藉聖事,通過教階制的神職人員才能將救恩頒賜給信徒。在新教看來,這是把聖事作為上帝和人之間的一種"交易",不僅違背《聖經》的教訓,而且帶來許多弊端。新教認為得救的真諦在於相信和接受耶穌基督為主,憑藉信心,通過聖靈的工作,使信徒和耶穌成為一體。由於這種神秘的結合,基督的救贖就在信徒身上實現。新教認為行善是應該的,但這是重生得救得表現,而不是一種功德,本身沒有使人得救的效能。其次,新教沖淡了神職人員和一般信徒之間的差別,認為既然只憑信心即可得救,那么信徒人人均可成為祭司,,無須神職人員作為神人之間的中介。此外,信徒還可以互相代禱,每個信徒都有在宗教生活中彼此照顧相助的權力和義務,都有傳播福音的天職。第三,天主教雖然不否認《聖經》的權威性,但把《聖經》的解釋權歸於教會,實際上把有關宗教信仰的一切問題的最高權威集中在天主教會和教皇身上。新教則主張惟有《聖經》才是最高權威,每個信徒都可以借聖靈的引導直接從《聖經》領悟上帝的啟示和真理。新教一般雖接受最初幾次公會議關於三一論和基督論等的教義和有關的信經,也認為教父遺訓有指導作用,值得尊重,但認為不能把它們和《聖經》同等看待。當然新教更不受後來天主教歷次公會議的決議和教會法規的約束。宗教改革後,新教將《聖經》譯為各民族語言,並致力於《聖經》的傳播和注釋工作。但新教各派對《聖經》的解釋卻不盡相同。在新教內部,對《聖經》作為最高權威的理解,也長期存在著爭論。
新教派別眾多,但以三大主流教派為主,即分布於德國大部和北歐諸國,包括丹麥、瑞典、挪威、芬蘭等國的路德宗,分布於瑞士、荷蘭、蘇格蘭和德國一部分的歸正宗以及分布於英格蘭的安立甘宗。全世界新教徒約3.6億,三分之二集中於歐洲和北美。
衛斯理宗
衛斯理宗 Methodist Church衛斯理宗是新教宗派之一,亦譯衛理宗或循道宗。該宗是以創始人、英國神學家衛斯理的宗教思想為依據的各教會(衛理公會、循道公會等)的統稱。
衛斯理(John Wesley 1703-1791)出生於英國林肯郡,其父是聖公會牧師。1714-1724年,他先後在倫敦查特豪斯學校和牛津大學基督教學院學習,1926年進牛津大學林肯學院為研究生,1728年,按立牧職,任其父的助理牧師。1735年,他與其弟查理前往北美傳教,但成效甚微。1738年回國後,他開始巡迴露天布道,宣傳自己的宗教主張和經驗,終身不輟。1739年,他在布里斯托成立第一所循道教堂,此後,他的傳教活動擴大到全國,人稱衛斯理運動。1747年起,他多次去愛爾蘭、蘇格蘭傳道。他本期望在英國國教範圍內開展傳道活動,但遭倫敦主教拒絕,結果衛斯理宗脫離國教,形成了新的獨立宗派。衛斯理強調人們必須信奉上帝,開始新的生活,只有將純真的信仰與虔誠的生活結合起來,才能得救。他主張基督徒必須追求聖潔、完善的生活,強調自身內省與聖靈的工作,堅持《聖經》的權威。同時,他關心社會問題,主張廢除奴隸制,倡導公共教育,致力於法制和監獄改革。
18世紀初期,牛津大學學生組織聖潔會,衛斯理是這個組織的領導人。該組織成員立誓經常參加聖餐,認真研究《聖經》,定期訪問監獄,主張按其所認為合乎《聖經》的教訓,過循規蹈矩的生活。該派當時被戲稱為循規蹈矩者,這個戲稱後來成為該派的正式名稱,沿用至今。1738年,衛斯理前往布里斯托,在生活極端艱苦的礦工中傳道,成為該宗在社會底層活動的開端。衛斯理的助手中平信徒多於聖職人員,在被國教會忽視的下層民眾中獲得了支持。1784年,倫敦主教拒絕任命該派成員去北美傳教,衛斯理認為《聖經》允許派立長老和監督,遂自行派立科克和阿斯貝利為教區長,另兩人為牧師前往北美,同年組織"百人大會"管理本派事務。1795年,該派徹底脫離英國國教,成為獨立宗派。衛斯理派主要在英美兩國發展。