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詞義
詞語注音
五司: wǔ sī ㄨˇ ㄙㄧ詞語解釋
(1). 宋 代對經略使、安撫使、節度使、觀察使和總管的合稱。 宋 沉括 《夢溪筆談·故事一》:“予為 鄜 延 經略使日,新一廳謂之五司廳……五司者,經略、安撫、總管、節度、觀察也。”(2). 宋 代掌管皇室莊宅、宮苑等的五個官署的合稱。 宋 張齊賢 《洛陽搢紳舊聞記·白萬州遇劍客》:“ 萬州 白太保 ……任莊宅使時,權五司,兼水北巡檢。”原註:“五司者,莊宅、皇城、內園、洛苑、宮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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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使介紹
經略使
唐貞觀二年(628)始設於周邊重要地區﹐後多以節度使兼任。宋代在西北﹑西南邊境地區亦設定經略使,但不常置。鹹平五年(1002)﹐宰相張齊賢出任經略使﹐為西北的軍事統帥﹐節制西北數路軍馬以抗擊西夏。未幾即罷。同年秋﹐錢若水任並﹑代經略使﹐為一路的軍事長官﹐次年亦罷。寶元二年(1039),因西夏進擾﹐涇原﹑秦鳳路安撫使夏竦﹐鄜延﹑環慶路安撫使范雍﹐皆帶經略使。此後﹐陝西各路和河東路的安撫使﹐例皆帶經略使﹐其主要職責為抗擊西夏和招撫邊境地區的少數民族。皇祐四年(1052)﹐因儂智高叛亂﹐設廣南東路﹑廣南西路安撫使﹐皆帶經略使﹐此後遂為定製﹐直至宋亡。此外﹐紹興六年(1136)曾以襄陽臨近偽齊﹐按照陝西舊例﹐荊湖北路的安撫使也因而帶經略使﹐次年罷。西夏設東﹑西經略使。金代以後﹐經略使一職成為臨時性的差遣。金末﹐曾在被蒙古軍攻破各路設經略使﹐總理一方軍政。元初﹐曾以史天澤為河南經略使。順帝至正十八年(1358)﹐以中書參政普顏不花等為經略使﹐赴江南各省督察軍律。明清兩朝﹐凡遇有重要軍務時即特設經略﹐統理一省或數省軍務﹐職位高於總督﹐事畢即罷。清中葉後不設此職。
安撫使
官名。為地方軍事長官。隋代以安撫大使為行軍主帥的兼職,楊素曾任此職。唐代前期派大臣巡視經過戰亂或受災的地區﹐以安定社會秩序﹐稱安撫使。北宋真宗鹹平三年(1000)﹐始設西川﹑峽路安撫使﹐涇源等十五軍州安撫經略使等。以後﹐凡諸路遇天災及邊境用兵﹐輒派安撫使“體量安撫”﹐事畢即罷。僅陝西﹑河東﹑河北及兩廣等路常置安撫使司﹐掌管一路民政﹐以知州兼任安撫使﹐但必須由太中大夫以上或曾任侍從官者兼任﹐官品低者只稱“主管某路安撫司公事”或“管勾安撫司事”。南宋初期﹐各路均設安撫使司﹐唯廣東﹑廣西兩路仍於“安撫”前加“經略”二字。一般以各路最重要的州府長官兼任安撫使﹐如系二品以上﹐則稱“安撫大使”。安撫使掌管一路兵民之政﹐有“便宜行事”之權﹐實際上成為一路的第一長官。寧宗後﹐各路兵民之政分別由都統制司等分管﹐安撫使反成為閒職。遼代﹐北面邊防官中設有西南面安撫使司﹑九水諸夷安撫使司﹐南面將官有東京安撫使司﹐各設使領之。金安撫司原名宣撫司﹐後改﹐其長為使﹐掌鎮撫﹑邊防及刑獄諸事。另設上京﹑東京路等路按察司並安撫司﹐設使領之,除專管猛安謀克事務外﹐其它職掌與安撫司基本相同。元初﹐部分地區曾臨時設安撫司﹐後只設於雲南﹑四川﹑湖廣行省的民族地區。安撫司設有安撫使一員﹐另有達魯花赤及屬官若干。明清兩代沿襲元制﹐於少數民族地區設安撫使司﹐安撫使為世襲的武職土官。入民國後,仍有存者。節度使
中國唐代開始設立的地方軍政長官。因受職之時,朝廷賜以旌節,故稱。節度一詞出現甚早,意為節制調度。唐代節度使淵源於魏晉以來的持節都督。北周及隋改稱總管。唐代稱都督。貞觀以後,內地都督府並多省罷,惟軍事活動頻繁的地區尚存,以統州、縣、鎮戍。鎮戍是經常性的防禦據點,比較分散,兵力單弱,故每遇戰事發生,必須由朝廷派遣行軍總管統率出征或備御。規模較大的戰役,又設定行軍元帥或行軍大總管統領諸總管。
唐高宗、武后時期,為了加強防禦力量和改變臨時徵調的困難,這類屯戍軍設定愈多,並逐漸制度化,形成有固定駐地和較大兵力的軍、鎮、守捉,各自置使。行軍大總管也逐漸演變成統率諸軍、鎮、守捉的大軍區軍事長官,於是長駐專任的節度使應時出現。節度使成為固定職銜是從睿宗景雲二年(711)四月以賀拔延嗣為涼州都督充河西節度使開始的。
