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校對工作基本規程

圖書校對工作基本規程

圖書校對工作基本規程是中國出版工作者協會根據我國出版事業迅猛發展的現實而制定的基本校對工作規程,是校對理論與校對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校對工作客觀規律的反映,是現代校對實踐經驗的總結。該規程對校對工作提出的規範要求,著眼於全國,著眼於巨觀,各地版協校對工作委員會和各出版社校對科室,可以據此制訂適合本地本社實際的“實施細則”或“具體規程”。

基本信息

前 言

我國出版事業迅猛發展,需要制訂校對工作規程,作為規範校對工作的基本準則,以保障校對工作的有序化和校對質量的最佳化。《圖書校對工作基本規程》是校對理論與校對實踐相結合的產物,是校對工作客觀規律的反映,是現代校對實踐經驗的總結。

本《規程》包含七項內容:校對的地位和作用;校對的功能;校對的基本方法;現代校對方法創新;校對工作的基本制度;書稿及校樣差錯的基本類型;校對管理。

地位和作用

1.1 校對是最重要的出版條件。古代校讎學將“校勘”的目的界定為:改正書面材料上的錯誤。多出善本,不出錯本,是我國出版工作的優良傳統。做好校對工作,是出善本、不出錯本的基本條件,這是既對作者負責、又對讀者負責,功在當代、利及後人的事。

1.2 圖書是一種思想文化信息載體,其作用在於將負載的信息傳遞給讀者,並作為文化遺產積累傳承。實現文化傳播和文化積累,最重要的條件是“保真”,即準確無誤,完整無缺;失真的、殘缺的信息是沒有傳播和積累價值的。圖書是通過文字元號傳遞和貯存信息的,信息的“保真”,有賴於字、詞乃至標點符號使用的準確無誤。真理與謬誤之間,有時只是一字一點之差。

1.3 圖書出版過程存在的價值,在於以作者的原創作品為對象,在作者勞動成果的基礎上進行再創造,這種再創造貫穿於圖書編校工作的全過程。在校對過程,再創造的表現有二:其一,消滅書稿在錄排過程出現的錯漏,保證作者勞動成果不錯、不漏地轉換成印刷文本;其二,發現書稿本身可能存在的錯漏,彌補作者創作和編輯加工的疏漏。校對是編輯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特殊的編輯工作,是學識性、文字性的創造性勞動。“校對是簡單勞動”的觀點是錯誤的。校對在圖書出版生產流程中,處在編輯後、印製前的關鍵環節 ,是圖書質量保障體系的最後防線。

1.4 綜上所述,關於校對工作在出版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作如下界定:校對工作是圖書出版生產流程中的獨立工序,其作用是將文字差錯和其他差錯消滅在圖書出版之前,從而保證圖書的傳播和積累價值,因而是最重要的出版條件。編輯工作和校對工作,相互銜接又相互獨立,共同構築圖書質量保障體系。

功能

2.1 校對的基本功能有二:校異同校是非。這是校對的性質決定的。“校對”是個集合概念,包含著“校” (校是非)和“對”(校異同)的雙重含義,應當全面地認識和實現校對的功能。

“校異同”的要旨在“異同”,是指將校樣跟原稿逐字逐句比照,通過查找兩者異同的方法,發現並改正錄排錯漏。其功能是:保證原稿不錯、不漏地轉換成印刷文本。

“校是非”的要旨在“是非”,是指通過對原稿內在矛盾的是非判斷,發現並改正原稿可能存在的錯漏。其功能是:彌補編輯工作的疏漏,使書稿趨於完善。

校對的兩個基本功能,同樣重要,不可偏廢。不校異同,則不能保證作者的勞動成果準確而完整地轉換;而不校是非,則不能發現和彌補作者創作和編輯加工的疏漏。偏廢校異同或者偏廢校是非,後果是一樣的,都會造成謬誤流傳,損害作者,貽誤讀者。