在英國,衛斯理派與國教教會分裂後,在工業區中下層民眾中發展較快。後由於在教政體制上的分歧,衛斯理派曾陸續分裂為幾派,20世紀以來,各派又重新聯合,1932年聯合組成不列顛與愛爾蘭循道公會。美國衛斯理派主要由愛爾蘭移民傳入,1784年,美國建立會督制的衛斯理公教會。南北戰爭時,因廢奴問題分裂為美以美會和監理公會。1939年,兩派及較小的美普會聯合成立衛理公會。1968年,衛理公會又與福音聯合弟兄會合併組成聯合衛理公會。加拿大衛斯理宗起初分屬英國和美國的體系,1874年成立加拿大循道會,1925年和其他非主教制宗派聯合,組成加拿大聯合教會。1847年,美以美會傳入中國。後英美衛斯理宗各派系陸續在中國各地建立教會,分稱監理會、聖道會、循道會、遵循會、循理會、福音會等。1940年聯合稱為衛理公會。
衛斯理派宣稱忠於《聖經》,忠於傳統信經教義,並自認為屬於新教改革傳統,多數接受阿明烏主義,認為得救既憑藉神恩,亦取決於個人自由選擇。所有人都有得救的可能,靠著聖靈,人可以在此生達到對上帝、對他人完全的愛,獲得完善的基督徒品格。在神學上,衛斯理派不重思辨,不強求一致,強調聖靈有使人信仰及改造信徒生活的力量。衛斯理派還認為宗教的核心在於人與上帝的切身聯繫,在社會觀點上重視下層社會,主張社會改良。
英美兩國的衛斯理宗在組織制度上有一些差異。美國衛斯理宗採用會督制,會督由教會總議會選舉產生,總議會每4年舉行一次,下有教區年會議及地區會議。英國衛斯理宗教會多不贊成會督制,而是由選舉產生的平教徒和教士組成全國總議會,在教義、聖職和禮儀上指導地區和地方堂會。聖禮由牧師主持,其他禮儀可由沒有聖職的平信徒"傳道人"主持,所有聖職人員一律平等。
公理宗
公理宗 Congregationalists公理宗是新教的一個宗派,該宗主要主張各個教堂的會眾組成獨立的教會,並由其教徒公眾管理。由於該宗主要從教會的組織體制上來劃分,故它的一些教堂可能在別的方面又屬其他宗派。
公理宗起源於16世紀的英格蘭,當時英國已出現一些由會眾自行管理的教會組織。1582年勃朗著書宣傳獨立於國家和國教,有權管理自身事務的"自行集合的教會",這些理論被一些獨立的教徒接受而形成一個新宗派,後經巴羅、格林伍德和彭瑞等人的努力,人數有所增加。伊莉莎白一世時該派遭迫害,上述三人都被處死,不少成員逃亡荷蘭。英格蘭長期國會時期,公理宗信徒回國,被稱為獨立派,與長老派對立,以後與浸禮派和第五王國派接近,在社會上日益活躍。共和國時期,在彼得斯、歐文和古德溫等人領導下有所發展。1620年,第一批分離派流亡者乘"五月花"號帆船抵達美國,公理宗因此傳入北美。1648年,美國清教徒發表《劍橋宣言》,接受《威斯敏斯特信綱》的神學立場,而在教政上保持公理制。進入20世紀,公理宗影響下降。英格蘭和威爾斯公理會於1972年與英格蘭長老會合併為聯合歸正會。美國一些公理會於1913年發表《堪薩斯城宣言》,與加爾文主義決裂,1961年與福音歸正會合併為聯合基督教會。1949年,一些國家的公理宗教會於美國的波士頓召開會議,成立國際公理宗協會,1970年加入世界歸正會聯盟(長老宗與公理宗)。該宗對英語國家有較大影響,至今英語語系各國仍有不少獨立自主的地域性公理宗協會組織以及不參加任何協會的獨立教會。
公理宗的信仰與英語國家新教的福音派相近,但更自由化。它們堅持《聖經》的權威,但對個人理解上的差異,採取互相尊重的態度。公理宗主張教會雖然可以發表信綱,但不認為信綱有權威性,他們認為凡承認耶穌是我主這一基本信仰者,即可參加教會。該派特彆強調個人信仰自由,並認為國家應對各種不同的信仰都採取寬容態度。
