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險

車輛險即機動車輛保險或者汽車保險。它是指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保險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主險的,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具體可分商業險和交強險。

基本信息

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保險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主險的,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我國廣泛開展的一項險種,是以汽車、電車、電瓶車、機車、拖拉機等機動車輛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汽車險具體可分商業險和交強險。商業險又包括車輛主險和附加險兩個部分。
商業險主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損失險承保被保險車輛遭受保險範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契約的規定給予賠償的一種保險。機動車輛第三者責任險,對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合格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壞,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支付的金額,也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全車盜搶險系指(一)在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的被保險機動車(含投保的掛車),需經縣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偵查,證實滿60天未查明下落;(二)被保險機動車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後,受到損壞或因此造成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三)發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被保險機動車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由保險人承擔,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三種情況下發生的損失可以賠償。車上人員責任險系指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不是行為人出於故意,而是行為人不可預見的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了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導致您車上的司機或乘客人員傷亡造成的費用損失,以及為減少損失而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保護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附加險包括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發動機進水險、無過失責任險,代步車費用險車身劃痕損失險,不計免賠率特約條款,車上貨物責任險等多種險種。

車輛險的起源發展

(一)汽車險的起源
國外汽車保險起源於19世紀中後期。當時,隨著汽車在歐洲一些國家的出現與發展,因交通事故而導致的意外傷害和財產損失隨之增加。儘管各國都採取了一些管制辦法和措施,汽車的使用仍對人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險人對汽車保險的關注。
1896年11月,由英國的蘇格蘭僱主保險公司發行的一份保險情報單中,刊載了為慶祝“1896年公路機動車輛法令”的順利通過,而於11月14日舉辦倫敦至布賴頓的大規模汽車賽的訊息。在這份保險情報中,還刊登了“汽車保險費年率”。
最早開發汽車保險業務的是英國的“法律意外保險有限公司”,1898年該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並可附加汽車火險。
到1901年,保險公司提供的汽車保險單,已初步具備了現代綜合責任險的條件,保險責任也擴大到了汽車的失竊。
(二)汽車險在國外的發展
20世紀初期,汽車保險業在歐美得到了迅速發展。1903年,英國創立了“汽車通用保險公司”,並逐步發展成為一家大型的專業化汽車保險公司。
1906年,成立於1901年的汽車聯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車聯盟保險公司”。
到1913年,汽車保險已擴大到了20多個國家,汽車保險費率和承保辦法也基本實現了標準化。
1927年是汽車保險發展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美國麻薩諸塞州制定的舉世聞名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的頒布與實施,表明了汽車第三者責任保險開始由自願保險方式向法定強制保險方式轉變。此後,汽車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很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責任法定保險的廣泛實施,極大地推動了汽車保險的普及和發展。車損險、盜竊險、貨運險等業務也隨之發展起來。
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隨著歐、美、日等地區和國家汽車製造業的迅速擴張,機動車輛保險也得到了廣泛的發展,並成為各國財產保險中最重要的業務險種。到20世紀70年代末期,汽車保險已占整個財產險的50%以上。
(三)我國汽車險的發展進程
1.萌芽時期
我國的汽車保險業務的發展經歷了一個曲折的歷程。汽車保險進入我國是在鴉片戰爭以後,但由於我國保險市場處於外國保險公司的壟斷與控制之下,加之舊中國的工業不發達,我國的汽車保險實質上處於萌芽狀態,其作用與地位十分有限。
2.試辦時期
新中國成立以後的1950年,創建不久的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就開辦了汽車保險。但是因宣傳不夠和認識的偏頗,不久就出現對此項保險的爭議,有人認為汽車保險以及第三者責任保險對於肇事者予以經濟補償,會導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於是,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於1955年停止了汽車保險業務。直到70年代中期為了滿足各國駐華使領館等外國人擁有的汽車保險的需要,開始辦理以涉外業務為主的汽車保險業務。
3.發展時期
我國保險業恢復之初的1980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逐步全面恢復中斷了近25年之久的汽車保險業務,以適應國內企業和單位對於汽車保險的需要,適應公路交通運輸業迅速發展、事故日益頻繁的客觀需要。但當時汽車保險僅占財產保險市場份額的2%。
隨著改革開放形勢的發展,社會經濟和人民生活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機動車輛迅速普及和發展,機動車輛保險業務也隨之得到了迅速發展。1983年將汽車保險改為機動車輛保險使其具有更廣泛的適應性,在此後的近20年過程中,機動車輛保險在我國保險市場,尤其在財產保險市場中始終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汽車保險的保費收入超過了20億元,占財產保險份額的37.6%,第一次超過了企業財產險(35.99%)。從此以後,汽車保險一直是財產保險的第一大險種,並保持高增長率,我國的汽車保險業務進入了高速發展的時期。
與此同時,機動車輛保險條款、費率以及管理也日趨完善,尤其是中國保監會的成立,進一步完善了機動車輛保險的條款,加大了對於費率、保險單證以及保險人經營活動的監管力度,加速建設並完善了機動車輛保險中介市場,對全面規範市場,促進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車輛險的購買

