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鄧小平的論述,一國兩制是指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香港、澳門[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台灣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長期不變。一國兩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前任領導人鄧小平為了實現中國統一的目標而創造的方針,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也是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所採用的制度。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都是歷史上遺留下來的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實現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共同願望。解決台灣問題,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民一項莊嚴而神聖的使命。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中國政府為之進行了長期不懈的努力。中國政府解決台灣問題的基本方針是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基本信息

制度簡介

一國兩制一國兩制
“一國兩制”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簡稱。“一國兩制”指的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國家的主體實行社會主義,香港澳門台灣實行資本主義。“一國”是“兩制”前提。認同“一國兩制”首先必須認同“一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同國家的主體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國兩制”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港人治港”必須“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愛國者的標準: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愛國和愛港是統一的整體,是不可分割的。任何已經站在治港者行列的人或者有志於加入這個行列的人都必須符合這個標準。

重要基礎

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5千年文化,是維繫中華民族、華人華僑港澳台同胞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

產生背景

利用一國兩制收回香港利用一國兩制收回香港
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和台灣問題是歷史上遺留問題,解決這些問題,實現中國國家統一,是中華民族的共同願望。
20世紀50年代,中國政府就曾構想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1955年5月,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在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上提出:中國人民解決台灣問題有兩種可能方式,即戰爭方式與和平方式,中國人民願意在可能的條件下,爭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1956年4月,時任中國國家主席毛澤東又提出:“和為貴”、“愛國一家”、“愛國不分先後”等政策主張。但由於某些外國勢力的干預等原因,這些主張未能付諸實踐。
中美於1979年1月1日建立正式外交關係,從而結束了長達30年之久的不正常狀態,實現關係正常化。
1978年11月14日,鄧小平會見緬甸總統吳奈溫時指出:“在解決台灣問題時,我們會尊重台灣的現實。台灣的某些制度可以不動,美日在台灣的投資可以不動,那邊的生活方式可以不動。”這幾個“不動”,與他後來講的“五十年不變”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1978年12月18日-2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北京舉行,決定把黨和國家的工作中心轉移到現代化經濟建設上來。與此同時,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港澳同胞以及海外僑胞、華人,都殷切期望兩岸攜手合作,共同振興中華。在這樣的歷史條件下,中國政府出於對整個國家民族利益與前途的考慮,本著尊重歷史、尊重現實、實事求是、照顧各方利益的原則,提出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方針。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指出:“全會認為,隨著中美關係正常化,中國神聖領土台灣回到祖國懷抱,實現統一大業的前景,已經進一步擺在我們面前。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在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的同一天發表《告台灣同胞書》,宣布:“在解決統一問題時尊重台灣現狀和台灣各界人士的意見,採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辦法,不使台灣人民蒙受損失。”1979年1月下旬,鄧小平訪問美國時又表示:“我們不再用‘解放台灣’這個提法了。只要台灣回歸祖國,我們將尊重那裡的現實和現行制度”﹔“尊重台灣人民的意見,實行合情合理的政策。
1981年9月30日,經中國中共中央政治局討論決定,以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葉劍英的名義,發表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九條方針政策。其中就包括國家實現統一後,台灣可以作為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統一後,台灣當局和各界代表人士,可擔任全國政治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國家管理等。這九條方針是“一國兩制”構想日趨成型的重要標誌。
1982年1月10日,鄧小平在會見美國華人協會主席李耀基時指出:“九條方針是以葉劍英委員長的名義提出來的,實際上就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這是鄧小平,也是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首次提出“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的概念。
1982年9月24日鄧小平會見來訪的英國首相柴契爾夫人時提出按照一國兩制的方針解決香港問題。1984年2月22日鄧小平會見美國喬治城大學戰略與國際問題研究中心代表團時明確提出了“一個中國,兩種制度”的概念。四個月後,他把“一個中國”的提法改為“一個國家”。又過了四個月,鄧小平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簡稱為“一國兩制”。