公理宗認為教派的基礎是上帝之道,故在禮拜中注重講道。他們認為耶穌所立聖禮僅洗禮和聖餐兩項。公理宗不贊成設立統管各教會的上級領導機構,但允許建立由各教會自由參加的聯誼性機構,反對國教觀念和教區制。他們認為教會主要不是一種組織,而是一種靈性生活的共同體,是由回響基督呼召而與之結成聖約並做其門徒的人組成的;全體信徒在教務會議上對教會事務行使平等權力,聘任牧師由教務會議決定,執事由會眾選出;牧師權威不來自其地位而來自證道與聖禮之施行;教會資金均來自捐獻。
基督復臨派
基督復臨派 Adventists基督復臨派是新教宗派之一,創立於美國,因相信基督即將第二次來臨而得名。關於基督復臨的神學觀點,在教會歷史上曾多次出現。在伊納爵、帕皮亞、波利卡普等早期教父以及稍後的孟他努派和多納圖派的思想中,均有基督復臨的末世論成分。孟他努派等異端派別相繼被鎮壓後,基督復臨說曾一度不被注意,至11世紀方又復興。宗教改革時期的塔波爾派、再洗禮派、虔敬派以及18-19世紀的震顫派(英國公誼會一支派)和摩門教等教派均支持基督復臨觀點。
近代基督復臨運動的創始人是美國人威廉·米勒。米勒原為浸禮會牧師,1831年,他在從事多年聖經研究後,稱根據《但以理書》某些章節的啟示和預言推算出,基督將於1843年3月21日或1844年3月21日第二次降臨。他的宣傳曾贏得不少新英格蘭信徒的擁護。這個日期過去後,米勒再次提出新的日期,由於他的預言一再落空,基督復臨運動轉入低潮。但仍有人堅持上述信念,有些復臨派信徒認為,基督復臨的預言之所以未能實現,是由於信徒沒有遵守舊約律法所規定的以第七日為安息日之故。因此,他們提出必須遵守安息日的有關規定。
基督復臨派著重宣傳末世論(千禧年前派),他們相信,世界末日已近,基地不久即將復臨,死去的義人將要復活,與活著的義人一同升天,享受千年福樂,撒旦(魔鬼)將統治世界。到一千年的末了,基督和眾聖徒一同來臨,用聖火毀滅邪惡,創造一個以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新世界。他們強調必須遵守安息日--從星期五日落至星期六日落;受洗必須用浸禮儀式;每年舉行四次聖餐禮;在聖餐開始之前,按照聖經所載耶穌的教導,先彼此洗腳,稱為謙卑禮。他們主張惟有通過信心才能得到救恩。他們還認為,人的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必須實行有節制的生活,禁食舊約中規定為不潔的食物,如豬肉、貝類等,禁止菸酒和賭博,反對世俗的裝飾和娛樂。
基督復臨教會1845年創立於新英格蘭,後向西發展,1855年在密西根成立總部,1861年正式稱基督復臨安息日會。主要領導人白艾倫,曾著述宣傳該會的作品60餘種。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總部從1903年起設在華盛頓,20世紀初傳入中國,曾印行《時召月報》。屬於復臨派的其他小教派,還有神的教會、來復會等一些較小的派別,19世紀末20世紀初也曾傳入中國。據稱目前全世界約有250萬基督復臨派信徒。
真耶穌教會
真耶穌教會是20世紀初出現在中國的一個新教派別,原名萬國更正教耶穌真教會。
真耶穌教會的創辦人是魏恩波,1877年生於直隸容城,16歲在北京學紙行生意,後改做布匹買賣,加入基督教倫敦會。1911年北京辦自立會,他捐款支持。不久,他與自立會關係破裂,又與美國神召會傳教士賁德新來往。1917年他自稱因聖靈引導,到永定門外大紅河受耶穌面向下的洗禮,獲得醫病趕鬼和更正假教的能力,並遵囑守星期六為安息日。此後,他即以萬國更正教真耶穌教會的名義開始傳教,未幾,在天津正式定名為真耶穌教會,1918年2月於北京成立總會。魏恩波改名保羅,任總監督,華裔美國人勞整光任副總監督。1919年,魏恩波創立《萬國更正教報》,任總理,同年因肺病去世,由其子魏以撒繼承。
