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 (1988年8月-1992年7月)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系主任 (1994年8月-1997年7月)
國立中央大學主任秘書 (1997年8月-2000年7月)
國立中央大學研究發展處研髮長 (2000年8月-2004年11月)
國立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教授 (1992年8月-迄今)
國立中央大學副校長 (2004年12月-2009年1月)
國立中央大學代理校長 (2008年5月-2009年1月)
國立中央大學校長 (2009年1月-2012年1月)
台灣地區“教育部部長”(2012年2月-2014年7月14日)
研究方向
研究專長是橋樑管理、風險管理、地震工程、模糊邏輯。
主要貢獻
推行國教:
1.總統馬英九標示2014年即將推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經多年努力,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31151號令制定公布高級中等教育法,完成立法程式,並於103學年度正式實施。
2.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政策采高職逐年免學費、高中家戶年所得總額於補助基準以下者逐年免學費。
3.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5條規定,高中應以免試入學為主,103學年度各就學區之總名額,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75%以上,並逐年提升,至108學年度,應占核定招生總名額85%以上。
新聞事件
2012年11月,蔣偉寧擔任教育部長期間,有學生因壹傳媒併購案發起一場反對媒體巨獸的抗議遊行,因天氣驟冷且下雨,請同仁前往關心。教育部遂發電子信件給四區學務中心表示“因台北連日陰雨寒冷,部里長官關心學生健康,請轉達各校多了解、關心學生”,信末附上網路上所公布之37所參與串聯活動之學校名冊。因此電子函在集會結束後才至四區學務中心,表示關心參與社會運動學生的健康,此舉因而引發外界質疑是告誡學生勿參與學運。當時亦有政論節目接獲訊息,指稱屏東教育大學社會發展學系助理教授林育諄則在臉書提及有教官在詢問教師學生的身分及人數 ,但是林育諄教師本人已於自己的臉書上駁斥這項謠言。蔣偉寧針對立委質詢“是否對學生的白色恐怖壓力有同理心”時表示,此舉動存粹是發自內心關懷學生為目的,外界不需放大解讀。他也表示尊重學生表達意見之自由,而且肯定學生關心社會公共議題,是教育部一貫基本立場;同時,教育部也關心學生參與社會運動之安全與身體健康。他強調,學校應該要能關懷學生的所有活動,並承諾將全面檢視學校如何與學生互動。蔣偉寧部長並在出席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時作出以下承諾:
於本次會議後由教育部發出新聞稿,對於本次教育部不當之發函,引起參與學生運動的師生及學生家長之心理壓力,願意作出道歉。
將於一周內要求全國各級學校針對“‘參與集會遊行’、‘鼓動學潮’者記大過處分”等箝制人權及言論自由之校規提出檢討,並要求各級學校在此學期內完成修訂。
下一次若有學生欲向教育部陳述意見、表達需求,會由部長親自接見。
1.於本次會議後由教育部發出新聞稿,對於本次教育部不當之發函,引起參與學生運動的師生及學生家長之心理壓力,願意作出道歉。
2.將於一周內要求全國各級學校針對“‘參與集會遊行’、‘鼓動學潮’者記大過處分”等箝制人權及言論自由之校規提出檢討,並要求各級學校在此學期內完成修訂。
3.下一次若有學生欲向教育部陳述意見、表達需求,會由部長親自接見。
蔣偉寧於2012年12月3日接受立法委員質詢時是否有朋友遭受白色恐怖時表示不知道,引發與會部分委員不滿,蔣解釋是因其朋友沒有遭受恐嚇。又國內學運那段時間剛好赴美讀書,故未能詳知細節。在稍後接受國民黨籍立法委員蔣乃辛質詢時表示:歷史上有對於“白色恐怖”的觀察。
教育部為此發出部長聲明函,內容如下: 一、本人原意是要請同仁到現場關懷在寒風中遊行的學生健康,同仁們在現場看到學生穿短袖,因此在11月29日下午發出電子郵件給四區學務中心。因時間延遲、方式有誤,引起社會關注。本部在11月30日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疑慮後,仍引發社會討論。本人12月3日在立法院聽到學生陳述他為此受到來自於家庭的壓力,出於同理心,當場向同學表示歉意。此事件之發生,仍可見整個教育部的團隊運作,有努力改進的空間,未來將不斷學習與精進,使各項教育政策規劃與執行更為妥適周延。 二、從學生當天在立法院表現來看,可見得學生有些訴求長期未能獲得適當回應,以致有些情緒性的表達。為了尋求更充分與理性的溝通,身為教育者,我會再找機會與學生溝通,聆聽他們的訴求,緩解這次事件對於教育界及社會造成的衝擊,同時企盼對整個事件的省思,能對社會產生正面的效益。個人的受傷事小,但是教育以及社會的斲傷與衝擊事大,各界應共同努力讓社會的傷口儘速復原。 三、民主社會中必須透過不斷地對話與溝通獲得共識,本人肯定並支持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但參與公共事務時,必須理性與平和,唯有理性才能獲得更多尊重與支持,唯有平和才能獲得更大的力量。必須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才能彰顯民主的珍貴與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