問題核心

問題的核心是中國統一。凡是中華民族的子孫,都希望中國統一,分裂是違背民族意志的。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產生過程

一國兩制一國兩制
中國共產黨為解決祖國內地和台灣和平統一的問題以及在香港、澳門恢復行使中國主權的問題而提出的基本國策。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內地堅持社會主義制度作為整個國家的主體,同時允許台灣香港、澳門保留資本主義制度。
創造者
鄧小平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構想的創造者。
基本方針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
制定原則
一國兩制”政策以“一個中國”為原則,並強調“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地區之中,其一以中國大陸實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及民主集中制制度,其二在香港、澳門皆不實行社會主義,主權移交後保持其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並可以享有除國防和外交之外的事務來高度自治及參與國際事務的權利--稱為“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及“澳人治澳,高度自治”。例如香港對外事務方面,香港可以以“中國香港”(HongKong,China)名義參與國際事務與體育盛事,如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等等成為成員之一,而香港與澳門兩者的基本法是有所不同,如澳門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沒有決策權。
“一國兩制”除了在香港和澳門主權移交中國後實施,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主要方針但台灣民眾在中國統一或台灣獨立的問題上仍存在分歧。台灣在經歷1990年代包括總統直選的一連串民主化運動後支持台灣獨立的比例緩步微升、且通常穩定地高於支持統一的比例,而均低於支持維持現狀的比例。
這個方針已經使香港問題、澳門問題得到解決,正在有力地推動台灣問題的解決。中共十三大的政治報告指出:歷史將證明,按“一國兩制”實現國家統一的構想和實踐,是中華民族政治智慧的偉大創造,具有強大生命力。“一國兩制”也為世界上仍在分裂中的民族和國家實現和平統一,為用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新的思路和經驗。
特別行政區
在實行“一國兩制”政策之下,特別行政區以基本法作為地方最高法律。有英國及葡萄牙管治背景的兩個特別行政區,主要官員與官方機構的設計有重合的地方,如廉政公署、審計署、終審法院和民政總署。兩地也有不同之處,主要分別體現在保留傳統的政府架構(香港政府是三司,澳門政府則是五司而職能方面只相當於香港司長轄下各局)、法律體系不同(澳門歐洲大陸法,香港為英國普通法)、澳門沒有高等法院(由主權移交前獲得終審權的高等法院改為終審法院)和澳門基本法是以香港基本法為藍本的修訂版本,避免憲製法律中的問題與漏洞(參見外傭居港權爭議)。
根據基本法,特別行政區管有自身的立法權、行政管理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社會治安亦是自行處理而經濟制度則採用一直實行的資本主義制度而非社會主義制度,外交和國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負責,駐軍費用由中央人民政府負擔。對外事務由中央人民政府授權特別行政區政府,依照基本法自行處理相關事務。
“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和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國政府一項長期不變的基本國策。這一方針,有以下基本點:
1、一個中國。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主體,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央政府在北京。這是舉世公認的事實,也是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前提。
中國政府堅決反對任何旨在分裂中國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言行,反對“兩個中國”、“一中一台”或“一國兩府”,反對一切可能導致“台灣獨立”的企圖和行徑。海峽兩岸的中國人民都主張只有一個中國,都擁護國家的統一,台灣作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地位是確定的、不能改變的,不存在什麼“自決”的問題。
2、兩制並存。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大陸的社會主義制度和台灣的資本主義制度,實行長期共存,共同發展,誰也不吃掉誰。這種考慮,主要是給予照顧台灣的現狀和台灣同胞的實際利益。這將是統一後的中國國家體制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創造。
兩岸實現統一後,台灣的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諸如: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華僑和外國人投資等,一律受法律保護。
3、高度自治。統一後,台灣將成為特別行政區。它不同於中國其他一般省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它擁有在台灣的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黨、政、軍、經、財等事宜都自行管理;可以同外國簽訂商務、文化等協定,享有一定的外事權;有自己的軍隊,大陸不派軍隊也不派行政人員駐台。特別行政區政府和台灣各界的代表人士還可以出任國家政權機構的領導職務,參與全國事務的管理。
4、和平談判。通過接觸談判,以和平方式實現國家統一,是全體中國人的共同心愿。兩岸都是中國人,如果因為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被分裂,兵戎相見,骨肉相殘,對兩岸的同胞都是極其不幸的。和平統一,有利於全民族的大團結,有利於台灣社會經濟的穩定和發展,有利於全中國的振興和富強。
為結束敵對狀態,實現和平統一,兩岸應儘早接觸談判。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談判的方式,參加的黨派、團體和各界代表人士,以及台灣方面關心的其他一切問題。只要兩岸坐下來談,總能找到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辦法。
鑒於兩岸的現實狀況,中國政府主張在實現統一之前,雙方按照相互尊重、互補互利的原則,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和各項交往,進行直接通郵、通商、通航和雙向交流,為國家和平統一創造條件。
和平統一是中國政府既定的方針。然而,每一個主權國家都有權採取自己認為必要的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來維護本國主權和領土的完整。中國政府在採取何種方式處理本國內部事務的問題上,並無義務對任何外國或圖謀分裂中國者作出承諾。
台灣問題純屬中國的內政,不同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經國際協定而形成的德國問題和朝鮮問題。因此,台灣問題不能和德國、朝鮮問題相提並論。中國政府歷來反對用處理德國問題、朝鮮問題的方式來處理台灣問題。台灣問題應該也完全可以通過兩岸的協商,在一個中國的架構內求得合理的解決。

