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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瓜分(1772)1764年4月,為反對波蘭和土耳其,俄國、普魯士結成同盟。1767年6月,俄軍入侵波蘭。次年 2月,波蘭部分貴族領導抗俄武裝鬥爭。10月為防止俄國向巴爾幹擴張,土耳其對俄發動戰爭。1771年 7月,奧地利與土耳其訂立軍事同盟。普魯士也拒不履行《俄普同盟條約》。為擺脫外交上的困境,俄國放棄獨霸波蘭的計畫,同意普魯士國王腓特烈二世提出的瓜分波蘭的主張。1772年 8月,俄、普、奧三國在波得堡簽訂瓜分波蘭的條約。俄國占領西德維納河、德魯奇河和第聶伯河之間的白俄羅斯以及部分拉脫維亞,面積9.2萬平方公里、人口130萬;普魯士占領瓦爾米亞、除格但斯克市以外的波莫瑞省、除托倫市以外的海爾姆諾省、馬爾博克省,面積 3.6萬平方公里、人口58萬;奧地利占領克拉科夫省、桑多梅日省的南部和加里西亞大部,面積8.3萬平方公里、人口265萬。
第二次瓜分(1793)
18世紀80年代,波蘭中小貴族和新興的資產階級代表又一次掀起愛國革新運動,1791年通過《五·三憲法》(見波蘭四年議會)。1792年,10萬俄軍長驅直入波蘭,占領華沙,波蘭戰敗。1793年1年23日,俄、普兩國在彼得堡簽訂瓜分協定。俄占白俄羅斯(包括明斯克)、第聶伯河西岸烏克蘭大部、立陶宛一部、面積25萬平方公里、人口 300萬;普占格但斯克和托倫兩市、大波蘭地區的幾省、馬佐夫舍一部分,面積5.8萬平方公里、人口110萬。
第三次瓜分(1795)
波蘭被兩次瓜分後,面臨著最後滅亡的危險。1794年3月24日,波蘭民族英雄T.科希丘什科領導波蘭人民在克拉科夫舉行民族起義,屢勝俄軍,4月占領華沙和維爾塔,建立革命政權,公布農民解放宣言。11月,俄軍在普、奧配合下,將起義鎮壓下去。1795年10月,俄、普、奧3國簽訂瓜分波蘭的協定。俄占立陶宛、西白俄羅斯、庫爾蘭、沃倫西部、西烏克蘭大部,面積12萬平方公里,人口120萬;奧占包括克拉科夫、盧布林在內的全部小波蘭地區和馬佐夫舍一部分,面積4.75萬平方公里、人口50萬;普占其餘的西部地區,其中包括華沙和馬佐夫舍的餘部,面積 5.5萬平方公里、人口100萬。至此,波蘭被瓜分完畢。國家滅亡,人民被異族長期奴役。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始復國。
背景

以格但斯克為中心的東波莫瑞的收復,刺激了波蘭糧食的出口,貴族莊園紛紛建立勞役制莊園,從事商品糧食的生產。城鎮出現手工工場。1505年,議會通過憲法,規定未經議會同意,國王無權頒布法律。從而削弱了王權,招致外來勢力干預,面對莫斯科咄咄逼人的擴張勢頭,波蘭王國和立陶宛大公國議會在盧布林通過了成立統一的波蘭共和國的決議,首都從克拉科夫遷到華沙。波蘭共和國成為一個多民族的農奴制國家,面積達31萬平方公里,17世紀後半期,波蘭的農奴制進入了危機階段,1648年赫梅利尼茨基(БогданМихайловичХмельницкий),領導的哥薩克在烏克蘭舉行民族起義。統治階級內部也分崩離析,1652年大貴族迫使議會通過自由否決權,1654年沙俄對波蘭宣戰,兼併了第聶伯河以東的烏克蘭。北方戰爭初期、波蘭被迫追隨俄國參戰。1655年波蘭-瑞典戰爭爆發,波蘭丟失部分領土。1733~1735年俄、奧與法、西、撒丁為爭奪波蘭進行了戰爭,嚴重破壞了波蘭主權和國家經濟。
波蘭第一共和國的政治制度非常特別,在當時也是相當先進的,稱為“貴族民主制”。這種制度有兩根支柱,一個叫自由選王制,國王由貴族選舉,凡不是貴族就沒有民主權力;一個叫自由否決權,只要有一個議員反對,這項議案就不能通過。而真正的民主是基於少數服從多數的基礎之上的,所以這種貴族民主造成了波蘭極端的民主和無政府狀態。這也導致了在有爭議的議題上往往議而不決,從而導致國家意志得不到體現,這也是波蘭最後衰亡的一個重要因素。