2.2 傳統校對以校異同為主要功能。傳統校對有兩個客體:一個是加工定稿後的編輯發排文本,通稱“原稿”;一個是依據原稿排字拼版列印的樣張,通稱“校樣”。校對的首要任務是:將校樣與原稿逐字逐句比照,檢查兩者的異同,發現了“異”,即校樣上與原稿不同之處,原則上依據原稿改正校樣。這樣做的目的是:消滅排字拼版過程的錯漏,保證排版與原稿完全一致。在此基礎上,再進行通讀檢查,發現原稿可能存在的錯漏,然後以質疑形式向編輯提出。

現在,客觀形勢發生了變化,多數作者交給編輯的不再是手寫書稿,而是一塊磁碟,磁碟列印稿將傳統的原稿與校樣合二而一了 ,也將錄排差錯與寫作差錯合二而一了。編輯在磁碟列印稿上加工,排版人員根據編輯的加工修改磁碟稿,再按照版式設計要求進行版式轉換,列印出來就是校樣。這個校樣除編輯加工修改部分以外,與磁碟稿並無二致。因此,校樣上可能存在5類差錯:(1)作者錄入差錯;(2)作者寫作差錯;(3)編輯錯改;(4)排版人員修改磁碟稿時的漏改、錯改;(5)版式轉換過程可能發生的內容丟失和錯亂。這5類差錯除第4類、第5類差錯可以用核紅、對校方法發現外,均以是非形式隱藏在校樣的字裡行間。校對主體實際上是進行“無原稿校對”操作,通過是非判斷發現差錯。“校是非”上升為校對的主要功能。

2.3 現代校對的校是非,有 5個方面的任務:(1)發現並改正常見錯別字;(2)發現並改正違反語言文字、標點符號、數字、量和單位等使用的國家規範標準的錯誤;(3)發現並改正違反語法規則和邏輯規律的錯誤;(4)發現並改正事實性、知識性和政治性錯誤;(5)做好版面格式規範統一的工作。總之,凡是非錄排造成的、用機械比照發現不了的差錯,都屬於“校是非”的範疇。

2.4圖書質量保障體系有兩個主體:編輯校對。編輯清源,校對淨後,共同構築圖書質量保障體系。上述“校是非”任務 (1)(2)(5)是校對員的職責。(3)(4)兩類錯誤,本應在編輯加工過程中予以消滅,因而不應讓校對員承擔責任。但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校對員發現這兩類錯誤,並以質疑形式向責任編輯提出改正建議,以求達到消滅一切差錯的目的。

2.5 要樹立現代校對工作的理念。現代校對工作不能只“對原稿負責” ,而應成為“編輯工作的必要延續”,負起協助編輯“把一切差錯消滅在圖書出版之前”的責任,即在消滅錄排差錯的基礎上“校是非”,發現並改正原稿可能存在的錯漏,從而發揮“對編輯工作的補充和完善”的作用。校對工作者必須與時俱進,樹立“對讀者負責,對社會負責”的現代校對理念。

3.校對的基本方法

校對基本方法有4種:對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這四種方法是古籍校讎的基本方法,完全適用於現代圖書校對工作,因而也是現代校對的基本方法。

3.1對校法。對校法的特點是:“照本改字,不訛不漏。” 對校的客體有兩個──原稿和校樣 , 採用比照原稿核對校樣的方法,通過查找異同而發現差錯。現代校對的折校、點校、讀校、核紅等技術,都屬於對校法。發現了校樣上與原稿相異之處,原則上依據原稿改正校樣。

3.2本校法。本校法的特點是:“定本子之是非。”現代校對的“本子”即原稿。 本校的客體只有一個──改正錄排錯漏後的校樣,採用通讀檢查的方法,通過文中內在矛盾發現問題,然後進行是非判斷而發現原稿的差錯。發現了原稿的差錯,用鉛筆在校樣上標註,提出改正差錯的建議,同時填寫《校對質疑表》,向編輯質疑。校是非不同於文字加工,只管改錯、補漏、刪重,而不做文字潤色。

