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區間貿易

地區間貿易的條件地區間貿易往來的增長和擴大,受一系列主客觀條件的制約。 地區貿易往來,不僅是地區間商品買賣中價值形態的轉化,而且有商品體的物質運動過程。 而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商品經濟蓬勃發展,必然要在發展地區內部貿易的基礎上大大地推動著地區間的貿易往來。

地區間貿易形成的原因

地區間存在著貿易往來的的客觀必然性是由於不同的市場空間之間存在著自生差別、再生差異和牽動性因素。但具體造成地區間發生貿易往來的原因主要有:
1、各地資源生產結構和產品的內容不同, 受自然和非自然的力量干預後果不一,使得有的有生產,有的沒有生產;有的產量多,有的產量少,因而需要通過地區間的貿易來互通有無,或者長短相補;
2、商品經濟的發展,使得生產不能以當地市場為限,必須到外地去尋求產品的需求者和原材料生產要素的供應者。
3、由於社會分工的發展,分工不同的地區之間互相依賴,互相聯繫,形成特寫的、相對穩定的商品供求關係,形成地區間的貿易往來。
4、各地商品經濟發展不平衡,使得產品質量、品種和成本價格存在差異;
5、市場主體通過利益比較的結果, 會在本地和外地的產品以及生產要素中,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對象。
6、隨著購買力的提高,消費需求更加細微,個性化更強,要求有更大的選擇性。
7、從社會再生產的過程來看,經濟發展總是不平衡的, 在波浪式運動中前進。

地區間貿易的條件

地區間貿易往來的增長和擴大,受一系列主客觀條件的制約。最根本的當然是地區間社會分工的深入和各地商品經濟的發展,在此以後,重要的制約因素還有:
(1)要有足夠的資金
有雄厚的資金才可以到外地,到遠方乃至更遠的地方去採購和進貨。產地的商品也才能夠遠銷。
(2)要有發達的批發商業
地區間的貿易往來一般不是零售貿易而是批發貿易。這種批發貿易主要是經營規模較大的生產者和批發商人來組織,其中尤以大批發商為主。
(3)交通運輸的發展。
地區貿易往來,不僅是地區間商品買賣中價值形態的轉化,而且有商品體的物質運動過程。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品的空間位移。商品只有完成這種空間位移,才能達到地區商品流通的目的,使商品才能真正達到銷地。如果運輸路程太遠,交通困難,不能在商品敗壞以前就運達到銷售地,貿易往來就不可能。這裡,交通運輸工具的改進乃至革新,就成為貿易能否進行的關鍵,因為新的先進的速度加快的交通工具,能用時間去消滅空間。如果商品的運輸費用過高,也會阻礙地區商品流通,這就需要靠革新交通工具以尋求低廉的運費。
(4)經濟體制和政策。
在統制經濟的條件下,商品經濟被壓抑,地區貿易往來缺乏雄厚的基礎,同時地區之間的經濟往來包括貿易往來也被壓抑,政府決定代替了市場主體的獨立自主,行政分割代替了地區貿易自由,自然使得地區間的貿易往來受到嚴重的束縛,難以正常發展。而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商品經濟蓬勃發展,必然要在發展地區內部貿易的基礎上大大地推動著地區間的貿易往來。在市場經濟的條件下,貿易往來的主體是企業,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大增,地區間的貿易往來會空前地繁榮。在統制經濟體制條件下,在產業政策方面必然要實行違反社會分工的、獨立的、無所不包的生產體系,無條件地強調地方自給,造成各地生產結構雷同,必要輸出的原材料被截留而不能輸出,不僅優材不得優用,相反磨滅了地區貿易往來的客觀基礎。在流通政策方面勢必要實行地方封鎖,按行政區域、按行政命令調撥商品,取消經濟上合理的地區貿易往來,而在市場經濟體制的條件下,產業政策必然要服從社會分工的原則,因地制宜,發展適應市場需要的優勢產業,因而能在合理的地域分工的基礎上發展地區間的貿易。而在流通政策方面則實行地區貿易自由政策,取消地區間的行政封鎖和各種貿易壁壘(包括價格的、稅費的等),堅持對外開放,為地區間貿易的發展創造良好環境和條件。
(5)價格
合理的價格能促進地區間貿易正常發展;而不合理的價格則會起消極的障礙作用。地區貿易往來中價格正確與否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①是否有合理的地區差價。如果產銷地之間價格倒掛,則產地不願輸出,銷地也不願調入,結果產地大量積壓而銷地商品匱乏乃至脫銷。②工農業產品價格剪刀差是趨於縮小還是擴大。如果逐步縮小、就會鼓勵必要的輸出;如果不斷擴大,農業區域就會截留原材料輸出和阻礙工業品的輸入。
(6)稅費負擔。
如果稅費合理就會鼓勵地區貿易往來;如果稅負過重,就會束縛地區貿易往來。因為稅費負擔過重,經營地區貿易的主體在價格既定的前提下,取得的盈利就會過小,或者無利甚至虧本,就會失去經營的積極性,甚至改行。在稅費負擔中,費用負擔過重比之稅收要更嚴重。因為稅是按統一的稅則收取的,有比例,有定額,費則是附加的,很容易出現亂收費。為此,一定要重視地區間流通稅和各種附加費的徵收,要禁止隨意增設收取稅費關卡和稅費品種,要減輕稅率和費額,確保地區間貿易往來中經營者得到必要的、合理的利潤,防止地區間的價格差距因不合理的稅負而盲目擴大,造成銷地的消費者負擔沉重,並由此而阻礙地區間的商品流通,為了發展地區貿易往來,政府(特別是地方政府)一定要遵照市場經濟的要求,發揮上層建築的力量,努力為經濟基礎服務。要為市場主體創造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確保貿易自由、等價交換公平競爭原則能夠在地區貿易往來中正確地和順利地貫徹,堅決反對地方貿易保護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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