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羅人
正文
南亞斯里蘭卡人口占多數的民族。 約有 1100萬人(1981),占全國人口73.4%。主要聚居在人口稠密、經濟發達的西部、西南部和中部山區。屬歐羅巴人種地中海類型,與南亞次大陸北部各民族血緣相近。使用僧伽羅語,屬印歐語系印度語族。文字以巴利文為基礎,深受南印度格蘭塔文影響。“僧伽羅”一詞源於梵文,意為“獅子”,故斯里蘭卡古有“師(獅)子國”之稱。僧伽羅人大多信奉佛教,自公元前3世紀佛教傳入後,斯里蘭卡逐漸成為小乘佛教大本營,是東南亞上座部佛教的導源,東南亞各國佛教多屬斯里蘭卡大寺派法統。上座部佛教三藏於公元前 1世紀左右在斯里蘭卡記錄成書,並保留至今,是僧伽羅人對人類文化的一大貢獻。印度教在居民日常生活中也有很大影響。僧伽羅人迷信運星,虔信兆頭,鄉間廣泛流行巫術,並發展出一種“魔鬼舞”。 史家對僧伽羅先民的原居地眾說紛紜,有來自孟加拉、巴基斯坦西北邊境及古吉拉特等不同說法,甚至有人認為來自馬來西亞。較為可靠的說法是:主要來自次大陸北部,系由多處多批移民融合,並吸收部分土著維達人,逐漸形成僧伽羅人。僧伽羅人分為低地僧伽羅人(又稱沿海僧伽羅人)和高地僧伽羅人(又稱康提僧伽羅人)。前者居住在沿海平原,自16世紀起遭受殖民統治;後者生活在中部山區,在外強占據沿海平原時曾保持獨立,堅持鬥爭達300多年,故保留較多的古風遺俗。種姓制度具有世俗性質,最高為瞿維種姓(耕種者),最低為羅陀種姓(洗衣人)。僧伽羅人有2000多年文字記載的歷史,創造了可以引以自豪的物質文明,在水利灌溉方面尤為突出。有悠久的文學藝術傳統,詩歌、繪畫、建築和雕刻有很高成就。國營資本主義種植園經濟和小農經濟並存。種植園栽培茶葉、橡膠和椰子;個體農民種植水稻、可可、咖啡和肉桂。教育普及,成人受教育率達85%。社會以小家庭為單位。實行種姓內婚,多為父母包辦。人死後火化,餘燼盛陶罐安放。男子著白色長袖緊口短褂,下穿條格紗龍;婦女上穿淺色前襟短袖緊身衣,下裹長達5~6米的彩色紗麗,一端圍繞下身,一端搭在肩上。
16世紀後,僧伽羅人歷受葡萄牙、荷蘭、英國等國的殖民統治達440多年。為擺脫外國殖民統治和壓迫,他們和全國各族人民一起,堅持長期鬥爭,於1948年獲得獨立。早在公元前後,僧伽羅人就與中國人民有往來。5世紀中國高僧法顯曾遊學其地,帶回重要佛經典籍。中國史籍稱其地為“已程不”、“獅子”、“楞伽”等。
配圖
斯里蘭卡僧伽羅人的木雕假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