3.3他校法。他校法的特點是:“以他書校本書。”“他書”指其他的書。“改必有據”是校對改錯的重要原則。在通讀檢查中發現了問題,又難以判斷是非時,就得去查檢相關的權威工具書或權威著作,找到判斷是非、改正錯誤的可靠依據。

3.4理校法。理校法的特點是:推理判斷。在發現疑問又找不到可靠根據時,即應進行推理判斷,包括分析字詞含義、進行邏輯推理等。

上述四種基本校對方法,在實踐中應當綜合運用,以求得到相輔相成 之效果,最大限度地消滅差錯。

其他方法

現代校對實踐還有其他校對方法,主要有:人機結合校對;過紅與核紅;文字技術整理。這些校對新方法和校對的四種基本方法一起,構成現代校對方法系統,必須綜合運用。

4.1 人機結合校對。黑馬校對軟體查檢常見錯別字及成語、專名中的錯別字辨識率高,速度快,是校對的得力工具。但是,計算機校對的本質決定了它只能處理可以形式化的問題,而文字的形式符號是一個十分有限的形式系統,自然語言更不可能徹底形式化,所以校對軟體查錯能力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取代人工校對。正確的做法是人校與機校結合。人機結合校對需要找到優勢互補的最佳結合模式。鑒於計算機校對誤報率高,錯漏多的一校樣宜由人工校對,二校再用機校,機校後不改版,由人接著三校。三校的任務是:先對機校報錯及改錯建議逐一判斷,然後通讀檢查一遍,發現並改正機器漏校。三校後再改版。這種“二三連校”模式,有利於人機優勢互補、縮短校對周期。也可以在編輯加工之前,先實行機校,將機校的報錯與改錯建議作為加工時的參考;三校之後再用機校,清掃殘留差錯;然後,由人工通讀檢查。這種“清源淨後”的人機結合模式,也可收到人機優勢互補之效果。

4.2 過紅與核紅。二校樣應一式三份,一份 (通稱正樣)由校對人員校對,另兩份(通稱副樣)分送作者和責任編輯校對。“過紅”即將作者和編輯在“副樣”上所作修改的字元,謄錄到校對員校過的正樣上。如果正樣改動少而副樣改動多,也可將正樣謄錄到副樣上。謄錄時,要注意副樣上的修改是否合理,若有疑義則應提請責任編輯解決。如果副樣上增刪較大,導致版面變動,則要精心調整版面,有的還要增加校次。過紅由責任校對或責任編輯負責。

核紅即核對上校次糾錯的字元是否改正,有無錯改。核紅的技術要領是:第一步,核對上校次改動的字元,至少反覆核對兩次;第二步,如果發現應改而未改的字元,除了重新改正外,還要搜檢上下左右相鄰字元有無錯改,以避免鄰行、鄰位錯改;第三步,比對紅樣( 上校次校改樣 ) 與校樣 ( 改後列印樣 ) 四周字元有無脹縮,如有脹縮,就要對相關行及其上下行逐字細查,找出脹縮原因,改正可能存在的錯誤。二校、三校和通讀檢查,均應先核紅後校對。

4.3 文字技術整理簡稱“整理”,是現代校對的必要程式。其作用有三: (1)彌補版式設計的疏漏;(2)改正排版造成的技術性錯誤;(3)防範多人交叉校對產生的文字處理和版面格式的不統一。

4.4 文字技術整理是一項細緻的技術性工作。整理的內容有如下 10項:(1)核對封面和書名頁,使書名、著譯者或主編者姓名、出版單位名稱、出版日期等完全一致;(2)根據正文標題核對目錄上的標題和書眉上的篇名、章名,檢查文字是否一致,頁碼是否相同;(3)檢查正文各級標題的字型、字號、占行和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同級標題字型、字號、占行和位置是否一致,書眉雙頁、單頁上的標題是否符合規範;(4)檢查插圖的形象與文字說明是否相符;(5)檢查圖表、公式與正文是否銜接,圖表、公式的編序形式是否正確,序碼(應連續)有無缺失或重複;(6)檢查表格和公式的格式是否規範,表格轉頁、跨頁和公式轉行是否符合規範,公式的變形是否正確;(7)檢查正文注碼與注文注碼是否相符,參見、互見頁碼是否準確;(8)檢查前言(序)、後記(跋)、內容提要等指示性文字,與正文內容是否相符;(9)如系全集、文集、套書,要檢查是否成龍配套,版式、體例是否一致;(10)解決相互關聯的其他問題。整理工作必須十分認真,一絲不苟。每個校次校後均應做整理工作,終校後應由責任校對進行全面整理。