歷史意義
中世紀的波蘭曾經是歐洲一個強大的封建農奴制國家。到了十七世紀,波蘭逐漸衰落,並且成為東西強鄰肆意宰割的對象。十八世紀後半期,沙皇俄國同它的盟國普魯士拉攏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一起,連續三次瓜分波蘭,從而使波蘭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在世界歷史上消失了一百多年。
三國的第一次瓜分,激起了波蘭人民的極大憤怒,一批資產階級和小貴族組成的愛國黨,在人民的支持下,要求改革國家制度,為維護民族獨立而鬥爭。1791年5月3日,愛國黨占多數的波蘭議會通過了著名的《五·三憲法》廢除了俄國強加給波蘭的“自由選王制”和“自由否決權”,確定波蘭為君主立憲制國家。
《五·三憲法》遭到波蘭反動貴族的極力反對。1792年5月,沙皇政府應波蘭反動貴族的請求;派兵十萬進入波蘭,普魯士也趁火打劫,出兵進攻波蘭。在俄國和普魯士的兩面夾擊下,波蘭軍民雖然英勇抵抗,終因眾寡懸殊,最後遭到失敗。俄普軍隊占領了首都華沙,扶植起傀儡政府,廢除了《五·三憲法》,重新恢復了波蘭大貴族的統治。
1793年月1月23日,俄、普兩國在彼得堡簽訂了《第二次瓜分波蘭的協定》。俄國又取得了烏克蘭的大部和白俄羅斯的一部分,面積共二十五萬平方公里,人口三百萬,普魯士獲得了但譯、波蘭等省,將邊界推進到華沙附近,占領了波蘭五萬八千多平方公里的領土和一百一十萬人口。九月下旬,在沙俄刺刀的威逼下,迫使波蘭國會通過了第二次瓜分協定。
經過兩次瓜分,波蘭僅剩下了二十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約四百萬人口。在殘存的波蘭領土上,俄國還規定波蘭軍隊不得超過一萬五千人,俄軍可以住紮在華沙及其附近地區。不經沙皇允許,波蘭國王不得向外國宣戰和媾和,波蘭變成了沙俄的附屬國。

在血腥鎮壓了波蘭起義之後,1795年10月24日,俄、普、奧三國簽訂了第三次瓜分波蘭的協定。俄國獲得了立陶宛、庫爾蘭和西白俄羅斯的剩餘部分,總計十二萬平方公里的領土,一百二十萬人口;普魯士奪得了波蘭西部的其餘領土,計有五萬五千平方公里和一百萬人口;奧地利則占領了波蘭西南部約四萬七千平方公里的土地,五十萬人口。從此,波蘭作為一個獨立國家宣告滅亡,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的1918年,波蘭才恢復了獨立。
在俄、普、奧三次瓜分波蘭的過程中,沙皇俄國始終是策劃者,它奪去的土地最多,共有四十六萬二千多平方公里,約占瓜分前波蘭總面積七十三萬平方公里的62%;普魯士奪取了十四萬多平方公里的土地,約占20%;奧地利奪取了十三萬多平方公里的領土,約占18%,沙皇俄國起了決定性作用,是瓜分波蘭的罪魁禍首。
結果
1772、1793、1795年波蘭三次的被瓜分也是補償原則的再實現。因為倘若俄、普、奧三國的任何一個獲得波蘭的全部領土而排除其他兩國,那將破壞了權力平衡的局面,所以三國同意瓜分波蘭,使瓜分後它們中間的權力分配和瓜分前的權力分配,幾乎一樣。1815年的維也納會議又將補償政策精緻化,會議在1815年任命了一個「統計委員會」,負責估量每塊土地的價值,依據的標準是人口的多寡、素質、以及類型。十九世紀後期和二十世紀初期,補償原則又精細地套用到殖民地的分配、和殖民弟的或半殖民地的勢力範圍的劃分。1906年,法、英、意曾為彼此利益,將伊索匹亞分為三個勢力範圍,以達成在該地區的「均勢」。1907年,英、俄協商,在伊朗問題上達成協定,它們建立了一個中立區作為緩衝。英法在中南半島也確立了泰國作為彼此競逐的緩衝國。面對嚴重的民族危機,部分波蘭貴族掀起愛國革新運動,以便加強中央政權,維護國家獨立,結果引起外國的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