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敘

合敘

所謂合敘,就是把相關的兩件或兩件以上的事物前後合併敘述,表示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意思,目的是使句子緊湊,文詞簡潔。在敘述時,前兩件事與後兩件事分別對應,把本來可以用兩句話敘說的句子合併成一句話。這種修辭方法叫合敘。也叫並提。

概念

合敘,又叫“並提”、“分承”,並起來提,合起來敘。即在前面提出兩個或更多的詞或短語,而在後面以對應的詞或短語相承,組成兩套或兩套以上的平行結構的一種修辭方法。但在理解時,卻又要從文意入手,分別找出同句中有關的詞或短語之間的相互搭配關係。在形式上是一套語法關係而在內容上卻包含著兩套或兩套以上的語法關係,這樣綜合成句的修辭方法,叫做合敘(說)。運用合敘(說)修辭方法,能使文字精簡,結構單純,對比強烈。翻譯時為了不發生誤解,應分開敘述。

示例

1.《師說》:“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 譯為:不知斷句的還要向老師請教,有了大的疑難問題卻不向老師請教。

2.《韓非子·五蠹》:“近古之世,桀紂暴亂而湯武征伐。”本來可以說成“(夏)桀暴亂而(商)湯征伐,(商)紂暴亂而(周)武征伐”,是平行的兩件事,作者合起來說。兩件事前後對應,分別相聯。

3.《水經注·江水》(課文題《三峽》):“自非亭午夜分,不見曦月。”其實際意思是:自非亭午不見曦(日),自非夜分不見月。課文又有:“素湍綠潭,回清倒影”,教材注釋和《教師教學用書》均譯作:“雪白的急流,碧綠的潭水,迴旋著清波,倒映著各種景物的影子。”這裡採用的是直譯,從字面上看,似乎並無不妥。但略加推敲便會發現問題:按此種譯法,極易被認為“雪白的急流”和“碧綠的潭水”都“迴旋著清波,倒映著各種景物的影子”。事實上,“雪白的急流”奔騰洶湧,可以“迴旋著清波”,卻難以“倒映著各種景物的影子”;而潭水較為平靜,方可現出其“碧綠”,也才可“倒映著”岸邊的“各種景物的影子”。因此,原句運用了“合敘”法,原文應理解為:“素湍回清,綠潭倒影”,譯文應變為:雪白的急流,迴旋著清波;碧綠的潭水,倒映著各種景物的影子。

4.《出師表》中有多個合敘的例子。如:“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這句話的前面是把“作奸犯科者”和“為忠善者”合併在一塊敘述,與之相承搭配的後面的“刑”和“賞”合併在一塊敘述。在理解它時應該分開來敘述:“作奸犯科者”論其“刑”,“為忠善者”論其“賞”。“將軍向寵,性行淑均。”“性行淑均”即“性淑行均”。此句譯文應是:將軍向寵,性情善良,行為公正。“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禕、董允等……”查《三國志·蜀志》可知“侍中”指的是郭攸之和費禕,“侍郎”指的是董允。翻譯時就要把合敘改成分述。“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應是“此皆良實,志忠慮純”。

5.《師說》 :“句讀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師焉,或不焉。”其意實為:句讀之不知,則師焉;惑之不解,則不焉。就是說,不知道句讀的從師,不能解答疑惑的反而不從師。不這樣理解,原文就無法解讀。這種句式一般稱之為“雙提分承”。

6.《前赤壁賦》:“況吾與子漁樵於江渚之上,侶魚蝦而友麋鹿”,即“漁於江,侶魚蝦;樵於渚,友麋鹿”。這種雙提分承的句式,在現代漢語書面作品中也有運用的。

7.秦牧《土地》(曾選作高中課文)有一句:“水庫和運河像閃亮的鏡子和一條條衣帶一樣布滿山谷和原野。”實際意思是說:水庫像閃亮的鏡子一樣布滿山谷,運河像一條條衣帶一樣布滿原野。這種句子顯示出書面語言精於加工的特色,有一種嚴謹精緻的美。

理解注意

一般的合敘,前面兩件事在前的,也承接後面兩件事在前的。可以寫成簡單公式:ABAB。但是有的作者處理合敘時,前後結構作了變通處理,出現了錯綜變化,呈現出這樣的模式:ABBA。如:《孟子·公孫丑下》(課文《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兵革非不堅利也。”“兵”與“利”發生關係,“革”與“堅”發生關係,實際意思是說:“兵非不利也,革非不堅也。”作者不說“兵革非不利堅也”,而說“兵革非不堅利也”,理解上要分開來,次序上又有錯綜變化,無疑增加了閱讀理解的難度。再如《五人墓碑記》中“贈謚美顯”也是“合敘”,分開來說,就是“贈顯謚美”。“贈”是對死者追封爵位,自然非常顯赫;諡號是對死者追封的稱號,自然非常美好。崇禎曾經贈周順昌為太常卿,諡號為“忠介”。

注釋

課文上對“贈謚美顯”的注釋是:“指崇禎皇帝贈周順昌為太常卿,謚為忠介。美顯,美好而光榮。”教參書的譯文是:“贈給他的諡號美好而光榮”。由於沒有把握其合敘的句子結構,教參的翻譯與課文的注釋發生了矛盾,教參沒有把“贈”的含義加以落實,把本來的兩件事當成了一件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