基本制度

校對活動是校對主體與客體矛盾運動的過程,一方面客體存在訛誤,一方面主體要改正訛誤,兩者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只有當客體的訛誤得到改正,主體查錯正誤的目標得以實現,校對活動的矛盾運動才會終止。校對又是群體活動,校對主體的多元性和校對過程的集體交叉性,不可避免地會產生校對主體之間的矛盾,只有解決好矛盾,協調好關係,才能形成合力,使校對活動健康開展,從而保證校對工作的質量。而要解決矛盾,協調關係,形成合力,就必須建立和完善校對工作制度。

校對工作的基本制度有如下4項:

5.1 三校一讀及樣書檢查。“三校”即三個校次。“一讀”即終校改版後的通讀檢查。由於校對客體差錯的複雜性和出錯原因的多樣性,“校書如掃落葉”,校對活動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必須投入必要的校對工作量 (即校次)。“三校一讀”是《圖書質量保障體系》規定的必須堅持的最低限度的校次;重要書稿和校對難度大的書稿,如經典著作、檔案、辭書、古籍、學術著作、教科書及教輔讀物等,還應相應增加校次。作者校對、編輯校對不能頂替校次,交給他們校對的校樣是“副樣”,“正樣”仍由校對人員校對,三個校次都必須由經過專業訓練的校對人員來完成。計算機校對如果使用得當,可以頂替一個校次。三校改版後打出的校樣,不能算作付印清樣,還必須進行一次通讀檢查,通讀檢查後改版打出的校樣,才能算作付印清樣。

為了保證校對的質量,凡遇到如下情況之一的校樣,校對者有權提出增加 1~2個校次:(1)初校樣的差錯率超過15/10000的;(2)編輯發排的書稿沒有齊、清、定,而在校樣上修改的頁碼超過1/3的;(3)終校樣的差錯超過3/10000的。增加校次的決定權屬於專業校對機構。

樣書檢查,指圖書成批裝訂前先裝訂幾本樣書分由責任編輯、責任校對檢查,經檢查確 認無誤後,方能成批裝訂出廠。

5.2 校對主體多元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現代校對的特徵之一,是校對主體多元化與專業化相結合。所謂主體多元化,是指作者、編者和專職校對員共同參與校對,還有社外人員參與校對活動,從而形成校對主體群。作者校對屬於自校,編輯校對屬於半自校。他們共同的優勢是:對書稿內容的把握,對相關知識的熟悉。共同的劣勢是:因習慣線性閱讀難以感知個體字元的差異 , 因思維定式而往往對差錯“熟視無睹”。社外校對人員,技術、經驗、心態和責任心一般不如社內專職校對員。因此,校對主體多元化必須與專業化相結合,並且以社內專職校對員為校對主體群的核心。所謂以社內專職校對員為核心,有三層意思:其一,出版社必須建立專業校對機構,對全社校對工作進行統一組織和全程監控;其二,出版社必須配備足夠的專職校對員(編校人員配備的科學比例為3:1,不應少於5:1),並由專職校對員擔任責任校對;其三,必須由中級以上職稱的校對員或工作認真、經驗豐富的其他校對員來做三校,把好終校關。

