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姓氏:標示一個人的家族血緣關係的標誌和符號。
同一個祖先繁衍的後代稱為宗族。姓氏最早起源於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它的作用主要是便於辨別部落中不同氏族的後代,便於不同氏族之間的通婚。因此姓氏的產生,標誌著從群婚制到以血緣關係的婚姻制的轉變,是人類文明進步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姓產生後,世代相傳,一般不會更改,比較穩定,而氏則隨著封邑、官職的改變而改變,因此會有一個人的後代有幾個氏或父子兩代不同氏。姓氏與人名一起構成了一個人的姓名。
“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氏者,別其子孫之所自分。”
自古以來,華夏子孫以姓氏為家族延續的標誌。
姓是一種族號,氏是姓的分支。秦漢以來,姓氏合為一體。
分類
中華姓氏,分為兩大類:
單姓
單姓(dān xìng):只用一個字的姓。與複姓相對。
如:“李、王、張、劉、陳、楊、黃、趙、周、吳、徐、孫、馬、胡、朱、郭、何、羅、高、林。
據統計,中國有單姓6931個。
複姓
複姓(fū xìng),指由兩個及以上的漢字組成的姓氏。如:歐陽、司馬、上官、西門。複姓的來源較多,如官名、封邑、職業等,有些則源於少數民族改姓。
《中華姓氏大辭典》顯示,中國古今各民族用漢字記錄的雙字姓4329個、三字姓1615個、四字姓569個、五字姓96個、六字姓22個、七字姓7個、八字姓3個、九字姓7個(如:爨邯汕寺武穆雲籍鞲)、十字姓1個(即:伙爾川扎木蘇他爾只多)。
發展沿革
姓字本義
《說文》中有“姓”字,從女生,生亦聲。此字始出現時已比較晚。殷墟甲骨卜辭文字中雖已有幾片殘辭中見到“姓”,但與《說文》所列這種會意兼形聲的“姓”字似有不同,由於甲骨卜辭殘破,其在卜辭中用法多不詳,僅一片略能知道是作女子之名或字,此種加了女旁(性別符號)之字,一般只作為女子個人名號使用,不同於《說文》中的姓字。西周古文字中尚未見姓字。春秋時代中期末葉的齊器銘文中有一漢字,左邊是“亻”字旁,右邊是“生”,不從女,從人。這個漢字亦見於戰國時代璽印文字。戰國時代晚期秦詛楚文方有“姓”這一漢字。由此可知,“姓”字古義上要需從對文獻記載爬梳整理去求得。
楊希枚著《姓字古義析證》,對“姓”字在文獻中的用法詳加整理,得出結論是“姓”字古義有三:其一,訓子或子嗣;其二,訓族或族屬;其三,訓民或屬民。
姓在先秦的含義
朱鳳瀚著《商周家族形態研究》將“姓”字在先秦時代的含義如下:其一,實本義是女子所生的子女。《說文》:“姓,人所生也。占之神聖人,母感天而生子,故稱天戶,因生以為姓,從女生,生亦聲,春秋傳曰天子因生以賜姓。”所謂“人所生也”即母所生之子女。《左傳·昭公》所謂:“問其姓,對曰:‘餘子長矣’。”《左傳·昭公》:“二後之姓,於今為庶。”《禮記·喪大記》:“父兄子姓立於東方。(鄭玄註:子姓,謂眾子孫也。姓之言生也。)”等例中之“姓”皆屬此種本義。
其二,“姓”即是子女,子女相為親,相組為族。所以廣其義,姓可作族屬、族人解,亦可以進一步將之理解為泛稱的“族”的意思,如殷墟卜辭中之“多生”西周春秋金文中之“百生”。在卜辭中“多生”是指占卜主體(王)的親族。西周金文中的“百生”,從銘文內容看,可以用來稱本族族人,也可以泛指沒有親族關係的其他族的族人。至於東周文獻中所見的“百姓”,則不僅可以有以上“百生”之義,而且有的含義更廣泛,幾乎近於現在所說之百姓,即民眾,舊解或將”百姓”釋為“百官”,其說不可信。
