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證解釋
僑居國外的中國人。老舍《二馬》第五段五:“中國留英的學生也分兩派:一派是內地來的,一派是華僑的子孫。”周而復《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三十:“我們不能把華僑估計太低,他們在海外親身受到壓迫和痛苦,老實說,比我們工商界還要愛國。”
不同定義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中明確規定:“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僑眷是指華僑、歸僑在國內的眷屬。”
為了適應工作中的需要,國務院僑辦等有關部門對上述概念做出了具體解釋:
一、華僑:指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
二、歸國華僑:指回國定居的華僑、簡稱歸僑。不論年齡大小和何時回國,都是歸僑。來華定居的外籍華人,在恢復中國國籍後,也稱歸僑。
三、華僑學生:指回國學習未在國內定居的華僑。
四、歸國華僑學生:指從國外回來定居就學的華僑、簡稱歸僑學生。不論年齡大小,就讀何種學校都是歸僑學生。
五、僑眷:指華僑在國內的眷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含媳婦、女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兒孫女、外孫兒孫女、撫養人和生活主要來源依靠華僑的其他親屬。華僑回國後,其國內的眷屬仍視為僑眷。 外籍華人在華的具有中國國籍的眷屬,與僑眷範圍相等同(享受僑眷待遇)。
六、外籍華人:指原是華僑或華人後裔,後已加入或已取得居住國國籍者(國內有關優待華僑的政策一般可以適用於外籍華人)。
歷史沿革
中國人移居國外,可追溯到2000多年以前的古代。
早在秦漢時期,中國已有“絲綢之路”通往西域,有船舶東航日本,其中就有人留居他鄉。
進入唐代,才有較多的中國人定居國外,這可視為華僑史的開端。
縱觀1300多年來中國人移民海外的歷史,大體可分為四個時期:
第一個時期,從唐代到南宋(618一1270年),為海外華僑逐漸出現的時期。這個時期,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相當發達,而東南亞各地仍然比較落後,於是有不少中國商人到東南亞各地從事貿易。其中有一部分人便在當地定居下來,成為第一代的華僑。這個時期的華僑大多居住在今天東南亞的印度尼西亞、新加坡、馬來西亞、越南、泰國、菲律賓等國,人數大約為10萬多人。
第二個時期,從元代至清代中葉(1271-1840年).為華僑出國大量增加和華僑在所在國的社會經濟基礎逐漸確立的時期。這個時期,明朝海禁開放,促進了海外貿易進一步發展。東南亞部分地區已變為西方國家的殖民地或貿易中繼地,迫切需要中國的廉價勞動力和手工業品,因而吸引了更多的中國商人和破產的農民、漁民和手工藝人出國,加之明朝太監鄭和率兩萬多人的船隊七下西洋,歷訪亞非30多個國家和地區,增進了中國同亞非國家的友誼,也為中國人出國經商和移居國外創造了更好的條件。這個時期,東自日本、朝鮮,西至印度東部海岸,北起緬甸伊洛瓦底江上游,南迄印度尼西亞群島,幾乎到處都可見到華僑、其人口已達100萬以上。
第三個時期,從鴉片戰爭到解放前夕(1841一1949年)。為華僑大規模移民高潮時期。這個時期,華僑出國的人數之多、規模之大、分布之廣、遭遇之苦,均屬前所未有。究其原因,不外是國內、國外兩方面。在國內,由於政治黑暗、戰爭不斷、經濟破產,導致民不聊生,百姓急於尋找生路;在國外,由於帝國主義對殖民地進行瘋狂的經濟掠奪和急需大量廉價勞動力從事開發。因此,一批批“契約華工”(俗稱“豬仔”)被販賣出洋,成為這個時期中國移民的主要方式。這種販賣活動始於18世紀末。19世紀中期達到高潮, 20世紀初趨於衰落。在這100多年裡,中國約有700萬人被販賣到世界各地,從而奠定了今天華僑遍布世界各地的格局。這個時期的華僑人數已達1200多萬人。
