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缺點
功能型組織結構的優點是直線管理,一級對一級負責,責權分明,機制簡化,號令統一,便於統一管理,提高了
內部專業化程度。同時該結構使得決策權掌握在最高層管理者的手中。另外,該組織結構節省成本,減少人事方面的複雜性,而且中、高層有專人負責。功能型組織結構的缺點是各個部門橫向聯繫薄弱並導致各個職能的成員注重部門目標而不是企業的整體目標。若溝通不利則導致部門間的矛盾,並使工作效率受到影響。由於高層負擔較重而忽視戰略問題也是該組織結構的一個不足之處。功能型組織結構的形式主要是以專業功能約束下級層次部門和同級層次的業務活動,有時對上級層次也有約束作用。這種形式有別於直線型組織機構的以權力指揮和控制下級部門。這種組織結構一般出現於社會團體和組織內部,如國家各行業部門,各種協會、企業、學校內部的人事、財務等功能部門。
功能型組織結構的中間層(也可稱作執行層)是若干不同功能的機構,它們向下級層次各部門(也可向同一層和上層部門)提供不同功能的服務,而不以行政命令指揮和控制。下級單位接受來自多個不同功能部門的命令,這是命令的多源性。這種組織結構不能單獨構成,如企業、項目組織、學校等實體組織。
組成
企業面監第一次危機-企業內部秩序的危機,為了渡過第一次危機,企業需要建立一個規範的功能型組織
1.在功能型組織,企業根據需要設立生產、銷售、財務、人事等職能部門
2.各部門也建立起一套規範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程式
3.部門主管根據管理制度對部門內的目常事第做出處理和決定
4.由於企業規模小,結構緊密,部門間可以保持經常性的溝通
5.企業的總經理不但對跨部門的事務做出決定,而且是各間門內重要事項的最終決定者,甚到會深圳特區入到生產和銷售的日常管理
當功能型組織由單一產品向多系列多領域發展,市場擴展到更廣區域時,會面臨新的危機
1.員工增多,部門層次增加
2.經營範圍和市場的擴大使得高層經理不能對所有的總是都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
3.基層的經理們具備處理問題的知識和技能,要求更多自主權以進行快速反應
4.而功能型的組織各部門間的溝通都要通過專制的最高管理層,處理速度慢
企業面臨第二次危機-專制的危機,分權管理的事業部型組織可以克服專制的危機
1.企業根據產品的系列、業務領域及市場定位和劃分建立相對獨立的事業部或分公司
——每個事業部都具有一個功能型組織結構和完整的功能
——事業部可以在授權範圍內獨立進行經營和決策並對結果負責
——事業部往往是一個利潤中心或投資中心
2.分權制給事業部帶來了靈活性,同時調動了下層經理和員工的積極性,推動了企業進一步發展
3.事業部型組織如不能輔之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管理控制體系,則失控現象必然會發生
4.各事業部間的衝突,有限的財力,物力和人力資源不能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5.事業部的發展偏離總公司的策略和總體計畫
6.一些事業部的領導會利用授予的權力謀取自己事業部甚至個人的利益而犧牲公司的整體利益
區別
(1)職能型組織結構
職能型組織結構自上而下實行垂直領導,指揮與管理職能基本上由主管領導獨立執行,各主管人員對所屬單位的一切問題負責,不設職能機構,只設職能人員協助主管人員工作。
這種組織結構的長處是決策迅速、命令統一、機構簡單、權責分明、組織穩定;它的不足之處是組織缺乏彈性,下級對上級絕對服從,缺乏民主,容易造成獨斷專行。同時由於它要求主管領導者熟悉所管轄範圍的全部業務,對主管領導者在管理知識和專業技能方面要求較高。在這種組織系統中也會有項目,項目的實施一般總是需要各職能部門的共同配合,共同完成。在這種情況下,項目管理實施小組的組織並不十分明確,各職能部門均承擔項目的部分工作,而涉及職能部門之間的項目事務和問題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處理和解決,在職能部門經理層進行協調。這就是項目的職能組織結構。
(2)項目型組織結構
在項目型組織結構中,每一個工作部門同樣只有唯一的一個上級領導或上級部門,即上下級之間是直線型的領導與被領導的權責關係,一級服從一級,上級工作部門在所管轄的範圍內對直接下級具有直接的指揮權,下級部門必須絕對服從。項目型組織結構中的工作部門一般是按項目綜合設定的,部門主管人員(項目管理)要監管各種管理業務,一切由個人決定。項目型組織結構中的每一個工作部門,只有唯一的上級領導部門。它的最大優點是可以防止產生多源指令、政出多門。對一個工作部門來說,可以避免接受多個相互矛盾指令的情況。所以,在有些按項目型組織結構建立系統的組織中,每一工作部門內的負責人只設正職,不設副職,以保證權力的唯一性。項目型組織結構的缺點是工作部門的負責人責任重大,往往要求其是全能式的人物;組織內橫向聯繫及相互協作少,缺乏合理分工,專業化程度低;系統中可能出現機構重複和資源閒置的現象;此外,項目組織結構是專為項目而建立的,由於項目的一次性特點使得這種組織形式具有不穩定性。
2.功能型組織結構
功能型組織結構的形式。功能型組織結構主要是以專業功能約束下級層次部門和同級層次的業務活動,有時對上級層次也有約束作用。這種形式有別於直線型組織機構的以權力指揮和控制下級部門。這種組織結構一般出現於社會團體和組織內部,如國家各行業部門,各種協會、企業、學校內部的人事、財務等功能部門。功能型組織結構的中間層(也可稱作執行層)是若干不同功能的機構,它們向下級層次各部門(也可向同一層和上層部門)提供不同功能的服務,而不以行政命令指揮和控制。下級單位接受來自多個不同功能部門的命令,這是命令的多源性。這種組織結構不能單獨構成,如企業、項目組織、學校等實體組織。
3.矩陣型組織結構
矩陣型組織結構是職能型組織結構和項目型組織結構的縱橫疊合的矩形陣列。矩陣型組織結構是在決策層的最高管理機構的直接領導下,由縱向直線型組織結構為主要領導與指揮系統和由橫向功能型組織結構為輔助的支持與服務系統構成,是既有命令指揮、又有功能支持的整合組織管理系統。在這樣的組織結構中,雖然縱向指揮命令和橫向信息共同作用於操作層的每個部門,由於縱向命令和橫向信息(命令)的性質與作用不同,一般不會發生命令的矛盾。儘管如此,在這種組織結構中應以縱向指揮命令為主導,以橫向功能信息為輔助。對於操作層各部門來說,縱向指揮命令是唯一的,但橫向功能信息可能來自多個職能部門,所以每個下層部門可接(享)受多個部門的功能支持;同時每個職能部門的信息可支持操作層的多個部門,即實現功能信息資源的共享。這種組織結構適用於國家政府、企業、有項目管理相關業務的單位、學校、軍隊等各種管理組織。複雜程度較高、分布地點較廣、專業跨度較大的設備工程項目的監理,其監理機構的設定可以考慮採用這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