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頌·般》

《周頌·般》詩的內容和《大武》舞第四場所象徵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場所唱,是《大武》詩的第四章,也是很明顯的”(《周代大武樂考釋》)。茲從高氏之說,確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詩。《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現周公東征平亂、至於江南的事跡的。

作品信息

【名稱】《周頌·般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四言詩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於皇時周⑴!
陟其高山⑵,
山喬嶽⑶,
允猶翕河⑷。
敷天之下⑸,
裒時之對⑹。
時周之命⑺。

注釋譯文

【注釋】

⑴皇:偉大。時:是,此。 
⑵陟(zhì):登高。
⑶嶞(墮):低矮狹長的山。喬:高。岳:高大的山。
⑷允:通“”,沇水為古濟水的上游。猶:通“沋”,沋水在雍州境內。翕:通“洽(hé)”;洽水又作郃水,流經陝西郃陽東注於黃河。河:黃河。 
⑸敷:遍。
⑹裒(póu):包聚。時:世。對:封國,疆土。
⑺時:通“侍”,承受。

【譯文】

啊輝煌的周朝,
登上那巍峨的山頂,
眼前是丘陵峰巒,
沇水沋水郃水與黃河共流。
普天之下,
所有周的封國疆土,
都服從周朝的命令。

作品鑑賞

近現代學者一般認為《般》是《大武》中的一個樂章的歌辭。(關於《大武》的詳細介紹,見《周頌·我將》篇鑑賞文字)《大武》六成對應六詩,據《毛詩序》“《武》,奏《大武》也”、“《酌》,告成《大武》也”的說明及《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記楚王之言“武王克商,……又作《武》,其卒章曰:‘耆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徂維求定。’其六曰:‘綏萬邦,屢豐年。”則可確定四篇,另兩篇,王國維認為其中一篇即此篇《般》,他並且認為它當是《大武》六成的歌詩,說:“《酌》、《桓》、《賚》、《般》四篇,次在《頌》末,又皆取詩之義以名篇,前三篇既為《武》(指《大武》樂舞,非《周頌》中之《武》篇)詩,則後一篇亦宜然,……至其次第,則《毛詩》與楚樂歌不同,楚以《賚》為第三,《桓》為第六,毛則六篇分居三處,其次則《夙夜》(王氏認為即《昊天有成命》)第一,《武》第二,《酌》第三,《桓》第四,《賚》第五,《般》第六,此殆古之次第,……與《樂記》所紀舞次相合。……《般》云:‘於皇時周,陟其高山。’則與‘六成復綴以崇’(《樂記》中語,全段見《周頌·我將》篇賞文)之事相合,是毛詩次第與《樂記》同,恐是周初舊第,勝楚樂歌之次第(《左傳》所引《大武》之次第)遠矣。”(《周大武樂章考》)但高亨認為王氏之見過於相信毛詩篇次,他確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詩,指出從詩中所述,表明“周朝廣大的疆土,有小山大山,有小河大河,普天之下包括當時的邊疆,都遵奉周朝的命令,很明顯是中國統一的景象,是征服南國後的景象”,既然“詩的內容和《大武》舞第四場所象徵的故事如此相符合,那末《般》篇是《大武》舞第四場所唱,是《大武》詩的第四章,也是很明顯的”(《周代大武樂考釋》)。茲從高氏之說,確定《般》是《大武》四成的歌詩。《大武》四成的舞蹈是表現周公東征平亂、至於江南的事跡的。武王崩後周公攝政期間,東南先後發生過好幾次大規模的叛亂。據《史記》記載,先有管叔、蔡叔與武庚的作亂,後有淮夷之亂,卻沒有周公征討江南叛亂的記載。不過《魯頌·閟宮》中有“戎狄是膺,荊舒是懲”之句。孟子認為這原是周公說的話、做的事(見《孟子·滕文公上、下》),這正與《呂氏春秋·古樂》中所述相合。看來周公征討過江南叛亂當為事實。《般》詩就其內容而言,當為天子巡狩時祭祀山河之辭。而所謂巡狩,本來就包括鎮壓叛亂在內。詩中聲稱普天之下的疆土都歸周室所有,是針對叛亂不服者而發的。所以這首詩當為周公平亂結束時所作。因為詩題名為《般》,“般”為般樂,即盛大的快樂。平亂之後,天下太平,遠方邦國悉來朝賀,自然要痛痛快快地大樂一番了。那么,該詩原來大概是周公經過數年平亂之後,在班師回朝的路途中祭祀山川的禱辭。後來又成為《大武》四成的歌詩,用以表現平亂成功。這首詩和《武》一樣,是四言七句,語言雖然非常簡練,但是用了“高”、“喬”、“敷”、“裒”等表示空間之大的字眼,用了最能體現空間感的山峰河流來實化這種象徵、隱喻周室偉大的空間之大,便具有一種雄渾的氣魄,體現了聖王天下一統的恢宏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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