至玄宗開元、天寶間,北方逐漸形成平盧、范陽、河東、朔方、隴右、河西、安西四鎮、北庭伊西8個節度使區,加上劍南、嶺南共為10鎮,始成為固定軍區。節度使受命時賜雙旌雙節,得以軍事專殺,行則建節,府樹六纛(大旗),威儀極盛。節度使集軍、民、財三政於一身,又常以一人兼統兩至三鎮,多者達四鎮,威權之重,超過魏晉時期的持節都督,時稱節鎮。於是外重內輕,到天寶末釀成安史之亂。
安史亂起,唐廷為了平叛,內地也相繼設定節鎮。節度使的僚屬,都由節度使辟舉,然後上報朝廷批准。所統州縣長吏雖由中央任命,而實際則聽命於節鎮。內地節度使轄區雖是藩衛朝廷的軍鎮,但實際上往往對朝廷保持不同程度的離心狀態。唐末農民戰爭爆發後,朝廷進一步失去對地方的控制,節度使林立,他們擁兵自雄,互相兼併。其中武力最強、在唐亡後建號稱帝者,先後有五代;其餘割據一方,立國改元(也有未改元者)自傳子孫者為十國。而五代十國境內之節度使亦多桀驁跋扈,節度使部下更多悍將驕卒,逐帥殺使之軍變事件不斷發生。
宋初承五代舊規,節度使除本州府外,還統領一州或數州府,稱為支郡,實際上是個半獨立的小王國。趙匡胤、宋太宗採取各種政策,削弱節度使的軍、政、財權,以加強中央集權。此後,節度使一般不赴本州府治理政事,而成為一種榮譽性的虛銜,授予宗室、外戚、少數民族首領和文武大臣,對武將更是晉升的“極致”,禮遇優厚。遼、金分別於大州或節鎮諸州置節度使,掌管軍民兩政。元代廢。
觀察使
唐前期常由中央不定期派出使者監察州縣,名稱臨時確定,並無定規。中宗神龍二年(706)置十道巡察使,二年一替。景雲二年(711)置十道按察使,均非常置。玄宗開元二十一年(733)改置十五道採訪處置使(簡稱採訪使),治所設於所部大郡,職如漢代之刺史,察訪地方官政績。以後,採訪使逐漸由朝廷所遣的監察地方的特派員轉變為刺史之上的地方行政官。天寶時,在設定節度使的地區,往往為節度使所兼任。安史之亂後,內地增置節度使或防禦使。防禦使不授旌節,地位較低,常由採訪使兼領。採訪理州縣,防禦理軍事,既為一人二任,則兼理軍民。肅宗乾元元年(758)採訪處置使改名觀察處置使。防禦及團練使往往由州刺史兼領,都防禦使與都團練使則常由觀察使兼領。觀察使既無旌節,故地位低於節度使。唐代後期全國漸分至四十餘道,大者十餘州,小者二三州,重者為節度,次者稱觀察,並為地方軍政長官,其僚屬將校略少於節度使。由於觀察地位低於節度,故對中央較為順從,唐後期財賦所出的東南八道多為觀察使所領,但也有自觀察升格為節度的。宋於諸州置觀察使,無職掌,無定員,亦不駐本州,僅為武臣準備升遷之寄祿官,實系虛銜。遼在不置節度使的州設觀察使司,以觀察使領本州政務。金代以節鎮節度使兼管本管內觀察使事,主管本州民政。元代廢。民國初年,改清朝之分巡、分守道為觀察使,以後改稱道尹。
總管
軍政長官 北周武成元年(559)改都督諸州軍事為總管。隋初於各州置總管,大州置大總管,煬帝時廢。唐初於沿邊重要地區置總管,又發放改稱都督,惟朔方稱總管。北宋馬步軍都總管或兵馬總管由各級地方長官兼任,掌管路或府、州軍旅訓練、教閱,維持轄區治安。遼南面官五京都總管府、金總管府、長官都總管等均由地方長官兼任,元諸路總管府長官達魯花赤、都總管、總管等均兼治軍民。軍事長官 隋及唐初軍隊出征時有行軍總管、行軍大總管,為軍隊統帥。五代後唐時,石敬瑭曾為蕃漢馬步軍都總管,為最高軍事統帥。北宋末年曾置東、南、西、北道都總管,分統四方勤王兵。
管理專門事務長官 元朝廷與各地均設都總管府與總管府,置達魯花赤、總管等長官管理,如管理全國諸色人匠都總管府,管理江淮地區財賦都總管府,負責守護行宮及皇帝遊獵事務尚供總管府,管理屯田總管府等。清有內務府總管大臣,掌管宮廷事務,屬官有行宮總管,專管熱河行宮(在今河北承德)事務。又皇宮內宦官首領總管太監俗稱總管。四、清宦官官名。清宦官職位以總管、副總管為最高。官品;總管四品或五品,副總管五品或六品。四品總管以宮殿監督領侍為銜者,惟敬事房設一人。五品總管以宮殿監正侍為銜者,僅敬事房、圓明園有之。
現在民間過紅白喜事,擔任事務的全面管理稱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