其三,“姓”本義既為女子所生子嗣,則同一女子所生子嗣組成的親族也可以稱為“姓”。以表示其同出於一個女性始祖的這種特殊的親屬關係。這是“姓”的另一引申義。此種親族組織強調女性始祖,則當如許多學者所推擬的。其最初必形成於母系氏族社會中,即夫從妻居,子女屬於母族,世系以母方計。對於這種具有血緣關係的親屬組織的名稱,楊希枚先生主張稱為“姓族”。典籍所記姬姓、姜姓,最初應皆屬母系姓族,姬、姜則是此種母系姓族之名號。進入父系氏族社會後,妻從夫居,子女不再屬母族而歸於父族,世系以父方計,所以母系姓族遂轉為父系姓族。此後,父系姓族仍然使用著母系姓族的名號。現在所見古姓族名號如姬、姜、姒、媯等皆帶女旁,雖造字時間不早,但從女可能表明其本原與母系姓族有關。父系姓族所以沿用之,則當是因為在母系向父系轉變之初,子女雖已屬父族,但仍以其母之姓族名號為族名,後延續作為父系姓族的名號,同於傳說的黃帝諸子異姓之例。在商代、周代這一歷史階段,諸父系姓族實皆已分化為若干獨立的、以宗族形態存立的分支(即卜文所謂氏)但姓族在商代的作用仍比較明顯,仍有實體性質,可以認為是一種高層次的家族。姓族到周代後多只有名義上與觀念上的作用,已非實體,不具有組織上共同的聯繫與政治、經濟或宗教生活,亦即不屬於所謂的家族。
其四,“姓”在東周文獻中有時是指姓族之名號,如《國語·周語下》言“賜姓曰姜”之“姓”,即應理解為所賜姓族之名號即姜。又如《左傳·哀公》“五月,昭夫人孟子卒,昭公娶於吳,故不書姓”很明顯“姓”在這裡是指吳女所屬姓族之名號,即“姬”。所謂姓族之“姓”與作姓族名號講的“姓”是一實一名,屬於兩種概念範疇,所以會發生此種混同,當如楊希枚先生所言是由於名代表實,積久而以實為名,於是產生姬、姜之類姓之名號就是姓的概念。司馬遷在《史記》中常言姓某氏,沒能區別古代姓與氏之不同,但他所說的“姓”意思即是指姓族之名號。
氏在先秦的含義
“氏”字最初造字時本義已難知。《說文》以巴蜀方言訓解之,當非其本義。此字在殷墟甲骨刻辭中僅一見,刻辭殘破,含義亦不明。西周文字中“氏”字巳較常見,其字義與東周文獻中“氏”的含義有彼此相同者,故並在一起分析,其主要用法大致是:其一,指稱個人。有多種用法:如可以接在官名後,作官稱,像師氏、尹氏等。《左傳·昭公》講少昊氏諸鳥官名,亦是鳥名加氏為稱。接在爵位後表示尊稱,如“侯氏”。接在字或親稱後表示一種較親近的稱謂,如伯氏、叔氏、舅氏。接在姓後,指屬於該姓族的女子,如“姜氏”“姞氏”“任氏”等等。接在作為家族組織講的“氏”之名號後,指稱屬於該家族的個人,如叔孫氏、雍氏、莊氏。除以上用法外,東周典籍中稱上古傳說中的帝王、部落首領亦在其名後加氏為稱,如“黃帝氏”、“少昊氏”、“共工氏”等。
其二,與表示姓族之“姓”義同,如《左傳·昭公》:“姜氏、任氏,實守其地。”(杜預註:姜,齊姓;任,薛姓。)又如《國語·周語上》:“王師敗績於姜氏之戎。”此“姜氏”即“姜姓”,但這種用法較少見。
其三,指一些上古的部族,《國語·周語下》:“皇天嘉之,祚以天下,賜姓曰姒,氏曰有夏,……祚四岳國,命以侯伯,賜姓曰姜,氏曰有呂。”除此所謂有夏氏、有呂氏外,《左傳·襄公》的所謂陶唐氏、御龍氏、豕韋氏、唐杜氏等等,以及《史記·五帝本紀》中所述諸上古國族,均未必是單純的血緣組織。劉師培《釋氏》論及此種氏:“是氏即所居之土,無上則無氏。”其實質乃是一種非單純血緣關係的政治區域性集團。先秦典籍在記述商周時代的歷史時,已很少使用此種含義的氏的概念,只是偶用以稱一些邊遠地外的部族,如《國語·周語上》中“犬戎氏以其職來王”之“犬戎氏”。
