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大公會議

三次大公會議是1409年至1449年,教會舉行的三次大公會議分別是比薩會議、君士坦期會議、巴塞爾會議。

簡介

從公元1409年到1449年間,教會舉行了三次大公會議:比薩會議(1409年),君士坦期會議(公元1414至1418年),巴塞爾會議(公元1431至1449年)。這些會議有三重目的:(1)彌合教會的分裂。(2)改革教會的腐敗。(3) 平息異端。在這段時期,大公會議被公認是「絕對無誤」,是教會的「最高權威」。比薩會議毫無成就。君士坦斯會議以選馬丁五世為合法教皇,成功地彌合了教會的大分裂。此外,又決定除了燒死胡司外,還把威克里夫的屍體自墳中挖出,將它和威克里夫的著作,一同焚燒。巴塞爾會議的目的之一是恢復波希米亞教會的合一。因為在波希米亞使用恐怖殺戮仍無法平息胡司派運動。終於公元1436年,與胡司派達成協定,根據此協定,他們可以獲得某些傳道的自由。該會議也答應嘗試改革聖職人員的生活,並且準許所有波希米亞教會信徒,在領聖餐時,不但可以領受「餅」,也可以有份於「杯」的領受。此次會議以平等地位與異端者交涉,並給予那些「公然反抗教會權威者」某些優惠。會議中也與東方教會代表們簽訂同意書,這份同意書似乎治癒了公元1054年以來東、西方教會分裂的創傷。東方教會代表們同意接受西方教會之教義,以換取西方對東方的援助,幫助東羅馬帝國及東方教會面對回教土耳其人的威脅。當同意書籤定的訊息傳到東方後,引起強烈的反對;東方教會派去開會的代表們,被指責罵異端。十年之後,公元1453年,土耳其人攻取君士坦丁堡,終於結束了所有使東、西方教會再度合一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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