實踐結果

香港回歸
1980年代初,在鄧小平提出的“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中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開始與英國政府展開談判。自1982年10月始,中英兩國政府就香港問題舉行了22輪正式談判,最終於1984年9月18日達成協定。12月19日中國總理與英國首相在北京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簡稱中英聯合聲明)。1985年5月27日,兩國政府在北京互換批准書,中英聯合聲明正式生效,香港進入了中國恢復行使主權前歷時12年的過渡期。
1996年12月11日,香港特區第一屆推選委員會選舉董建華為香港特區第一屆行政長官人選。獲中央政府委任後,董建華於1997年1月24日任命特區第一屆行政會議成員。2月20日,中央政府根據董建華的提名,任命特區第一屆政府23名主要官員。
1997年7月1日零點,中英兩國政府香港政權交接儀式在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新翼舉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在香港升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隨即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駐港部隊同時抵達香港各營區執行有效防務,標誌著中國政府正式恢復對香港行使主權。
澳門回歸
1979年2月8日中葡建交,兩國就澳門問題達成協定,指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暫時由葡萄牙管理,澳門問題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在適當的時機,中葡兩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1986年6月,中葡在北京就澳門問題舉行首輪會談。1987年4月,中葡兩國政府簽訂了《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宣布:澳門地區(包括澳門半島、氹仔島和路環島)是中國的領土,中華人民共和國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1999年12月20日零時,中葡兩國政府澳門政權交接儀式在澳門文化中心花園館隆重舉行。
台灣交流
一國兩制政策促進了大陸與台灣的交流合作。

歷史意義

按照“一國兩制”實現中國和平統一,符合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完成統一中國大業是全體中國人民的共同心愿。香港和澳門問題的解決,不僅使中國統一大業邁出重要一步,而且也為國際社會以和平方式解決國家間的歷史遺留問題,提供了新的範例。歷經百年滄桑的香港回到祖國懷抱,中國人民洗血了香港被侵占的百年國恥。澳門的回歸,標誌著在中國國土上徹底結束了外國列強的占領。這是舊中國的政府不能也不敢解決的問題,是中國共產黨對於中華民族的歷史性貢獻。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中國政府通過與英國政府的外交談判成功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香港從此擺脫殖民統治,回到祖國懷抱,走上了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
香港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成生動現實。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各項事業全面發展。“一國兩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一國兩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開拓前進。回顧總結“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歷程,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繼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軌道向前發展。