其四,指一種家族組織。此種例子很多,如《左傳·昭公》叔向曰:“肸之宗十一族,唯羊舌氏在而已。”可見羊舌氏即叔向所屬宗族的十一支分族之一。《國語·晉語八》:“終滅羊舌氏之宗者,必是子也。”韋昭註:“宗,同宗也。”由知羊舌氏本身亦構成宗族。《左傳·昭公》:“子皮之族飲酒無度,故馬師氏與子皮氏有惡。”子皮氏顯即子皮之族。《左傳·襄公》:“初,子駟與尉止有爭……子駟為田洫,司氏、堵氏、候氏、子師氏喪田焉。故五族聚群不逞之人因公子之徒以作亂。”這五氏亦即五族。《左傳·哀公》中宋皇氏、靈氏、樂氏又稱“三族”。《國語·晉語九》:“智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輔氏即從智氏中所分立出來的,智果本人之近親家族。以上文字可說明氏即族。實際上《左傳》、《國語》中凡列國卿大夫家族多稱“某氏”,如魯桓公之後稱“孟氏”、“叔孫氏”、“季氏”,齊國的“崔氏”、“田氏”,鄭穆公之遺族統稱“穆氏”等,皆屬於氏的此種用法,顯然不同幹上述那種非單純血緣關係的政治區域性集團之氏。指稱家族之氏,已經見於西周金文,如散氏、虢季氏等。春秋金文中所見厚氏、乾氏、彪氏、京氏也是。這種屬於家族組織的氏與姓族的關係,當如《史記·高祖本紀》索隱引《世本》所言:“言姓即在上,占氏即在下。”即是說氏是統于姓族之下,二者有主體與分支的關係。
其五,“氏”亦可專指族氏這種血緣親族組織之名號,也可以說只是一種標誌。如《左傳》中可見有“某氏之族”之稱,如“游氏之族”,細析之,所謂“某氏”在這裡實僅專指該族氏之名。又如《左傳·隱公》:“公命以字為展氏”,即是命以“無駭”之字“展”為其氏名,稱展氏。鄭樵《通志·氏族略》列舉了多種氏名來源,如“以官為氏”、“以地為氏”等,此種“氏”均是指族氏之名號。“氏”亦與“姓”一樣,具有名(族名)實(族之實體)兩種含義。由此也可以進一步領悟到作為親族組織的氏的一個重要特徵,即凡稱“氏”,皆表未該親屬組織有自己獨特的名號。按照典籍中舊有說法,也可以說是有個獨特的家名。所以所謂“立氏”不僅意味著在組織上相對獨立,而且意味著起一個足以表示其獨立性的名號。
其六,在西周、春秋時代,作為貴族家族之“氏”,雖本身是血緣組織,但往往不是以單純的血緣組織形式而是以一種政治、軍事、經濟共同休的形式存在,其自身只作為這共同體的核心。此種共同體有時亦可以“氏”相稱。如《左傳·昭公》記載昭公伐季氏,叔孫氏之司馬言於其眾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因。凡有季氏與無,於我孰利?”皆曰:“無季氏,是無叔孫氏也。”可見這些家臣、私屬是將“我”歸入叔孫氏之內。此時的叔孫氏嚴格起來講,不是指叔孫氏家族組織,而是指包括其家臣、私屬在內的共同體。但是,此種用法的“氏”顯然是由“氏”的親屬組織含義引申而來,並不能因為有此種用法,而認為所有的“氏”皆是指此種共同體。
姓與氏的共同點
第一:皆是血緣親屬組織。第二:以外婚制為正常屬性。
第三:均是一種單系的繼嗣群,即父系的繼嗣群。
姓與氏的不同點
第一:姓族在早期即因存立時間久遠,親屬數目的龐大,分支族氏的增多,其成員間仍以自認的單系共同來源為親屬紐帶,但未必已能追溯到一個共同明確的祖先,亦未必都可以找到彼此間明確的譜系關係。而氏一般皆有明確的、可以追溯到一個人的始祖。
