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文字改革機構。直屬國務院,成立於1954年12月。1985年12月16日,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多年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執行文字改革的三大任務:簡化和整理漢字,推廣國語,制訂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
在漢字簡化和整理工作方面:公布了《漢字簡化方案》 (1956);編印了《簡化字總表》 (1964年,1986年修訂後重新發表);與文化部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1955);並以常用漢字代替生僻地名35處;又與文化部聯合發布《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1964)。
在推廣國語方面:與教育部、語言研究所聯合舉辦國語語音研究班9期(1956~1961);與教育部和共青團中央聯合召開全國國語教學成績觀摩會4屆;與語言研究所合作成立國語審音委員會(1956),審議異讀詞1800多條和地名讀音190多個,編成《國語異讀詞三次審音總表初稿》。
在推行漢語拼音方面:制訂和推行漢語拼音方案。1958年秋季起,全國國小開始教漢語拼音。在成立的前10年中,文改會所屬文字改革出版社編輯出版了600多種文改書刊,其中包括大量注音讀物。
文化大革命期間,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工作遭到嚴重的破壞。以後才逐步恢復。
以後,主要是開展了許多語言文字的套用研究,還成立了專門的研究機構——語言文字套用研究所,出版機構—— 文字改革出版社,以及學術刊物《文字改革》等。主要做了下列各項工作:利用電子計算機對《辭海》所收1.6萬多字進行了漢字結構及其構成成分的分析統計,利用計算機對1977~1982年間的漢字使用情況進行了頻度統計,利用全國人口普查資料抽樣統計了10個省市的姓氏人名用字,對福建、廣東、廣西地名生僻字進行了調查並編制這3個省區的地名生僻字表,對《國語異讀詞三次審音總表(初稿)》作了修訂,使漢語拼音方案獲得國際公認並由聯合國地名標準化會議和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分別決定漢語拼音方案為拼寫中國地名和在文獻工作中拼寫漢語的國際標準,利用漢語拼音進行國小語文教學改革,發表《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試用稿)》,在省市成立省市一級的文字改革委員會或文字改革辦公室。
成立之初
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日,國務院任命吳玉章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主任,胡愈之為副主任;吳玉章、胡愈之、韋愨、丁西林、葉恭綽為常務委員,並進行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籌備工作。十二月十六日,國務院任命丁西林、王力、朱學范、吳玉章、呂叔湘、邵力子、季羨林、林漢達、胡喬木、胡愈之、馬敘倫、韋愨、陸志韋、傅懋、葉恭綽、葉聖陶、葉籟士、董純才、趙平生、黎錦熙、聶紺弩、魏建功、羅常培等23人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委員。(一九五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國務院決定撤銷常務委員會,任命胡愈之、韋愨、丁西林、葉籟士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第一次全體會議
一九五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正式成立並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吳玉章主任作了報告。他說:“前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改組成為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這不僅僅是名稱的改變,而是機構性質的改變。過去基本上是研究機構,現在就不同了,不能僅僅做研究工作,而應該走到人民中間去,走到生活中間去,根據政府的政策,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來推行各項文字改革的具體工作,把中國文字改革運動向前推進一步。”他指出:“一九五五年要發動全國討論《漢字簡化方案》,要繼續整理漢字,編訂漢字標準字表,還要擬出拼音文字的初步方案,展開民眾性的討論,同時進行廣泛的試驗。此外,還要研究和推行標準音教學。要解決同音詞問題,並規定詞的連寫規則,試編常用辭彙,等等。”
會議最後通過了修正後的《漢字簡化方案(初稿)》和《一九五五年工作計畫大綱(草案)》。
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簡稱“文改會”)的成立說明了中共中央、國務院對文字改革的重視,標誌著全國掀起文字改革運動的時期即將到來,同時也意味著文改會的責任加重了。
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成立大會上,提出了一九五五年的工作任務,這就是做好三項準備工作:
1.制定《漢字簡化方案》;
2.制定《漢語拼音方案》;
3.研究和推行標準音(國語)的教學。
一九五五年一月八日,文改會召開第七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組織大綱(草案)》和吳玉章提出的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各業務部門主任、副主任名單:秘書長葉籟士,副秘書長莊棟、趙平生;拼音方案部主任吳玉章,副主任胡愈之;漢字整理部主任葉恭綽,副主任魏建功、曹伯韓;技術指導部主任丁西林;宣傳推广部主任韋愨,副主任莊棟(兼);編輯出版部主任林漢達;方言調查部主任丁聲樹;辭彙研究部主任呂叔湘;語文教學部主任葉聖陶。
歷史沿革
1949年,吳玉章給毛澤東寫信,提出為了有效的掃除文盲,需要迅速進行文字改革。毛澤東把信批覆給郭沫若、茅盾等人研究,於1949年10月成立中國文字改革協會。12月,吳玉章任常任理事會主席。
1951年12月,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馬敘倫任主任委員,吳玉章任副主任委員,丁西林(丁燮林)、胡愈之、黎錦熙、羅常培、王力、韋愨、陸志韋、林漢達、葉籟士、倪海曙、呂叔湘、周有光12人為委員。
1954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協會改為國務院直屬的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23位委員是丁西林、王力、朱學范、吳玉章、呂叔湘、邵力子、季羨林、林漢達、胡喬木、胡愈之、馬敘倫、韋愨、陸志韋、傅懋勣、葉恭綽、葉聖陶、葉籟士、董純才、趙平生、黎錦熙、聶紺弩、魏建功、羅常培。吳玉章為主任委員,胡愈之為副主任委員,韋愨、丁西林、葉恭綽為常務委員,葉籟士為秘書長。11月,吳玉章任主任。取代原政務院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
1955年1月7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表《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1955年12月,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
1955年7月13日,中國國務院另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主任委員董必武,副主任委員郭沫若、馬敘倫、胡喬木,委員有張奚若、沈雁冰(茅盾)、許廣平、朱學范、邵力子、張修竹、項南、徐忻、老舍、曾昭掄、鄧拓、傅彬然等,審訂上列草案。同年9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提出簡化漢字修正草案,經國務院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通過。1956年1月31日,《漢字簡化方案》在《人民日報》正式公布。
1956年10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印《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初稿)》。
1964年3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文化部、教育部發出《關於簡化字的聯合通知》,擴大了類推簡化的範圍。5月,發布《簡化字總表》。
1965年1月,出版《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
1965年11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印《異體字整理表(修訂稿)》。
1976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編印《第二批異體字整理表(徵求意見稿)》。
1977年12月,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發布了《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
1985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通知》,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改名為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仍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
1994年2月14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轉為國家教育委員會管理的國家局(副部級)。
1998年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併入教育部,對外仍保留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牌子。
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目前的主任是教育部副部長郝平。
工作機構
“文化大革命”前,國務院設有文字改革委員會和中央推廣國語工作委員會。現在,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是國務院的直屬機構,中央推廣國語工作委員會還沒有恢復。全國只有少數幾個省市設有文字改革、推廣國語機構。為了進一步開展文字改革工作(包括推廣國語),請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研究如何做好本地區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工作(包括推廣國語)。除已經成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可根據實際情況,考慮是否成立文字改革委員會或推廣國語工作委員會。如要成立這一機構,可由教育、文化、衛生、科技、宣傳、工業、交通、郵電、廣播電視、商業、旅遊、公安、解放軍、工青婦等單位的領導同志兼任委員。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不成立文字改革委員會的,一般要成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字改革或推廣國語辦公室,辦公室可設在教育廳(局)內,合署辦公,協同工作。文字改革或推廣國語工作機構配備專職幹部三至五人(事業編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