實踐白皮書

2014年6月10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
內容如下:
“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14年6月
目錄
前言
一、香港順利回歸祖國的歷程
二、特別行政區制度在香港的確立
三、香港特別行政區各項事業取得全面進步
四、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繁榮發展
五、全面準確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
結束語
附錄
前言部分節選
“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是中國政府為實現國家和平統一而提出的基本國策。按照“一國兩制”方針,中國政府通過與英國政府的外交談判成功解決歷史遺留的香港問題,於1997年7月1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實現了長期以來中國人民收回香港的共同願望。香港從此擺脫殖民統治,回到祖國懷抱,走上了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
香港回歸祖國後,“一國兩制”由科學構想變成生動現實。中央政府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辦事,認真履行憲制責任,堅定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不變,法律基本不變,繼續保持繁榮穩定,各項事業全面發展。“一國兩制”在香港日益深入人心,得到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衷心擁護和國際社會的廣泛好評。
“一國兩制”作為一項新生事物,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開拓前進。回顧總結“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歷程,全面準確地理解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利於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有利於繼續推動“一國兩制”實踐沿著正確的軌道向前發展。

繼續奮鬥

一國兩制一國兩制
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l00年前,1895年4月17日,日本帝國主義以戰爭的手段逼迫腐敗的清朝政府簽訂《馬關條約》,強行攫取台灣與澎湖列島,使台灣人民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生活了半個世紀之久。1945年9月2日,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中國人民同世界人民一道戰勝了日本帝國主義。1945年10月25日,台灣與澎湖列島重歸中國版圖,台灣同胞從此擺脫了殖民統治的枷鎖。但是,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1949年以後,台灣又與祖國大陸處於分離狀態。實現中國的完全統一,促進中華民族的全面振興,仍然是所有中國人的神聖使命和崇高目標。
1979年1月、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以來,中國制定了“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一系列對台政策。鄧小平同志是中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也是“一個國家、兩種制度”偉大構想的創造者。確立了實現中國和平統一的指導方針。
不能允許有什麼“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堅決反對“台灣獨立”。解決台灣問題無非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和平的方式,一種是非和平的方式,用什麼方式解決台灣問題,完全是中國的內政。中國堅持用和平的方式,通過談判實現和平統一,同時中國不能承諾根本不使用武力,如果承諾了這一點,只能使和平統一成為不可能,只能導致用武力解決問題。統一以後實行“一國兩制”,國家的主體堅持社會主義制度,台灣保持原有的制度。統一後,台灣的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台灣同外國的民間關係不變,包括外國在台灣的投資及民間交往不變。台灣作為特別行政區有高度的自治權,擁有立法權和司法權(包括終審權),可以有自己的軍隊,黨、政、軍等系統都由自己管理。中央政府不派軍隊、行政人員駐台,而且在中央政府里還要給台灣留出名額。
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指引下,經過海峽兩岸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的共同努力,兩岸人員往來以及科技、文化、學術、體育等各領域的交流蓬勃發展。兩岸經濟相互促進、互補互利的局面初步形成。
但是,值得所有中國人警惕的是,“台獨”活動趨於猖撅。某些外國勢力進一步插手台灣問題,干涉中國內政。這些活動不僅阻礙著中國和平統一的進程,而且威脅著亞太地區的和平、穩定和發展。
發展兩岸關係、推進中國和平統一進程的若干重要問題的看法和主張:
1、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是實現和平統一的基礎和前提。中國的主權和領土決不容許分割。任何製造“台灣獨立”的言論和行動,都應堅決反對;主張“分裂分治”、“階段性兩個中國”等等,違背一個中國的原則,也應堅決反對。
2、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中國不持異議。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並依據有關國際組織的章程,台灣已經以“中國台北”名義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亞太經濟合作會議等經濟性國際組織。但是,中國反對台灣以搞“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為目的所謂“擴大國際生存空間”的活動。一切愛國的台灣同胞和有識之士都會認識到,進行這類活動並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使“台獨”勢力更加破壞和平統一的進程。只有實現和平統一後,台灣同胞才能與全國各族人民一道,真正充分地共享偉大祖國在國際上的尊嚴與榮譽。
3、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是中國一貫主張。在和平統一談判的過程中,可以吸引兩岸各黨派、團體有代表性的人士參加。江澤民同志在1992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中說:“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包括就兩岸正式談判的方式同台灣方面進行討論,找到雙方都認為合適的辦法。”中國大陸所說的“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當然也包括台灣當局關心的各種問題,中國大陸曾經多次建議雙方就“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逐步實現和平統一”進行談判。江澤民同志曾經鄭重建議舉行這項談判,並且提議,作為第一步,雙方可先就“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進行談判,並達成協定。在此基礎上,共同承擔義務,維護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並對今後兩岸關係的發展進行規劃。至於政治談判的名義、地點、方式等問題,只要早日進行平等協商,總可找出雙方都可以接受的解決辦法。
4、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中國大陸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而是針對外國勢力干涉中國統一和搞“台灣獨立”的圖謀的。中國大陸相信台灣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僑胞理解中國共產黨、中國中央人民政府的這一原則立場。
5、面向21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於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箇中華民族。中國大陸主張不以政治分歧去影響、干擾兩岸經濟合作。中國大陸將繼續長期執行鼓勵台商投資的政策,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不論在什麼情況下,中國中央人民政府都將切實維護台商的一切正當權益。要繼續加強兩岸同胞的往來和交流,增進了解和互信。
6、中華各族兒女共同創造的5千年文化,始終是維繫全體中國人的精神紐帶,也是實現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基礎。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
7、2100萬台灣同胞,不論是台灣省籍還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國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保護台灣同胞一切正當權益,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中央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包括駐外機構,要加強與台灣同胞的聯繫,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關心、照顧他們的利益、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困難。中國大陸希望台灣島內社會安定、經濟發展、生活富裕,也希望台灣各黨派以理性、前瞻和建設性的態度推動兩岸關係發展。
8、中國大陸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中國大陸也願意接受台灣方面的邀請,前往台灣。可以共商國是,也可以先就某些問題交換意見,就是相互走走看,也是有益的。中國人的事自己辦,不需要藉助任何國際場合。
早日完成祖國統一,是中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無限期地拖延統一,是所有愛國同胞不願意看到的。中華民族的革命先行者孫中山先生曾經說過:“統一是中國全體國民的希望。能夠統一,中國人民便福;不能統一便要受害。”