第二:對於所有同姓成員來說,其所屬姓是同定的。氏名來源較多樣,如以邑為氏,以謚為氏,以官為氏等,同一家族可因居邑為氏,也可以族長的官職為氏,當時也經常出現命氏、別族等情況。在這種背景下,父子、兄弟不必同氏,人也可以有幾個氏,如晉卿士會,以士為氏,是承其祖氏,士氏初當是以官為氏,但士會由於食采於隨、范,在《左傳·文公》曰隨會,《左傳·昭公》曰范會。《國語·晉語九》所記晉智氏之族人智果,別族於太史為輔氏,即是智果,又稱輔果。
第三:姓是統一的,即姓族本身未有層次區別,雖有氏為分支,但沒有更小的姓族。而氏卻可以是多層次的。一個大氏可以包括由其分化出來的若干小氏。從史料看,這在商代比較明顯,卜文所要論述的商代晚期青銅器銘文中的所謂“複合氏名”即顯示了此種多層次的氏的存在形式。多層次的氏組織隨著血緣關係與其作用範圍的減弱而漸漸不再盛行,漸向單層次發展。但較大的氏組織內仍包括若干分支,只是分支未必皆另立新氏。
第四:女子不論出嫁與否,皆有同定的姓。但女子出嫁前與父同氏,出嫁後屬夫氏,所以可以夫氏為稱,但亦可以仍以父氏為稱。此從周代青銅器銘文資料可知,如:父為其女制媵器,在銘文中稱其女名為“夫氏加女姓”,如輔伯鼎銘。出嫁女子在夫家自己制器亦自稱其名為“夫氏加己姓”。夫為其婦制器,在器銘中稱婦名為“婦之父氏加婦之姓”,如善夫旅伯鼎銘。可見出嫁女子在夫家並未完全失去自己的父氏。
姓與氏合而為一
秦漢以來,姓氏合而為一。《通志·氏族略》載,“秦滅六國,子孫該為民庶,或以國為姓,或以姓為氏,或以氏為氏,姓氏之失,由此始……茲姓與氏渾為一者也。”
自此以後,姓即氏,氏即姓,姓氏或氏姓成了姓或氏的一種書面用語。而在不同場合,姓和氏的使用是有區別的。例如在社會人際交往中,不相識的人碰在一起,往往會禮節性地問:“請問貴姓?”答曰:“免貴姓×。”從未聽說有:請問“貴氏”的。在家譜、族譜的題名上卻是《×氏家譜》、《×氏族譜》,也從未見過《×姓家譜》、《×姓族譜》的。為什麼會有這種區別呢?大概在口語中問“貴氏”犯忌,因“氏”與“死”同音。“氏”在遠古時代是男子的標識符號,家譜、族譜是紀錄某一姓氏男姓家族成員的血緣關係的圖冊,所以家譜、族譜的題名用某氏。
百家姓的排名只是名義上的,雖然有字面上的這么多姓。因為某些姓氏雖然在字面上不同,實際上部分姓是從某姓衍生出來的,比如姚姓,據2005年在湖南零陵召開的全球華人公祭舜帝大會上的最新統計,由姚姓衍生出的姓氏達60個之多,如陳、王、胡、孫、虞、田、袁、車、陸等姓氏,流布於世界40多個國家和地區。五帝之一的舜,其後子孫以姚為氏,稱為姚氏。因舜帝居姚地(河南濮陽),有子孫以姚為姓,稱為姚氏。舜在當帝之前,有搬到媯河邊居住,他們的子孫有留在媯河邊居住的,便以媯為姓。舜帝登帝位後,仁德榮耀,有子孫以帝名舜為姓,禹封皇舜長子商均於虞,至始祖四十三世孫媯滿封於陳,官拜陶正,謚胡公,其子孫或以國號陳稱姓,或以官號改稱陶唐氏,或以諡號胡稱姓,或以尊諱滿稱姓,演變至漢朝,姚氏衍生出:媯、舜、虞、陳、胡、田、袁、王、孫、陸、車等六十種,繁姓同根,異氏同源,是一家親。在中華姓氏中,媯、陳、田、姚、胡五姓同根同源,其血緣先祖同為舜帝姚氏。鄭樵《通志·氏族略》言:"虞有二姓,曰姚曰媯。因姚墟之生而姓姚,因媯水之居而姓媯。"因而史稱媯、陳、田、姚、胡為"媯汭五姓"。
現狀