5.3 集體交叉校對與責任校對相結合。現代校對的特徵之二,是集體交叉校對與責任校對相結合。集體交叉校對,是指由不同職級、不同專長的校對者分別負責不同校次的校對, 一般不得採取一人包校的做法。集體交叉校對,可以避免一人包校的知識局限,和反覆校讀導致對差錯“熟視無睹”,有利於最大限度地消滅差錯。同時,集體交叉校對還是一種相互檢查、相互監督的有效方式。但是,集體交叉校對也存在不足,主要是校對者對差錯的認定不會完全一致,大部頭書稿分章集體交叉校對,還會造成版面格式處理的不統一。因此,在集體交叉校對的基礎上,還必須實行責任校對制。責任校對是本書校對工作的總責任人和總協調員,參與本書校對全過程,承擔終校或通讀檢查 ( 通讀檢查也可以由責任編輯承擔 ) 以及文字技術整理,協助責任編輯解決校對質疑 , 並最後核對付印清樣。責任校對應在書名頁上署名,以示對本書的校對質量負責。

5.4 校對質疑與編輯排疑相結合。校對質疑編輯排疑,是現代校是非的基本形式。校對員的校是非,不同於編輯的文字加工,兩者有質的區別。校是非的任務是改錯,即通常說的清除硬傷,不做篇章布局調整、思想內容提升和文字潤色的工作。對於明顯的錯字、別字、多字、漏字、錯簡字、錯繁字、互倒、異體字、舊字形、非規範的異形詞 , 專名錯誤,不符合國家規範標準的標點符號用法、數字用法、量和單位名稱及符號書寫,不符合設計要求和規範的版面格式,校對員應當予以改正,但改後須經責任編輯過目認定。發現了語法錯誤、邏輯錯誤以及事實性、知識性、政治性錯誤,校對員無權修改,只能用灰色鉛筆標註表示質疑,並且提出修改建議,填寫“校對質疑表”,連同校樣由責任校對送給責任編輯排疑。責任編輯應當認真地對待校對質疑,虛心採納正確的修改建議。對於認定的修改建議,用色筆圈畫表示照此修改;對於不擬採納的修改建議,則打×表示刪去(不要用色筆塗抹,保留校對質疑筆跡,以備需要時查檢)。要建立激勵機制,鼓勵校對員質疑,校對員質疑經責任編輯認定後,應當給與質疑者適當的獎勵,其質疑表應當存入個人業務檔案,作為考察校對員業務水平、晉升專業職稱的依據。

基本類型

校對以錯改錯為基本職責,校對工作者對原稿和校樣上可能存在的差錯類型心中要有數,這樣才能更加自覺地以錯改錯。

原稿和校樣上存在著各種差錯,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10種類型:

6.1 文字差錯。包括錯別字、多字、漏字、錯簡、錯繁、互倒、異體字、舊字形等,出現頻率最高的是錯別字。錯別字是錯字和別字的合稱。像字但不是字叫做錯字;是字但用在此處不當的字叫做別字。通常說的錯別字,主要是指別字。

文字差錯還有一種類型,即外文字母使用錯誤和漢語拼音錯誤。常見的錯誤有:各文種字母混用;大小寫、正斜體不符合規範;漢語拼音違反《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及聲調標註錯誤。

6.2 詞語差錯。常見的詞語差錯有: (1)錯用詞語;(2)褒貶不分;(3)異形詞選用不符合規範;(4)生造詞;(5)錯用成語。

6.3 語法錯誤。包括詞法錯誤和句法錯誤。

常見的詞法錯誤有: (1)名詞、動詞、形容詞使用不當;(2)數量表達混亂;(3)指代不明;(4)副詞、介詞、連詞使用不當。

常見的句法錯誤有: (1)搭配不當;(2)成分多餘或殘缺;(3)語序不當;(4)句式雜糅;(5)歧義;(6)不合事理。

6.4 數字使用差錯。《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 (GB/T 15835─1995)是判斷數字 使 用正誤的國家標準,但對不同類型的圖書有不同的要求: (1)《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不適用於文學作品和重排古籍;(2)使用阿拉伯數字,要求“得體”和“局部統一”;(3)科技圖書必須嚴格遵循《出版物上數字用法的規定》的標準。