第四個時期,從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到90年代。這個時期,華僑大批出國的歷史基本結束。但由於東西方經濟的差異和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移民政策的調整,仍有不少中國人通過與親人團聚、留學等方式移居國外。台灣、香港、澳門等地的居民,也有不少人遷居國外。這個時期,隨著華僑華人經濟的發展和人口的自然增長,國外華僑華人的人數也急劇增加,估計已有3000萬人。其中90%已加入當地國籍,華僑大約只有300萬人華僑華人廣泛分布在世界五大洲的160多個國家和地區,絕大多數來自於我國駐外使領館、僑務部門和僑社的估計數字.從各方面來看,21世紀初海外華僑華人的人口總數約為3975.8萬人,其中約有200萬為近20餘年間從大陸遷出的新一代華僑華人,分布在161個國家,其中絕大多數已加入所在國國籍,屬外籍華人。除個別的內陸國家和偏遠的島嶼地區之外,環球皆有炎黃子孫的蹤跡。
從大洲分布來看,亞洲為2125萬人,占83.7%;美洲245萬人,占9.9%;歐洲125萬人,占4.9%;大洋洲32萬人,占1.2%;非洲9萬人,占0.3%。
按國家和地區劃分,華僑華人的85.5%集中在東南亞地區,僅印度尼西亞(600萬)、泰國(465萬)、馬來西亞(509萬)三國就有1574萬人,占世界華僑華人總數的60%多。
居住華僑華人1-10萬人的有汶萊、寮國、朝鮮、韓國、尼泊爾、土耳其、沙烏地阿拉伯、荷蘭、德國、比利時、義大利、模里西斯、留尼旺、馬達加斯加、南非、墨西哥、巴拿馬、瓜地馬拉、牙買加、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多米尼加、秘魯、阿根廷、厄爪多爾、委內瑞拉、玻利維亞、巴拉圭、蓋亞那、蘇利南、紐西蘭、塔希提、西薩摩亞等32個國家和地區;居住華僑華人1000-10000人的有26個國家和地區;居住華僑華人1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有29個國家和地區。以上共104個國家和地區。其餘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華人合計起來不過2000多人,多則幾十人,少則三五人。
按華僑華人的祖籍劃分,廣東籍占54%,福建籍占25%,海南籍占6%,其他省、市、自治區共占15%(其中以台灣、廣西、山東、新疆、雲南為主)。在東南亞,粵籍、閩籍和其他省市之比為5:3:2;而在亞洲以外,粵籍占絕大多數。若以方言劃分,使用閩南(泉州)、廣府(廣州)、潮州、閩東(福州)、客家五種方言的人。占海外華僑華人總數的80%左右。使用前三種方言的,每一種都超過500萬人,後兩種則約300萬人。
新中國建國不久,一切欣欣向榮,許多華僑以身為中國人而自豪,生怕因加入了外國國籍而背上“忘掉祖國”的罵名。但1955年4月27日,周恩來在印度尼西亞雅加達會見當地華僑時卻給他們潑了冷水。他說:“如果在我們國內,有幾百萬外國僑民,他們也是雙重國籍,我們政府好不好辦事呢?凡事都要推己及人。”不過,為打消華僑們的顧慮,他強調:“選擇了別的國籍,朋友仍然是朋友,兄弟仍然是兄弟。”他甚至還多次說這是“親戚關係”,“你們入了當地國籍回中國,就像出嫁的女兒回娘家一樣”,並隨時“歡迎你們回娘家嘛。”
新中國成立初期,適逢冷戰時期,東南亞華僑國籍與待遇問題使中國與當地國家的外交關係產生緊張和困難。同時,“雙重國籍”是當時西方陣營指責華僑為“第五縱隊”的“證據”。這也是東南亞國家懷疑華僑忠誠的主要根據之一。顯然,新中國如果不及時妥善解決“海外華僑問題”,不僅不利於中國與這些國家關係的發展,而且也不能保障華僑在所在國的安全和正當權益。
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政府做出了決定:
一、放棄多年以血統為準的國籍;
二、鼓勵華僑加入所在國的國籍,但必須根據自願;
三、不贊成實行雙重國籍。
於是“華人”這個名詞就開始出現了。現狀
華僑華人廣泛分布在世界五大洲的160多個國家和地區。關於華僑華人的人口數量,尚無精確、科學的統計數字。
祖籍地
一般來說華僑祖籍在中國各大城市都有,廣東省最多的是江門市達320多萬,其次較多的還有梅州市300多萬,汕頭市300多萬,揭陽市(包括普寧市)300多萬,廣州100多萬。福建省最多的泉州市近760萬。
城市覽表
廣東省:江門廣州梅州汕頭惠州普寧潮州揭陽汕尾東莞中山佛山開平深圳珠海河源湛江茂名肇慶雲浮廣西壯族自治區:玉林防城港欽州
北海崇左桂林
福建省:廈門南平福州泉州莆田寧德龍巖漳州三明
浙江省:杭州寧波衢州青田麗水舟山餘姚象山寧海慈谿鄞州奉化鎮海溫州湖州台州臨海
江蘇省:蘇州無錫鎮江連雲港常州揚州
其他省區:河北保定山東:濟南日照青島東北地區:瀋陽長春撫順湖北:武漢、天門海南:文昌萬寧安徽安慶江西:上饒九江北京
潮汕華僑及港澳台三胞人口的總數達1000多萬,與本地人口數量相當。其中華僑800多萬。
潮汕各縣市區的華僑及三胞(含揭西普寧饒平等部分潮汕客家)分布:
潮州市
【湘橋區】:本土人口36萬華僑及三胞人口42萬