中國姓氏文化源遠流長,特別是漢族姓氏,每一種姓都包含其獨特的、豐富的文化內涵。而且每一種姓都有其代表人物,沒有貧、高、低、富、貴、賤之分。如祖逖、王莽、張衡、趙匡胤、謝安、文天祥、史可法、衛青、左宗棠、孫中山、毛澤東、鄧小平、彭德懷、袁隆平、葉劍英、雷鋒、黃繼光、習近平、胡錦濤、江澤民、朱鎔基、溫家寶等都是中國民族的一員。宋朝、明朝和當代三個歷史時期的姓氏分布反映了三個重要的現象:第一,中國人姓氏在歷史上傳遞是延續的和穩定的。它揭示了在歷史的進程中,中國人姓氏所表現的血緣文化的痕跡與生命遺傳物質,尤其是父系遺傳物質的進化具有基本相同的和行的表現。第二,中國人歷來有同姓聚居和聯宗修譜的習俗,而且婚姻半徑很小,婚娶地域相對固定,這樣形成了同姓人群的分布。中國人姓氏的分布實際上主要反映了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中國人的姓氏或同姓人群存在兩種狀態,大姓和小姓,或稱為常見姓氏和非常見姓氏。僅占總姓氏量不足5%的常見100個姓氏已集中了85%以上的人口,而占總姓氏量95%以上的非常見姓氏僅代表不足15%的人口。常見100個姓氏的分布是反映各地區人群的遺傳組成的主要因素,它們決定著中國歷史上人口遷移的規模和地域人群間的親緣關係的程度。而非常見姓氏人群更為表現其地域特色和相對高程度隔離的現象。第三,人群的遷移的主要方向反映了中國人遺傳基因的流動方向。因此,中國人姓氏和同姓人群的分布規律的研究有可能成為探討中國人起源,尤其是父系遺傳物質進化的一條新的重要途徑。
中國姓氏文化歷經了五千年始終延續和發展著。姓氏一直是代表中國傳統的宗族觀念的主要的外在表現形式,以一種血緣文化的特殊形式記錄了中華民族的形成,在中華民族文化的同化和國家統一上曾起過獨特的民族凝聚力的作用。歷史悠久的姓氏文化和傳統獨特的中國譜牒學,不但在社會科學中得到了發展,而且在生命科學中也得到了重視和套用,並已經形成了中國資源特色的跨學科的研究領域——中國姓氏群體遺傳學。通過各種姓氏在不同人群中分布,來探討人群的遺傳結構、不同群體間的親緣關係、以及人群遷移等。
全國最大的三個姓氏是王、李、張,分別占總人口的7.9%、7.4%和7.1%。三大姓氏的總人口達到2.7億,為世界上最大的三個同姓人群。這是根據國家統計局第三次人口普查的抽樣資料,依據各地人口的比例等距離抽樣,嚴格按照統計學原理獲得這一全國性姓氏數據的。
當代中國100個常見姓氏中,集中了全國人口的87%。其中,占全國人口1%以上的姓氏有19個,分別為:王、李、張、劉、陳、楊、趙、黃、周、吳、徐、孫、胡、朱、高、林、何、郭和馬。歷史上,中國大約有一半的人口一直集中在這19個同姓人群中。
此外,中國的同姓人群在地區分布上也是不均衡的。在北方地區,以王姓為第一大姓,約占人口的9.9%,其次為李、張、劉;在南方地區,則以陳姓為第一大姓,大約占人口的10.6%,其次為李、黃、林、張;在南北過渡型的長江流域地區,第一大姓為李,大約占人口的7%,其次為王、張、陳、劉。
中國每一個省區中,都有一些出現頻率比其它省區高得多的姓。如廣東的梁和羅姓,廣西的梁和陸姓,福建的鄭姓,台灣的蔡姓,安徽的汪姓,江蘇的徐和朱姓,浙江的毛和沈姓,江西的胡和廖姓,湖北的胡姓,湖南的譚姓,四川的何和鄧姓,貴州的吳姓,雲南的楊姓,西南的寸姓,河南的程姓,甘肅的高姓,寧夏的萬姓,陝西的薛姓,青海的鮑姓,新疆的馬姓,山東的孔姓,山西的董和郭姓,內蒙古的潘姓,東北三省的于姓。