買車的人越來越多,可是熟悉新車手續的人卻不多,不少車主在為自己的愛車選擇保險時往往一頭霧水。面對名目繁多的險種,保費不同的保險公司,究竟應該如何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車險產品呢?
交強險必須購買
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規定,從2008年8開始,所有的新車和保險到期的車輛續保必須購買車輛交強險。以六坐以下為例:其中私家車保費為950元,企業非營業汽車1000元,機關非營業汽車950元,營業出租租賃1800元。保險公司將根據車輛銷售發票進行判斷。
由於新車大多對應的駕駛員是新手,出險率比較高,所以保險公司一般不願意提供給新車很大折扣。但對於從事醫生、記者、銀行員工、公務員等職業的特定工作人員,保險公司認為他們的出險率會低於普通的購車人,所以也會有一定的優惠,折扣都在8折以下。
新車險種應“求全”
除了國家強制規定購買的交強險,新車主還需購買一些必要的商業險種,其中包括車損險、三責險、盜搶險、車上人員險等。
以價格為15萬元的車輛為例,人保的車損險為2956元,三責險車主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5萬、10萬、15萬、20萬等不同保額。三責險根據車型的不同,保金也不盡相同,最常見的6座以下乘用車,保額5萬的,保費通常為800元左右;保額10萬的,保費1100元左右;保額15萬的,保費1200元左右。盜搶險也是根據投保車輛的價格來進行換算,價格15萬的車保費為900元左右。此外您購買的新車在吸引路人眼球的同時,也吸引了盜賊的注意力,因此建議投保盜搶險,當然如果汽車停放地點的保全措施良好,您認為安全可靠,也可以考慮不投保。車上人員險多按照每輛車5個人計算,保額分別為5000元和10000元兩種,保費分別為100元、200元左右。
附加險種酌情買
車主還可以根據自己汽車的實際狀況與使用情況,有針對性地選擇附加險。這些險種包括:單獨玻璃破碎險、劃痕險、不計免賠險等。如果您的愛車經常出入交通混亂的市場等地,容易刮蹭愛車漆面,您就可以考慮買一份劃痕險。如果愛車不得不停放在建築工地旁的停車場,時常有飛來的小石塊,您的擋風玻璃又價值不菲,那就建議您單獨投保一份玻璃破碎險,以避免經濟損失。此外,夏天天氣熱,汽車容易產生自燃,您在經濟條件充裕的情況下也可以購買自燃險,做到有備無患。
要提醒大家的是,新車新手難免磕磕碰碰,發生事故的頻率也相對較高,因此,保險專家建議車主,如果是採用分期付款方式購買了新車,按要求您必須購置全險;如果您採用全款的方式購買了一輛新車,您本人又是一名新手,為了減少損失,可以考慮購買除自燃損失險外的所有投保內容。
保險公司要細選
在確定了應該選擇的險種以及可以獲得的優惠以後,我們在購買車險的過程中應該如何選擇保險公司,購買過程中還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業內人士建議,如果您的車是新車,而且車價相對較高,可選擇大公司的車險。因為越高檔的車,修理費用也相應越高,一旦出現事故,可能承受的經濟壓力也就越大,而大公司的賠付額度相對會高一些,定點維修廠的級別也比較高。
但從支付的保費來看,一般而言,相同的車型和險種,大公司的保費要比小公司高。如果您的車是舊車,或者車價不高,修理費用也不會很高昂,並且您的駕駛技術又比較成熟,選擇小公司比較划算。
另外,專家提醒投保人,如果您的車經常出外跑長途,那么應該儘量選擇比較大的保險公司來投保,因為這樣的保險公司在全國各地都有分公司,遇到麻煩可即時在當地辦理定損、理賠等。此外,專家提示,車主投保車險不能只重價格,應該結合自己用車的實際情況來決定,比如是否經常跑長途、是否指定專人駕駛等,綜合出險時所需要的服務等。

