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簡介
不論是平安險、水漬險或一切險,根據我國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條款的規定,保險人對下列各項損失和費用,不負賠償責任:①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②屬於發貨人所引起的損失。③在保險責任開始前,被保險貨物已存在的品質不良或數量短差所造成的損失。④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以及市價跌落、運輸延遲所引起的損失或費用。⑤海洋運輸貨物戰爭險條款和罷工險條款規定的責任範圍和除外責任。由於上述除外責任均是基於被保險人的主觀過錯、商品本身的潛在缺陷以及運輸途中必然發生的消耗所造成的損失,所以保險人將這些風險排除在承保範圍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