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自然保護措施
總方針
中國自然保護的方針是“全面規劃、積極保護、科學管理、永續利用”;
野生動物保護的方針是“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政策是“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增殖並重”、“誰開發誰保護、誰利用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
法規制度
中國政府自50年代起,陸續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管理條例》、《自然保護區土地管理辦法》、《野生植物保護條例》等法規,並加強執法隊伍建設,使自然保護法制建設趨於完善。
1987年,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公布的《中國自然保護綱要》是中國第一部自然保護方面的綱領性檔案,它規定了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的總體戰略和基本原則,並提出了一般性對策。
中國還建立健全了野生動植物資源監測、開發利用環境影響評價制度,狩獵、運輸、馴養繁殖許可證制度,獵槍、彈具等生產、銷售制度。
管理體制
國家環境保護局負責牽頭、協調全國的自然保護工作。林業部、農業部、國家海洋局、建設部負責實施專業管理。國家計畫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也有涉及職責。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擬設生物多樣性保護辦公室或生物多樣性公約履約協調辦公室,負責協調部門間的行動。地方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委、局)下設生物多樣性保護機構。
中國環境科學學會、中國生態學會、中國林學會、中國農學會、中國海洋學會、中國植物學會、中國動物學會、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民間組織配合政府部門,對自然保護也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措施手段
建立和完善全國自然保護區網路;
保護特殊生境和生態系統,如濕地、珊瑚礁生態系統、紅樹林生態系統、河口生態系統、高原陸地生態系統、高原湖泊生態系統等;保護侯鳥等遷徙性動物及其生境;
保護自然保護區以外的其他生境和物種,如擇伐森林、次生灌叢、放牧場、農田等廣大地區的生物多樣性,重點保護農業生態系統和農業用物種;
建立和完善全國珍稀瀕危動植物遷地保護網路,保護遺傳物質;
保護淡水和海洋水生生物多樣性。
國際合作
1981年中國正式加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20年來中國政府認真履行《公約》的義務,執行公約的各項決定和決議,嚴格控制野生動植物貿易。
中國是《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最早的締約國之一,參與編制並執行該公約的國家行動計畫。同《公約》各組織機構、世界自然基金會、野生動植物國際貿易記錄分析委員會(TRAFFIC)、國際野生動植物管理聯合會(IWMC)等國際組織以及美、日等許多國家的政府或民間組織進行往來與業務合作。
中國首先倡導並主辦了“亞洲部分國家和地區控制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研討會”(1995年),發表了《北京聲明》,這對於推動亞洲地區國家間乃至全球的野生動植物貿易控制,和增加《國際生物多樣性公約》的執行力度均起到了積極作用。
中國同澳大利亞、日本分別簽署了“中日、中澳候鳥保護協定”(1981年和1986年),同越南簽署了“雙方合作控制邊境非法貿易備忘錄”(1995年)。
主要成果
據國家林業局的最新統計,截止2000年底,全國已建立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1276處,總面積1.23億公頃,占全國國土面積的12.44%,居世界前列。已建立森林公園1050處,總面積982.53萬公頃。
瀕危物種拯救成果卓著。大熊貓野生種群保持在1000多隻。野生大象的數量已達到270隻左右。麋鹿的種群數量為1300多隻。揚子鱷的人工飼養數量接近一萬條。建立了華南虎、金絲猴、丹頂鶴、麝等14個野生動物救護繁育中心和400多處珍稀植物種質種源基地。
國家林業局編制了《2001-2050年全國野生動植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總體規劃》,並提出啟動《全國野生動植物和濕地保護及自然保護區建設工程》,重點實施大熊貓、朱 、野馬、藏羚羊等15個物種保護工程項目,和32個全國濕地保護和合理利用示範區建設項目。
加大野生動植物保護執法力度,2000年全國共開展制止破壞野生動物專項打擊行動95次,查處案件近2.9萬起,取締非法馴養繁殖單位1567家,非法經營利用單位1758家。
頒布實施了《中國濕地保護行動計畫》,並將對長江流域濕地、黃河流域濕地、東北三江和松嫩平原濕地、高原湖泊濕地、沿海濕地、瀾滄江流域濕地、紅樹林濕地生態系統等實施保護和恢復工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