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為何有時比貪官更可恨?

自古以來,官場提倡清官,百姓歌頌清官,這種提倡與歌頌逐漸形成一種文化,讓人們打心眼裡敬佩包拯、海瑞這樣的清官。但你一定不能想像,清官有時比貪官更可怕。

翻閱古人留下的筆墨,我們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群體意識斷裂”—士大夫階層對清官的評價實在是不能令普通百姓滿意,有時甚至大相逕庭。

包拯

士大夫階層眼中的清官

晚清小說家劉鶚在《老殘遊記》中說:“清廉人原是最令人佩服的,只有一個脾氣不好,他總覺得天下都是小人,只他一個人是君子。這個念頭最害事的,把天下大事不知害了多少……贓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蓋贓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為非;清官則自以為我不要錢,何所不可,剛愎自用,小則殺人,大則誤國。”

劉鶚認為,清官的毛病在於道德上有一種絕對的優越感,這使他們覺得自己的所作所為都問心無愧,從而容易陷入自以為是甚至剛愎自用的境地。

海瑞一生廉潔耿介,平時所學以剛為主,自號剛峰,慨然以天下為己任,但命途多舛,道不得行,幾次為官開場時轟轟烈烈,卻都黯然收場。其中原因,當然並不僅僅因為“天下皆濁我獨清”。萬曆皇帝給他的斷語是:“雖當局任事,恐非所長,而用以鎮雅俗,勵頹風,未為無補。”表面上肯定了海瑞的長處,實際上是一種批評和否定。

百姓眼中的清官

海瑞

清官一般都是道德完人,有道德潔癖,如果別人不能達到他們的標準,就一概斥為污穢小人。這種心態導致了他們在施政中用法嚴苛,而這一點卻恰恰是老百姓推崇清官的原因。

老百姓對清官的期許不外有三:抑制欺壓百姓的權豪勢要;打擊魚肉鄉里的潑皮無賴;懲戒貪贓枉法的貪官污吏。

清官對這些人打擊越嚴厲就越能得民心,受到百姓愛戴。如《拍案驚奇》里的梁太守看見拐帶婦女、弄出人命的潑皮無賴汪錫只被判了充軍,於是大怒,“喝交皂隸重責六十板,當下絕氣”。這種擅殺行為非但沒有受到作者的指責,反而受到了肯定,稱他極有正氣。

事實上,社會的穩定與進步不能單純依靠一個清官的力量去實現,更需要完善的制度與健全的法律,只有多管齊下,社會才能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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