車輛險的分類

車輛保險為不定值保險,分為基本險和附加險,其中附加險不能獨立保險。基本險包括第三者責任險和車輛損失險(車損險);附加險包括全車盜搶險(盜搶險)、車上責任險、無過失責任險、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輛停駛損失險、自燃損失險、新增設備損失險、不計免賠特約險。我們通常所說的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也屬於廣義的第三者責任險,交強險是強制性險種,機動車必須購買才能夠上路行駛、年檢、上戶,且在發生第三者損失需要理賠時,必須先賠付交強險再賠付其它險種。
車輛損失險
負責賠償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車輛自身的損失。這是車輛保險中最主要的險種。保與不保這個險種,需權衡一下它的影響。若不保,車輛碰撞後的修理費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擔。
第三者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撞車或撞人是開車時最害怕的,自己愛車受損失不算,還要花大筆的錢來賠償他人的損失。因為交強險(2008版)在對第三者的醫療費用和財產損失上賠償較低,在購買了交強險仍可考慮購買第三者責任險作為補充。
全車盜搶險
負責賠償保險車輛因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造成車輛的全部損失,以及其間由於車輛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所造成的損失。車輛丟失後可從保險公司得到車輛實際價值(以保單約定為準)的80%的賠償。若被保險人缺少車鑰匙,則只能得到75%的賠償。
車上責任險
負責保險車輛發生意外事故造成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和車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毀的賠償責任。其中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的賠償責任就是過去的司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
無過失責任險
投保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因與非機動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人員傷亡和直接財產損毀,保險車輛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如被保險人拒絕賠償未果,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地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定標準在保險單所載明的本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車載貨物掉落責任險
承擔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中,所載貨物從車上掉下來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的直接損毀而產生的經濟賠償責任。賠償責任在保險單所載明的保險賠償限額內計算。每次賠償均實行20%的絕對免賠率。
玻璃單獨破碎險
車輛在停放或使用過程中,其他部分沒有損壞,僅風擋玻璃單獨破碎,風擋玻璃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賠償。
車輛停駛損失險
保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身損毀,致使車輛停駛而產生的損失,保險公司按規定進行以下賠償:
(1)部分損失的,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修復時間內按保險單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竣工之日止的實際天數計算賠償;
(2)全車損毀的,按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計算賠償;
(3)在保險期限內,上述賠款累計計算,最高以保險單約定的賠償天數為限。本保險的最高約定賠償天數為90天,且車輛停駛損失險最大的特點是費率很高,達10%。
自燃損失險
對保險車輛在使用過程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或運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給車輛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新增加設備損失險

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範圍內的保險事故,造成車上新增設備的直接損毀,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計算賠償。未投保本險種,新增加的設備的損失保險公司不負賠償責任。
不計免賠特約險
只有在同時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的基礎上方可投保本保險。辦理了本項特約保險的機動車輛發生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其在符合賠償規定的金額內按基本險條款規定計算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也就是說,辦了本保險後,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方面的損失,全部由保險公司賠償。這是97年才有的一個非常好的險種。它的價值體現在:不保這個險種,保險公司在賠償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範圍內的損失時是要區分責任的:若您負全部責任,賠償80%;負主要責任賠85%;負同等責任賠90%;負次要責任賠95%。事故損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您自己掏腰包。

車輛險的理賠

一、隨車攜帶機動車輛《三證一單》的清晰複印件、即車主身份證、駕駛證、行駛證和保險大單。在此特別提醒大家,現在許多保險公司的保險小卡已不在作為理賠憑證。
二、出險及時報案非常重要,尤其是重大事故。撥打保險公司報案電話時需要提供保單號碼、出險時間、地點、事故性質等基本情況。
三、臨時牌照車輛一般只辦理了短期交強保險,且有規定路線和時間,在規定以外的路線和時間發生的意外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四、車輛異地出險時,及時報保險公司,由出險地定損人員進行代查勘定損。賠付費用一般按出險地的行業標準估價,若有局部損壞回到投保地才發現的,這部分的修理費用保險公司可補定損賠償。
五、被保險人如果要委託修理廠辦理賠,或將事故賠償費直接劃給修理廠的,應親自簽訂授權委託書,並報保險公司備案。每次修理時,與修理廠簽訂質量契約,這樣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六、要有效縮短理賠的結案周期,還需要車主及修理企業的支持與配合。對車主來說,車輛保險在索賠時一定要注意以下幾點:報案要及時。索賠材料要齊全,提供要及時。定損後及時送修。慎重選擇修理廠。謹慎委託代理人代辦索賠事宜。向第三者支付賠償前應提前與保險公司溝通。