在教義方面,真耶穌教會吸取了20世紀初由美國傳入的安息日會、信心會、神召會等教派的某些教義,除信奉聖經、遵守十誡、守星期六為安息日、行聖餐和信徒相互洗腳等禮儀外,強調信獨一真神,反對三位一體教義;受洗時必須面向下全身浸入水中;要會說方言(說靈言);靠趕鬼禱告治病,不延醫服藥;禮拜時,要信徒跪下同聲祈禱,或唱靈歌,跳靈舞。
魏保羅對外國傳教士多有指責,主張不靠外人銀錢勢力傳教,迎合了當時教徒中日益覺醒的民族意識。他的憑信心、靠禱告治病的主張,也受到貧民和疑難病患者的歡迎,因此教會創立不到10年,幾乎傳遍全國,而且傳到了國外,同時分裂出長子會、天母會等不少派別。山東人張巴拿巴在魏保羅死後自稱真耶穌教會發起人,在南京另立總部。張被真耶穌教會全體大會開除以後,又在香港成立中華真耶穌教會。1938年張將其總部遷至武漢,1947年又遷往新加坡。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魏以撒將真耶穌教會總部由南京遷至北京。1953年,該會總會成立了三自革新運動委員會籌備委員會,蔣約翰任主席,兼管教務。同年6月,總會又從北京遷至漢口。50年代中期以後,教徒大多參加各地基督教聯合禮拜,福建的真耶穌教會則仍維持原有組織,單獨舉行宗教活動。
真耶穌教會在中國是一個比較有影響的教派,1919年,真耶穌教會有教徒千餘人,1922年增至萬餘。1950年國內外共有教徒125000人,教堂1200多處。國內教徒有一半左右分布在湘、鄂、閩、豫四省。1979年,台灣有教徒36000人。真耶穌教會曾出版有《萬國更正教報》、《聖靈報》、《會聞月刊》、《真耶穌教會報》、《聖靈真見證書》(魏保羅著)、《真耶穌教會靈歌》(魏以撒著)等出版物。國際網際網路上有一些關於真耶穌教會的站點,如:
真耶穌教會安康教會:cc1.ntust.edu.tw/~B8507043/church/
普救派 Universalists
普救派是新教派別之一,18世紀在美國逐步形成。該派主張基督的救贖是普及全人類的,故稱普救派。
基督教早期教父如克雷芒、奧利金等曾提出過普救論觀點。如奧利金的復興論,認為一切具有性靈的受造之物,包括天使、魔鬼、人類全體,至終都將蒙恩獲救。地獄並非惡人最後的下場,實質上起著煉獄的作用。這是普救論最早的較為系統的說法。宗教改革時期,新教中的激進派,如再洗禮派等即主張基督--第二亞當要讓始祖亞當所有後裔的原罪都得到救贖。18世紀後期在美國宣傳普救論的主要有法國人邦內維、英國人雷利和墨累。1779年,墨累在麻省格洛斯特創立普救派教堂,1785年舉行首次普救派大會。
普救派的教義主要在巴魯的影響下形成。巴魯是普救派中影響最大的領袖人物,他反對三位一體、基督神性、人類墮落、基督救贖、地獄永刑等傳統教義。由於他的影響,美國的普救派大多接受一位論(即反三一論)思想。1803年,在巴魯的主持下,普救派制訂了《溫徹斯特認信文》,內容主要有:上帝是全人類的天父;上帝之子耶穌基督是人的靈性導師;聖經具有上帝的啟示;各人之罪都將得到公義處理;所有人的靈魂最終都將回歸上帝的懷抱。1935年之後,普救派聲稱自己是世界性的自由主義基督教,願與世界其他一切宗教探討共同基礎。1942年美國普救派還提出歡迎一切仁慈的基督徒或非基督徒參加他們的組織。1961年,美國普救派與一位論派合併,成立美國一位論-普救派協會。該派教會組織形式大多採用公理制,所有教會均實行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