社會反應

柴契爾夫人私人秘書:"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效果極好,英國前首相瑪格麗特·柴契爾的私人秘書、現任議會上院議員查爾斯·鮑威爾表示,中國從未以任何方式違背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中的承諾。
“中國從未以任何方式違背有關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承諾。中國一直按照這些協定和法律檔案向前推進。香港的每個人都應該已經知道,1990年基本法獲得通過以後,香港將逐步實現以選舉方式產生特首,到了一定階段,在選舉中引入普選。”鮑威爾說。
他說,中國中央政府提出2017年以普選方式選舉香港特首,遵守了當初的承諾,是積極向前邁進的一步。“特首候選人由一個選舉產生的委員會來決定,這些選舉在香港進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中國有權作出這種決定。這在基本法當中規定得很清楚”。
“一國兩制”在香港實施效果極好
鮑威爾認為,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發展成果超出英方當年的預期。“在中英聯合聲明的籌備階段,我們對英方能夠在談判中達成怎樣的安排並不十分確定。我認為,中英聯合聲明達成的成果超出了我們(英方)的預期;香港維持了原有的生活方式、自由經濟、市場體系、言論自由等等,這些也超出了我們的預期。”
他說:“與1997年相比,現在的香港比那時繁榮很多。在‘一國兩制’制度下,香港和內地都更加昌盛。我認為,這是非常積極的一種經歷。”
鮑威爾表示,“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施效果極好,“香港從中受益,香港人民也從中受益”。“總體上說,香港人應當對基本法作出的安排感到滿意;香港回歸後,內地在香港經濟困難時期施以援手,香港人也理應感到知足。在我看來,整體成果是非常積極的”。
鮑威爾認為,中英聯合聲明、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原則很好地服務了香港和香港人民”。
香港不會失去其競爭力
隨著中國內地城市的快速發展,有人擔心香港會逐步失去原有優勢。對此,鮑威爾表示,他從不認為香港會失去競爭力。“香港經濟在中國經濟中的比重變小了,但是香港仍然是亞洲金融服務、法律服務、高端經濟的重要中心城市,我相信香港將繼續保持這一角色。”
他說,香港獨立的法治和司法系統讓外國企業和香港人對香港充滿信心,只要香港的法治不被干擾,它將持續繁榮興盛。“我確信,香港依舊會是世界主要的金融服務中心。或許在製造業和運輸業,中國其他城市會超過香港,但是超過並不代表消滅,香港可以繼續繁榮”。
“一國兩制”為澳門帶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1999年12月20日,中國政府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澳門回到了祖國母親的懷抱,開啟了歷史發展的新紀元。回歸後,澳門繼續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不變,實行“澳人治澳”、高度自治,走上了一條符合自身實際情況,與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
回歸15年,澳門特區政府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有機結合,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實現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各項事業全面進步、居民生活不斷改善、社會保持和諧穩定。
“一國兩制”作為一項開創性事業,對中央來說是治國理政的重大課題,對實施這一制度的澳門來說是重大歷史轉折。15年來發生在澳門的變化和成就證明,“一國兩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並得到不斷豐富和發展。
“愛國愛澳”優良傳統是澳門能夠正確處理好“一國”與“兩制”關係的主要原因。從回歸之日開始,澳門特區政府就把在澳門同胞中宣傳和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培育自覺融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觀念、自覺融入中華民族的民族觀念和“當家作主”的“新公民”意識,作為其施政的重中之重。在“愛國愛澳”的旗幟下團結起來,一心一意地投身以“一國”為前提和基礎的“兩制”之“優質社會”和“和諧社會”的建設,推動澳門經濟社會不斷進步和全面發展。
2009年2月25日,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制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在澳門特區立法會獲得通過。回歸15年來,澳門的民主政治依法穩步推進。回歸前,葡萄牙委派總督在澳門實行了幾百年的殖民統治。回歸後,澳門特區政府和立法機關由當地人組成。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
行政長官選舉的民主程度不斷提高。第一任行政長官人選經200人組成的推選委員會選舉產生,第二任至第四任行政長官人選經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選舉委員會的規模由300人增至400人。四大界別人士按相同比例組成,體現了均衡參與,具有廣泛代表性。
立法會選舉的直選因素不斷增加。第一屆立法會有23名議員,其中8人由直接選舉產生;第二屆立法會有27名議員,其中10名由直接選舉產生;第三屆、第四屆立法會議員數目均為29人,其中12名由直接選舉產生;第五屆立法會議員數目為33人,其中14名由直接選舉產生。除了委任議員外,無論是直接選舉還是間接選舉,選民的投票率一直保持在60%左右,投票人數從近10萬人增至逾15萬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澳門的民主進程和“澳人治澳”的政治成熟度。
回歸15年來,澳門特區政府在推進“澳人治澳”的民主政治建設的過程中,堅持一個基本原則——在“基本法”和中國全國人大有關決定的基礎上“循序漸進”。也就是說,澳門的“民主化”不能以犧牲澳門社會最寶貴的資源——“穩定”和“和諧”為代價。這一基本原則,已經成為澳門社會各界的基本共識。

社會制度分類導航

社會制度是為了滿足人類基本的社會需要,在各個社會中具有普遍性、在相當一個歷史時期里具有穩定性的社會規範體系。人類社會 活動的規範體系。它是由一組相關的社會規範構成的,也是相對持久的社會關係的定型化。
法律婚姻政策法規
會議戶籍體制政策法規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