【潮安縣】:本土人口122萬華僑及三胞人口83萬
【饒平縣】:本土人口100萬華僑三胞人口82萬
汕頭市
【金平區】:本土人口80萬華僑及三胞人口68萬
【龍湖區】:本土人口43萬華僑及三胞人口40萬
【濠江區】:本土人口28萬華僑及三胞人口29萬
【潮陽區】:本土人口156萬華僑及三胞人口130萬
【潮南區】:本土人口120萬華僑及三胞人口112萬
【南澳縣】:本土人口8.2萬華僑及三胞人口14萬
【澄海區】:本土人口75萬華僑及三胞人口93萬
普寧市
(揭陽代管)
【普寧市】:本土人口230萬華僑及三胞人口213萬
揭陽市
【榕城區】:本土人口68萬華僑及三胞人口31萬
【揭東縣】:本土人口126萬華僑及三胞人口70萬
【揭西縣】:本土人口95萬華僑及三胞人口57萬
【惠來縣】:本土人口105萬華僑及三胞人口42萬
豐順縣
(梅州市轄)
【豐順縣】:本土人口70萬華僑人口52萬大埔縣(梅州市轄)
【大埔縣】:本土人口50萬華僑人口55萬
其它相關
2008年8月4日,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副主任許又聲在2008北京國際新聞中心舉行的華僑華人與北京奧運會新聞發布會上說,中國政府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
許又聲說,根據中國相關的法律,我們在海外的僑胞可以根據自願的原則選擇保留中國國籍或者是加入住在國國籍。如果他們保留中國國籍,那就成為華僑。如果他們加入了住在國的國籍,那
許又聲說,第一,實行不承認雙重國籍的立法原則是世界上多數國家所採用的一個原則。第二,中國是一個僑務大國,分布在世界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華僑華人有幾千萬人。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實行的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政策,實踐證明是非常成功的。它不僅有利於海外的華僑華人融入當地主流社會,在當地更好地長期生存和發展。同時,它也有利於減少疑慮,增進互信,促進中國和華僑華人住在國友好關係的發展。第三,對一些僑胞希望中國政府承認雙重國籍的願望,我們表示理解。中國政府的相關部門,將為他們加強與祖籍國的聯繫、合作和來往提供便利和服務。比如說,在來往中國方面,據我們了解,相關部門已經授權我們駐外使領館給需要經常往來中國的這些外籍華人提供半年、一年或者更長時間的多次往返簽證。
許又聲介紹,國務院僑辦邀請了全世界420位華僑華人代表,到北京出席奧運會的開幕式、閉幕式,以及殘奧會的開幕式和閉幕式。之後,還將邀請這些華僑華人代表深入到中國的東北、西北、華中、華東以及新疆、陝西、湖北等12個省區市進行考察訪問。
詞語由來
華僑“華僑”一詞的由來中國人民移居國外的歷史,源遠流長。在唐宋以前,移居國外的華人,沒有固定的稱謂。只是從秦朝開始,陸續有中國人移居日本,到南北朝時期,移居日本的人數逐漸增加,從而日本稱他們為秦人。晉朝時期,也稱移居國外的人為漢人或僑人,《隋書?食貨志》載:“晉自中原喪亂,元帝寓居江左,百姓之自拔南奔者,並謂之僑人”。唐宋以後,由於經濟文化的發展交流、對外貿易的擴大、交通的發達,移居國外的人數急劇增多,他們多被居住國的人民稱為“唐人”,《明史?外國真臘傳》載:“唐人者,諸番呼之稱也。凡海外諸國盡然。”後來他們也自稱“唐人”。如在南洋一帶,中國之物品亦多掛上“唐”字,如唐人的墓葬、唐舶、唐服、唐衫、唐山、唐文、唐人街等等。明清時期,仍多稱“唐人”、“唐山人”。“唐山”是海外遊子們對祖國的一種習慣稱呼,也有的稱為“華人”,“中華人”等。清代有“漢人”、“閩粵人”、“中華人”等稱呼,到清末以後,又有了“華民”、“華工”、“華商”、“華人”等稱謂。
“華”與“僑”,就其中一詞的含義來說是明確的。“華”是中國的古稱,“僑”是寄居、客居之意。中國古代很早就把寄居他鄉的人稱為“僑人”和“僑士”。隨著移居國外人數的激增,“華”“僑”二字就被聯繫在一起,用來稱呼在國外寄居、客居的華人。
1878年,清駐美使臣陳蘭彬在奏章中就把中國寓居國外的人稱為“僑民”。“僑民”便成為一種專稱。1883年鄭觀應在給李鴻章的奏章中使用了“華僑”一詞。1904年,清政府外務部又在一份奏請在海外設定領事館的摺子里提到“在海外設領,經費支出無多,而華僑受益甚大。”從此以後,“華僑”一詞普遍成為寄居海外的中國人的一種專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