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門》

本首詩選自《詩經·國風·邶風》。位卑任重,處境困窮,無處訴說的小官吏埋怨公事繁忙、生活困難的怨詩。

作者

先秦 詩經

原詩

出自北門,憂心殷殷。終窶且貧,莫知我艱。
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適我,政事一埤益我。
我入自外,室人交偏謫我。
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王事敦我,政事一埤遺我。
我入自外,室人交偏摧我。
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

注釋

1、殷殷:憂貌。2、終窶且貧:猶言“既窶且貧”。窶(巨jù):本義是房屋迫窄簡陋,不合禮數的意思,引申起來便和“貧”同義。3、艱:古讀如“根”。4、已焉哉:等於說“罷了!”5、王事:和周天子有關的事。適:讀為謫(哲zhé),督責。6、政事:諸侯國內的事。一:猶“皆”。埤(俾pí)益:增益,加於。埤益我:加給我。7、室人:指家中親屬。交:猶“俱”。徧:同“遍”。讁(zhé):同“謫”,譴責。8、敦:逼迫。9、埤遺:猶埤益。10、摧:逼迫。

賞析

《毛詩序》云:“《北門》,刺仕不得志也。言衛之忠臣不得其志爾。”鄭玄箋曰:“不得其志者,君不知己志,而遇困苦。”三家詩無異義。朱熹《詩集傳》申論云:“衛之賢者處亂世,事暗君,不得其志,故因出北門而賦以自比。又嘆其貧窶,人莫知之,而歸之於天也。”但方玉潤《詩經原始》則說:“《北門》,賢者安於貧仕也。”現代學者(如高亨《詩經今注》、程俊英《詩經譯註)等)一般都認為這是一首小官吏不堪其苦而向人怨訴的詩。從詩的語言看,並沒有“忠臣不得其志”或“安於貧仕”之意,舊說未免令人感到迂曲,今人的“怨訴”說則解釋較為圓滿。詩中的小官吏公事繁重苛細,雖辛勤應付,但生活依然清貧。上司非但不體諒他的艱辛,反而一味給他分派任務,使他不堪重負。辛辛苦苦而位卑祿薄,使他牢騷滿腹,家人的責備更使他難堪,他深感仕路崎嶇,人情澆薄,所以長吁短嘆,痛苦難禁,悲憤之餘,只好歸之於天,安之若命。
這首詩的主人公雖然是一名官吏,但全詩並非無病呻吟,的確體現了《詩經》“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的現實主義精神。對詩中連用“我”字而蘊含的感情色彩,昔人評曰:“三章共八‘我’字,無所控訴,一腔熱血。”(鄧翔《詩經繹參》)全詩純用法,不假比興,然而每章末尾“已焉哉,天實為之,謂之何哉”三句重複使用,大大增強了語氣,深有一唱三嘆之效,牛運震《詩志》認為這些句段與《古詩十九首》中“棄捐勿復道,努力加餐飯”等一樣,“皆極悲憤語,勿認作安命曠達”,這是很有見地的。
關於《北門》一詩的歷史背景及其本事,明代何楷《詩經世本古義》根據《邶風·柏舟》推斷此詩作於衛頃公之時,清代姜炳璋《詩序補義》猜測此詩作於“西周之世夷厲之時,衛未並邶之日”,但這兩種說法均與史實、詩事不符。今人翟相君《北門臆斷》一文,首先根據《詩經》用詞慣例,考釋“王”特指周王,“事”專指戰爭,然後根據《左傳·桓公五年》記載,考定詩中所謂“王事”,是指衛宣公十二年(707)秋天衛人幫助周桓王伐鄭而戰敗一事。他認為詩中主人公參與了這次戰爭,歸來後受到同僚埋怨,作這首詩抒憤;或是衛人借這位官吏之口,作詩表達對這次戰爭的不滿。姑錄其說以存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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