6.5 標點符號使用差錯。 《標點符號用法》(GB/T 15834─1995)是判斷標點符號使用正誤的國家標準。標點符號有兩大類:點號(7個)和標點(9個)。常見的標點符號使用差錯,主要是點號錯用:(1)該句斷的不用句號;(2)句子內部該停頓的地方沒用逗號,不該停頓的地方誤用逗號;(3)非並列詞語之間誤用頓號,沒有停頓的並列詞語之間誤用頓號,不同層次的停頓使用頓號造成結構層次混淆;(4)濫用分號,如並列詞語之間誤用分號,非並列關係的單重複句內分句間誤用分號,不在第一層的並列分句之間誤用分號,應該用句號斷開的兩個獨立的句子誤用分號;(5)有疑問詞但並非疑問句誤用問號;(6)有驚嘆詞但並非驚嘆句誤用嘆號;(7)整句引文誤將句號置於引號外,非整句引文誤將句號置於引號內。(8)表示約數的兩個數字誤用阿拉伯數字或兩個漢字數字之間誤用頓號。

6.6 量和單位使用差錯。除古籍和文學讀物外,所有出版物特別是教科書和科技圖書,在使用量和單位的名稱、符號、書寫規則時,都應符合國家技術監督局 1993年發布的國家標準《量和單位》(GB3100~3102-93)的規定。常見的量和單位使用錯誤有:(1)量名稱不規範;(2)量符號不規範;(3)單位名稱書寫錯誤;(4)單位中文符號的書寫和使用不準確;(5)單位國際符號書寫和使用錯誤;(6)SI詞頭符號的書寫和使用不正確;(7)組合單位中文符號和國際符號混合構成的錯誤;(8)使用非法定單位或已廢棄的單位名稱;(9)圖表中在特定單位表示量的數值時未採用標準化表示方式;(10)數理公式和數學符號的書寫或使用不正確。

6.7 版面格式錯誤。常見的版面格式錯誤有: (1)規格體例不統一;(2)相關項目不一致;(3)文圖、文表不銜接,不配套;(4)各種附屬檔案與正文排版格式不規範。

6.8 事實性錯誤。常見的錯誤有:事實有誤;年代有誤;數據有誤。

6.9 知識性錯誤。要注意防範一般知識性錯誤,更要特別注意防範偽科學和反科學。

6.10 政治性錯誤。要注意防範政治立場、政治觀點、政治傾向錯誤以及導向性、政策性錯誤。

校對管理

7.1 校對人才培養。校對是出版行業里的特殊專業,需要具備特殊素質的特殊人才。現代校對人才必須具備如下基本素質: (1)熟悉語言文字的各種規範,掌握語言文字的出錯規律,對語言文字使用錯誤有較強的辨識力;(2)通曉圖書版面格式知識,能敏銳地發現版面格式錯誤;(3)熟練地掌握各種校對方法,並且善於綜合運用;(4)具備比較廣博的知識積累,不同學科圖書的校對人才還必須掌握相關學科的基本知識;(5)能夠熟練地使用工具書;(6)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耐得寂寞,注意集中,自覺地控制情緒,保持良好的心態。

應當提高專職校對員從業準入學歷,從事校對職業的學歷為大學本科。對校對人員應進行系統的崗位培訓,堅持持證上崗制度。按照終身教育的要求,對校對從業人員實行定期輪訓的制度。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應納入編輯系列,注重培養副編審、編審級的高級校對人才。

7.2 人本化管理。管理者要以人為本,尊重人才,善待人才,滿足校對人員的精神需求,提高他們的思想、道德、文化和業務素質,培養社會責任意識,激發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營造人與人之間溝通、和諧、合作的氛圍,使管理成為一種文化、一種凝合劑,一種驅動力。校對工作適合量化管理,不但工作任務可以量化,工作質量也可以量化。但是,在實施量化管理時,要同時建立激勵機制,在校對功能向“校是非”為主轉移的當代,單純的量化獎懲的作用是有限的。校是非是一種心理過程,不僅是個人文化和技能功底的展現,還是個人職業道德和心理素質的展現。校對管理要培養人的職業志趣,激發人的成就感,為人的自我發展、為高級校對人才的成長創造條件。