2015年中國最新名義姓氏人口數目的排名,由國務院人口普查辦公室統計,列出了前100名。1王 2李3張 4劉 5陳 6楊 7趙 8黃 9周 10吳 11徐 12孫 13胡 14朱 15高 16林 17何 18郭 19馬 20羅 21梁 22宋 23鄭 24謝 25韓 26唐 27馮 28於 29董 30蕭 31程 32柴 33袁 34鄧 35許 36傅 37沈 38曾 39彭 40呂 41蘇 42盧 43蔣 44蔡 45賈 46丁 47魏 48薛 49葉 50閻 51餘 52潘 53杜 54戴 55夏 56鍾 57汪 58田 59任 60姜 61范 62方 63石 64姚 65譚 66廖 67鄒 68熊 69金 70陸 71郝 72孔 73白 74崔 75康 76毛 77邱 78秦 79江 80史 81顧 82侯 83邵 84孟 85龍 86萬 87段 88曹 89錢 90湯 91尹 92黎 93易 94常 95武 96喬 97賀 98賴 99龔 100文 倒數三位為:難(讀去聲,倒數第一),死(倒數第二),“岳”字上下顛倒(音同“亞”,倒數第三)
命名方式
以姓為氏
姓作為氏族公社時期氏族部落的標誌符號而產生,其後人有的便直接承襲為氏。母系氏族社會以母親為姓,所以那時許多姓都是女字旁。如姬、姜、姒、姚等。
以國名為氏
如春秋戰國時期的諸侯國:齊、魯、晉、宋、鄭、吳、越、秦、楚、衛、韓、趙、魏、燕、陳、蔡、曹、胡、許等,皆成為常見姓。
以邑名為氏
邑即采邑,是帝王及各諸侯國國君分予同姓或異姓卿大夫的封地。其後代或生活在這些采邑中的人有的便繼之為氏。如周武王時封司寇岔生采邑於蘇(今河北省臨漳縣西),岔生後代便姓蘇。據統計,以邑為氏的姓氏近200個。如尹、魏、韓等。
以鄉亭之名為氏
這類情況不多,現在常見姓有裴、陸、閻、郝、歐陽等。以居住地為姓
傳說上古時代虞舜出於姚墟,便以姚為姓。春秋時代齊國公族大夫分別住在東郭、南郭、西郭、北郭,便以東郭、南郭等為姓。鄭大夫住在西門,便以西門為姓。魯莊公子遂住魯東門,稱東門遂,是以東門為氏。這類姓氏中,複姓較多,一般都帶邱、門、鄉、閭、里、野、官等字,表示不同環境的居住地點。
以先人的字為氏
出自此條的姓氏很多,據統計有五六百個,其中複姓近200個。如周平王的庶子字林開,其後代以林姓傳世。宋戴公之子公子充石,字皇父,其孫以祖父字為氏,漢代時改皇父為皇甫。其他如高、刁、公、施等。
以兄弟次第為氏
一家一族,按兄弟順序排行取姓,如老大曰伯或孟,老二曰仲,老三曰叔,老四曰季等。後代相沿為氏,表示在宗族中的順序。但也有例外。魯莊公之弟莊父、排行老二,本為仲氏、仲孫氏,因他有弒君之罪,後代便改姓孟,或姓孟孫。
官職為氏
古代有五官,即:司徒、司馬、司空、司士、司寇,他們的後代都以這些官職為姓。貴族及其子孫以其官名為氏。晉國的林父為步兵組織三行里中行的軍帥,稱中行桓子,其子荀偃稱中行偃,以中行為氏;宋國執政卿樂喜(子罕)稱司城子罕,其孫樂祁(子梁)稱司城氏,是以司城為氏。一些以官職為姓的姓氏,單從字義上看,也可以分辨出來,如籍、諫、庫、倉、軍、廚等。
以職業為氏
如巫、卜、陶、匠、屠等。
少數民族漢化
古代少數民族與漢族大融合,借用漢字單字為氏。如拓跋氏改為元氏、叱盧氏改為祝、關爾佳氏改為關等。有些姓則是民族語言的譯音。如匈奴首領單于的子孫就有不少姓單于。
以諡號為氏
如戴、召等。
改姓
如唐朝賜給立有大功的大臣們以李姓,明朝賜以朱姓。漢文帝名劉恆,凡恆姓因避諱改為常氏;漢明帝諱“莊”字,凡姓莊的都改姓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