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即告結束。

簡介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的一個部門,根據1949年9月27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十八條的規定,於1949年9月設立。
1954年9月,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組織法》,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根據國務院《關於設立、調整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即告結束。

部門職責

按照相關規定,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負責指導當時的文化部教育部衛生部科學院、新聞總署和出版總署的工作。
為進行工作,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可以對這些部門和部門所屬的下級機關頒發決議和命令,並審查其執行情況。

編制規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的任命,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副總理兼任)、副主任四名,委員四十六名、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三名。

組織機構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下設辦公廳及1局1處:
辦公廳
計畫財務局
人事處(1950年併入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
此外,直屬於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領導的機構還包括:1951年設立的宗教事務處;原屬於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所屬的對外文化聯絡局1951年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撤銷後,下屬的廣播事業局、新華通訊社改由文化教育委員會直接領導。

組成人員

以下主任、副主任、委員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0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秘書長、副秘書長如無註明,均為1949年12月4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主任

郭沫若(1949年10月19日至1954年9月)
郭沫若 (1892-1978),原名郭開貞,字鼎堂,號尚武。筆名沫若,麥克昂,郭鼎堂,石沱,高汝鴻,羊易之等。四川省樂山客家人,著名文學家、劇作家、詩人,是中國新詩奠基人之一。同時,還是歷史學家古文字學家、書法家、學者、社會活動家,致力於世界和平運動。郭沫若著述頗豐,主編《中國史稿》和《甲骨文合集》,全部作品編成《郭沫若全集》38卷。

副主任

馬敘倫
陳伯達
陸定一
沈雁冰

委員

周揚丁燮林錢俊瑞韋愨李德全賀誠、蘇井觀、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楨胡喬木胡愈之徐特立柳亞子張東蓀費孝通吳晗劉清揚潘光旦李達符定一沈志遠陳此生蔣南翔沈茲九謝邦定歐陽予倩丁玲田漢陽翰笙巴金錢三強陳鶴琴江恆源、李步青、艾思奇翦伯贊侯外廬錢端升、曾昭森、雷潔瓊、沈體蘭、舒慶春(1950年4月11日至1954年9月)、曾昭掄(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任鴻雋(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葉恭綽(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吳有訓(1951年2月20日至1954年9月)、馮乃超(1954年9月至1954年9月)

秘書長

胡喬木(1949年12月4日至1952年11月15日)、錢俊瑞(1953年至1954年9月)

副秘書長

陽翰笙馮乃超邵荃麟(1950年12月26日至1954年9月)、范長江(1953年至1954年9月)、劉墉如(1953年1月14日至195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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