7.3 量化管理。包括校對任務量化和校對質量量化兩個方面。

校對任務量化管理,通稱定額管理,即給校對人員規定校對工作量定額。校對工作量定額以字數為單位,日定額即每人一個工作日應當完成的校對字數,月定額即每人一個月實際工作日內應當完成的校對字數。當月月定額與實際完成校對字數之差,即當月的超額或缺額。超額部分按超額勞動另付報酬。缺額部分應在下月補齊。校對工作是腦體並用的勞動,過度的身心疲勞會影響校對質量,因此,非特殊情況不宜加班加點校對,平時也應對超額勞動進行必要的限制。按照平均先進的原則,一個工作日的校對定額以20 000字為宜,每月按20個工作日計算,月定額以400 000字為宜。這個定額是一般標準,不同類型的書稿,校對定額應當有所差別,這個差別可用係數方法求出,增減幅度以日定額最低15 000字、最高25 000字為宜。核紅、過紅與文字技術整理的工作量可折算校對字數。二校、三校前的核紅,過紅與文字技術整理,均按校樣總字數的20%折算工作量。機校及其整理工作,按校樣總字數的30%折算工作量。樣書檢查按圖書總字數的30%折算工作量。

質量量化管理 , 即將校對質量進行量化,對不同校次規定“滅錯率”或“留錯率”。滅錯率按百分比計算,即以差錯總數為分母,以發現並改正的差錯為分子,乘以100,得出百分比。留錯率即漏改的差錯占校對總字數的比率,按萬分比計算,以校對總字數為分母,以校後遺留差錯為分子,乘以10 000,得出萬分比。通常要求:一校滅錯率為75%;二校滅錯率為一校留錯的75%;三校原則上要消滅全部殘存差錯,最低標準為留錯率不超過1/10000,超過此限的為不合格。

在實施校對管理時,既要計算校對完成量 ( 定額 ) ,又要檢查校對質量指標。如果質量沒有達到規定的量化指標,就應扣減相應校對完成字數作為懲罰;如果校對質量高於規定的量化指標,則應增加相應校對完成字數作為獎勵。校對人員發現了原稿的錯誤,應視錯誤的性質給予物質獎勵。校對字數計算方法,依據《圖書質量管理規定》的附屬檔案《圖書編校質量差 錯率的計算方法》的相關規定。

7.4 校對檔案管理。校對的檔案是出版檔案的組成部分,一種圖書的校對工作完成之後,應將校對檔案及時整理歸檔。校對檔案的內容包括: (1)校對登記表;(2)校對質疑表;(3)樣書質量檢查記錄;(4)重印書質量檢查記錄;(5)送審圖書質量檢查記錄。

7.5 外校管理。外校即由社外人員承擔部分校對任務。在社內專職校對人員不足的情況下,適當使用社外校對力量,作為社內校對力量的補充,實踐證明是可行的。但是,外校活動在社外循環,如果放任自流,質量是毫無保證的。所以,必須加強外校管理,將社外校對活動置於統一的、有效的監控之下。外校管理的主要內容如下: (1)嚴格考核選用合適人才,建立素質較高、適合本社出書學科門類需要、相對穩定的社外校對隊伍;(2)對社外校對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和業務考核,不適合繼續做校對工作的要及時淘汰;(3)外校人員一般只能承擔一校、二校,只有少數退休的專業校對人員,或經過考核確能勝任者,方可委以三校;(4)由專業校對機構統一組織外校,統一實施外校全程監控;(5)外校管理也應以人為本,尊重外校人員,激發他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6)實行計件付酬和質量量 化檢查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外校按千字為單位計酬,報酬應根據書稿類型及校對難易度而定,一般每千字校對報酬 1~5元。沒有達到質量指標者扣減相應計件報酬,校對質量高於規定指標,或排除了重大錯誤,應當提高報酬標準,或給予物質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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