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全書首冠《師說》一卷,列方孝孺等二十五人。次以有所授受者分為各學案,以特起者、後之學者、不太著名者總列為《諸儒學案》,最後為《附案》。計《崇仁學案》四卷,列吳與弼等十人。《白沙學案》二卷,列陳獻章等十二人。《河東學案》二卷,列薛□等十五人。《三原學案》一卷,列王怒等六人。《姚江學案》一卷,列王守仁等三人。《浙中王門學案》五卷,列徐愛等十八人,又附記一人。《江右王門學案》九卷,列鄒守益等二十七人,又附記六人。《南中王門學案》三卷,列黃省曾等十人。《楚中王門學案》一卷,列蔣信等二人。《北方王門學案》一卷,列穆孔輝等七人。《粵閩王門學案》一卷,列薛侃等二人。《止修學案》一卷,列李材一人。《泰州學案》五卷,列王昆等十八人,又附記三人。《甘泉學案》六卷,列湛若水等十一人。《諸儒學案》十五卷,列方孝孺等四十二人。《東林學案》四卷,列顧憲成等十七人。其中吳桂森有目無傳,實十六人。《□山學案》一卷,列劉宗周一人。以上各學案,《諸儒學案》共六十二卷、列二百零一人,又附記十人。《附案》列應典等五人。合《師說》、各學案(包括附記)、《諸儒學案》、《附案》共列二百四十一人。
每學案都冠以敘論,簡介該學案概況,次分列該學案學者,介紹其生平、主要學術觀點,並加以評說。最後節錄各學者的重要著作或語錄。書中所列,大體初期以崇仁(吳與強)、河東(薛殖)、白沙(陳獻章)為主;中期以姚江(王守仁)為主;末期以東林(顧憲成等)、□山(劉宗周)為主。黃宗羲出自姚江學派,所以總觀此書大致以王守仁為中心,除專列《姚江學案》外,還列《浙中王門學案》、《江右王門學案》、《南中王門學案》、《楚中王門學案》、《北方王門學案》、《粵閩王門學案》,以及屬於王學而略有變化的《止修學案》、《泰州學案》等,居學案總數一半以上。謂“有明學術,自白沙開其端,至姚江而始大明”,“自姚江指點出良知人人現在,一返觀而自得,便人人有個作聖之路。故無姚江,則古來之學脈絕矣”。《四庫全書總目》謂黃氏“欲抑王尊薛則不甘,欲抑薛尊王則不敢。故於薛之徒陽為推重而陰至微調,於王之徒外示排擊而中存調護”,反映了黃宗羲尊王抑薛的學術傾向。書中未為李贄立案,對顏鈞、何心隱只在《泰州日學案》敘論中提到,也不免偏見。此書為中國第一部系統的學術史專著,開後世“學案”體之先聲。取材豐富,編纂有法,分類有序,證論切要,對後世學術思想影響深遠。梁啓超《清代學術概論》謂“清代學術之祖當推宗蒙,所著《明儒學案》,中國自有學術史,自此始也”。
版本情況
此書初由萬貞一刻於康熙三十年(1691),只刻三分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鄭性續刻萬氏未刻者,至乾隆四年(1739)刻完,世稱二老閣刻本。又有康熙三十二年至四十六年故城賈潤、賈朴刻本,即紫筠齋本。此本改動次序,以《祟仁學案》首列“康齋”(吳與弼)改為首列“敬齋”(胡居仁),將《王門學案》改為《相傳學案》。後會稽莫氏用紫箔齋抄本、校以萬刻本訂正紫箔齋本次序,校正錯誤,於道光元年(1821)刻成。1936年《四部備要》本即據此本影印。光緒三十一年(1905)杭州群學社石印《黃黎洲遺書》本,只收入二老閣本《師說》、《敘傳》、《敘論》,共八卷,其它不錄。1985年中華書局出版沈芝盈點校本,以光緒八年馮全垓重印二者閣本為底本,校以紫筠齋本及《四部備要》本,據紫筠齋本及莫晉刻本增補部分內容。《河東學案》增人楊應詔敘傳、《姚江學案》增人許半生、王司輿敘傳、《浙中王門學案》增人胡瀚敘傳、《南中王門學案》增人薛甲敘傳、《甘泉學案》增人王道敘傳。編寫順序
《明儒學案》的編寫不僅流派分明,而且能抓住各人的主要思想,每派立一學案,先以小序為概括的說明,其下分列各學者,依次敘述傳略,摘錄其重要著作或語錄等,以具體的材料表明各學者的思想見解,間有作者自己的意見。特別是每個人的小傳,雖然長短不一,卻都能表達出人物的個性、特長以及一生的功過。他在凡例中說:“此編以有所授受者分為各案,其特起者後之學不甚著名,統列諸儒之案。”又說:“是編皆從全集纂要鉤玄,未嘗襲前人之舊本也。”這是提出了分立學案的明確原則,又指出所摘錄者都是取自原書,未有轉錄於他書者,是為本書的一個特點。凡例還說:“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以水濟水,豈是學問!”這段話是撰者判斷各人思想的標準。他認為隨聲附和、人云亦云者,無足輕重。每個人的思想都應有其獨到的地方。只有從不同的角度來觀察事物,才能有更全面更正確的認識。
作者簡介
黃宗羲(1610-1695)漢族,字太沖,號南雷,尊稱為南雷先生,晚年自稱梨洲老人,學者稱梨洲先生。浙江餘姚人。明末清初經學家、史學家、思想家、地理學家、天文歷算學家、教育家。黃宗羲學問極博,思想深邃,著作宏富,與顧炎武、王夫之並稱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或清初三大儒);與弟黃宗炎、黃宗會號稱浙東三黃;與顧炎武、方以智、王夫之、朱舜水並稱為“清初五大師”。黃宗羲亦有“中國思想啟蒙之父”之譽。他的父親黃尊素為萬曆進士,天啟中為御史,是東林黨人,因彈劾魏忠賢而被削職歸籍,不久又下獄,受酷刑而死。十九歲的黃宗羲乃進京訟冤,並在公堂之上出錐擊傷主謀,追殺兇手,明思宗嘆稱其為“忠臣孤子”。黃宗羲歸鄉後,即更加發憤讀書,“憤科舉之學錮人,思所以變之。既,盡發家藏書讀之,不足,則鈔之同里世學樓鈕氏、澹生堂祁氏,南中則千頃堂黃氏、絳雲樓錢氏,且建‘續鈔堂’於南雷,以承東發(疑係“林”字——筆者按)之緒”(《清史稿》480卷)。又從學於著名哲學家劉宗周,得蕺山之學。清軍入關後,黃宗羲召集裡中子弟數百人組成“世忠營”參加反清戰鬥,達數年之久。失敗後返鄉閉門著述,清庭屢次詔征,皆辭免。黃宗羲多才博學,於經史百家及天文、算術、樂律以及釋、道無不研究。尤其在史學上成就很大。清政府撰修《明史》,“史局大議必咨之”(《清史稿》480卷)。而在哲學和政治思想方面,更是一位從“民本”的立場來抨擊君主專制制度者,真堪稱是中國思想啟蒙第一人。他的政治理想主要集中在《明夷待訪錄》一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