車輛險購買注意六大不理賠的情況

1.酒後駕車、無照駕駛、未年檢不賠
在這三種情形中,司機並不具備上路行駛的資格,嚴重違反交通法規。此外,如果駕駛員與準駕車型不符、實習期上高速,出險後,保險公司也會拒賠。
2.進水發動機再啟動造成損壞不賠
夏天暴雨天氣多,不少車主涉水行車經驗不足,導致車輛涉水受損事故增多。保險公司認為,車輛行駛到水深處,發動機熄火後,如果司機又強行打火造成損壞,屬於操作不當造成的,不在賠償範圍之內。
3.自己加裝的設備不賠
很多車主買車後會自己加裝音響、冰櫃、尾翼、行李架等設備。一旦發生意外造成損失,保險公司不會對這些新增加的設備進行賠償。
4.部分零件被偷不賠
如果不是全車被盜,只是零部件如輪胎、音響設備、車標等被偷,車主只能自認倒霉。保險公司通常規定“非全車遭盜搶,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被搶劫、被搶奪、被損壞”為除外責任。
5.放棄追償權不賠
如果是因為別人的責任而撞了你的車,不能嫌麻煩放棄向對方要求賠償。因為這就等於放棄了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
6.修車期間的損失不賠
如果車輛在送修期間發生了碰撞、被盜等損失,保險公司都不會賠償,因為修理廠有責任妥善保管維修車輛。此外,保險條款一般還約定,保險車輛在“競賽、測試”期間受到的損失也不負責賠償。

車輛險購買注意事項

一、不要重複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為多投幾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車輛多幾份賠償。按照《保險法》第四十條規定:"重複保險的車輛各保險人的
賠償金額的總和不得超過保險價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複投保,也不會得到超價值賠款。
二、不要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
有些車主,明明車輛價值10萬元,卻投保了15萬元的保險,認為多花錢就能多賠付。而有的車價值20萬元,卻投保了10萬元。這兩種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據《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超過保險價值的,超過的部分無效。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除契約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所以超額投保、不足額投保都不能獲得額外的利益。
三、保險要保全
有些車主為了節省保費,想少保幾種險,或者只保車損險,不保第三者責任險,或者只保主險,不保附加險等。其實各險種都有各自的保險責任,假如車輛真的出事,保險公司只能依據當初訂立的保險契約承擔保險責任給予賠付,而車主的其它一些損失有可能就得不到賠償。
四、及時續保
有些車主在保險契約到期後不能及時續保,但天有不測風雲,萬一車輛就在這幾天出了事故,豈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認真審閱保險單證
當你接到保險單證時,一定要認真核對,看看單據第三聯是否採用了白色無碳複寫紙印刷並加印淺褐色防偽底紋,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監製"字樣,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區)銷售"的字樣,如果沒有可拒絕簽單。
六、注意審核代理人真偽
投保時要選擇國家批准的保險公司所屬機構投保,而不能只圖省事隨便找一家保險代理機構投保,更不能被所謂的"高返還"所引誘,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當。
七、核對保單
辦理完保險手續拿到保單正本後,要及時核對保單上所列項目如車牌號、發動機號等,如有錯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隨身攜帶保險卡
保險卡應隨車攜帶,如果發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並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九、提前續保
記住保險的截止日期,提前辦理續保。
十、注意莫生"騙賠"伎倆
有極少數人,總想把保險當成發財的捷徑,如有的先出險後投保,有的人為地製造出險事故,有的偽造、塗改、添加修車、醫療等發票和證明,這些都屬於騙賠的範圍,是觸犯法律的行為。因此各位車主在這些問題上,千萬不要耍小"聰明"。
十一、車險中對第三方的界定,應排除家人在外。
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中有這樣一條規定“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以及他們的家庭成員的人身傷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財產的損失”,汽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是不算在第三方範圍內的。汽車保險條款規定是為了防範被保險人為了獲取保險金而對家庭成員進行故意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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