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晉壽太守

南晉壽太守,我國古代官名。管轄五縣,一百五十七戶,一千九百四十三人。

官名。原為戰國時代郡守的尊稱。西漢景帝時,郡守改稱為太守,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歷代沿置不改。南北朝時期,新增州漸多。郡之轄境縮小,郡守權為州刺史所奪,州郡區別不大,至隋初遂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郡守之任。此後太守不再是正式官名,僅用作刺史或知府的別稱。明清則專稱知府。秦時設郡守,漢景帝更名為太守,為一郡之最高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參見“刺史”條。又稱“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長官。范曄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記》:“及郡下,詣太守,說如此。”《孔雀東南飛》:“直說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戰》:“與蒼梧太守吳巨有舊,欲往投之。

中國古代官職沿革簡述

中央職官

王廷設有百官,輔佐商王治理國家。百官之中可分為政務官、宗教官和事務官三類。政務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權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礎上更加發展,形成了一套龐大的官僚組織和較完整的官僚制度。輔佐周王進行統治的有太師、太傅、太保),其權力很大,是國家的總管。協助周王處理政務的最高官職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務總管,太宗管宗廟譜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編寫史書,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職官吏。此外,周朝還設有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別掌管土地、軍賦、工程、群臣爵祿、刑罰等。

商周的王、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種官吏都是世襲的,世代掌握著統治大權,這就是所謂世卿制度。春秋時期由於諸侯間強凌弱,大並小,互相間進行無休止的兼併爭霸,周王朝對諸侯逐漸失去控制的權力,貴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諸侯國稱王稱霸,設官分職,各行其是,職官制度也因而發生了變化。

秦滅六國,建立了我國歷史上第一個統一的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國家,確定了皇帝至高無上的權力,並建立了“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負責輔佐皇帝處理全國事務,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協助皇帝掌管全國軍隊。御史大夫掌圖籍章奏,監察百官。三公之間互不統屬,直接對皇帝負責。“治粟內史,掌管國家財政稅收﹔奉常,掌管宗廟祭祀禮儀﹔典客,處理國內各少數民族事務和對外關係﹔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從警衛﹔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澤收入和官府手工業﹔衛尉,掌管宮廷警衛﹔太僕,掌管宮廷車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務。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調動,不得世襲。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馬,亦稱“三公”(又稱“三司”)。原來御史大夫的屬官“中丞”保留下來,專司監察,以後稱為“御史台”,中國歷史上專職的監察機構,從此正式建立起來。到了東漢,正式發號施令的是尚書台,三公的權力削弱,只能辦理一些例行公事。東漢末,曹操為了掌握大權,自任丞相,並一度恢復御史大夫等官職。曹丕稱帝後,認為東漢尚書台權力太大,便另設中書省,掌握機要,起草和發布政令,逐漸成為事實上的宰相府。尚書台自此成為執行機構,其事務日益繁忙,開始分曹治事,設侍郎、郎中等官,綜理各曹工作。

晉代將漢代的侍中改為門下省,作為皇帝的侍從、顧問機構,長官為侍中。侍中地位雖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權勢。至南北朝,凡屬國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徵求傳中的意見,這樣,門下省便成為參預國家大事的部門了。

隋唐時期,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同為國家最高的政務機構,分別負責決策、審議和執行國家政務。並把原尚書省諸曹正式定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部長官稱尚書。隋唐三省六部的確立,是秦漢以後封建國家中央官制制度變化的結果。其組織較完整,分工較明確。從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來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後卻逐漸起了變化。由於唐太宗在即位前曾當過尚書令,故當他做皇帝後,大臣多不敢任其職,於是這個職務就不再授人,尚書省的長官就只設左、右僕射,但不久,左、右僕射成了聽令執行的官員,不能參加大政。至高宗時,則用其他官員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同中書門下三品”的頭銜參預朝政,執行宰相職務,中書令、侍中就不常設了。

五代除沿襲唐制外,又設樞密院(管理軍事機密、邊防、軍馬等事)參預大政,長官稱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

宋代以中書門下省為政事堂,和樞密院分掌政務、軍事,號稱“二府”。其中樞密機構的官稱則經多次的變革。

元代廢門下尚書省,中樞大政統一於中書省,長官為中書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此外,又在地方設行中書省為中書省的派出機構。因此,元代的中書省職權極重。

明洪武十三年,廢中書省,不設丞相,由皇帝直接處理國家大政,專制一切。並仿宋代殿閣學士之制,設大學士以充皇帝顧問,辦文墨。明成祖時,選派大學士入文淵閣辦事,參與機務,稱為“內閣”。最初內閣大學士官位並不高,權勢也還少。仁宗以後,內閣專任批答文章,草擬詔令,品位漸次提高,權勢隨之增大,甚至超過宰相,號為“輔臣”。

初沿明制,設立內閣。但國家大政決策機構是“議政五大臣”,內閣職權降低。到雍正年間,又另設軍機處,由滿漢大臣出任軍機大臣。軍機處設於內廷,秉承皇帝意旨處理軍國要務、官員任免和重要奏疏。從此,各地章奏均由軍機處直達皇帝,不再經由內閣,內閣只辦例行公事。軍機大臣親近皇帝,總攬一切,是封建專制集權中央官制的最高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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